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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
戈斯坦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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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陆欢】逍遥(G)重修中 Empty #1 [原创]【陆欢】逍遥(G)重修中

2022-06-24, 17:39
⿴转载自LOF(作者:戈斯坦因)⿴
⿴【文章出处】⿴




#修文+填坑
#陆小凤X李寻欢,陆欢拉郎组合
#灵感来源B站同名视频


第一章、身逐塞鸿已万里

寒风裹挟着风沙,如地狱深处的魔鬼,将一切美好的生灵吞噬;斑驳黄沙上点点未融的残雪将一望无际的大漠衬染得更加苍茫孤寂。

一辆马车,自远处而来,车帘被微微吹刮起来,如春的温暖和如冰的寂寞一道从车内弥漫出来,同时溜出来的,还有几声努力被主人掩饰的咳嗽,它们一同被北风切割成碎片,混在晶莹的雪花之中,散于茫茫天地。

盘坐于车前的长髯大汉轻轻叹了口气,他一面熟练地驾驭着骏马,一面侧身轻声询问道:“少爷,天色将晚,不远处正好有处客栈,不如我们暂作休整,明日再赶路不迟。”

一只修长有力的手轻轻挑开车帘,苍白病态的皮肤在阴沉昏暗的天色下仿佛成了透明的。

“传甲,哪里是什么天色将晚,这分明是风暴将至啊。”车内的人苦笑着道。但即使是夹了苦涩,那声音也是温润动人,如一坛陈年竹叶青,清透又沉稳,教人不禁沉溺其中。

长髯大汉皱眉道:“少爷,不妨的,我们固然会被这该死的风沙困住,但那些不入流的东西也照样跑不掉。”这大汉分明声如洪钟,但在同车内人说话时,却又那么温柔而小心,仿佛自己的气息,会将那车内的男子吹散了一般。

“这风沙,终究是不合时宜啊……”车内人阖了阖眼,长睫如鸦翅扑闪,再度睁开的时候,明眸里竟奇迹地带了些刀光剑影的锋芒。

如此一来,倒教人摸不清他是善良好欺还是坚韧不拔。

他指节敲打着木质的窗框,忽而朗声笑道:“罢了,罢了。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且看此局如何破解便是。”

笑声很快被一阵揪心的咳嗽打断,大汉慌忙吁停了马匹,为他的主人顺气。他拍着男人单薄的后背同时,低头瞥见车内一块初具丽人形的木头,劝诫的话语到了喉头却无论如何说不出来了。

那唤作传甲的魁梧大汉深深地叹气,他复又去驱赶骏马,希望能快些赶到客栈。

车内人毫不在意地取出一块绣了梅花的手绢拭了拭嘴角,又轻轻地将它收回怀中,动作轻柔得就好像在收拢一个年少时期鲜活的梦。他拿起一把锋利而普通的小刀,开始继续雕刻那人像。

男人的手法熟练,线条自他那双骨节分明的手下流淌出来,可每刀的停顿间隙却显得太长,因而带了犹疑的回忆味道。每当一次回忆结束的时候,他总要大口地吞咽着一只驼色酒囊中的苦酒。

他固然明白“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的道理,但他早已习惯,他早已成了一个酒鬼。

更何况,这是他自己的苦酒,唯有自己把它喝完,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

当风暴即将到来,客栈的伙计准备点灯的时候,陆小凤正在吹牛。这正是他最擅长的事情,他也因此赚了几杯好酒喝。

他一边捻着自己心爱的小胡子,一边同几个故意敞着衣襟以标榜自己不怕冷的关西大汉胡诹着天下第一是一个有着四条眉毛的人。

可那几个大汉明显不相信他。他们大手大脚地斟着酒,同时又大声地吹嘘着江湖上流传甚广的兵器谱,仿佛在那之上的每个人,自己都能同其称兄道弟一般。

陆小凤显得有些兴致缺缺,他斜着眼观察客栈中的人,从面目狰狞的刀客,到风韵犹存的老板娘;从矮小的孩子,到佝偻的老人。

忽然,他大笑起来。因为这客栈中的人实在有趣极了,有趣得已经无法掩饰住自己的杀意与阴谋。固然阴谋对他而言不过是家常便饭,可他仍然好奇极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东西,能够将一群鬣狗、几条蛇和一些瞎了眼的独狼引到漫漫无际的沙漠中来。

就在他笑的时候,他同时也听见周围的几个汉子扯着嗓子争吵着究竟是上官金虹还是李寻欢是天下第一。事实上,在那一刻,他只听见了李寻欢三个字。

而就在他又听见了这些天来他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的名字的时候,客栈的大门被鲁莽地推开,然后推门的汉子退到一边,于熹微的光中,他看见一个沉静地如同深不见底的湖泊一般的剪影。

嘈杂的客栈一瞬间安静下来,只听得见泼辣的老板娘骂骂咧咧地从柜台一跃而出,那身法,饶是百晓通也会摸摸自己的山羊胡子赞叹一句。

“老娘他妈的好不容易才关好店门,不知道风暴快到了嘛?看看我这擦得干干净净的桌子,又……”她动作迅速地将被风吹起的账本一一收揽入怀中,末了还不忘用一条麻布把自己的一头黑丝盘起来。

那门口之人明显被她骂得愣了一会,回过神后,他轻轻拱手道:“打扰了,老板。我这朋友性格过于急躁。”他一面说,一面行至老板娘面前,又行一礼。

这老板娘倒是一时语塞起来,她抬眼看了看,竟立马换了脸色,媚笑道:“你这书生也真是,一点不懂得如何管教家仆。小女子金镶玉。还未请教公子姓名?”

“金镶玉,好名字。玉匣启龙图,金绳披凤篆。在下李修平。”那自称李修平的男人,步履文雅又洒脱,他吟哦太宗皇帝之诗的气韵,就好像一位年轻的太傅在应答着当今的九五至尊。

本来陆小凤心里正兀自哂笑金老板的言语。

书生?

没有书生会到大漠里来,书生也不该到大漠里来。他们只会也只能居于自己书房的小小一隅中,狭隘又固执地考虑些政论国策。

但当他真正看清李修平的样貌,听到他的声音时,嘴角的笑意则完全变成眼中的惊异和好奇。

如刀裁的眉毛,高挺的鼻子,淡淡地含了笑意的双唇。

还有那双眼睛,陆小凤从没看过,也从未想象过有一个人,会有那样一双美妙的眼睛。它们半隐在浓密的眼睫下,竟仿佛是碧绿色的,如同被春风吹拂着的垂柳,充满着希望和令人快活的魔力。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的确,这样一个人,的确不该到大漠里来。他该骑着高头大马,行过御街;他该笑品着琼林宴,折桂于蟾宫;他该半倚于画舫之上,笑看无边风月……无论如何,他不该是现在这样:本梳笼得整整齐齐的微鬈发丝,被风吹得有些凌乱,几缕银丝从额角垂下来,平添几分落拓;雪白的衣衫外罩着一件驼色斗篷,被风沙催刮得陈旧而苍凉。无论什么人,在这种处境下,都不免显露出窘迫来,但李修平的神态却是那样的自然和平常。

陆小凤挑了挑同样被他精心修剪过的眉毛,忽然觉得客栈中所有心中暗有盘算,进而宁愿自己以一种极不舒服的姿势坐上一个时辰以减少自己破绽的所谓“武林中人”,都比不上这样一个书生侠客来得有意思。

“金老板,两间上房,三壶酒,再随意上几个小菜。”李修平缓步至一个角落坐下,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木头的人像,专心雕刻起来。

