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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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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叶西】宁肯问沉浮(G,无差)完结 Empty #1 [原创]【叶西】宁肯问沉浮(G,无差)完结

2022-04-01, 16:09
✞ 转自LOF(作者:红)✞
✞【文章出处】✞




一、祸起

一架马车行驶在官道上。

官道是布满尘土与砂石的道路,马车却仿佛是从天上来的。

这架马车通体纯白,车厢四面的布料是号称“寸锦寸金”的云锦,锦布上以银线编织出海浪与祥云,打造车架的木头、两侧车轮俱是羊脂玉似的雪白,连拉车的白马也不见一丝杂毛——任凭哪个见了马车的人都要怀疑,若不是天宫里的神仙,世上谁还坐得起这样的马车?

白色的马车外面坐着两个黑色劲装的车夫,一人握缰,一人执鞭,面上俱是不苟言笑,像极了佛寺前一左一右守门的夜叉金刚。

马车来到距离最近的城池还有约莫五十里的地方,忽然停了下来。

却并非是车内搭载的贵人有何吩咐,而是道路中央停着一辆漆黑的马车。

挡住行人去路的马车不仅车厢与车架是黑的,拉车的也是两匹黑马,而这辆漆黑的马车上,偏偏插着五色缤纷的鲜花。

白色马车上年纪更轻些的车夫拉紧了缰绳,朝不远处的黑色马车扬声道:“我家主人有急事进城,恳请前面的朋友先让我们过去。”

“若我要见你家主人呢?”

伴随着如同出谷黄鹂般的轻声细语,一个美丽的女人从黑色的马车上走下来。

普通人一辈子也遇不到这样美丽的女人:她的身上穿着一件纯黑的柔软丝袍,长长的拖在地上,漆黑的头发披散在双肩,她的脸孔白得像冰雪,眸子黑得像煤块。

仍旧是那个年轻些的车夫开口答话,他的眼睛明明正看着这个天仙般的女子,却像看着一个乡野村妇:“我家主人光明磊落,不见无名无姓的不速之客。”

女子脸色微变,却很快又露出甜美的笑容:“我的名字是上官丹凤,现在我可以见你家主人了吗?”

这次是年长些的车夫开口说话,他的声音沙哑粗粝,像有人往他的喉咙里塞了一把沙子:“你有半盏茶时间。”

上官丹凤朝白色的马车敛衽行礼,双目望着马车紧闭的门帘:“我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有一个人告诉我,当今天下若论剑法之犀利灵妙,还得数南海飞仙岛,白云城主叶孤城。”

她的面孔美得像花丛中最娇嫩的玫瑰花,腰肢软得像春天里最柔美的柳条。

白色的马车里忽然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说这句话的人,不应当只说了这句话。”

随便在街头拦住一个五岁的孩子,他都会言之凿凿地告诉你,声音是用耳朵听的,不是用眼睛听的。

但上官丹凤听到这个人的声音,眼前却仿佛已经看到碧波浩渺,流云朗空。

因为说话的人乃是独一无二的飞仙岛岛主,是独一无二的白云城主叶孤城。

上官丹凤的笑容渐渐有些挂不住,她叹了口气,不得不将实话原原本本说出来:“那个人的原话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能达到巅峰的,只有五六个人,但若论剑法之犀利灵妙,还得数南海飞仙岛、白云城主叶孤城,和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

叶孤城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漠然道:“如果一个人说出的话里夹杂私心,便已经做不得准了。”

上官丹凤明艳的脸孔遽然变色,难道叶孤城只是听了半句话,就已经猜到是谁说了这句话?

她不再端着那副高贵的做派,柔和的眼波流转,流露出恰到好处的几分濡慕:“但我却知道,城主必定是举世无双的剑客。”

但她的眼波全抛给了马车的木头框子,因为坐在马车里的男人,连门帘也没有掀开。

“你为何不去找西门吹雪?”

“因为我没有办法说服西门吹雪来帮我们做这件事。”

“你不能说服西门吹雪,却有办法说服我。”

上官丹凤又笑起来,她的笑容能令任何看到的人都如沐春风,但从那两片桃花瓣似的嘴唇里说出来的话却尖锐的像一把开了刃的刀子:“天下所有人都知道叶氏久居南海,却很少有人知道,叶氏乃前朝皇室之后,蛰伏飞仙岛实为远避朝廷耳目,以图大业。”

马车里的男人没有说话,马车外面的车夫却动了,最初与上官丹凤搭话的年轻车夫猛地抬起头,锐利的眉眼像盘旋的鹰隼,他还没有拔剑,但一股令人胆寒的杀气已经从他的身上迸发出来。

车厢内传出一声轻响,似乎有人将茶杯放到了桌子上。

年轻车夫立刻恭谨地垂下眼,空气里的杀气立时全散了。

手执马鞭的年长车夫也像是听到什么讯号,沉默地举起手中长鞭,那条鞭子竟有近七尺长,他挥动马鞭,便将挡在路中央的黑色马车赶到了路边去。

白云城主冷淡的声音和白色的马车一起沿道路远去:“半盏茶已过,若你还有话想说,便明日再来。”

傍晚时分,一架华贵的白色马车缓缓驶入城中,马车沿着最宽阔的石板路一路向前,最终停在两扇朱漆的大门前。

朱漆的大门上有一道金光闪闪的匾额,上书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平南王府。

一名粉衣侍女拎着琉璃风灯,引叶孤城穿过游廊与跨院,一路来到湖边的水榭。水榭内灯火通明,凉亭正中的石桌上酒菜俱全,一旁的狻猊莲花炉里燃着龙涎香,香气如同雾霭般漂浮在湖面上。

坐在上首的南王已年过五旬,一双虎目却蕴着精光,甚至连脸上的皱纹都没有几条。他从前曾投身军伍,因此言行豪爽,颇有侠客之风:“叶城主远来是客,此宴乃是本王府中家宴,不请外客,城主不必拘束。”

这话说的十分蹊跷,叶孤城原本是白云城的城主,江湖上的天外飞仙,何时竟成了王府的“内客”?

但此时的叶孤城脸上并没有任何异色,只是略点了点头。

南王下首坐着一名身穿石青绸衣,头戴二龙抢珠金冠的男子,闻言也端起酒杯,朝叶孤城道:“师父舟车劳顿,弟子特意命人备了宫中御赐的竹叶青酒,为师父洗尘!”

他与叶孤城年龄相仿,便是南王世子。

叶孤城看着眼前的酒杯,手指却没有动:“叶某不饮酒。”

南王指着座下的世子笑骂道:“我儿当真糊涂,白云城主如此雅致的名士,怎可沾了酒气,还不快快给城主换茶来!”后半句话则是对着一旁的侍女说的。

很快有侍女将叶孤城面前的竹叶青换成西湖龙井,叶孤城便以茶代酒,与南王世子喝了一杯。

酒过三巡,南王也打开了话匣子。

他实在是位健谈的老人,与叶孤城从飞仙岛上的风土人情,谈到与海外往来的商船;又从数日前的城郊游猎,谈到叶孤城在江湖上的见闻。

南王世子在一旁微笑附和,似乎他父亲与叶孤城说的所有话,他都能接的上,却又恰到好处的不多嘴,不至于令被接话的人觉得厌烦。

三人推杯换盏间,天色已近酉时末,南王看了看东边天际已经升起来的月亮,向叶孤城笑道:“我已着人将清风院打扫出来,那里离其他院子最远,也最是清净,城主可在此留宿。”

叶孤城道:“蒙王爷厚爱,叶某已在城中置有院落。”

南王似乎有些不快,嗓门也大起来:“城主远道而来,王府哪里有将客人赶出门的道理!”

叶孤城垂下眼,转了转手中的茶杯:“王爷毕竟是皇室中人,与江湖草莽过从甚密并不是好名声。”



白色马车在被夜色笼罩的街道上七拐八绕,终于拐进一条小巷,停在一扇不起眼的垂花门前。

门内却别有一番天地,亭台楼阁,花园池塘,一应建筑应有尽有,简直像是将白云城主府缩小了,又整个搬到这间宅子里。

叶孤城走进自己的院子,一名侍卫打扮的黑衣少年跟在他身后。

如果上官丹凤在这里,一定会认出这名少年就是今日赶车的年轻车夫。

少年的面孔圆圆的,一双眼睛也又圆又大,看起来诚挚又天真,可他说出来的话却是冰冷的,和他的面孔完全是天上地下——

“城主,那上官丹凤既然知道了白云城的秘密,我们是否要让她闭嘴。”

叶孤城没有立即说话,直到两人走进屋子,他才转过身,看着紧跟着自己的少年。

“十五,在你看来,保守秘密的最好方式是将知道秘密的人杀了吗?”

叶十五有些诧异地瞪大了眼:“难不成还有别的法子?”

叶孤城摇头道:“死人会说话,还活着的人也会说话,杀人固然是保守秘密最快的法子,却不是最好的法子。”

叶十五的眼睛瞪得更大了。他还很年轻,这样的年轻人即使接受过控制情绪的训练,喜怒哀乐也总会从他的眼角眉梢泄漏出来。

叶孤城并不因此责备他,却也不再往下说。因为他的房门已经打开,两位容貌姝丽、身形窈窕的白衣侍女走进来,手中捧着一套崭新的雪白冠服。

其中一人走到叶孤城面前跪下,另一人则拿起衣袍为叶孤城更衣梳发。

侍女的动作轻盈而快速,叶孤城很快便换了一套与之前无异的白衣,铜镜中亦显出男子鬓发高束的模样,若叫一个不知内情的人来看,定然分不出他与踏入房间时有何区别。

叶孤城挥退侍女,又将染上龙涎香气的衣裳珠冠,都丢进窗边的火盆里烧了。

他自己则坐到软塌上,翻看飞仙岛与城内各处暗桩递来的信件。叶十五恭恭敬敬在一旁垂首等着,叶孤城没有吩咐,他就没有一个动作,也不说一句话。

叶孤城闭了闭眼,一只手支着额角,看模样似是有些乏了。

“明日若上官丹凤再来,便带她来见我。”



#叶西 #无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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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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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说客

叶孤城很擅长说话。

他是白云城的主人,这个身份就注定他要说许多话。

但他并不喜欢说话。

他尤其不喜欢与心怀叵测的人说话。

这时叶十五的作用便显露出来了,他知道许多秘密,也知道如何说话。

最重要的是,他作为一个年轻人,总是有许多话想说的。

因此当上官丹凤第二次出现在叶孤城面前时,坐在酒楼包厢里的,除了白云城主外,还有个一袭皂衣、不苟言笑的年轻侍卫。

叶孤城刚刚端起茶盏,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悠扬的乐声,一股奇妙的香气随着乐声飘进来,同时飘进来的还有各式各样的鲜花,在地面上铺起了一条鲜花织就的毯子。

上官丹凤踩着花毯走进包厢,嘴角噙着暖春般的微笑,因与房间内两人的重逢感到由衷的喜悦,似乎已经忘了昨日叶十五曾想拔剑砍她。

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丑陋的男人,男人的左脸被人削去一半,伤口现在已干瘪收缩。把他的鼻子和眼睛都歪歪斜斜的扯了过来,不是一个鼻子,是半个,也不是一双眼睛,是一只。

他的右眼已只剩下了一个又黑又深的洞,额角被人用刀锋划了个大“十”字,双手也被齐腕砍断了。现在右腕上装着个寒光闪闪的铁钩,左腕上装着的却是个比人头还大的铁球。

任谁在见到如同姮娥般曼妙美丽的脸孔之后,再见到这样一张丑脸,都会感到心惊肉跳。

叶孤城多看了在上官丹凤身后进入包厢的男人两眼。

他在第一次踏上中原时已听说过这个人,那时这个男人还用剑,还被称作“玉面郎君”柳余恨。

如果那时他没有遇到一连串的意外,或许还会有心情去见见这个男人的剑。

不过从前没有见到,如今倒也不必见了。

叶孤城垂下眼,继续喝杯子里的茶。

上官丹凤看到坐在椅子上喝茶的叶孤城,忽然捂着嘴笑起来,她的笑容亲近又天真,仿佛一个胸无城府的小女孩见到她的情郎:“城主今日总不会在喝完一杯茶后,就狠心将我抛下吧?”

叶十五木愣愣地接话道:“我们来这里时已经点了菜,付了钱,无论姑娘来不来,走不走,城主都要在这里用过午膳才回府。”

他说话时没有一点表情,语调也没有一丝起伏,教人分辨不出他究竟是在回答上官丹凤的问题,还是在故意说这句话。

上官丹凤沉下脸,咄咄逼人地盯着叶孤城:“纵容下人多嘴,想来白云城主也不过如此。”

叶孤城道:“叶某昨日偶感风寒,不便多言,阁下有话不妨直说。”

上官丹凤冷冷道:“城主莫要小看我,因为我乃是金鹏王朝的丹凤公主。”

叶十五看了看叶孤城,又看着上官丹凤道:“我一直住在飞仙岛上,并不曾听说过什么金鹏王朝。”

丹凤公主昂起头,娇美的面孔上忽然显露出一股属于王族的骄傲与庄严:“远在你们的王朝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我们的王朝就已存在了,它虽然建立在很遥远的地方,但世代安乐富足,不但田产丰收,深山里更有数不尽的金沙和珍宝。”

叶十五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到中土来?”