陆小凤瞧着他的侧脸,在烛光下显得温和又寂寞,心中一凛。他足下轻点,身法飘忽灵动,只眨眼间便穿过闹哄哄的人群,来到李修平对面坐下。立在一旁的长髯大汉立刻将肌肉绷紧。

李修平抬眼看了看他,冲他一笑。

这笑容中的友好和蕴含的无穷善意是花费多少笔墨也写不出的。

这笑容教陆小凤想起他的至交好友花满楼,那个热爱一切,对什么样的人都充满希望的花家七童。但他们是全然不同的,花满楼永远怀揣着一颗赤子之心,而面前的这个人,却拥有着历经沧桑后的通透。

于是陆小凤露出他一口洁白的牙齿:“我怕你三壶酒喝不完,所以来帮帮你。”

李修平道:“一个酒鬼,无论给他多少酒,他都觉得不够的。”

陆小凤挑眉反驳:“你错了。对酒鬼来说,最糟糕的事情,莫过于一个人喝酒。这样的酒反正我喝了半杯就要醉得稀里糊涂,要把老妪错当成小姑娘了。”

李修平笑道:“那大概是阁下酒量欠佳……”他的眼睛稍稍眯着,话没说完又低声咳嗽起来。

陆小凤敲打着桌面的手停了一停,突然以一种快得教人看不清的手法捉过对面人的手腕。手腕本是江湖之人命门所在,陆小凤此举也有些试探的意味。可李修平就像一个最弱不禁风的读书人那样,任由他搭上经脉,手腕也绵软得没有一点力道。

半晌,陆小凤抬眼道:“你这病是郁积于心所致,已快十年,该……戒酒戒色。”

“戒酒戒色。”李修平平静地说。

陆小凤笑道:“这话一定很多人都同你说过了。”

李修平道“的确是这样。”

“但我还要说一句很多人说过的话……喝酒!”陆小凤双手微动,呼吸间手中已出现一精致的托盘,上面端端正正地放了三壶酒和一只瓷杯。他忽而露出惋惜的神色:“老板娘,我来你这儿好几天了,还从没见过你这儿有这么精致的盘子呢!”

站在陆小凤身后约莫半米处的金镶玉笑道:“陆大爷,小店的所有好东西您来的第一天不都用过了么?”她又朝李修平媚笑道:“李公子,这是小店有名的炙羊肉,您尝尝。我给您收拾收拾客房去。”言罢,袅袅婷婷地走了。

“她忘记给我也带个杯子了。”陆小凤耸耸肩,“但我昨天才从她那儿顺了一个。”

李修平抬抬嘴角,笑意从他的眸子中蔓延到眼角,他恣意的青春年华已经逝去了,因而眼尾开始出现细小的纹路。如同暖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可这大漠里哪里来的春风,哪里来的春水呢?无边黄沙中有的,只是风尘仆仆的旅人和失意孤独的浪子。

陆小凤又道:“这客栈实在有趣极了,这客栈中的人也很有趣……李兄就更加有趣了。”

李修平道:“可好奇心太重并不是一件好事。”

陆小凤嘻嘻笑了:“可若没有好奇心,爱管闲事的陆小凤也就不是陆小凤了。”他自斟自饮了一杯,又道:“在下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李修平立刻明白“四条眉毛”的含义,他笑道:“若我有陆兄那样妙的一把小胡子,我也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介绍它们的机会的。”

陆小凤眨眼道:“还是李兄识货。”

李修平道:“照我说,论有趣,陆兄当属第一。”

陆小凤摇头晃脑道:“对对对,普天之下,酒量像我这么差的人还没有过哩。常未饮酒即醉,不以读书为通。”

李修平抚案道:“只单这一句,陆兄就必是酒道高人。当浮三大白。”

三两杯烈酒下肚,李修平将披风取下,露出里面那件月白窄袖梅花袍,便愈发衬得他的眼睛明亮,风神俊朗。

陆小凤的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会儿,随手夹了块羊肉,边嚼边道:“李兄若是个女人,不知多少贵公子愿掷千金以搏一笑呢。”

李修平双唇微张,想笑又笑不出来,半晌,他看似认真道:“可李某并非女子。但李某想陆兄若是个女子,必定是个不拘小节的侠女。”

他本以为陆小凤听了这话,不免会觉得尴尬,刚想再说些什么,却见他将一双竹筷在指间转了转,眯眼道:“不错,不错。我若是女人,肯定仗剑江湖,专追着像李兄这样的男人跑。”他又努努嘴道:“家境富庶,模样俊秀,饱读诗书,武功高强,又懂得享受……”

李修平被他说得脸竟有些红,他这年纪的男人说什么都实在不该脸红,可他偏偏遇见了陆小凤。

“……不像这店里的其他人,穷酸得要命,看起来就像是一群会为抢一块骨头而打起来的人。”

客栈突然安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陆小凤站起来,摸摸鼻子道:“我好像说错话了。”

李修平抬头瞧着他。

“他们现在都不会说人话了,看起来就像是一群会为抢一块骨头而打起来的狗。”

李修平突然轻笑起来,修长的手指微微弯曲,半掩着嘴唇,眼睛笑弯得如同一轮新月。

他笑的同时,陆小凤以一种快得不可思议的轻功和掌法将客栈中一紫面大汉击倒,当他拎着一个无比普通的袋子回到桌边的时候,李修平甚至还没笑完。

那袋子肮脏破旧,分明不起眼到了极点,但当陆小凤有点莫名其妙地把它从大汉手中夺过来的时候,客栈中的每个人都猛然变色。

连他对面的这个落魄的书生侠客也不例外。

陆小凤将袋子抛高又接住,如此反复,只引得众人瞩目。

李修平轻轻咳了一声。

陆小凤笑道:“李兄呀,李兄,这东西掂量着好轻。怎么能劳累你为它如此奔波?”

李修平沉声道:“它若重回中原武林,必将引起一番腥风血雨……再说,这是故人所托。”

风暴,终于来了。

木门被狂风折磨得吱呀作响,黄沙将小小的客栈笼在骇人的黑暗中。它们打算囫囵吞下整个客栈,连渣滓都不吐出一口。

李修平缓缓立起,朗声道:“诸位同道,我明白各位的心思,但无奈李某曾答应过故人,绝不让此物重见天日。事情发展至此,李某已是食言,唯有亡羊补牢一法而已。李寻欢承蒙王怜花前辈信任,只能尽力不负其所托……”

他话还未说完,就被一彪形大汉打断:“你只用故人所托便要将俺们打发了?江湖传言,得了此物,便可得到快活王生前所留的所有财宝以及无上心法。”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此物固然与快活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却与他的财宝和心法没有半分关系。李某言尽于此,诸君若仍固执己见……”他顿了顿,一字一句平静道:“李某惟有与之一战。”

他这话,表面虽波澜不惊,暗里却升腾出一股傲然和坚定。战音未落,李寻欢指间便出现一柄小刀,它分明不起眼到了极点——任何铁匠只要花费半个时辰的功夫就能打造出来,酒馆里的所有人却都为之变色。

陆小凤双眉一扬,目光如炬,紧紧盯着他修长手指握着的飞刀。

没有人再说话,就连那出头的大汉也只讪讪坐下,一仰脖将土陶碗里的烈酒倒进嘴里,又把碗狠狠掼在桌上。

“奇了怪了,这天怎么这么热。”金镶玉端着一碗水,迈着急切的小步,用纤细的手指不时地将水弹向空中,好像只要这样就能够把屋子里的硝烟味儿盖去似的。

“李探花的话,自然是信得过的。”一驼背老人,用他的一双铁拐点点地面,他的皮肤如树皮般干枯,只一双小小的眼睛,闪烁着骇人的精光。

李寻欢只冷眼瞧着他。

“我想,在座的兄弟们也只是出于好意,想保护此物不落入奸人之手。但此物得小李探花守护,乃是武林一大幸事,我们也可放心了。只盼望快活王的宝藏能如王老前辈所愿……”

李寻欢垂眸,嘴角带上嘲讽之意,他刚想说话,却听得装着所谓能开启无价宝藏的袋子被身边之人抖得扑棱扑棱响。

陆小凤在一旁听得真切,这驼背老头左一个武林幸事,右一个如王老前辈所愿,无非是暗示李寻欢此事一过,江湖中会人人知晓此物在他身上,他便是众矢之的;又威胁他万不可去寻找宝藏,否则便是不忠不义之人了。

他笑道:“老头子,你话说得好听极了。但你眼睛却不太好。这宝贝明明在我手上,同这书生有什么关系?”