丹凤公主的目光中露出沉痛仇恨之意,道:“就因为我们的富足,所以才引起了邻国的垂涎,竟联合了哥萨克的铁骑,引兵来犯。为了保存一部分实力,我的祖父将国库的财富分成四份,交给了他的四位心腹重臣,叫他们带我的父亲、当时的王子到中土来。”

叶十五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

他突然意识到丹凤公主的故事里藏着一大笔财宝,一大笔财宝往往意味着一大堆麻烦。

而无论谁处在叶孤城如今的位置上,他最惹不起的便是麻烦。

叶十五的年纪还小,他确实想不到这种时候应该说什么话,于是他只能闭上嘴。

叶孤城放下手中的茶盏,道:“能让一位公主亲自来到这里,想必那四位心腹中有人背叛了他们的主子。”

丹凤公主咬牙切齿道:“这四人中有三人在来到中土后就改名换姓,带着财宝抛弃了他们的国家与我的父亲,我至死也不会忘记他们的名字。”

叶孤城问:“他们叫什么?”

丹凤公主答:“上官木、平独鹤、严立本。”

她的目光充满愤怒,她的声音充满仇恨,她念出这三个名字,似乎要将他们用自己的牙齿咬碎。

叶孤城道:“我不曾听过这三个名字。”

丹凤公主道:“你不曾听过他们的名字,但他们的人你却一定见过。”

她拍了拍手,她身后的柳余恨拿出了一个锦盒。

锦盒里放着三卷画,每卷画上都画着两个人像,一个年轻,一个苍老──两个人像画的本是同一个人。

丹凤公主在叶孤城面前摊开了第一卷画,道:“上面的人像,是他当年离宫时的形状,下面画的,就是我们一年前查访出的他现在的模样。”

这人圆圆的脸,满面笑容,看来很和善,但却长着个很大的鹰钩鼻子。

叶十五站在叶孤城身后,余光看清了画上的人像,道:“这人是关中珠宝阎家主人,阎铁珊。”

丹凤公主道:“他是金鹏王朝的内库总管严立本。”

第二张画的人颧骨高耸,一双三角眼威严四射,一看就知道是个很有权力的人。

叶十五道:“这人是峨嵋剑派的当代掌门,独孤一鹤。”

丹凤公主道:“他是金鹏王朝的大将军平独鹤。”

第三张像画的是个瘦小的老人,矮小,孤单,干净,硬朗。

叶十五道:“这人是中原传闻中的天下第一富豪,霍休。”

丹凤公主道:“他是金鹏王朝的司空上官木。”

叶孤城点了点头,道:“你要我替你找这三个人。”

丹凤公主道:“他们的武功已出神入化,我们想要讨回公道,只能找到剑法同样出神入化的剑客。”

叶孤城又点了点头:“你想要什么公道?”

丹凤公主厉声道:“第一,将他们从金鹏王朝带出来的财富归还给金鹏王朝,留作他日复兴的基础;第二,将他们的头颅祭典在先王的灵位前,以慰我祖父在天之灵!”

叶孤城道:“你为何认为我会帮你?”

丹凤公主深深注视着叶孤城。

她的眼中浮现出一股奇异的神色,她的声音如同信徒般虔诚又疯狂:“因为叶氏也曾经历亡国之痛,白云城主肩头也掮着复国的重担,叶城主怎会不谅解我们的苦楚?”

丹凤公主已经从这间小小的包厢中离开了,房间中却还残留着娇嫩的鲜花与美妙的香气。

叶孤城面前的桌子上原本摆满精致的菜肴,而这些菜肴眼下已经有些凉了。

白云城主默然坐在椅子里,既没有碰手边的茶盏,也没有挪动桌上的牙筷,半晌,他才幽幽叹了一口气。

“自刘玄德匡扶汉室起,凡妄图复辟前朝者,皆不得善终;然而纵观历朝历代,总不乏为这空中楼阁疲于奔命之人。”

他觑起眼凝视着半空中的某处,像是在发问,又像是有感而发的自言自语:“这戏码怎的从来演不够?人怎的从来学不到教训?”

叶十五猜不透他们的城主在想什么,好在他早已对此见怪不怪,便小心试探着问:“城主答应那位丹凤公主了?”

叶孤城似是笑了笑:“我年轻时曾与一个人打过一个赌,倘若我有朝一日还会再踏入中原,便要去见他一面。”

“上官丹凤果真会去请西门吹雪?”

“她这样的人总不肯将希望全部寄托在一个人身上,因此她必须请来西门吹雪。”

“她真能请动西门吹雪?”

叶孤城下意识抚摸着自己的剑,白石制成的剑鞘触手冰冷,雕刻着海浪与流云。

他熟悉这柄剑,像熟悉海浪与白云城。

他熟悉这世间所有的剑。

叶孤城缓慢而笃定地道:“西门吹雪甚至不会看她一眼,不会和她说一个字,但她一定能请动一个人,而这个人一定能请动西门吹雪出庄。”



陆小凤坐在一张用长青翅编成的软椅上,端着一只装满酒的酒杯出神。

杯中的酒是外面千金难买的好酒,陆小凤却没有喝哪怕一滴,并非他突然决定戒酒,只因为他的脑子里现在充满了愁绪,将他喝酒的心情都挤没了。

他受了上官丹凤的委托,来到万梅山庄请西门吹雪,帮助他们对付几个人。

西门吹雪从进入这个房间起,便没有正眼看陆小凤,此刻他正埋头擦剑,他手中的长剑样式古朴简洁,剑柄上缀着一枚血红的圆贝。

陆小凤叹了口气,道:“你这人这一生中,有没有真的烦恼过?”

西门吹雪道:“没有。”

陆小凤道:“你真的已完全满足?”

西门吹雪淡淡道:“因为我的要求并不高。”

陆小凤道:“所以你从来也没有求过人?”

西门吹雪道:“从来没有。”

陆小凤道:“所以有人来求你,你也不肯答应?”

西门吹雪道:“不肯。”

陆小凤道:“不管是什么人来求你,不管求的是什么事,你都不肯答应?”

西门吹雪道:“我想要去做的事,根本就用不着别人来求我,否则不管谁都一样。”

陆小凤道:“若有人要放火烧你的房子呢?”

西门吹雪道:“谁会来烧我的房子?”

陆小凤道:“我。”

西门吹雪笑了。他很少笑,所以他的笑容看来总仿佛带着种说不出的讥讽之意。

陆小凤看到西门吹雪的笑容,心里便先退缩了一半,因为这种笑容的总能令他想到另一个人,那个人是常常微笑的,但这微笑鲜少发自真心,而是充满着嘲讽与同情。

陆小凤曾在那个人身上吃了个大亏,跌了个大跟头,直到如今还心有余悸。

陆小凤道:“我这次来,本来是要你帮我去做一件事的,我答应过别人,你若不肯出去,我就放火烧你的房子,烧得干干净净。”

西门吹雪凝视着他,过了很久,才缓缓道:“我的朋友并不多,最多的时候也只有两三个,但你却一直是我的朋友。”

陆小凤道:“所以我才来求求你。”

西门吹雪淡淡地道:“所以你不管什么时候要烧我的房子,都可以动手,也不管从哪里开始都行。”

陆小凤怔住了,他也很了解这个人。

这个人说出来的话,就像是射出去的箭一样,从来也不会回头的。

西门吹雪道:“我后面的库房里,有松香和柴油,我建议你最好从那里开始烧,最好在晚上烧,那种火焰在晚上看起来一定很美。”

他坐在软椅里,乌鞘长剑放在他手边的方桌上,一条剑穗从方桌边缘垂落。

这条剑穗已经在这柄剑上挂了十年,丝绦也已经换过许多条,唯独那枚胭脂贝没有遭受丝毫损坏,仍旧光滑圆润,如同红玉般散发着荧光。

陆小凤忽然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大通、大智这两个人?”

西门吹雪冷冷道:“听说这世上还没有他们答不出的问题,天下的事他们难道真的全知道?”

陆小凤道:“你不信?”

西门吹雪道:“你相信?”

陆小凤道:“我问过他们,要用什么法子才能打动你,他们说没有法子,而我也确实没有法子。但我毕竟知道,有个人有法子打动你。”

“那个人是谁?”

“叶孤城。”

西门吹雪抬起头看着陆小凤,道:“如果你能将叶孤城从飞仙岛请到万梅山庄,再让他与我痛快地打一场,我必定会很高兴;而当我这样高兴的时候,必定会愿意去做许多事。”

陆小凤苦笑道:“可惜我请不动叶孤城。即使我能请动他,也绝不会请他来和你比剑。”

西门吹雪道:“即使如此,你仍不是完全没有法子打动我。”

陆小凤道:“我有什么法子?”

西门吹雪又露出那个令陆小凤心有余悸的微笑:“只要你把胡子刮干净,随便你要去干什么,我都跟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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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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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逢

叶孤城来到山西的时候,西门吹雪还没有到。

毕竟上官丹凤要先找到行踪不定的陆小凤,由陆小凤前往万梅山庄请西门吹雪出庄,再从万梅山庄来到关中,总是要多耽搁些时间的。

因此叶孤城先去见了珠光宝气的大老板。

太阳底下地产最多的,是江南花家;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

而这数不清的金银珠宝汇聚的地方,便是珠光宝气阎府。

叶孤城几乎没有在中原露过面,但从大漠到东海,从塞北到江南,江湖中有名号的世家望族、商会门派都乐意接待他,甚至以得到他的拜帖为荣。

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阎铁珊果真亲自接待了白云城主。他让亲信赶着马车,陪同叶孤城将城内的珠宝铺子都逛了一遍,又热情地邀请他留下来吃晚饭。

他一边催促车夫往回走,一边扯着叶孤城的袖子大声嚷道:“城主要是不到俺的水阁里坐一坐,就是他奶奶的瞧不起俺家的粗茶淡饭!”

这位大老板长着白白胖胖的一张脸,皮肤细得像处女,声音也像女人一样又尖又细。他说话时山西口音很重,还老是将“他奶奶的”挂在嘴边,似乎这样就能凸显出他的男子气概。

叶孤城尚未回答,便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在窗外道:“城主是否要我传话给城里的店铺,告诉他们城主今日要在阎府做客,明日再去查账?”

说话的人是跟随叶孤城一起来的侍卫,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宽大的箭袖袍子,骑着一匹黑色的马。

叶孤城道:“既是阎老板盛情相邀,叶某却之不恭。”

珠光宝气阎府的气派比起正儿八经的亲王府也不逞多让,府中的守备也与王府一样水泄不通。

阎府坐落在城中最热闹的一条街道上,府邸四周的围墙与大门足有两丈多高,墙头铺的全部是光可鉴人的琉璃瓦。大门外一左一右站着两个孔武有力的门房,高高鼓起的太阳穴说明他们俱是内家高手,围墙四角设有四个角楼,角楼上有四个百步穿杨的神箭手拿着诸葛神弩在放哨,府内的屋顶阁楼上另有暗桩,还有四队全副武装的家丁一刻不断地在府中巡逻。

在这样的守卫下,即使是一只鸽子想飞进府内,在来到阎铁珊的所在之前,也必须要先经过好几双眼睛。

——能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站稳脚跟,闯下偌大家业的人,无一不是生死看淡、胆识过人之辈。

但当这种人得到了金钱和权势,就开始怕死了。

叶孤城平静地从埋伏着暗哨的屋檐上移开眼,恍若不觉地继续与阎铁珊闲谈,黑衣侍卫低着头跟在白云城主身后,穿过敞开的大门与前院走进府中。

阎铁珊背着手走在院子里的青石路上,白胖的圆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锦袍里织的金丝在灯火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仿佛是一个真正的、因狗屎运赚了大钱的暴发户。

他嘴上不停地向叶孤城介绍府中的屋舍连廊用了什么名贵材料,眼前的假山凉亭又是出自哪位名家之手,一路说到了阎府的花园里。

花园入口处有一条人工开凿的溪流,溪水清澈见底,水底铺满五颜六色的卵石。这条溪流一路延伸至花园中心的荷塘,荷塘上搭着朱红色的九曲桥,一头连着岸边,一头连着灯火通明的水阁。

叶孤城与阎铁珊刚刚踏入花园,就听到远处有人在笑。

叶孤城停下脚步,不再向前走。

阎铁珊也停下脚步,转头向叶孤城问道:“可是俺刚刚哪句话说错了,冲撞了城主?”

叶孤城道:“阎老板今日有客人,叶某不便打扰。”

阎铁珊奇道:“叶城主来中原的次数屈指可数,何时与他奶奶的陆小凤结了怨?”

叶孤城问:“叶某为何非得与他结怨?”

阎铁珊并未将叶孤城的话放在心上,只笑道:“城主是体面人,又不是俺这种大老粗,如果不是与陆小凤有他奶奶的旧怨,怎么会避而不见?”