驼背老人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好久,才像回过神似地道:“你可知你身边的人不是什么书生,而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寻欢?”

陆小凤转头向着李寻欢道:“你在什么劳什子的兵器谱上排名第三?”

李寻欢眨眨眼睛道:“好像是的。”

“那么在江湖公子榜上你一定居于榜首。”陆小凤认真道。

李寻欢突然发现自从遇见他后,不但笑得多了些,无言以对的时候居然也多了些。

陆小凤看向驼背老人,正色道:“你可知我也不是什么只晓得蹭酒的无赖。我叫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你该用用自己那快要生锈的脑子,然后记住它。”他刚刚说完,就恨不得把说出的话全部吃下去,他明明已经饱受成名之苦,此话一出,清闲舒服的日子便到头了。可他仍然没有后悔。

陆小凤撇嘴道:“李兄呐李兄,这物虽然不值钱,我却看得新奇……”

李寻欢突然打断他,冷言道:“你再喜欢,我也不能把它送给你。”

陆小凤却似没有听到,他不紧不慢地说:“既然李兄不肯割爱,我又实在对它感兴趣。”他无奈地摊手,道:“便只能抢了。”

李寻欢眉峰微蹙,如鸦翅的眼睫掩了眸中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他轻轻地咳嗽起来,继而又轻轻地摆手。

铁传甲虽看起来粗犷,心思却极为细腻。他嘎声道:“陆爷,我们家少爷是答应把此物交给你了。”

陆小凤大笑道:“好好好,李兄能舍爱,便是看得起我陆小凤。当饮一杯。”

他只立在那里,没有什么动作。却见酒壶中出现一条细细的水柱,如一小小的蛟龙,只须臾间,酒壶便见了底。

众人皆屏息侧目,且不说力量的掌控与气韵的控制,武林中人能有此等内力的人着实不多,而他们自己显然不在此列。本来他们来此就只是想碰碰运气,却没想到又来了个名不见经传的厉害人物,他们心里略略盘算,很快作出了决定。

“陆大侠好内力!”他们抚掌称赞,心里却暗暗各有盘算。

陆小凤抬抬下巴,低声道:“李兄,你可欠我一个情。”

李寻欢笑道:“可你已经喝了我一壶酒。”

陆小凤大叫道:“金掌柜!上一壶酒!”

“好嘞!”金镶玉笑吟吟地回道。顺手敲了旁边津津有味看戏的小二:“黑子!老娘养你干嘛的?闲在这儿要死啊!端酒去!”

“我又回请了你一壶。现在你还是欠我一个情。”

李寻欢心里只有感激,他道:“我现在很想交你这个朋友。”

陆小凤立刻同意!

他笑道:“没想到我还能同当朝探花称兄道弟。”

李寻欢道:“交朋友本来就只交一颗心,其它的都不重要。”

陆小凤举著食了几块羊肉,手指摩挲着自己的小胡子,道:“你来之前,我还在想象他们口中颇具传奇色彩的小李探花究竟是什么样子。”

李寻欢抿嘴有点好奇地看着他。

“看见你之后,我觉得如果你不是小李探花的话,那么无论小李飞刀是什么样子,我都会很失望的。”

李寻欢轻轻地咳嗽起来,每次他觉得对方说出的话出乎自己的意料时他总会这么做。因为没有人会对一个病人刨根问底。

可陆小凤偏偏是一个例外。

“那么,我倒想知道,你明明如此渴望一切美好的情感,却为何显得这样落寞和寂寥?”这个问题实在是太过于隐秘了,后来陆小凤回忆起这一天的时候想。他做事一向率性,却也很少给朋友难堪,可这样一个问题他偏偏在遇见李寻欢不到一个时辰的时候问了出来,既奇怪又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李寻欢没有说话。

面前一袭华贵紫袍的陆小凤,竟仿佛化为一位着烟紫衣裙的丽人。李寻欢甚至清楚得记得那衣裙的样式,她总喜欢用一条月白的带子将腰束起,上面挂一个小小的鹅黄的香囊。

那香囊里往往散发着梅花的香气,混着冰片或是幽兰。她总喜欢用黛色将自己的眉描得细细长长,教人一看就会想到江南朦胧烟雨中的远山。在冬天,她总会细心地收集红梅上的雪水,黑色枝干上点点红色掩映着她雪白的狐氅和清冷美好又略带忧愁的面容……而在春天,她总会……

够了,李寻欢对自己说,他禁止自己再想下去。

“我给任何同我在一起的人带去无休止的麻烦。”李寻欢听见自己这么说。

你在逃避。

陆小凤明明白白地这么告诉他。他虽然没有说出来,可他那双灵动的眼睛却明明白白这么地告诉李寻欢。

陆小凤又道:“我却是个爱自找麻烦的人。”

倒酒的小二也是个会看脸色的人,他慢慢地向两个杯子里注入香气扑鼻的佳酿,然后沉默地离开。

陆小凤的大拇指轻轻摩挲着李寻欢“送给”他的布袋子。停了半晌,他突然笑道:“不错,不错,我正缺一块玉佩,这古玉年份够足,我真是占了李兄一个大便宜。”

李寻欢突然有点感激陆小凤没有再刨根问底下去,奇道:“陆兄如何不看而知此玉的年份?”

陆小凤道:“怎么?你看不出来我有两双眼睛和耳朵,还有三只手?”

李寻欢道:“看来我的头脑还算不错,从一开始便说陆兄是这客栈中最有趣的一个。”他顿了顿,透过窗户边小小的缝隙,凝望着外面肆虐的狂沙。那神情平和静谧,教陆小凤不禁怀疑起这屋外的是古老又美丽的园林而非荒凉暴戾的沙漠。

陆小凤的心突然变得非常平静,他突然发现自己刚刚认识的这个男人不但好看而有趣,还有一种能令人平静下来的神奇力量。

这样的人,会被什么样的东西困住?如果他不想,什么样的东西能困得住他?

陆小凤道:“玉本无邪,奈何蒙尘?这确乎是块好玉不假,却不至于引得这么多双眼睛盯着。”

李寻欢苦笑道:“惜玉者自古有之,渴望力量的人却更多。”

陆小凤道:“但你好像完全不属于后者。”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这江湖盛名的背后,也隐藏着一颗疲倦而千疮百孔的心。

李寻欢绝不是渴望力量的人,他年少时或许会因成名而骄傲欣喜,但他也从不会费尽心思地去掠夺它。而现在……现在他或许已经足够沧桑,对江湖纷争只剩下厌恶,惟留一腔绝不肯放下的对善恶的执着和一颗盼望追寻陶潜而去的浪子之心。

那颗心已经漂泊了太久太久,并且将永远漂泊下去。

李寻欢道:“那么陆兄是哪种人?是前者还是后者?”

陆小凤笑笑道:“李兄固然是惜玉之人,我却二者皆非。我陆小凤大约只关心三样东西:酒,美人,朋友。”

李寻欢惜,所以他弃。

可陆小凤完全不同,他活着,竟好像只为了乐趣。那么,若有一天乐趣从世界上消失,陆小凤便会恨不得去死。不过那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他自己本就是世间最大的乐趣所在。

陆小凤接着道:“所以我打算同你一道入关,见识见识这里的武林。”

李寻欢听到“入关”二字时如水的眼眸微微睁大,但他也并未表现出太多的惊讶,只轻声道:“我却希望自己一辈子也不要回去。”

陆小凤道:“但显然有人不这么想。”

李寻欢轻轻地叹气,苦笑道:“的确是这样。但我也已经学会糊里糊涂地活着了。”

一旁的铁传甲听得一头雾水,他细细思量这半年来他们的行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半年来他们舟车劳顿,麻烦不断,固然仅仅在关外兜兜转转,却已隐隐有入关之态了。此事若无风沙的搅局和眼前这个深不可测的陆小凤的出现,李寻欢也已做好入关的最坏打算。

“少爷……”他嘎声唤道。

李寻欢用那条陪伴了他多年的绣着红梅的手帕掩着唇齿,轻轻地咳嗽。

陆小凤道:“有人在引你入关。”他的眼睛亮得吓人,如同一道宇外极光。一袭锦绣的束袖紫袍在一滴滴白色的烛泪的衬映下显得愈发贵气逼人。

李寻欢抬眼看着他,他神情柔和,目光如浩瀚的大海,能够包容世间万物。

铁传甲的肌肉紧紧地绷了起来。

“我知道。”李寻欢的声音如同一片一片从树上飘落的枯萎的梧桐叶子。

陆小凤有点动容了,他发现李寻欢有太多的无奈,有太多的苦涩,有太多的身不由己。而这些偏偏本不该是他应该承受的。

他二指轻巧地夹着酒杯底部,朝着铁传甲做着安抚的手势:“传甲兄,如果我是你,就不会一直这么站着,而是会坐下来喝一杯酒。”

“我从不喝酒。”铁传甲粗声粗气地回答。

陆小凤一愣:“到你这个年纪不会喝酒的男人岂不是和从未碰过女人的男人一样难找?”

李寻欢的脸色突然变得很奇怪。

“我也从不碰女人。”铁传甲硬邦邦地甩出这句话。他一双忠诚的眼睛盯着李寻欢,铁打般的胴体半隐在黑暗中,如同一只老狗,在守着它的主人。

“我这兄弟,练的是铁布衫的功夫。”李寻欢道。

陆小凤又是一愣,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这失传已久的功夫居然会重现江湖;他也实在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去苦练这样一门功夫。

他忽然站了起来,捏了捏铁传甲的胳膊,就像是一个稚子,在摆弄刚刚买来的新玩具。

李寻欢不禁被他这个带着些孩子气的举动逗得勾起嘴角。

“李探花,房间已经收拾好了。”金镶玉站在客栈的二层,遥遥地朝下面喊,声音透亮中带着些沙漠特有的醇厚,动人非常。

陆小凤笑道:“佳人相约,兄弟不好阻拦。”

李寻欢居然也不否认。他看着陆小凤如一阵清风,同几个伙计扯皮,转而又去和几个赌徒开骰子,眼睛里竟挟了艳羡的神色。他缓步上了腐朽古旧的楼梯,脚边衣袂翩然,如朗空上那一抹孤傲又温柔的月光。

“明天见!”陆小凤从赌桌上抬起头来,突然大声道。

李寻欢回头朝他笑一笑,一摆手,将自己的酒囊丢给楼下的小二。

“打满。”他说。


#陆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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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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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云阴月黑沙风恶

金镶玉拢了拢鬓边的碎发,她虽久居大漠,常年与风沙相伴,但她粗布麻衣下的肌肤却如牛奶般光滑,如白雪般无瑕。她擎一红烛,纤纤玉手半掩着烛光,引着李寻欢入了厢房。

“小店的房间自然比不得京城里的,还请李探花见谅。”金镶玉一面客气地道歉,一面却毫不客气地一转身坐在房间里唯一一张有些破旧的木桌子上。

李寻欢摇头苦笑道:“金掌柜,还请你莫要取笑在下了。”

金镶玉伸出小指,轻巧地勾起李寻欢的一束鬈发把玩:“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也念了这两句诗。”

李寻欢眯着眼睛,笑了笑,不动也不说话。

金镶玉接着道:“玉匣启龙图,金绳披凤篆……”她突然不再说下去,因为她内心里突然生出了一种又苦又酸的感觉,难受极了。

她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当她还只有二十岁,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她游走于一个个爱慕她的男人中间,带着鄙薄的神气想着:一个二十五岁还没有嫁出去的女人该有多失败。

而现在……她晃晃脑袋,想把这些小女儿心思甩出去,金镶玉抬起眼来,又是一愣。

她发现李寻欢正在非常认真地看着她,英挺的鼻子下是两片薄薄的嘴唇,自古唇薄之人最是无情,可她偏偏知道李寻欢那被他自己亲手埋葬的过往,便也了解他潭水般的深情。她的内心虽然如明镜,自己的双颊忍不住还是要飞上红霞。

还有那双眼睛,它们似乎有一种魔力,竟如同三月西子湖中的湖水,宁静而温柔。

当你被这样的一双眼睛注视着的时候,就仿佛置身于一艘画舫里,轻轻地摇晃,远远地眺望远处的杨柳之岸。金镶玉觉得,若是能一直被这样看着,她用什么去换都是愿意的。

李寻欢哪里知道她这些心思,只发现面前的女人突然莫名其妙地变得有些烦躁:“老娘有两个消息,一个坏消息,一个更坏的消息,你要听哪个?”

李寻欢低垂着眉眼,苦笑道:“后者。”

金镶玉闻言依靠过来,藕似的手臂轻轻环过李寻欢的肩膀,笑道:“老娘打定主意了这辈子非你不嫁。”

李寻欢道:“你这话,对着任何一个江湖男子说,他都会欣喜若狂的。”

可你不会。

金镶玉这么想着,就突然骂道:“狗屁!”

李寻欢被她骂得一愣。

金镶玉叹了口气,又道:“诸葛雷得了金丝甲。”

李寻欢下意识地眨眨眼睛,金镶玉又道:“武林第一美人扬言谁找到了金丝甲并除了一个人便会嫁给他。”

“谁?”李寻欢平静地问。

“林仙儿。”

“……”金镶玉突然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傻子,她实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下意识地以为李寻欢是对武林第一美人感兴趣。她复又道:“只要除了梅花盗,武林第一美女便会投怀送抱。梅花盗重出江湖,已然犯下许多案子了。”

李寻欢温和的脸庞同样也坚毅而严峻,他斟酌词句道:“按照年纪算,他今年该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了。”

金掌柜道:“你我认识了大概有十二年了,那么你总该学会相信一件事。”

“什么事?”