叶孤城不置可否道:“既然阎老板如此说,那便是罢。”

阎铁珊正色道:“这样的话,城主就更要和俺一道去水阁了,不仅要去,还要坐下来吃一顿山西菜,再喝一杯酒,那时候你就会发现,与陆小凤做朋友,比做他的敌人强得多。”

他的语气很和善,态度很恳切,像一位慈祥的长辈在规劝独断专行的晚辈。

而叶孤城也确实是他的晚辈。

但白云城主不想赴的宴,还没有人可以逼迫他去。

叶孤城轻笑道:“阎老板的花园很好,打理得也很用心,然而倘若让叶某遇到陆小凤,只怕这园子里将有血光之灾。”

他的每个字听起来都轻飘飘的,但没有人敢将它当成玩笑。

阎铁珊不由得一阵咋舌,却不敢再请叶孤城同自己一道去赴宴,只赔笑道:“俺只怕怠慢了城主。”

叶孤城慢慢地说:“叶某来到山西之前,便听人说阎老板的花园里,饲养着来自琉球和暹罗的奇花异草与珍禽异兽,今晚叶某只要四处走一走看一看,便能心满意足地回客栈了。”

夜色渐浓,荷塘上的水阁被夜明珠柔和的光芒照亮,伴随着陆小凤的大笑与阎铁珊尖细的嗓门,端的是喜庆又热闹。

叶孤城独自一人站在假山的影子里,远远避开那种喜乐的气氛。他借着门洞上的花灯看到西门吹雪穿过拱门,朝水阁的方向走去。

西门吹雪没有请帖,却可以从阎府的大门一路走到这里,没有遭到任何阻拦。

因为此时陆小凤正在阎铁珊的水阁里做客,而天下人都知道,西门吹雪是陆小凤的朋友。

西门吹雪的剑是冷的,人也是冷的。

他在二十余年的人生中只有寥寥几个朋友,陆小凤便是其中之一。

任谁见识过陆小凤交朋友的本事,都不会意外为什么陆小凤可以与西门吹雪成为朋友。

叶孤城正想到这里,就见西门吹雪停下步子,双眼笔直地朝自己看过来。

叶孤城特意挑了一个没有灯笼的地方,月光也被身后的假山挡了个结实,饶是他穿着一身白衣服,在这样彻底的黑暗中也不是那么显眼。

可西门吹雪偏偏看到了叶孤城。

他径直朝叶孤城走来,开口第一句便问:“阎铁珊是你的朋友?”

叶孤城忽然觉得很有趣。

距离他上次踏足中原已经过了整整十年。

如今的西门吹雪早已成为一个威名赫赫的剑客,男人的身材高大健硕,肩膀很宽,手掌也很厚,但他现在分明又变成那个板着脸问叶孤城“可曾在画眉身上参悟剑意”的少年。

于是叶孤城也板起脸问:“是又如何?”

西门吹雪道:“如果他是你的朋友,我就不再往前走。”

他的声音和眼睛都很认真,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违心的假话。

叶孤城听到西门吹雪这么说,不禁微笑起来:“我以为你会来到这里,是为了帮助陆小凤解决一些麻烦。”

西门吹雪也露出一个微笑:“我确实答应过帮他对付几个人,却没有答应究竟帮他对付几个人。”

他的回答非常果断,果断到令叶孤城都忍不住要同情起陆小凤了。

“那位阎大老板与我并没有什么关系。”叶孤城说,紧接着又笑了笑,“但我还是希望你稍后能够顺手帮我一个忙。”

西门吹雪问:“什么忙?”

叶孤城道:“不要告诉陆小凤你在这里见过我。”

西门吹雪笃定道:“你不想见他。”

在他口中,与老朋友分别十年却不想与对方见面的行为,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奇怪。

叶孤城十分无奈地叹了口气,道:“至少在他把自己身上的麻烦彻底解决掉之前,我是绝不会想见他的。”

西门吹雪点点头,从叶孤城面前转身离开继续走他之前的路,拿着那柄从不离身的乌鞘古剑。

叶孤城又耐心等了一会儿,等到水阁里传出的谈笑变成怒骂。

叶十五突然从假山的阴影后跳出来,他穿着件黑色的、宽大的箭袖袍子,冲叶孤城抱拳行礼。

“城主,我们该走了。”

“走罢。”

叶孤城将视线从灯火通明的水阁上收回,在这座华丽的府邸陷被蛰伏在暗处的猛兽彻底撕碎前走向大门。

阎铁珊大约已经死了。



同福客栈是太原城中最大最气派的客栈。

客栈里除天地人三等房间外,还有东西两个跨院,如今已经都被人包了下来。

叶孤城拉开房门,看到西门吹雪站在院子中央。

外面刚刚下过一场暴雨,院中的石桌石椅都被淋得湿透,所以他只能站着。

这人固执的毛病从小到大都没改好,叶孤城心下摇头,问道:“你可要进来喝一杯茶?”

西门吹雪瞪着他,似乎没有昨晚见到叶孤城时那样高兴:“我只是来提醒你,现在陆小凤就在你隔壁。”

叶孤城笑道:“所以如果你不想让他瞧见我也在这里,就应当马上进来喝茶。”

正如陆小凤对于西门吹雪的要求一点办法都没有,西门吹雪对于叶孤城的要求,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他坐在桌边,看着叶孤城用沸水洗茶,突然说:“阎铁珊死了。”

叶孤城并没有特别意外,只是说道:“你不高兴,因为陆小凤请你来这里,并不是为了杀他。”

西门吹雪冷冷道:“如果你看见一个人被人用剑从背后杀死,也不会比我更高兴。”

叶孤城沏茶的手仍旧很稳:“幸亏我不需要看见。”

他双手捧了一杯茶递给西门吹雪,后者双手接了。

西门吹雪却没有立即喝这杯茶,他定定地看着叶孤城,道:“距离你上次来到中原,已经过了十年。”

叶孤城叹道:“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

西门吹雪道:“虽然你从不踏入中原,但你的剑已经人尽皆知,你的剑法‘天外飞仙’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已经放出光彩。

叶孤城只是垂下眼,转而道:“即使我在南海,也总能听见陆小凤的故事,也偶尔会想看看他的四条眉毛。”

西门吹雪道:“那么你此刻确实不应当见他。”

他的话里隐隐有些得意,让原本并不好奇的叶孤城也被挑起了兴趣。

“为何?”

“因为陆小凤现在只剩下两条眉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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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茶性

对于陆小凤的大部分朋友,乃至大部分江湖人来说,两条眉毛的陆小凤实在是个稀罕物,但对叶孤城来说,两条眉毛的陆小凤却委实没什么稀罕。

叶孤城问西门吹雪:“既然你知道陆小凤只剩下两条眉毛,也一定知道他的另外两条眉毛去了哪里。”

西门吹雪淡淡道:“万梅山庄里。”

叶孤城闻言一愣,旋即失笑道:“还好我请你帮忙时,你没有要削我的胡子。”

白云城主年至而立,唇上也蓄起整齐的髭须,显得男人愈发尊贵端方。

西门吹雪盯着叶孤城的面孔仔细看了一刻,道:“我已经喝了你的茶,不好再要你的胡子。”

叶孤城支着额角,他似乎想到什么有趣的事,轻轻眯起眼:“陆小凤想让一柄杀人的剑去做一件不杀人的事,原本也是强人所难。”

西门吹雪短促地笑了一下:“倘若陆小凤能说一句这种话,或许我就不要他的胡子。”

可惜陆小凤并说不得这种话,他天生不喜欢杀人,自然也只能请西门吹雪去做不杀人的事。

他们在这间小小的客舍中坐得有些久,叶孤城又续了一轮茶,身披白毫的银针在滚水中浮沉,一股甘甜的香气从供春壶中逸散出来。

白云城主偏好这种鲜醇甘爽的茶,就像他偏好甜汤与甜点心,因为世间本来已经十分辛苦,实在没必要自讨苦吃。

——虽然人生来便是要吃苦的,但总要能从苦难的夹缝间寻到一丝快乐,才不枉走过一遭。

叶孤城放下杯子,他看着西门吹雪,坦白道:“其实我原本也不该来见你,但我毕竟还欠你一些东西。”

西门吹雪漆黑的眼睛刹那间明亮起来,仿佛长夜里的一堆火,一颗星。

他一字一顿道:“但求一战。”

叶孤城叹了口气:“我尚有要事在身。”

西门吹雪并不感到意外,白云城主当然不会特意为西门吹雪来一趟中原:“我何时会再见到你?”

叶孤城双手举起茶杯,以茶代酒敬西门吹雪:“待此间事毕,我定邀君一战。”

西门吹雪端起杯子抿了一口茶。

他已经等了十年,并不在乎再多等一阵子。

出乎叶孤城预料的是,西门吹雪并没有很失望。他的耐心比从前好了许多,愿意等别人把话说完,也愿意暂时妥协。

西门吹雪将那半口茶在舌尖上含了片刻,忽然问道:“你明日可有闲暇?”

叶孤城道:“何事?”

此时临近日暮,淡金色的余晖从客舍半掩的木窗间洒落在桌面上;窗台下面种着一丛瑞香花,吹进来的晚风里也夹杂着沁人的花香。

西门吹雪坐在简陋的木桌旁,斜阳照亮了他漆黑的眼珠。

“城东有一条卖布匹胭脂的街道,街道上有一家点心铺子……”

他的话尚未说完,一墙之隔忽然传来女人的说话声。

陆小凤身上仿佛有种奇怪的魔力。

好看的女人总是能吸引各式各样的男人,陆小凤则总是能吸引各式各样的女人,而这些女人无一例外会给他带来各种麻烦。

西门吹雪皱着眉头放下茶杯,起身返回陆小凤租住的院落。

他是从墙头跳过去的。

叶孤城看着西门吹雪径直走到墙根,在地上一顿足,便跳到了隔壁的院子里。

他叹了一口气,又摇了摇头。

那人果然还是没什么耐心。

白云城主从来不会翻墙头。

无论他去到哪里,都会光明正大地向主人家递上拜帖,那些或富丽堂皇、或戒备森严的大门也会随时随地为白云城的马车敞开。

叶孤城从小到大只翻过一次墙头,还是被陆小凤硬扯着翻过去的。

围墙对面叽叽喳喳地吵了一阵,那些女孩子对着西门吹雪吵起来,要给她们的师兄报仇。

叶孤城起初还只是静静听着,待他听到“独孤一鹤”这个名字,便霍然从椅子上站起,手掌握紧了腰间的佩剑。

他的一只脚几乎要跨出房门,却硬生生停在门槛前。

叶孤城闭上眼,待他再睁开眼时,双眼已如雨后青天般剔透无垢,不染尘埃。

他重新坐回桌边,拔出剑放在膝头,一言不发地拿起软布擦剑。

西门吹雪一定要挑战独孤一鹤,正如他一定要挑战叶孤城。

身存道存,身死道消。

势也,运也,命也。



一灯如豆。

叶孤城已然在灯下擦了一个时辰的剑,寒铁铸成的剑身一尘不染,几乎能映出人影。

油灯上的火苗晃了晃,有人推开他的房门。

走进来的人却不是西门吹雪,而是丹凤公主。

丹凤公主的脸上挂着动人的笑容,两朵红晕染上她的脸颊,令她看起来简直像一朵盛放的牡丹花。

叶孤城心下了然,道:“西门吹雪杀了独孤一鹤。”

丹凤公主走向男人的脚步顿了顿,她听出对方话中隐藏的意思,忍不住问道:“城主认为西门吹雪不是独孤一鹤的对手?”

叶孤城望着桌面上的油灯,灯火的阴影在他眼底浮动:“若他三十招之内不能得手,死的人必定是他。”

明明西门吹雪只是赶去珠光宝气阁与独孤一鹤比剑,叶孤城却不说“输的人”,而要说“死的人”。

因为当西门吹雪出剑时,他和他的对手之间就注定有一个人会死。

丹凤公主道:“但死的人却是独孤一鹤。”

叶孤城道:“即使是西门吹雪,也不能在三十招之内杀死独孤一鹤。”

“可能是独孤一鹤的心已经乱了,可能是老天也容不得背信弃义的叛徒……谁能说得准呢?”

丹凤公主嘴上说着惋惜的话,脸上却没有丝毫惋惜之意,她笑得很甜美,像所有大仇得报的人一样甜美。

此刻她觉得叶孤城很顺眼。

一个顺心遂意的人看任何事物都是顺眼的,遑论白云城主本就俊逸非凡,又不像另一个剑客那样冷硬残酷。

她又向前走了一步,朝叶孤城盈盈一拜。

“我有两件事想对城主说。”她像小女孩一样羞涩地垂着头,从额头垂落的碎发间偷看叶孤城,“一是感谢城主帮我混入阎府,让我有机会手刃阎铁珊;二是想请城主再帮我第一个忙。”

叶孤城不为所动:“你提出的条件只值得我做一件事。”

丹凤公主的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没有在说谎,他真的可以完全不在乎南海叶氏的任何秘密。

白云城主本来也是很难受人胁迫的。

丹凤公主动手拖来一张椅子坐在叶孤城身边,柔软馥郁的身子几乎贴在后者握剑的手臂上,她用莹白纤细的手指捉住叶孤城的外袍,身上的香气与温柔的声音裹着温暖的潮气滑过男人耳际。

“若是我一定要请你做其他事呢?”

叶孤城冷冷道:“便需要另外的条件。”

丹凤公主的声音还很温柔,但说出来的话已经阴森又寒冷:“杀死西门吹雪需要什么条件?”

叶孤城头也不抬地擦剑,他的剑泛起一层寒光:“他的性命很贵。”

丹凤公主追问:“有多贵?”