“学会相信我的门路。”金镶玉幽幽地说。“明人有明路,暗人有暗法。我这客栈在关外总算有些名气,却不是这些破烂家具和羊肉烧酒换来的。此事绝非空穴来风。至于梅花盗……不过是一个名号,当年也没有活着的人真正看清他的面貌,只消躲在面具后面,人人便可是梅花盗了。”

“风沙何时会停?”李寻欢轻轻叹了口气,但他抬起眼的时候,原本萧疏落拓的神色竟一扫而空,他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把出鞘的神兵利器。

金镶玉道:“沙漠里的风沙,来得快去得也不慢。大约今晚亥时便会停了,只是风暴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那之后的流沙。”

李寻欢定定地看着她,道:“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刚。沙子表面上明明看上去平静,黄沙之下却是暗流汹涌……”

“因被流沙吞噬而丢掉小命的,”金镶玉晃了晃双手:“一年里没有一百个也有九十个。”

“诸葛雷现在在哪里?”

“白马客栈,离此处八十里。三天后会打着护镖归来的幌子从玉门关进入中原。”

玉门关。

李寻欢当然知道玉门关。

十年前,他带着满心的酸苦从那里离开故土并希望永远不要回去……他狠狠地咳嗽起来,苍白的脸色泛起不正常的嫣红,就好像有来自地狱的烈火在焚烧着他的身体和心魂。

金镶玉紧紧咬着她的嘴唇,期期艾艾道:“此物在诸葛雷的身上绝存不长久……”她明白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也知道他非走不可,所以绝不说阻拦他的话。

李寻欢咳完了,轻轻抿了抿桌子上的凉茶,慢慢道:“明人有明路,暗人有暗法。我已经开始学会相信你的门路了。”

金镶玉佯唾道:“老娘已经后悔把这件事告诉你了。就应该把你手筋脚筋全部挑断,教你一辈子也离不开我的小店半步。”

李寻欢朝她笑笑:“在客栈里养一个酒鬼可不是什么明智的决定。”

……

陆小凤长长地伸了个懒腰,他觉得自己这一觉睡得难受极了,这客栈里的木板床硬得硌死人,让他不免想念起红袖招里温香软玉的怀抱来。陆小凤沉吟了一会儿,目光在房间里四处乱转,然后他看见了枕边的布囊。

他挑挑眉,将古玉取出来,挂在腰边,心里暗暗道:不知这快活王究竟是何等人物,如此成色的战国璜也寻得到。

江湖终究是江湖。无论是百年之前还是百年之后,江湖里总有些这样的奇人,他们的行为处事是庸人们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的。

陆小凤忽然又想起李寻欢来,想起他手中的飞刀,眼中的锋芒以及半掩嘴唇边的笑意。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那样一个人,怎么能发出威力如此之大的飞刀?

若非那样一个人,谁又能发出威力至此的飞刀?

陆小凤本不是武痴,但此时此刻,他突然感到一阵兴奋的颤栗,内心升腾出一股血性的战意来。他面上不显,仍仔细梳洗过了,又精心修剪过胡子,把自己打理得服贴而干净。

陆小凤一把推开吱吱呀呀的木门,堂下亮堂极了,几个伙计正在低头擦着桌子。他双目环视四周,心念电转,面上微微一凛。

“金老板!”他叫道。

金镶玉在柜台后抬起脸来,笑道:“怎么了?陆爷?”

陆小凤随意地将一锭银子在手里把玩,漫不经心道:“我要一只烤全羊。”

金镶玉道:“可是现在还是早上,陆爷您是不是吃一些清淡的?我们小店有面条,馄饨,还有刚蒸的肉包子。”

陆小凤懒洋洋地道:“什么肉?十香肉么?”

金镶玉的笑僵在了脸上。

陆小凤道:“我就要吃烤全羊,若不为了它,我为什么偏偏要住你的店?”他一面说着,一面将手中五十两的白银搓成细细长长的一条,随意一抛,那白银不偏不倚,直直插在金镶玉如云的发髻上。

金镶玉眨眨眼睛,勉强挤出一点笑意,道:“谢谢陆爷为我做的簪子,镶玉马上吩咐人去做。”

奇怪的是,她虽这么说,却径直走上楼,进了陆小凤的房间。

陆小凤笑嘻嘻地看着她进门,然后“啪”地关上了木门。

“烤全羊,”陆小凤啧嘴道,“这暗号可真不怎么样。”

“在下眼拙,认不出陆爷是道上的人……”陆小凤不等她说完,突然紧紧地握住了她的双手。

金镶玉笑得更加甜蜜,她刚想说话,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脸色发白道:“陆爷……”

“你劝他入了关。”陆小凤一字一句道。

金镶玉脸上的血色忽然尽数褪去,变得惨白而吓人,就好像是一下子见了好几百个地狱中的厉鬼一般。她原本美好的容颜也因而有些狰狞。一双杏眼里,却萦蕴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像是无奈,又含着怨恨;像是内疚,又毫无后悔之意。

良久,她木然地,用微不可闻的声音道:“我从来不能劝他做什么事情。我只是告诉了他。”

“你告诉了他什么?”

金镶玉做梦似地道:“我告诉他她要我说的话。金丝甲现,梅花盗出;江湖浪涌,故人易变。”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人心,本来就是世间上最捉摸不透的东西。如今的仇敌,可能就是昔日的兄弟。那么往往最了解你的,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对手。

陆小凤问道:“谁让你说的?”

“我……我不知道。”金镶玉眼中已有晶莹的泪水,她这双手虽然看起来纤细,死在其下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然而此刻,她竟连半分力气也使不出来。

陆小凤居然也不再追问下去,因为他很少干一些没有意义的事。

阳光透过破旧的窗棂,在光影的衬映下,陆小凤坚毅而充满魅力的脸庞上的神色幽深难明。他慢慢松开手指,女人如羊脂般的柔胰上立刻出现了几个通红的手指印。

“他往哪个方向去了?”

“玉门关。白马客栈。”金镶玉呆呆望着碧蓝如洗的天空,缓缓道。

陆小凤叹了口气:“我不管你经历了什么,为了什么,但这件事你实在是做错了。”

金镶玉眼中的泪终于落了下来。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其实只要人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都会做一些原本绝不想做的事情的。但无论如何,都不该违背本心。

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

她苦笑道:“是。我做错了。我无论如何,也不该带着私心告诉他这件事,将他推入这斗争的漩涡中。”她突然直直地跪了下来:“陆爷,我……”她本想说希望陆小凤能无论如何护住李寻欢,最起码也要给他提个醒,可她又立刻觉得自己完全没有资格说这种话。

金镶玉咬着牙,站了起来,闭着眼睛转身准备即刻抛开一切去寻那个温柔如水的男人。

但陆小凤拉住了她。

“你一定有办法追上他。但你若去了,可有想过后果?”陆小凤平静道。“叫你做这件事的人会知道。事情便会变得更加复杂。”

金镶玉额头直冒冷汗,好像那个“她”是毒蝎猛兽,是厉鬼冤魂,会在晚上向她索命一般。她痴痴道:“厨房灶台下有密道。可直达距白马客栈二十里的一处关卡。我没有告诉他,也算是给自己留一条后悔的路。”

陆小凤拂袖便走,步伐遒劲诡秘,只眨眼间就已不见身形。

金镶玉又轻声道:“你永远不知道她有多么可怕……她看起来像是仙子,却专门带人下地狱。”

……

山西。

兴云庄。

冷香小筑。

冰凉的风,急急地掠过竹林,青翠的竹子骇人地颤栗着,声音低沉苍凉又摄人心魄。那声音远远地传过来,恍若有一个久归不得的羁旅之人在轻轻地吟唱。无月的夜,如一场黑色的大火,一栋算不上豪华却足够文雅的小楼,孤零零地立于这场大火中,脆弱得好像随时会被吞噬。

这小楼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它原先的主人已经很久没有回到过这里了,他已将它深深地埋葬。