叶孤城慢慢道:“一整个金鹏王朝的国库那样贵。”

丹凤公主的脸色变得苍白,柔软的身躯也变得僵硬。或许因为她发现自己被叶孤城戏弄了,又或许因为叶孤城正抬起头看着她,目光中蕴藏的东西足以令这个年轻的女孩子感到恐惧。

她心里既然生出惧意,就不敢再缠着叶孤城,叶孤城轻而易举地将她推开,又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你最好马上离开这里,”他沉声道,“因为我也很快要离开这里了。”

丹凤公主瞪大了眼,似乎不敢相信叶孤城就这样简单地将自己的事情撒手不管:“可是背弃我父亲的叛徒之中还有人没有死!”

“我已经帮你做了一件事。”

叶孤城反手将剑收回剑鞘,又拎起炉子上温着的铜壶,将桌面摆着的茶壶与茶杯一只只洗干净。

叶十五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手脚麻利地将叶孤城洗过的茶具擦干,仔细收进一个垫着蚕丝的锦盒里。

一架白色马车无声无息地停在院子门口,年长的车夫坐在马车外,怀里抱着那根七尺长的马鞭。

他似是确实要走了。

红晕再次出现丹凤公主的脸颊上,不过这回她的脸完完全全是气红的。

她恼火地握紧拳头,扬声叫住已经跨出房门的男人:“叶孤城,别忘了我们还掌握着你身上的秘密!”

叶孤城闻言转过头,将目光投在丹凤公主身上,讽刺地道:“你不应该用这件事威胁我。”

丹凤公主不甘地问道:“难道你完全不害怕我将这件事说出去?”

叶孤城淡淡道:“因为你曾经把它当着我的面说出来。”

一阵寒意从丹凤公主的脚底升起,这股寒意沿着脊背迅速蹿到她的头顶,让她禁不住发起抖来。

她终于意识到自己被人欺骗去做了一件天大的蠢事。

“当这个消息传开的时候,你也已经活不成。”

丹凤公主站在冰冷的空房间里,像一根人形的石柱,眼睁睁看着白衣男人登上马车。

她原本也拦不住白云城主。

海水般冰冷、低沉的声音回荡在房间里:“苦海无涯,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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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飞燕

叶孤城站在一座荒山上。

之所以叫它荒山,是因为这座山下方圆几十里内都没有任何人家,山上看不到寺庙庵观,甚至连樵夫和猎户也找不见一个。整个山头都生长着茂盛的树木,树林间有一条小路通向半山腰的一座大宅。

如果不是对此处很熟悉的人,一定不会猜的到,在这座人迹罕至的荒山里面,竟然还有一间如此气派的宅子。

叶孤城从未来过这座山,自然也不会预先猜到这里有这样一间宅子。

但总会有人熟悉这里。

任凭一个人的本领多么高强、江湖经验多么丰富,在他心乱的时候,都会失去原有的水准,更不用说叶七的轻功本就远在被他跟踪的人之上。

当白云城的马车刚刚离开上官飞燕的视野,叶七便折返回同福客栈。上官飞燕以为叶孤城已经走了,又正因着他临走前的话惊疑不定,自然不会想到要提防一个不在场的人。

叶孤城已从侍卫的回禀中知道这个女人的真名,也知道她不是真正的公主。

此时距离他离开客栈足足过了一天一夜,期间上官飞燕去了不止一个地方,见了不止一个人——她果然请来了许多人替自己办事。

凡是美丽又聪明的女人,总是懂得如何利用男人。

伫立在叶孤城眼前的宅邸围墙很高,用的是红墙绿瓦,哪怕在黑夜中也透出一丝凛然的气势,两扇朱漆大门上钉着九排九列的铜钉,屋檐下却没有悬挂匾额。

他伸手轻轻一推,虚掩的两扇木门便无声无息地打开,露出了大宅的全貌。

经过两道门后是一段抄手游廊,再穿过一排前厅才能看到主人家的院子。偌大的前院里整齐地铺着青石方砖,一应建筑俱是红墙黄瓦。

朝南的主屋高大庄严,朱红的立柱一左一右用金粉描绘着金龙与大鹏鸟,两排厢房整齐地分列西东,无一不显示着这座宅院里曾有过一段繁盛的时光。

然而院子角落不起眼的砖缝里早已爬上苔藓,厢房也皆尽空置,如今这里既没有巡逻的家丁侍卫,也没有管家婆子,就连替主人家跑腿办差的小厮或婢女也没有半个。

建筑的影子在冷硬的青石地面上摇曳着,像阴曹地府里冒出的鬼怪,庭院里泛着一股荒凉的死气,院子外面远远传来猫头鹰低沉的叫声。

花满楼被上官飞燕点了穴道,倒在地上动弹不得,房间里的空气冰冷沉重,像极了他此时的心绪、与莫测的前路。

但花满楼更担忧陆小凤。

因为他已经知道上官丹凤是什么人,而陆小凤还不知道。

幸亏他虽然只能躺在这里,却不是完全束手无策。

当被人点中穴道时,若能将真气逼在那穴道的附近,过一阵子也许就可以将闭住的穴道撞开,这种功夫他恰巧会一点点。

见过花满楼的人总会记得他是个瞎子,却会忽视他的本领足以与陆小凤一较高下。

正当他暗自努力时,脑后忽然给人拍了一下,一道真气窜进玉枕穴里,将他的穴道冲开。

一个陌生而年轻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公子可无碍?”

花满楼眨了眨眼,发现自己重新能动了,他从地上起身,道:“多谢这位朋友出手相助。”

他起身时没有防备,当没有确凿的证据时,他从不轻易怀疑别人。

那个声音又说:“此地多阴险狡诈之辈,望公子留心。”

花满楼朝说话那人的方向施了一礼,道:“替我谢谢你家主人。”

叶十五顿时连被吩咐的说辞都忘了,他张大了嘴,嘴里几乎能塞进一个鹅蛋。

他用奇异的目光盯着花满楼,就好像面前的这个男人突然长出了三个脑袋和六只手:“你认识我家主人?”

花满楼道:“你的语气简洁、干练、不拖泥带水,声音里有种服从的意味,说明你是经过训练的侍卫;而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很谨慎,显然是有人站在旁边,要你说这些话。”

叶十五脱口道:“你真的是个瞎子?”

花满楼温和地笑了笑,还未等他开口说话,另一道低沉的声音忽然在屋内响起——

“不得无礼。”

花满楼听出后说话那人站得并不远,而自己却并未觉察到他的存在,证明对方敛息的功力格外出色。

那人原本是不打算现身的,如今开口说话,只因为他的手下对着一个瞎子喊了一声瞎子。

花满楼笑得更温和了。

他转身朝另一个人的方向行礼,他已经知道上官飞燕的阴谋,说出的话却仍旧从容不迫。

“请问我能做些什么报答您?”

“我确有一事不明,请阁下为我解惑。”

“请说。”

“独孤一鹤与西门吹雪比试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花满楼花了些时间讲述当晚发生的事,当他赶到大金鹏王的居所时,就稍微有些晚了。

好在他到的也不算太晚,刚好能够听到上官飞燕用自己和朱停的性命威胁陆小凤去杀西门吹雪。

上官飞燕昨晚在叶孤城那里受了挫,现在就迫不及待要用别的手段杀死西门吹雪,因为这样一来,她就能证明自己不比任何人愚蠢,也不比任何人差劲。

不过她的计划注定落空了。

叶孤城既然顺手救了花满楼,自然也不介意顺手救一下朱停。

花满楼并没有泄露叶孤城的行踪。

如果一个人在周围没有人的时候才愿意出现,必定因为他不愿意被人知道自己在这里。

花满楼向来是个很为别人着想的人。

他温柔到即使连上官飞燕这样的女人,也会在被他识破时感到羞惭。

上官飞燕终究没有喜欢上花满楼,因为她早已有了另一个狠毒的情人,若非如此,或许她就不会做这么多狠毒的事。

但她仍旧不值得同情。

叶孤城等到陆小凤和花满楼都从走廊里走出去,才走进这个房间。

上官飞燕见到他,便好似见到了鬼。

她的容貌比上官丹凤还美得多,可惜无论多么美貌的女人见到了鬼,她的脸色都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上官飞燕看到叶孤城朝自己走过来,就下意识往后退。

大金鹏王的房间又大又气派,但这个房间对于现在的上官飞燕而言,还是太狭小逼仄了。

她像是一只被猎狗追到绝境的狐狸,瑟瑟发着抖,却仍然嘴硬:“叶孤城,你有没有想过我为什么知道你们家族的秘密?”

叶孤城停了下来。

上官飞燕的眼睛一亮,急忙又道:“那你想不想知道是谁将这个秘密告诉我?”

她显然很紧张,双手紧紧揪着衣裳的前襟,将那块布料都抓皱了。

“如果你愿意放我走,我就把他的名字告诉你。”

她将手掌从胸口放下来,似乎真的准备与叶孤城谈条件,但当她的手臂放下来时,房间中响起一道微弱的机括声。

叶孤城耳尖微动,蓦的抖开衣袖。

白云城主的袍服用的俱是湖州出产的上等绸缎,这些织物穿在身上时柔软得仿佛一朵云彩,此刻柔软的袍袖却像是变成了世上最坚硬的钢铁,只闻得一声轻响,一根细如牛毛的银针掉在地上。

叶孤城挥落了暗器,反手一掌打向上官飞燕胸口。

上官飞燕的身体向后倒去,她吐了一口血,下一刻却已经借着叶孤城的掌风飞出窗外,如同一只真正的燕子那般轻盈迅速。

她从一开始就只是要逃。

窗外响起兵刃相交的声音,叶十五从打开的窗户里跳了进来。

叶孤城目光扫过他的脸孔,道:“无事?”

叶十五涨红了脸,他的功夫并不差,他的剑同样用的很好,所以他才会年纪轻轻便成为了白云城主的侍卫,他也向来以身为白云城主的侍卫而骄傲。

在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身上失手,这样的事情令他格外难以启齿。

他恨恨道:“她的轻功很奇特,我没能拦下她。”

随即又补充道:“但七哥已经在追她,她逃不掉。”

叶孤城沉吟了一刻,从袖中的暗袋里拿出一只哨子,放到唇边吹响,那哨声低沉又怪异,像是猫头鹰的叫声。

叶十五不解道:“城主?”

叶孤城道:“她终归让霍天青做了件好事。”

在独孤一鹤与西门吹雪比试前,上官飞燕故意让霍天青出手与他相斗,消耗了他一半的内力,以确保西门吹雪能够杀死他。

她做了叶孤城不会去做的事,无论她是不是为了达成自己的阴谋,手段又是不是令人不齿,叶孤城都不介意因此放过她一次。

窗外响起草叶摩擦的沙沙声。

那声音很轻,似乎仅仅是一只在草丛中觅食的野猫。

叶孤城眼神一凝,旋即追了出去。

江湖上大多数人在谈起白云城主时,只知道他的天外飞仙是天下无双的剑法,却罕有人知道,白云城主也有绝顶的轻功。

但叶孤城却没能追到那个躲在窗外的人。

对方的轻功比他更高。

有这样高轻功的人,走路时怎么可能还会发出声音?

叶孤城心里隐隐有了一个猜测,他再次回到那栋死气沉沉的宅院。

上官飞燕果然已经死了。她就躺在大金鹏王的房间中央,咽喉被刀子割断,黑红色的血凝固在她的领口与地板上。

她明明已经逃了出去,却又回到这里。是因为被自己的情人背叛,已然彻底绝望?还是因为心里存了一丝希望,想要向某个人求救?

问世间情为何物。

叶孤城站在屋顶上,远远看着陆小凤帮花满楼将上官飞燕的尸体埋在花园里,忽然想起早前叶七带回来的另一个消息。

峨眉派的孙秀青爱慕西门吹雪,西门吹雪却杀了孙秀青的师父。

西门吹雪杀了孙秀青的师父,却救了孙秀青一命。

叶孤城原本已经决定将事情处理完就动身返回岭南,此刻突然觉得自己应当再见一见西门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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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月

岭南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白云城主有雷霆手段、菩萨心肠。

要知道海上的气候比女人的脸孔还变幻莫测,饶是最有经验的船老大,也不能十拿九稳地说准头顶阳光热辣的晴空,会不会骤然就卷起飓风;眼下风平浪静的水面,会不会刹那间就掀起巨浪。

又因着飞仙岛占据了南海的枢纽位置,时常会有渔舟和商船在飞仙岛附近的海域落难。

白云城主自幼在海中练剑,常常出手搭救一些不知道姓名,也再不会遇见的陌生人,于是这份名声也渐渐在沿海的村落城镇中传开。

这件事兜兜转转传进当事人耳朵里,叶孤城只是一哂而过,过后仍旧练他的剑,救他的人。

但他从不救江湖人。

一个人一旦决心拿起兵器,无论他何时何地何故死,就全都是活该。

因此叶七在跟踪上官飞燕那晚,分明瞧见对方要杀峨眉派的几个女弟子灭口,却没有出手救人。

如果叶孤城早知道那个女孩子喜欢西门吹雪,还有胆量在西门吹雪面前将这件事说出来,或许他就会让叶七救她了。

自晋平公以来,太原城已历经十三朝变迁,前朝沈公述盛赞其“山光凝翠,川容如画”,圣人即位后,改山西等处行中书省为山西承宣布政使司,辖领府、州、县,管理民籍,治所皆在城中。此后太原城日渐繁盛,今相较开封、洛阳等重镇,亦不遑多让。

就连陆小凤也认为,在这样大的一座城里,想要找到西门吹雪是件不可能的事。

太阳升了又落,日头偏西时,一架白色的马车穿过城东一条卖布匹胭脂的街道,在街尾一家点心铺子门口停了下来。

这家点心铺子已经在太原城里开了八年,点心的式样不算最新奇,但胜在点心师傅手艺精湛,味道又好,许多坐车来买衣裳胭脂的夫人小姐,路过这里也会顺手拎上几袋酥点心。

铺面里满是油酥的甜香气,店主是一个面白微须的中年人,正耷拉着眼皮,坐在柜台后面打算盘。

见到客人登门,店主立刻换上笑脸,起身朝叶孤城迎上来:“客人想买些什么?有刚出炉的栗子糕、茯苓饼、枣泥酥、核桃酥……”

叶孤城抬手阻了还想继续说话的店主,看着柜台后面一道用蓝布帘隔断的小门扬声道:

“西门,不请我喝杯茶吗?”

布帘从里面被人掀开,一个身材颀长、面容冷峻的男子走了出来。

正是西门吹雪。

他看起来与两日前他们分别时截然不同,一丝淡淡的愁绪如同薜荔新发的嫩枝,悄悄爬上年轻剑客冷硬的面庞。

叶孤城沉默地看了西门吹雪片刻,道:“我听说你救了一位姑娘。”

西门吹雪面沉如水,声音似乎也蒙上一层阴霾:“她中了毒针。”

叶孤城道:“以你的医术,那位姑娘想必性命无虞。”

西门吹雪的眼中仍旧没有笑意:“我已派人在城内采买解毒的药材,只差最后一味。”

叶孤城心思一转,追问道:“还差什么?”

西门吹雪道:“天山雪莲。”

雪莲是罕见的天材地宝,就连太医院也只藏有寥寥几株,普通的药铺哪里买得到?

而万梅山庄地处塞北,饶是飞鸽传书让人快马加鞭送来,也已经来不及。

叶孤城却笑起来:“白云城的药铺在隔壁街上,掌柜日前似乎恰巧得了一株雪莲。”

隔壁街上确实有一间白云城的药铺,药铺的掌柜也确实有一株百年雪莲。

矮矮胖胖的老掌柜看着白云城主走进自己的铺子,从药柜后的暗格里拿出他珍藏的灵药,手指把山羊胡子都揪掉了几根。

他索性将白云城主和他带进来的陌生人一起赶到后院去煎药,还贴心地指了个药童给他们烧火。

药铺的后院别有洞天,上面挂着药锄的砖墙可以打开一个洞口,从这个洞口走进去,走过一道狭窄的巷子,再推开一道蓝色的门,就是一个隐蔽的四合院。

四合院里没有人居住,床上的被褥却是簇新的,一点灰尘也没有,灯盏里盛着满满的灯油,灶头甚至还有新鲜的瓜果蔬菜。

叶孤城让西门吹雪将孙秀青安置在其中一间屋子里,他自己不知从哪里找出茶具来煮茶,还有心情说笑:“毛掌柜号称‘一毛不拔’,今日怕是将他得罪狠了。”

他在这边烧水,另一边西门吹雪已经配齐了药方,让药童去煎药。

等到给孙秀青喂了药,诊了脉,又换了方子里的几味药,西门吹雪发现自己竟没什么事情好做了。

自从他在路边的小酒店里见到峨眉四秀,知道孙秀青喜欢他的那一刻起,西门吹雪就莫名感到心烦意乱,后来孙秀青中了毒针,更是烦得他连歇下来静坐一刻都难。

但眼下叶孤城坐在院子中央,不紧不慢地泡一壶茶,他好像又能够坐得住了。

这一晚天气不太好,乌云牢牢遮住了月亮,一丝光亮都不给透出来。四合院里刚擦黑便掌了灯,两名白衣侍女备下简单精致的饭食,待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用过晚饭后,撤了碗盘,又换上另一套茶具。

飞仙岛毗邻岭南之地,叶孤城把广东人那些泡茶的本领丝毫不差地学了来,就连习惯也完完全全学了广东人,饭前要饮茶,饭后要饮茶,两顿饭之间也要饮茶。

他专心致志地沏茶,仿佛整个院子里没有什么比这几片茶叶更值得他在意的东西。

只是当西门吹雪在茶桌对面坐下时,他忽然说道:“在孙姑娘体内的毒彻底祛除前,你们不妨先住在此处。虽然白云城的势力在太原城里算不上一手遮天,不过我倒是可以向你保证,倘若白云城主要在白云城的地方藏几个人,即便是六扇门的五大名捕亲自前来搜查,也是搜不出一根头发的。”

西门吹雪了然道:“这件事的主谋还没有找到。”

叶孤城道:“想来并不会耽搁太久,陆小凤这个人很聪明,即使再完美的计划,他也能从里面看出破绽。”

西门吹雪道:“你似乎并不担心他。”

叶孤城不慌不忙地道:“昨天晚上我就发现,那位幕后黑手一点也不敢冒险,只要他今天晚上仍旧不敢冒险,陆小凤就没有性命之忧。”

于是西门吹雪不再问陆小凤或者大金鹏王的事。

但等他问出下一个问题,叶孤城倒宁可他继续问陆小凤了。

他问:“她心悦我,我当如何?”

饶是叶孤城和他意趣相投,愿意花心思开解他,此时也觉得西门吹雪委实是在给自己出难题:“这是你的私事,外人怎么好评说,难道我像那后宅里的长舌妇吗?”

这原本只是反诘之语,孰料西门吹雪竟点头道:“你这个人,原本就很多话。”

站在一旁的叶十五脸都青了。

叶孤城一口茶呛在喉咙里,险些岔了气。

天底下只有西门吹雪会说白云城主多话。

叶孤城将茶杯从唇边移开,颇有些哭笑不得地瞧着西门吹雪道:“我以为任何一个和陆小凤交朋友的人,都不应当觉得别人多话。”

西门吹雪皱眉道:“陆小凤何止是多话,他聒噪起来简直让人想找针线缝上那张嘴。”

叶孤城哂道:“所幸你不爱说话,否则这江湖要被你得罪遍了。”

西门吹雪不以为然,倒是换了个说辞:“若有女子心悦你,你当如何?”

叶孤城觉得自己今晚根本就不该来。

不过当他看清西门吹雪的神色,便懂得对方缘何有此一问。

西门吹雪坐在石桌旁,一手端着茶杯,乌黑的瞳仁里是全然的困惑。

江湖上很少有人敢直视西门吹雪的眼睛。

他以杀证道,罕有人能够承受他眼中的杀气,但拂去这些遮眼的蜃影,男人的双眼仿若古刹雪潭,清澈空明,却映出世间万物。

心如赤子,不晓风月。

心不动,人不妄动。

而西门吹雪如今,只不过是动了心。

叶孤城在过去的三十年中,曾经学过很多东西。

他是贵胄之后,身上流淌着前朝皇室的血,从刚刚懂事时,就有人教授他君子六艺、驭下之术、治国之道。

叶孤城选择成为一名剑客,即使他不成为剑客,也可以成为文人、画匠、棋手、琴师……或者干脆就是白云城主。

但西门吹雪只学剑。

西门吹雪注定要成为一名剑客,除了成为剑客,他再不可能成为别的什么人。

大道至简,衍化至繁。

叶孤城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人,以后也不会再见到第二个这样的人。

仿佛在一段漫长、艰苦、无穷尽的旅途中,见到一只鸟或一朵花。

一见心喜。

叶孤城垂目叹道:“人在爱欲之中,独生独死,独去独来,苦乐自当,无有代者。”

又道:“我瞧那孙姑娘,人才品貌都是顶尖的,你莫要一时糊涂,错失良缘。”

西门吹雪的脸上浮起几丝红痕,不知是臊的还是气的。

他寒声道:“我只问剑道,不问风月。”

叶孤城低低笑了。

白云城主很少这样笑。

他的笑声低沉醇厚,听得人心底发酸发痒,仿佛有什么东西就要破土而出。

西门吹雪听到这种笑声就有些着恼,可要说恼怒却也不全是,这种熟悉的恼意简直令人烦躁又无奈,无非是对方仗着自己多看了几年书、多经了几年事,拿着义正词严的歪理在年轻人身上取乐。

叶孤城的这等恶习,早在十年前西门吹雪就已经领教过了。

简直……强词夺理。

他丢下杯子,起身去查看孙秀青体内的余毒。

这当口忽然起了风,天上的乌云顷刻间全散了。

一轮硕大、洁白的月亮悬在天穹正中,月华如水银泻地,早春的暖风穿行在街头巷尾,卷来丝丝缕缕的暗香。

叶孤城坐在清寒的月色里,宽大的袍袖灌满了春风。

当年开封一别后,西门吹雪见到这个人的次数一只手就能数的过来,可眼前的景象,却像是见过了许多许多次。

他分明就坐在西门吹雪眼前,却仿佛要飘然而去。

“西门,”他说,“万古长空,一朝风月。”



*注1:“人在爱欲之中……无有代者”,出自《无量寿经》,意为“人生活在爱恨情欲之中,遇见的所有快乐悲苦都是自己承受,旁人无法替代”。
*注2:“万古长空,一朝风月”,出自《五灯会元》,原句如下。
问:“达摩未来此土时,还有佛法也无?”
师曰:“未来且置,即今事作么生?”
曰:“某甲不会,乞师指示。”
师回:“万古长空,一朝风月。”
原意为“无论达摩来或未来,佛法始终存在世间,达摩只不过让世人知晓这佛法”,叶孤城想告诉西门吹雪的意思是“无论你见没见过孙姑娘,七情六欲始终存在你心间,孙姑娘只是让你知晓这情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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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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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楼

天色刚蒙蒙亮,一架白色马车驶出太原城门。

叶孤城坐在车厢里,翻看几封密信。

他不久前从这些信上得知陆小凤已经抓住了霍休,正陪着花满楼一起下去江南,西门吹雪也已经离开了太原城,带着苏醒的孙秀青北上万梅山庄。

他拿起矮几上的茶壶,斟满自己的杯子。

近年来叶孤城的喜好渐有改变,他不再与人喝茶,也不再随意交游。

如果不是西门吹雪在珠光宝气阁撞见他,他根本连西门吹雪都不会见。

他的身上藏着太多秘密,这些秘密每一个都庞大又可怕,无论哪个人有意无意中窥探到哪怕一点,就必死无疑。

然而现在的叶孤城丝毫不担心他的秘密被撞破。

因为他正要去见的,是一个已经要死的人。

白云城主不轻易抛头露面,外出时总是搭乘着白云城的马车;即使在道路崎岖难行的地方,也总有软轿代步,很少有需要他亲自步行的时候。

今天那辆白色的马车却停在一座小山的山脚,叶孤城弃了车,带着侍卫步行上山。

叶七跟在白云城主身后,他全身上下都包裹在黑色的衣料里,不声不响,像一个飘忽的影子。

通常白云城主外出访客时随行的是叶十五,后者负责说一些白云城主不想说或者不能说的话。但这次叶孤城并不需要一张嘴替他说话,而且叶十五的轻功相比他的剑术就逊了一筹,于是只留在山下照看马车。

山并不高,山势却很拔秀。沿着山路走出数里,可以看见茂盛的树叶间露出的一角飞檐。

走得再近些,就能看到一座古朴的小楼。

楼就是普普通通的阁楼,唯一特殊的是它有两扇朱红色的门。

小楼近旁还有一间草庐,这草庐刚搭建起来没多久,糊墙的灰泥和屋顶的茅草还很新,主人家大约在准备晨炊,几缕轻烟从烟囱里飘起来。

一个眼睛很大,样子很乖,穿着五彩衣服的小女孩从草庐里走出来,手上拎着一个食盒。

这女孩便是上官飞燕的亲妹,上官雪儿。如今大金鹏王、丹凤公主和上官飞燕都死了,她已经被陆小凤的朋友朱停收作养女。

女孩大大的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神采,她蹦蹦跳跳地走到小楼前,郑重其事地推开那两扇朱红色的门,似乎正要去做一件既快活、又庄重的事。

她像是很熟悉小楼里的路径,走过一条宽而曲折的甬道,来到一间六角形的石屋。

只见她伸手在一面墙壁上依次敲了几下,石壁忽然开始移动,露出了一道暗门。

上官雪儿拎起她的食盒,一闪身钻进了暗门。

暗门再次打开时,上官雪儿左手的食盒已经空了,右手里却多了一张纸条,她一边将纸条塞进怀中,一边蹦蹦跳跳地拎着空食盒沿来路离开。

等她的脚步声消失在甬道里,从石屋顶上飘下来两个人。

上官雪儿的个头本来就矮,一个矮小的女孩子走路的时候,是不会特意关注自己头顶的。

叶孤城走到石壁前,依次在几个位置敲了敲。暗门又打开了,门后有几十级石阶,一直通向地底。

他留下叶七在外面守门,自己则迈步走了进去。

台阶下面直通向山腹,山腹是空的,中央有一个小小的石台,铺着一张陈旧的草席,台子外面还罩着一只巨大的铁笼,笼子里关着一个人。

叶孤城刚刚踏进这个房间里,就皱起了眉——

除非你成了仙得了道,否则一个人活在世上,总要吃喝拉撒。

摆在房间尽头的铁笼乃是百炼精钢铸成,铁栏之间不过半个手掌宽度,连霍休这样干瘪精瘦的老头子都休想从缝隙中钻出来,你当然不能指望谁再有本事往笼子里塞进去一个恭桶。

房间的四面都是光滑的山壁,除了叶孤城进来这条路,放眼望去莫说窗户,连一个能让虫子钻出去的洞都没有。

换句话说,眼下这房间里的气味,着实不怎么好闻。

这大概也是让朱停放弃一个绝妙的阁楼,而要搬到青衣第一楼外面搭草庐的原因。

饶是白云城主涵养再好、城府再深,站在这样的一个地方,说出来的话也难免要冷上几分:“你是青衣楼总瓢把子,天下第一的富人霍休。”