可这间本不该有人住的房子里,居然点着一盏灯,一盏如豆的灯。

橘黄色的灯光刺破了寒夜的黑暗,灯下有人。

一个美丽的女人。

她端坐在灯下,火光将她的身量完美地勾画出来。削肩,细腰,玉臂,眼如秋水,鼻腻鹅脂。任何形容绝世美人的词句放在她的身上都不为过。

任何看见她的男人都忍不住为她心动,任何看见她的女人都藏不住内心深处的嫉妒。

“你可知,我为何要这样做?”她笑得天真又甜蜜。

“小姐行事一向教我捉摸不透。”一个沙哑的男声忽然从房间里响起。隐在黑暗中的男人一面说,一面走近了些。他面容可怕,沟壑纵横,细细的眼睛被一层乳白色的眼翳蒙住,三角形的鼻子,乱蓬蓬的肮脏的胡须里是一张厚厚的大嘴。

“你在吃醋。”女人笑道。她轻轻地搂住他的胳膊,美丽的眼睛里饱含着真挚的情感,仿佛面前的这个男人是天下最英俊最潇洒的男子。“可是我喜欢你吃醋。”她轻轻笑着,笑声清脆,如银铃一般。

男人原本内心的愤懑忽然一下子全部消散得干干净净。

女人又道:“我喜欢看戏。尤其喜欢兄弟反目,旧情人相见的戏码,那样的戏我看完甚至都会落泪。”

她伏在男人的肩上,仿佛现在想起来,还不免为之动容。

男人的声音忽然变得非常温柔:“你要看,我便一定尽力让这戏演得更加精彩。”

她轻嘤一声,扑入男人的怀中。
戈斯坦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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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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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飞鸿踏雪留疑踪

李寻欢将自己的一双长腿尽量地伸直,马车的风帘将外面的寒气完美地隔绝开来,他依靠着长方形的软垫,闭上眼睛假寐。

风沙过后,又是冰霜。雪花在寒风的纵容下愈发张狂,天地被它们主宰,恍若一个巨大的熔炉,将一切生命光明和快乐,融为冷漠孤独与悲伤。

车外的铁传甲一声不吭地赶着车,他大大的鼻孔里喘着粗气,形成一阵白色的烟雾。他从不怕冷,他刚强的身躯如同铜墙铁壁隔绝了寒冷,可那高高墙内的一颗热乎乎的跳动着的心,却又是那么脆弱,仿佛一碰就要碎了。

李寻欢听见了铁传甲厚重的喘气声,听见了车轮碾碎冰雪的声音,听见了雪花飘落在漆黑干枯的树枝上的声音。他也听见了孤独,避无可避的孤独。

“我这一生最讨厌寂寞,可却偏偏要与寂寞为伍。”李寻欢喃喃道,他不免想起陆小凤的笑容。他刚刚认识的这个人虽然奇怪,但他发自内心的开心与快活,足以感染他身边的每一个人。他的眼里染上笑意,黑白分明的瞳仁里映着的,仿佛不是无情的凛冬,而是洒在绿茵上的阳光。

忽然,他的笑意更深了几分,道:“传甲,你可看见了这雪地里的脚印?”

铁传甲道:“看见了。”

那脚印在白雪覆盖的路上显得极为显眼,它孤独地从远处而来,又坚毅而孤独地往远处而去。

脚印很深,显然这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经走得筋疲力尽,但他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

在这样的天气下,什么样的人会步行这样远的一段路?

铁传甲实在想不出来。

李寻欢道:“这两个人一定有趣极了。”

“两个人?”

李寻欢笑笑没有说话。



雪将住,风却未定。天地间的寒气如雾霭般蔓延得更浓更深。

铁传甲忽然吁慢了马匹,骏马身上细细的绒毛落满了晶莹的雪花,它们在瑟瑟寒风里打着响鼻。

“少爷……”如铁打的大汉声音居然有些颤抖。

李寻欢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打开窗户。当他看清窗外的景象时,清亮的眼睛里立刻闪现出精光。

无瑕的雪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五六具尸体,猩红色的鲜血点点滴滴地四溅在周围,远远看去,就好像四处飘零的红梅。这小小一片土地,如同一块砧板,这可怖的尸体,便是砧板上的鱼肉。

铁传甲觉得好像又一根又细又长的冰针,从他的头颅穿过,一直达到他的双脚。他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要被冻僵。

李寻欢慢慢下了马车,驼色的披风下摆被雪水濡湿,但他毫不在意。他突然变得十分冷静和镇定,如同一个老练又富有经验的猎人。

任何人,即使活着的时候再好看,他死了的时候,也会变得僵硬而丑陋,让人再也不想多看一眼。可李寻欢偏偏是个例外,他缓缓蹲下来,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尸体的衣襟。

“诸葛雷。”李寻欢薄薄的嘴唇里轻轻吐出几个字,很快被风吹散,飘落在冷冷的空气里。

“碧血双蛇。”

“虞二。”

“査猛。”

李寻欢每说出一个名字,铁传甲都不禁微微地吸气。只因李寻欢报出的每一个人名,都是江湖中数一数二的好手!

尤其是“神锋无影”虞二和“金狮镖局”的总镖头査猛。他们成名少说也有二十年,身上不知背负着多少人命,前者轻功绝顶,后者一柄重剑使得出神入化。

可现在他们都死了,死在这条不知名的小路上,白白地以身来膏草野。

“这些人不是同一个人杀的。”铁传甲嘎声道。

李寻欢冷静地道:“因为杀人的方式完全不同,诸葛雷,碧血双蛇都因剑伤而死。可这剑也不是同一柄剑。”

杀人的剑不是同一柄剑,杀人的人自然也就不是同一个人。

李寻欢顿了顿,道:“诸葛雷是被碧血双蛇所杀,他胸口处的伤口正是白蛇惯用的手法……”

铁传甲不禁低头仔仔细细地观察,良久,他道:“少爷说的不错,伤诸葛雷的剑是一柄软剑,而黑蛇白蛇喉咙上的伤口,却是好像是一块普普通通的铁片所至。”

“一块普普通通的铁片?”李寻欢笑着摇摇头,道:“如果我是你,就绝不会招惹这样一块铁片,一块如此锋利又如此快的铁片。”

铁传甲一噎,道:“可伤査猛和虞二的,却不是剑。”他翻来覆去地将那两具尸体来来回回地看了好几遍,也没有发现什么致命的伤口。

李寻欢眺望着灰蒙蒙的苍穹,若有所思地道:“掌法。”

这掌法精妙狠绝,李寻欢不但从没见过,也从未想象过普天之下竟会有这样一种高深莫测超凡入圣的掌法。这不禁让他想起古籍记载武林传说的移花宫内曾出现过的「移花接木」来,那是天下第一的非兵刃的武功,李寻欢心中一紧,若真为移花接木,那么此人的内力不可小觑,自己若和他对上了,胜负怕很难断言。

他阖了眼睛,深深地吸气,冰凉的风蹿进他的肺里,如一把锋利尖锐的匕首,正在慢慢地割着他的喉管。李寻欢重重地咳嗽起来,腰弯得如同一把快要折断的弓,雪花飘落在他的头发,眼睫上,愈显伶仃。

铁传甲心中一悸,他慌忙为李寻欢遮了大半的寒风,粗声道:“少爷,这诸葛雷已死,那东西也不知道落在什么人手上,我们……”