霍休正是当年护送小王子来到中土的四名护卫之一、金鹏王朝曾经的司空上官木。他为了独吞金鹏王朝的财富,与上官飞燕合谋杀害大金鹏王和丹凤公主,又利用陆小凤除去阎铁珊与独孤一鹤。

孰料他机关算尽,最终竟被困死在自己的机关里。

正所谓善恶终有报。

霍休听到这个陌生的声音,却想不起对方是谁,于是像所有其他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一样眯起眼,努力分辨来人的面孔。

他的眼睛花了,背也驼了,几天前他的精力还像年轻人那样旺盛,如今却已经老态龙钟。

他并没有见过叶孤城,但用料考究的白衣与古朴的檀木珠冠无疑表明了这名剑客的身份。

霍休伸出几条树根一样枯瘦的手指攥住铁栏,道:“想不到白云城主还会屈尊来找我。”

叶孤城忍不住笑了,这笑容里带着浓厚的讽刺。

叶孤城道:“我原本也不想找你,然而你先找上了我。”

上官飞燕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她没有根基背景,自然也没有本事知晓百余年前被带到海外小岛上的秘辛,知道这件事的只会是霍休。

活得久的人通常比别人知道更多秘密,而霍休不仅活得很久,还很有钱。

钱总是能办到许多事。

于是哪怕叶孤城并不担心自己的身世被上官丹凤泄露出去,也不得不假意答应对方的要求,千里迢迢来到山西寻找这件事背后的主使。

一个秘密被人找到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当有人找到了一个秘密,就将顺藤摸瓜找到其他秘密。

叶孤城波澜不惊地看着霍休,问道:“你知道要保守一个秘密,最好的法子是什么吗?”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霍休曾以为自己只害怕没钱;后来他被关在铁笼里,发现自己也害怕挨饿;现在他又发现,自己居然还害怕死。

“最好的法子,是让这个秘密不再是秘密。”叶孤城回答了自己刚刚的问题,又道,“不过最快的法子,却是处理掉知道秘密的人。”

霍休突然大笑起来,他已经很久没喝水,笑声沙哑又刺耳:“听闻城主剑法独特,想必极易被人识破。”

叶孤城道:“所以我不用剑杀你。”

他说罢挥了挥衣袖,似乎在掸去身上的灰尘。

一点细微的光芒在空中闪烁了一下。

霍休看到叶孤城抛出银针,但当他准备闪身躲避时,毒针已经刺中他的肩头。

正是上官飞燕用来刺杀白云城主的飞燕针。

霍休的神情变得恐惧,他的眼睛凸起,牙齿发出咯咯的响声。

他熟悉上官飞燕,熟悉这根针,自然也熟悉解毒的方法。

中了飞燕针的人,万万不能静坐不动,必须四处奔跑,让体内的毒性发散出来,才可能有救。

但他可以活动的地方只有一方石台,和一个堪堪罩住石台的铁笼子。

“有所欲,则如飞鸟在彀,引颈就戮耳。”

叶孤城说这句话的时候,高大华贵的白色马车已经行走在越城岭的山路上。

从中原前往广东,要经过越城、都庞、萌渚、骑田、大庾五岭,翻过五岭之后,便是岭南。

岭南最大的城镇,是平南王府所在的平城。

本朝海运发达,尤以两广繁盛。岭南之地毗邻南洋,不仅经营海运的商号众多,来自暹罗、大食等国的商人也常从此地登岸,街头常常见到高鼻深目的波斯人和金发碧眼的高卢人,操着奇怪的官话与当地人交流。

一路走进城中,目之所及俱是大大小小的商铺,或是贩卖琉璃香料等舶来品,或是售卖丝绸茶叶等土产,客人的议论声、伙计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天色虽已入夜,甚至下着小雨,但街道上仍旧人来人往,空气中弥漫着码头上吹来的潮气、茶叶与包点的香气,车窗外灯火辉煌,恍若白昼。

白云城的马车刚刚进城,便有平南王府的家丁来请,叶孤城走下马车时,南王世子已擎着油纸伞在门外等候。

世子屏退从人,亲自为叶孤城撑伞,叶孤城见他执意如此,不便推脱,只遣叶七与叶十五自寻去处歇了。

二人一路走入府中,世子笑道:“师父此去甚久,近日父王与我下棋或赏花时,常常念起您。”

叶孤城淡淡道:“关中距岭南何止千里,山遥路远,难免有琐事耽搁。”

世子似乎这才想起叶孤城前往山西的缘由,于是又问道:“师父此行的要务可办妥了?”

叶孤城道:“并无疏失。”

世子道:“父王正在书房与总管下棋,师父不若先去拜会他老人家。”

叶孤城道:“我不喜弈棋,平白扰了王爷雅兴。”

世子余光瞧见白云城主肃正的面容,心下也觉得有些无趣。

他自拜师以来,每年三四月都会前往飞仙岛修习剑法,确实从未见过这位城主理会公务或练剑之外的事,府内也没有姬妾美人,活像个清修的苦行僧。

因此倒也不再坚持,叫来一个侍女吩咐几句,转头对叶孤城道:“我已命人将消息告诉父王,师父先移步花厅稍待,弟子日前购得一批君山银针,正好请师父品鉴。”

叶孤城并不说好与不好,只道:“习剑之人,不可耽于口腹之欲。”

世子扼腕道:“师父乃当世人杰,父王总要我学您的本领与为人,弟子心里也十分敬佩师父,可只有这点弟子是万万学不来的,因为倘若不喝酒也不饮茶,人生的乐趣就少了一半。”

叶孤城道:“饮茶惰心,饮酒误事。”

世子沉默了片刻,忽然叹道:“师父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原来不止饮酒误事,着急饮酒也会误事的。”

这句话并不是普通的感慨,因为接下来他就说出了一件大事。

“三日前是我母妃的生辰,每年我母妃过生时,父王都要在府中大摆寿筵,今年自然也不例外。当日江总管原本要去席上喝酒,却临时得了父王的口令去宝库取明珠与玉璧,谁知这宝库里竟坐着一个刺绣的男人,江总管被他刺瞎了眼睛,还失窃了十八斛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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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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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夜探

平南王府的总管江重威是个很有威信的人,他的铁砂掌已有九成火候,足可开碑裂石,击石成粉,一身“十三太保横练”令任何人都很难能伤得了他;他不仅本领高强,而且谨慎沉着、忠心耿耿,也的确为王爷办过许多大事。

叶孤城与江重威说不上有什么交情,自然也不会为江重威这双眼睛感到多么惋惜,只问:“如今府内的总管是谁?”

江重威的本领与忠心固然还在,但王府的总管不能是一个瞎子。

世子正待答话,一道浑厚又中气十足的声音自门外传入——

“懋儿好生胡闹!你师父路途辛劳,怎的也不待人安顿好,就匆匆将他请了来?”

听到这声音,叶孤城与世子便停下交谈,双双起身行礼。

南王从外面走进花厅,穿着赭黄起如意团花的便服,腰中系着白玉带,一双虎目不怒自威。

他一踏进房门就免了二人的礼,又对跟在自己身后的锦衣男子道:“金总管,白云城主乃是本王府上贵客,往后叶城主有何吩咐,皆视同我的命令一般对待。”

应声的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年纪看来也不大,身上一件簇新的锦袍是城南“瑞凤祥”最新的款式,右手拿着柄象牙骨的洒金扇子,,眼角眉梢总带着温柔的笑意,活脱脱是一个温柔乡里走出的世家少爷。

叶孤城却不会因此看轻了他。

金九龄被公认为六扇门中,三百年来的第一位高手,无论大大小小的案子,只要到了他手里,就没有破不了的。

虽然他如今已不在公门当差,但岭南各城叫得上名号的捕头捕快,皆是他的徒子徒孙。

金九龄站在南王身后,态度十分恭敬地朝叶孤城拱了拱手:“在下久闻白云城主大名,只可惜叶城主当日不在府内,否则必能生擒那贼人。”

叶孤城不置可否,一旁的南王则面露得色,显然十分得意自己能给儿子请来一名这样好的老师。

他大步朝上首两张太师椅走去,口中道:“金总管与懋儿先下去罢,我与叶城主有事商议。”

世子与金九龄应声退下,侍婢为两人换上新茶,也悄悄退了出去。

花厅内只余南王与叶孤城两人对坐品茗,一时间无人说话。

南王喝的是茶,叶孤城喝的是水。

南王觑起眼,望着茶水中浮沉的茶沫道:“叶城主以为金九龄此人如何?”

叶孤城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金九龄为钱财所缚,注定难成大事。”

金九龄已是王府的总管,叶孤城毫不留情地贬损他,无异于当面落了王府的面子。

南王却不以为忤,反而笑起来:“我倒是觉得他好得很,若是世上所有人都如叶城主这般,本王才要头疼。”

叶孤城没有答话,只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口,他的杯子里盛满无色无味的清水,但任凭谁在旁边看到,都会觉得他喝的是天下第一的好茶。

南王道:“金九龄不堪大用,要成大事,还要倚仗叶城主相助。”

叶孤城垂了眼,道:“王爷言重,叶某自当尽本分。”

南王将茶杯放在一旁,道:“叶城主舟车劳顿,早早归家歇息吧。”

从王府回来的第二日,白云城主便带了两个侍卫,到平城周围查账。

白云城的铺子遍及大江南北,尤其在岭南一带,更是如同葎草般遍地开花,柴米油盐、珠宝绸缎、酒楼赌坊,无所不有。

这账目一查就查到了半月后。

直到世子写来第三封信,白云城主才动身返回。

叶孤城回到平城时正值黄昏,别府静悄悄的没有半点人声,院中的架子上站着一只鹰。

这只畜生被它的主人养得很好,雪白的羽毛整齐油亮,在阳光照射下隐隐透着层金光,一双利爪紧紧扣住缚着鹿皮的木架,趾高气扬地昂着脑袋,傲慢地环视四周。

叶七正在喂它水和兔肉,见到叶孤城踏进院子,白鹰低鸣一声,抛下嘴边的生肉,振翅朝白衣男人飞过来。

叶孤城轻哂,抬起手臂让白鹰歇了,又解下它脚上的竹筒。

信是用特制的竹纸写的,叶孤城飞快读完信,五指一拢,便将信纸与纸上的消息一起碾成粉末。

他看到站在鹰架旁端着盘子的叶七,便随口问了句:“你入府有多少年岁了?”

叶七答道:“蒙老城主搭救,如今已有二十又三年。”

叶七是老城主收养的孤儿,自幼与叶孤城一同习武长大,与府内其他侍卫对白云城主的情分又不同。

叶孤城抬头看了看天色,天边挂着的太阳在正午时还十分耀眼,而今则已近迟暮,失却了曾经的灿烂与辉煌。

他望着朝西方落下去的火球,淡淡道:“复国是我父毕生夙愿,而我身为白云城主,身系飞仙岛上万户千家性命,也不得不放手一搏,你若不愿,便自行离去。”

叶七浑身一震,手中的托盘跌落在地。

他朝着叶孤城慢慢拜下去:“万死不辞。”

叶孤城来到王府时,才晓得世子之所以着急请他回来,是因为南王正在发怒。

世子对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也知道的不甚清楚,只知道是新上任的金总管与外人勾结,打算泄露王府的布防图。

叶孤城眉心微蹙,三言两语将世子打发了,径直走向王府的书房。

金九龄跪在书房的地板上,书房里的每一个角落都铺着波斯运来的绒毯,轻软得如同云絮,但他的额角已经沁出一层薄汗。

“在下入府前已答应江重威,要查明盗走王府宝物、刺瞎他双眼的犯人,只苦于那犯人并未留下任何证据,才专程请来陆小凤试探宝库的守卫,只要他能得手,或许就能查出那绣花大盗是怎么进入王府宝库。”

南王面色不辨喜怒,道:“那陆小凤现在何处?”

金九龄答道:“如今已至城中。”

南王将手中盖碗朝桌上狠狠一顿,冷笑道:“不过一介行走江湖的武夫,也敢擅闯王府?府内有精兵强弩,定叫他有来无回!”

叶孤城恰恰在这时推开房门:“陆小凤其人,倒也并非庸碌无能之辈。”

南王性尚武,自其于先帝面前辞官归藩后,便重金招揽奇人异士,在王府中当差的也不乏江湖上成名多年的前辈高人;然而叶孤城生性清冷孤高,对于这些人从不正眼看待。此时他竟愿意夸赞一个年轻小子,着实令人吃惊。

南王转而看着从门外走入的叶孤城,缓缓抚摩着拇指上的白玉扳指,眼中的怒意略微收敛,也露出些兴致来:“叶城主与此人相识?”

叶孤城道:“曾有个人说,他的手指能夹住我的剑。”

他的表情尚没有什么变化,但他的声音里分明有一股炽热的战意。

南王闻言一愣,继而抚掌大笑:“如果他那双手指果真能夹住白云城主的剑,没有了岂非可惜!”

这位王爷年轻时驰骋疆场的豪情已经在南海的浪涛与海风中消磨殆尽,然而他还能骑马射箭,也还能赏识天下的英雄人物。

他重新端起盖碗,对跪在下首的金九龄道:“既然叶城主如此说,金总管不妨将府中本月的布防图交给陆小凤,若他真能全须全尾的闯进宝库,本王非但不治他的罪,还要再赏他十八斛明珠!”

平南王府的宝库位于王府正中,宝库外的卫士一共有五十四个人,每九人一组,从戌时起,就沿着宝库四周交错巡逻,其间最多只有两盏茶时候的空档。

为了防止有人利用轻功潜入,宝库四周没有种树,周围的建筑也都是低矮的平房。

现在叶孤城就坐在其中一间平房的屋顶上。

他已经在这个屋顶坐了一个时辰。

他一动不动地坐在瓦片上,似乎成了那些瓦片的一部分。

他看着一个穿着卫士装的人从宝库对面的树林里跳出来,混入巡逻的队伍最后,那人跟着巡逻队绕着宝库的围墙走了一圈,等到前面的卫士转过墙角,突然飞身掠上了屋顶。

正是潜入王府的陆小凤。

叶孤城知道陆小凤必定找不到进入宝库的法子,金九龄早在成为王府的总管时就将宝库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翻了一遍,却也没有找到这个法子。

陆小凤果然已经准备离开,他的手脚很利落,隐藏行迹的本领也很高明。但叶孤城却已经看到蹲守在宝库四周的十八个侍卫,他们拿着十八把强弩,弩箭都已经对准了他。

叶孤城终于站了起来。

他拔出了自己的剑。

夜色黑得像墨汁,长剑白得像明月。

雪白的剑光一闪,匹练般刺向半空中的陆小凤。

谁也没有看见过如此辉煌、如此迅急的剑光。

忽然间,陆小凤整个人都已在剑气笼罩下,一种可以令人连骨髓都冷透的剑气。这一剑的锋芒,竟似比西门吹雪的剑还可怕,世上几乎已没有人能抵挡这一剑。

陆小凤也不能抵挡。他的脚尖沾地,人已开始往后退。剑光如惊虹掣电般追击过来。他退得再快,也没有这一剑下击之势快,何况现在他已无路可退。

他的身子已贴住了宝库的石壁。剑光已闪电般刺向他的胸膛,就算他还能往两旁闪避,也没有用的。他身法的变化,绝不会有这一剑的变化快。眼看着他已死定了!

但就在这时,他的胸膛突然陷落了下去,就似已贴住了自己的背脊。这一剑本已算准了力量和部位,再也想不到他这个人竟突然变薄了。这种变化简直令人无法思议。

剑光刺到他面前时,力已将尽,因为这时他的胸膛本已该被刺穿,这一剑已不必再多用力气。真正的武林高手,对自己出手的每一分力量都算得恰到好处,绝不肯浪费一分力气的,何况叶孤城本是高手中的高手!他永远也想不到这一剑竟会刺空。

但这时,陆小凤也已更没有退路,叶孤城的剑再往前一送,陆小凤还是必死无疑。

可是,就在这间不容发的一刹那间,陆小凤也已出手!他突然伸出了两根手指一夹,竟赫然夹住剑锋!没有人能形容他这两指一夹的巧妙和速度,若不是亲眼看见的人,甚至根本就无法相信。

叶孤城也已落地。他的剑并没有再使出力量来,只是用一双寒星般的眼睛,冷冷的看着陆小凤。

陆小凤也在看着面前的白衣剑客,然后他忽然笑了。

任凭谁站在天罗地网中央,被一柄剑指着脖子,竟还能笑得出来?

但陆小凤就是要笑,甚至因为感受到白衣人的面容愈发冷峻,而笑得愈发灿烂:“叶孤城。”

叶孤城却没有同他叙旧,只是说出另一件事:“四年前,你用同样的手法,接住了木道人一剑,至今他还认为你这手法是天下无双的绝技。”

陆小凤道:“他是我的朋友,有很多人都喜欢为朋友吹嘘的!”

叶孤城道:“四个月前,他看见我使出了刚才那一招‘天外飞仙’,他也认为那已可算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陆小凤叹道:“那的确是的!”

叶孤城道:“但他却认为,你还是可以接得住我这一剑!”

陆小凤道:“哦?”

叶孤城道:“我不信,所以我一定要试试!”

陆小凤道:“难道你知道我会到这里来?”

叶孤城点点头。

陆小凤道:“你本就是在这里等着我的?”

叶孤城又点点头。

陆小凤道:“我若接不住你那一剑呢?”

叶孤城淡淡道:“那么你就不是陆小凤!”

陆小凤苦笑道:“陆小凤也可能接不住你那一剑的!”

叶孤城道:“若是接不住那一剑,陆小凤现在也已不是陆小凤。”

陆小凤道:“若是接不住那一剑,陆小凤现在已是个死人!”

叶孤城冷冷道:“不错,死人就是死人,死人是没有名字的。”

他突然回手,剑已入鞘。

能从陆小凤两指间夺回剑锋的人,他也是第一个。

但陆小凤仍旧很开心。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陆小凤尚未懂得另外三种喜悦有多么动人,但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遇到老朋友,总是令人快乐的。

即使这老朋友刚刚还用剑指着他的脖子,也不会让这种快乐减少半分。

但接下来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看见了金九龄和花满楼。

朋友相见总少不了一壶好酒,王府中最不缺的也正是好酒,陆小凤认为自己被金九龄骗来夜探宝库是吃了个大亏,因此他要喝更多酒作为补偿。

叶孤城不喝酒,他在陆小凤打开第一坛酒的泥封时,就已经离开了屋子。

陆小凤知道叶孤城不喝酒,但他陪着金九龄与花满楼喝了几杯,还是装了壶酒追出来。

叶孤城没有走远,至少陆小凤没用太久就找到了他。白云城主站在一个池塘边,似乎正在看月亮。

这一日并不是十五,月亮也缺了一块,像被人啃了一口的大饼。

池塘周围冷冷清清的,连一个人也没有,黯淡的月光将男人的影子拖得很长。

陆小凤走到池塘边,学着叶孤城的样子看月亮,他夸张地叹息了一声,道:“我年轻的时候,认识我的人都夸我是个聪明人,但自从认识城主后,我就总被人骗得团团转。”

叶孤城唇角露出一个冷笑:“那么从认识我后,你已学会分辨谎话了。”

陆小凤顿时垮了脸,他背着手在原地转了几圈,又凑到叶孤城身边:“城主难道不觉得自己对此负有责任?”

叶孤城冷冷地睨着他:“我几时骗过你?”

陆小凤噎住了。

十年前钱家的案子里,叶孤城确确实实没有欺骗他一个字,仅仅是没有将全部事实完完整整告诉他。

他越想越觉得胸口堵得厉害,忍不住喝了口酒顺气。

“难道城主从小到大,都不曾说过谎?”

“不曾。”

“一句谎话也没有说过?”

“没有。”

陆小凤又噎住了。

于是他又忍不住开始喝酒。

叶孤城看着他喝酒,忽然道:“你应该少喝些酒。”

陆小凤笑嘻嘻地道:“有些人生来就是要流浪,有些人生来就是要用剑,有些人生来就是要喝酒。”

叶孤城道:“在这间王府里,你最好一滴酒都不要喝。”

陆小凤道:“因为这里的酒有毒?”

王府的酒当然不会有毒。

叶孤城看着月亮在水面上的倒影,似乎也没有真心阻止陆小凤去拿酒壶:“当一个人喝了酒,他就很难保持清醒,当他不清醒时,就常常会做些要命的事。”

陆小凤叹道:“如果让我从此滴酒不沾,才真真是件要命的事。”

叶孤城道:“所以你最好离王府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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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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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鸿雁

陆小凤并不奇怪叶孤城为什么要他离王府远一点。

若说陆小凤这个人有一万个缺点,却有一个优点,那便是有自知之明。例如说现在他就晓得自己喝完酒之后嘴上没有把门,容易开罪贵人,开罪了贵人就容易掉脑袋。

但他很奇怪叶孤城为什么没有离王府远一点。

金九龄需要钱,所以他为王府办事。

白云城主不需要钱。白云城的财富已经多到他再过几辈子都不需要为此烦忧。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实在很矛盾。他知道叶孤城是一个城主,知道叶孤城和人做生意,但每当他看到叶孤城,偏偏还是认为对方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仙人。

仙人也会和权贵搅到一起吗?

陆小凤自己没想通,索性拿了这些问题去问叶孤城。

在朋友面前,他从来都是直言直语的。

陆小凤道:“你正在王府做客?”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南王世子是你的徒弟?”

叶孤城道:“是。”

陆小凤道:“世子的剑法尽得你真传?”

叶孤城道:“不是。”

这个“不是”可以有许多种含义。或许世子拜在白云城主门下日短,剑法尚欠火候;或许世子天赋平平,学不会高超的剑法;又或许世子根本只是个挂名弟子,从未跟随叶孤城习武。

好在不待陆小凤想好怎么向叶孤城问清楚,后者已经出言解释了:“世子是我的徒弟,我却不曾传授他我的剑法。”

陆小凤差点疑心自己听错了,他将对方的话重复了一遍:“你不曾教他剑法?”

他知道许多武林名宿敝帚自珍,害怕自己的看家本领被旁人偷学了去,但白云城主实在不像这种人。

叶孤城寒星似的一双凤目冷冷扫过他,道:“陆小凤,你须要知道,虽然什么人都可以学剑,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学我的剑。”

陆小凤又想不通了:“如果你不愿意教他,为什么还要收这个徒弟?”

叶孤城道:“叶孤城不愿意收徒,不代表白云城主不愿意。”

陆小凤忽然觉得索然无味,他本来很好奇这位“尽得白云城主真传”的世子,也曾想过托金九龄见他一面,现在却觉得没有必要了。

他一屁股坐在岸边的草地上,拎起酒壶灌了一口酒,然后捡了根树枝,敲着壶身放声高歌:“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这是唐人王之涣的名句,也是白云城主叶孤城最喜欢的诗。

但叶孤城现在对这首诗却有些喜欢不起来了。

陆小凤唱得实在很难听,而且他的嗓门又大又嘹亮,在安静的夜晚传得很远,很快就要把巡逻的卫士引来。

叶孤城不想听到自己喜欢的诗句被陆小凤的破铜锣嗓子唱出来,更不想让南王知道白云城主可以和别人一起喝酒赏月。

他盯着陆小凤那对长得像眉毛一样挺拔精神的小胡子眯了眯眼,道:“你这次是一个人来的?外面是不是还有人在等你?”

陆小凤跳了起来,丢下酒壶就往王府外面跑,简直比有两头老虎在他屁股后头追着都快。

因为他突然想起等在王府外面的,还有一头母老虎。

陆小凤很快就不再设法来找叶孤城,因为他正忙着找一个红鞋子的女人。

叶孤城终于甩脱陆小凤这个麻烦,很是松了口气。

他还想离开平城,去把没查点的账目查完,再交代各地的主管一些事,可惜风云莫测,即使是地位尊崇如白云城主,也不能事事顺遂。

南王的野心越来越难压抑,他已经为这件事计划筹备了很久,如今时机逐渐发酵成熟,即将到了收获果实的时候,怎能不让人蠢蠢欲动?

叶孤城想着心事从马车上走下来,还没有推开院门,就听见门后面传出一阵尖锐的鸟叫声。

叶七已经不在院子里了,叶十五正被白鹰啄的抱头鼠窜。

因为他刚才想要阻止白鹰吃掉一只鸽子。

那只可怜的鸽子阔胸长翅、前后脑鼓胀饱满,是难得的好信鸽,此刻被啄掉了几根飞羽,战战兢兢地缩着脖子,躲在围墙上不敢下来。

叶孤城不由得一哂,挥手招了信鸽过来,取下鸽子腿上的信件,又将这鸟儿交给侍女带到后院去。

两个月前,他将西门吹雪与孙秀青安置在白云城的处所时,曾在小院里为西门吹雪留下一只信鸽。

白云城主做事处处妥帖,那时叶孤城尚不知道霍休在关中的势力有多大,即使对自己的部下与手段都极有自信,也不会托大到将他二人放在白云城的地界便撒手不管。

只是叶孤城没料到西门吹雪会把鸽子顺走,也没料到西门吹雪会给他写信。

他坐在桌案前,看着用白蜡油封口的竹筒,猜测西门吹雪写信来的理由。

可能是得了柄好剑,可能是对剑道有所领悟,更可能是那位孙姑娘又令他不知所措。

【知君已复归南海,久闻天池烟波浩淼,不知沧浪何如?风月何如?】

叶孤城拿着这封短笺,四分意外,六分荒唐,十分莞尔。

他从笔架上取了笔,想要写一封回信。

【风至则波澜迭起,月出则渺渺无垠,其意玄妙,百般难摹。】

【浩浩汤汤,横无际涯者,朝晖夕阴,气象万千。】

【庄中犹可养鹰。】

最终他什么也没有写。

在叶孤城正打算落笔时,叶十五敲开了书房的门,送进来一份王府的帖子。

最近白云城主几乎每日都能接到来自王府的邀请,叶孤城由是晓得,自己此番怕是在岭南待不久。

从山西回来后,他总想将这大计拖延些时日,却也明白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道理。

他随手翻了翻世子托人送来的帖子,吩咐叶十五备下马车,第二日过王府赏花。

次日,叶孤城在王府花园里遇到了花满楼。

花满楼并不是陆小凤请来的,他是随金九龄一起来的。因此当陆小凤去追查绣花大盗,花满楼未与他同行,而是应金九龄的邀请留在王府。

世子与叶孤城走过一丛杜鹃花时,花满楼正坐在花丛后的凉亭里,听到叶孤城的声音,便微笑着起身致意:“城主近来可好?”