“继续往前走。”李寻欢顺过气,脸颊上病态的嫣红尚未褪去,嘴唇却和周遭的冰雪一样白得骇人。

他慢慢上了车,听着车轮咯吱咯吱地轧在雪地上,恍惚间想起车辙下还有好些松木。

李寻欢一双修长好看的手有些颤抖着在车厢里摸索,终于在角落里寻到了一个小小的人像,那人像线条流畅,衣袂翩然,看起来就像是活的。

丽人身形消瘦,柳叶眉下的一双明眸美丽固然美丽,却暗暗含着化也化不开的愁怨。他深深地凝望着小像,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忽然他一下子收了力,像是怕把那个如紫色丁香花般的人捏痛似的。

李寻欢将那人像放入一个淡淡鹅黄色的锦囊里。

诗音……

这个名字被他在口中反复地咀嚼着,最后到底是混着苦酒被咽回苦涩的舌根。

“少爷,前面有人挡路。”铁传甲的眼睛如鹰鹫般锐利,他一远远瞧见了一个好像标枪一样的人影,就低声地告诉了李寻欢。

李寻欢挑挑眉不说话。

他不说话,铁传甲便也不停车,车轮轧在冰雪上,形成深深的辙印,冰屑被木轮卷起,如同一个个小小的绽放的花朵。

如一柄枪般立着的人不避让,也不挥手致意,他只静静地立在那里,仿佛无论什么也不能移动他分毫。

包着麻布的马蹄踏在厚厚的冻雪上,发出沉闷的声响。长髯大汉坑着头赶车,手腕般粗的马鞭高高地扬起,不禁让人想起一只昂着头颅的骄傲的眼镜蛇,它在空中坚韧又灵活地一转,复而狠狠地落在马股上,声音尖锐又突兀。

骏马哧哧地喘息,早将理智抛却,只一味地红着眼往前冲。

挡路的少年直直地盯着狂奔而来的马车,如大理石雕刻而成的英挺面庞却毫无惊慌之态。他眼中固然有这马车,心中看见的,却好像仅仅是飘飞的雪花和无边的凛冬。

马狂奔,人似定。

天地间的一切都仿佛凭空消失了,唯那一动一静的对峙永恒地存于无边虚空之中。

马车剧烈地抖动着,挣扎的窗帘边缘轻轻漏出几声咳嗽。

人仍静,车已住。

马儿的嘴角泛着点点白沫,滚烫的鼻息喷在少年的脸上,带着些牲畜特有的腥气。

少年的眉头连皱都没有皱一下。他看向骏马的眼神,就好像在看着自己一母同胞的兄弟;当他的目光触及铁传甲时,眼中的情感却立刻被冰封,被雪藏,进而被如狼般的孤独与决然所替代。

少年英俊又冷漠,他身上的衣服几乎湿透了,但他却好像无知无觉。

雪花落在他温热的脖颈上,很快融化成水珠,顺着脖子流过肩膀。少年抿着嘴唇,冷冷地打量着这个险些撞死他的大汉,他站得笔直得有些僵硬,右手乃至胳膊上的肌肉都紧绷着,仿佛随时准备拔出挂在他腰带上的剑——他的剑看起来就像是玩具,就像是他独自行路无聊,随手砍下竹子同捡来的铁片一起做了个玩意儿来消遣。

但任何人在看见碧血双蛇的尸体后,都不会小看这样一把剑。

“请你让开。”铁传甲粗声道。他跟在李寻欢身边多年,言语倒也变得客气起来。

少年不动也不说话。

“你是聋子啊?”铁传甲没好气地说。

少年的手突然紧紧地握住了剑柄,动作快如闪电,就好像是本能,就好像是一匹孤狼在遇到危险或挑衅时毫不犹豫地露出自己的爪牙。

“原来你不是聋子。”不知何时,李寻欢已轻轻挑开了门帘,他看着这个奇怪的少年,笑意从他的眼底慢慢晕散开来,如同湖面上的圈圈波纹,蔓延至他的眼角,他的唇边,甚至是他周身的空气中。

“那么你不如上来喝口酒。”在这样的天气里,一口酒对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有害处。

少年却好像什么也没有听见一样,他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李寻欢,良久后他突然道:“有个人要我告诉你一句话:玉本无邪,奈何蒙尘?若已蒙尘,则无需抚试,唯置于心外即可。”少年顿了顿,然后面无表情地接着道:“他还要我告诉你:此后锦书休寄,巫山云雨无凭。”

李寻欢乍听了这话,面上不禁一热,他复又轻声念了一遍,不由得轻轻叹道:“陆兄,陆兄,你倒是心思通透玲珑,可又怎会不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道理?”

其实,就算没有金镶玉的推波助澜,他这关,也是非入不可的。

这在他十年前出关的时候就已注定了。

事情若只是单单被搁置在那里,是纯然不会消失的。他逃了十年,躲了十年,避了十年。到如今,也藏够了。

回忆虽已淡泊,相思却早入骨。

李寻欢将思绪收拢起来,他抬眼向少年笑一笑,柔声道:“多谢。在下李寻欢。”

那少年被他笑得一愣----他自小在荒野长大,他那很早就花钿委地芳华揉碎的母亲,在少年零星的记忆里,对待他虽然极为温柔体贴,却总是带着怨恨和执念去对待这个世界,不停告诉他人心的险恶。

在他五岁的时候,少年彻底地失去了生活中那唯一一点的温暖与柔情,唯有饥饿,寒冷和众人的冷漠白眼与他如影随形。

而眼前的这个男人的一个笑容,教他想起从前母亲煮的一碗温温热热的小米粥,米粥隔着缺了口的瓷碗,熨烫着他冻得冰凉的指尖。

少年突然对刚刚救了自己的那个有趣男人产生一种厌恶。

此后锦书休寄,巫山云雨无凭?

究竟一个人有多薄幸,才会如此尖刻地伤害这样一个人?

他不自然地道:“你只要叫我阿飞就好,而且你也不必谢我,我欠他一个人情,所以在这里等着你。”

李寻欢好像早就知道他在这里等待的原因,只道:“你难道姓阿么?可这世上并没有姓阿的人啊。”

阿飞神色一冷,生硬地道:“或许成名之后,我会说出自己的名字,但现在……”

李寻欢体贴地道:“你若不愿说,我便也不问,我现在便只叫你阿飞。”

阿飞如狼般深灰色的眼眸里闪现出一点不容忽视的温暖来,但他仍旧是抿着嘴唇,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寻欢轻轻咳了几声,又道:“阿飞,我有一样事情要问你的……”

少年如峰的浓眉突然狠狠地皱起,他立刻打断李寻欢道:“那个要我带话给你的人已经走得很远了。”

李寻欢心下了然,不禁连连苦笑。他这一生最害怕欠别人人情,而这短短的三天不到,那个时时快活的有着四条眉毛的男人,就已经接连帮了他好几个大忙了。他居然开始感谢起天意来,感谢老天让他碰见这么个陆小凤。

阿飞却搞不清个中缘由,只因着一句诗,便已将陆小凤当作个不负责任的薄情之人。他瞧着李寻欢的神情,也只把它看作是为情所伤后的无能为力与无可奈何。

李寻欢问道:“他已经走了很久了?”

阿飞道:“是,他帮了我之后,同我乱七八糟诨说了一阵,然后他突然就像身后有根鞭子在鞭笞他似的一溜就没影了。”

李寻欢面色一寒,心念电转,突然道:“他可曾带了些什么东西走?”