叶孤城朗笑道:“我曾听闻花家七童只要听过一次别人的声音,就能牢记住这个人,今日方知果真不错。”

世子朝花满楼拱了拱手,道:“原来花公子与师父竟是旧识。”

花满楼坦然道:“叶城主不久前救过我。”

世子面露讶然之色,转而问叶孤城:“师父去往关中时还遇到过此等事?怎的也未听您提起?”

叶孤城道:“江湖之中,最不值一提的从来都是人命。”

花满楼道:“城主的话倒也也不全对。虽然江湖上总不乏快意恩仇、刀光剑影的故事,但是仍有义薄云天、谦退不伐的侠士。”

世子笑道:“花公子是想说,江湖上总不缺陆小凤那样的人。”

花满楼也笑:“虽然陆小凤是我的朋友,但我这句话实不是夸赞他。”

世子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想起花满楼看不见,于是又开口说道:“只为了一句被人激将出来的承诺,就愿意只身闯王府的宝库,明明得知自己遭人利用,仍旧毫不怨怼——即使我不是江湖中人,也知道江湖中这样的人不会有很多。”

他说的确实不错,承诺了别人的事就务必做到,遭遇了戏弄危难也一笑而过,爱友如己、嫉恶如仇,像这样的傻瓜无论是不是在江湖上,都实在很少。

“陆小凤确是个好人。”

花满楼这样说,没有因为在旁人面前说朋友的好话而感到羞惭,也没有因为南王世子夸赞了他的朋友而感到喜不自胜。

他的身上半点也没有沾上陆小凤的浪子豪气,不像个舞刀弄棍的江湖客,倒像是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

世子看着花满楼,颇有些自嘲地叹了口气:“花公子心无点尘,世事通透,倒显得我们这些俗人汲汲营营、粗鄙不堪。”

花满楼道:“我并非什么大智大慧之人,穷极一生,所参悟的其实不过八个字罢了。”

世子问:“哪八个字?”

花满楼道:“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世上有顺从天命的人,就有不顺从天命的人。

至少叶孤城从不肯向他的命运屈服。

拥有他这样身份的人,尚未降生时便已被安排好了命运,然而能够操纵命运的究竟是人,还是那看不见的天命?

叶孤城独自站在书房里,屋子里没有点灯,惨白的月色勾勒出男人笔直的身形,像一把出鞘的剑。

书房窗外有一株木棉树,在他启程去往关中前还满树繁花,如今业已过了花期。

这种树开花时开得很热烈,每根枝条上都挂满火红硕大的花朵,一片叶子都不见;花谢时所有花朵也如同骤雨般洒落满地,徒留一树枯枝,直教人惊心动魄。

方生方死。

案头还放着那封短笺,被几封新送来的密报压在下面。

随着大事日近,从北地寄来的信件如同南海中的浪头那样多,每封信里说的都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偏偏有一封信问他“沧浪何如”。

沧浪何如?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

修长、苍白的手指拿起一支笔,饱蘸了墨汁。

月色如霜,笔走龙蛇。

【月圆之夜,紫金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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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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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近暮

倘若有一个人即将要去犯上作乱,他在临行前要做些什么?

叶孤城要收拾茶叶。

他从飞仙岛带出的茶不算太多,却都是花了心思从各地搜寻来的珍品,有些茶连皇宫中都找不到,叶孤城并不想让它们白白浪费了。

值得白云城主赠茶的人不多,这其中他愿意以茶相赠的更少。

幸亏这人数再怎么少,也总有那么一两个。

两名侍女已将尚未动的几盒茶叶用锦缎包好,放入特制的木匣,已开封的茶叶则全部丢进火盆中焚毁。

叶十五走进屋内,手中端着从马车暗格里取出的一盒君山银针。

这盒君山银针产自洞庭山上最老的一株茶树,是清明前枝头第一轮生发的嫩芽,由二八芳华的少女一粒粒用菱唇衔下,每年仅得一盒。然而贴在玉盒上的封纸已经撕破,盒中的茶叶亦动用了些许。

叶孤城在心里算了算日子,便开口唤了年纪最小的侍女过来,要对方在年节前单独将这封茶叶送到燕北的万梅山庄。

又自案头拣了枝紫毫,在撕破的封纸上写下一行小字:

冬来日月长,聊赠一豆春。

高大、华贵的白色马车再次走在北行的官道上。

途经张家口时,马车在官道旁的一家客栈门口停了下来。

白云城主也是人,他从广东赶了这么远的路来到河北,总要下车吃一顿饱饭,再睡一个好觉。

客栈中只有寥寥几个行商打扮的客人,角落还坐着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癞头和尚,正在啃一个馒头。

叶孤城在最靠近门口的桌子上坐下,他点了三个菜,又要了一壶白水。

第三盘菜刚刚端上桌,又有一个面色发青的人从大敞的木门外踏进来。来人的年纪大约在三十上下,穿着一件黄色的蜀锦长衫,生了高颧骨、三角眼,一看便知道是个睚眦必报的棘手人物。

他用阴冷的目光环视整个客栈,像一条正在搜寻猎物的毒蛇,原本好奇打量他的客人也忙不迭把头低了下去。

大堂里明明还有许多空位置,他却在叶孤城对面坐了下来。

叶孤城竟也没有驱赶他。

黄衫人没有点菜,只点了一壶酒。

他只有一个人,偏偏要了两个杯子,倒了两杯酒,又将其中一杯双手递给面前的叶孤城。

“请。”

叶孤城伸手接了酒。

黄衫人开口道:“叶城主不怕酒里有毒?”

叶孤城道:“我喝过比这毒千百倍的酒。”

黄衫人道:“世上怕不会有哪里的毒比唐门更毒。”

叶孤城便笑了,这微笑中充满讽刺:“唐门的毒仅仅能杀人,而我曾喝过的那杯毒酒只消沾唇,便可使人失却意志,沦为偶人傀儡。”

他突然反手将瓷杯朝对方掷出,只听得“当”的一声,杯子在半空撞上什么东西,当即碎成几片,杯中的酒洒了满桌。

一个银光闪闪的玩意儿随着碎瓷片一同掉在桌面上。那物由精钢打造,模样极复杂精巧,像一朵盛开的莲花,叶瓣中还藏着七枚极细的钢针,打在人身上后便会自行崩出,花瓣与钢针上都淬了见血封喉的毒。

正是唐家威慑天下的暗器毒蒺藜!

黄衫人倒翻了几个跟头从桌边离开,落地时两只手都已经带上鱼皮手套,毒蛇似的三角眼狠毒地盯着叶孤城:“白云城主趁人之危,戏人妻子,此仇我唐天仪今日便来讨还。”

他说话时已然抛出三十三根毒针,唐门的功夫就是手上的功夫,唐天仪的手已然快若闪电。

叶孤城在桌边长身而立,左手抓着剑鞘在半空划过一个半圆,他的动作很随意、很悠闲,却将那三十三根比电光还快的毒针尽数击落。

他甚至还没有拔剑!

唐天仪变了脸色。

他原本以为必中的一招,竟然未曾伤到对方分毫,而且他也已经看到,叶孤城抬起右手搭在了剑柄上。

平白跳出来一个人指责你调戏了他的老婆,乃至于要动手杀你,这种窝囊气谁都忍不了。

即使是白云城主也忍不了。

他的手轻轻一动,剑光已飞起!

唐天仪的手中抓着一把毒砂,他学习使用暗器已经有二十余年,丢出这把毒砂只需要一瞬。

但叶孤城的剑已经刺到他的胸前,他根本没有机会丢出这把毒砂。

就在这当口,客栈窗外忽然响起一阵奇怪的吹竹声。

一条赤红的小蛇从桌下窜出,猛地朝叶孤城咬来。

谁都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爬到桌子下面,又在桌脚躲藏了多久,它从地上直直弹起,就要咬上叶孤城的咽喉。

快如离弦的弩箭!

叶孤城丝毫不觉慌张,他的身形只稍稍一晃,就避过了这条蛇。

然而高手过招,岂容得片刻分心?

只是这一晃,毒砂已经击中他的肩头。

唐天仪被长剑洞穿了琵琶骨,倒在冰冷的地面上,他的嘴角流淌出浓稠的血,眼中犹带着恶毒的笑意。

是因为他为自己被调戏的妻子报了仇?还是因为武功高绝、令所有人只能仰望的白云城主即将死在他手上?

蜀中唐门的毒药暗器,除了唐家的子弟外,天下无人能解。无论谁中了他们的毒药暗器,就算当时不死,也活不了多久。

中了唐门毒砂、危在旦夕的白云城主,此时正坐在床上看信。

如今他伤势沉疴,行动不便,故而只得放下些惯常的端方做派,倦乏地半倚在床头。

信是由万梅山庄寄来,原本刚劲冷硬的笔锋似有回寰之意,说明写信人心中有碍。

令西门吹雪心乱的原因倒也显而易见——

【内子有孕,请延一月。】

叶孤城不由微哂。

他半阖起眼帘,借着室内朦胧的灯光,眼前仿佛看到两个人影。

十年前冰冷锐利的少年,数月前凛然修俊的男子。

看得久了,这两个影子就重合在一处,再辨不分明。

那人竟也做了父亲。

侧方的房门响了一声,白衣侍女领进来一个鹤发鸡皮的老者,老人的头发花白,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衣裳,看起来不过是个寻常的农家老翁。

这不起眼的老头子姓秦,名适之,乃是先秦时神医扁鹊的后裔,已有数十年不曾在江湖中露面。没有人知道白云城主究竟是从哪个犄角旮旯把这位老神仙挖了出来,也没有人知道这眼高于顶的扁鹊后人为何肯为叶孤城瞧病。

秦适之走到床边查看叶孤城溃烂泛黑的伤口,从药箱里取出一只大肚扁口的瓷罐,将里面盛装的青绿色药膏在伤处厚厚抹了一层,又取出一只儿拳大小的白瓷罐,点燃药草于其内熏蒸,反扣在膏药上。

一炷香后取下瓷罐,便看到罐内盛着半盏污血,再看肩头的膏药已经全变成黑色。

叶孤城靠坐在床头,面色白得近乎透明,额上也泛了层薄汗:“劳秦大夫费心。”

秦适之板着脸坐在简陋的桌椅上,一边借着油灯的亮光写方子,一边硬邦邦地道:“小老儿拿钱办事,谈不上费心。”

叶孤城从善如流道:“劳秦大夫费力。”

站在床边的侍女端着只木盘,盘子上放着换下来的瓷罐与膏药,闻言噗嗤一声笑出来。

她前年刚及笄,面上还是一团孩气,只看形状圆润的唇珠和唇角两个深深的酒窝,便知道是个爱笑的。

叶孤城沉声唤道:“十六。”

叶十六立刻收了笑容,恭谨垂首道:“城主有何吩咐?”

叶孤城道:“今年腊月时,莫忘了去万梅山庄送茶。”

侍女低垂的脑袋看不见表情,唯独握着木盘边缘的手指忽的用力攥紧,连指甲都失了血色。

她答了声是,飞快地退了出去。

秦适之余光瞥见小姑娘落荒而逃的背影,冷哼了声:“如今外面已经传开了,你要与西门吹雪决斗。”

叶孤城道:“确有此事。”

秦适之道:“凡使剑的都是疯子,你们两个更是疯子中的疯子。”

叶孤城似是笑了笑:“能当个疯子,总比当个清醒的人快活。”

秦适之气得吹胡子瞪眼,再懒得浪费口舌和这小辈分辩,只将药方丢在桌面,拎起药箱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唐门的毒药果真霸道非凡,饶是有神医圣手诊治,残留的毒性仍需一段时间方可完全祛除,夜深时余毒发作,便似有无数虫蚁噬咬伤处皮肉,令人辗转难眠。

叶孤城索性披衣起身,拾起窗台上的银烛剪挑亮了灯芯。

十年磨一剑。

他为这个偷天换日的大计划已然准备了五年。怀揣着沉重而可怕的秘密,他在过去的五年中无一刻松懈,将每一个细节都在脑中推演过无数遍,务求万无一失。

但在平南王府见到陆小凤之后,叶孤城忽然有了另外一个计划。

他提笔写一封信,为他的计划感到既得意,又满意。

天之有日,犹王之有民。

然则,日有亡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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