阿飞摇头道:“他空着手来,也空着手走的。”

李寻欢听了回答后心里一沉,回头沉声吩咐铁传甲道:“你把车赶往最近的客栈,然后在那里等我。”

长髯大汉垂着头,突然道:“诸葛雷已死,而査猛与虞二虽已成名多年,外家功夫也不错,可看起来似乎被陆大爷一掌毙命。”

李寻欢道:“陆兄武功深不可测,就算我同他对上,胜负也不好断言。”

铁传甲嘎声道:“那么,陆爷的品性……”

“他行事作风虽然全凭心意,可心思缜密,对事物也有特别的理解。”

“那么……”铁传甲斟酌词句,犹豫着道:“那东西在陆爷手上,少爷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李寻欢深深地看着铁传甲,又深深地叹气,道:“你无非是想让我不要插手此事。但你可曾想过,这些麻烦本来都是朝我来的,现在陆兄好意帮我,我又如何能转头离开,独留他一人深陷泥潭呢?”

大汉仍旧低着头,紧紧地咬着牙关,他这一生本最看重一个“义”字,如今却是心乱如麻,不知如何是好。

李寻欢又问阿飞道:“你可知他往哪个方向去了?”

阿飞沉声不言,只抬眼看了看远处的一处柏树林——那些柏树上孤零零地挂着几片叶子,其上凝结着冰霜,随风颤动,如同一道道剑光,直晃人眼睛。

李寻欢略略抱拳道谢,道“阿飞,你若愿意,可同我这兄弟一道……”他这话并未说完,因为他已经看见阿飞用一种矫捷的身法掠进了树林。李寻欢也不阻他,只闪身跟上。他脚步固然奇快,步伐却丝毫不显慌乱,衣角旋转翩跹,如同一个天生的舞者。

阿飞自小在荒野长大,同猛虎争食,与狼群周旋,机敏矫捷也并不奇怪。可他心中却对李寻欢上乘的轻功而暗暗称奇,他本以为自己刚刚遇见的这个有温暖笑容的男人不过有些粗浅的功夫防身,却不料……阿飞一面如同一只老练的猎狗一般仔细寻找着先前轻功留下的痕迹,一面闷声问道:“你在江湖上有名么?”

李寻欢一怔,他偏头去看这个看起来极为冷漠,胸膛里却有烈火在熊熊燃烧的少年,苦笑道:“可惜成名并不是一件好事。”

阿飞的眼里仿佛有亘古不化的冰霜:“可我这一生,一定要成名。若不能出名,我便只有死。”

李寻欢只有沉默。

他实在无法说些什么,附和或是苦心的劝说。因为有些东西,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你说得再清楚,也无法真正地被人理解的。

所以,当有人执意地把一些道理强加给你时,往往不是为了让你变得更聪明,而是更傻。

李寻欢沉默不语,可却有一个人在哈哈大笑。

那笑声做作得令人恶心,仿佛从四面八方传来,柏树枝被其震得沙沙作响,这声音衬映着阴沉的天色,足以让胆子最大的汉子起上一身鸡皮疙瘩。

“有名?”那人阴测测地笑道。

阿飞的手搭上了剑柄,目光如炬,擎身便要往三丈远的一棵树后飞刺。

李寻欢轻轻地拦住了他。

“他当然有名。”那个捏着嗓子模仿出来的童音自问自答道。

阿飞心中大骇!

只因这声音竟来源于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仅在须臾间,便能在李寻欢与阿飞两大高手面前不被察觉地移动这么一段距离,其轻功之高简直无法想象。

若非鬼魅,那么此人一定比鬼魅更加可怕。

“小李探花的名头,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次,声音从另一个方向传来。

那人又吃吃笑道:“李探花可谓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而且我听说他的老子,他老子的老子都是探花。”

这个时候,李寻欢眸色一沉,然后他做了一件别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事情,他居然轻轻地抚掌笑道:“不错不错,你们如果也想学学这些事,不如跟着我,你们的师傅在这些方面跟我比可差远了。”

阿飞实在想不到,这个他刚刚认识的这个男人,居然有如此丰富的经历。

其实,这些与李寻欢的过往相比不过冰山一角,他的事迹,就算是京都最著名的说书人,说上三天三夜,也是讲不完的。

他话音刚落,便有一红衣童子飞身而现,他双腕一翻,挂在他手上的一对明晃晃的镯子便化为两条长长的银色软鞭,直直地朝李寻欢面门扫来。

李寻欢只含笑瞧着他,动也不动。

只眨眼间,阿飞的剑就已破风而出,剑气森然,催下瑟瑟的枯绿色叶子。就在剑要刺中那两条软鞭的刹那,那银色的鞭子却毫无缘由地偏转了方向,阿飞顺势剑锋一转,变刺为劈,狠狠地将那二物斩断。

待阿飞看清来物为何时,他顿时觉得恶心极了。

毒蛇!

那软鞭似的银色带子竟然是两条细鳞覆盖的毒蛇。暗红的血液喷将出来,无皑的雪地被其浸染得肮脏不堪。那两条蛇显然还没有死透,它们扭动着,仿佛只要头与身子接上,便能重新活过来。

可蛇在碰到他的剑刃时,就已经注定活不长了----一片薄薄的冰凌早已深深插入二蛇的七寸之处,将它们穿起来,中途突然转向想来也是这个原因。莫说这掌控冰凌的力道大小,单是这时机的把握,就已非是常人能为!

清透的蓝冰锯齿的边缘上带了点点鲜血,恍惚间竟如琉璃般璀璨美丽,散发着奇异的光芒。

阿飞紧紧地盯着这薄薄的冰凌,不肯移开一眼。李寻欢不自然地咳了几声,柔声道:“阿飞,谢谢你。”

阿飞道:“你为何要谢我?我就算不出手,这些杂碎也无法伤你分毫。”

李寻欢如水的眼眸里盈满了感激和真切的情谊,他道:“谢谢你的信任和你的相救之情。”

“李探花,你为什么要弄坏我的镯子?”那红衣童子挤着他的一双眼睛。他明明已经有三十多岁,却仍旧穿着只有孩子才穿的衣服,梳着两个牛角髻,刻意地挤眉弄眼,叫人看了想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哎,你急什么?李探花家财万贯,别说镯子,就算金山银山他也赔得起的。”一个同那红衣人差不多的黄衣童子蹦蹦跳跳地从树后走出来。同他一起现身的,还有两个,一着蓝衣,一着绿衣。

刚刚说话的竟然是四个人!只因他们说话的语气差不多,才造成了这近似“鬼魅”的假象。

李寻欢就像对小孩子说话一样温声道:“随便将自己心爱的东西丢出去可不是一个好习惯,你们要记住这句话,也要记得把它带给你们的师傅。”

那绿衣童子嘻嘻笑道:“若是家师知道李探花如此惦记着他老人家,一定会很开心的。”

立在一旁的蓝衣童子却驳斥道:“他老人家才没有那个功夫呢!他老人家不正兴致勃勃地喂他的那些宝贝么?”他撇撇嘴,好像很委屈的样子,“这才让我们来把李探花打发走。”

李寻欢听了这话,暗道不好。

这四个童子的师傅不是别人,正是塞外恶名昭著的五毒童子。他一生杀人如麻,善用毒,草木虫蛇均可入药,且极难察觉,令人防不胜防。

他本来对陆小凤还算放心,可若是对上了极乐峒主……

李寻欢面上不显,仍是笑着道:“你们不妨将你们的师傅叫出来,我正有些旧想跟他叙叙。”

“我倒是不知,李兄和那矮子有什么旧交情。”一个清朗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锦袍飘忽不定,须臾之间已至李寻欢身前。

他大大咧咧地双手抱在胸前,居然闲散地半倚着李寻欢,仿佛面前站着的,不是极乐童子的门下,而仅仅是四个来要糖的孩子。

李寻欢居然也由着他半倚,他略略偏了头,笑道:“可惜我这旧相识,同很多人一样,只想要我的命。”

陆小凤看着他如鸦翅的长睫,如刀削的鼻子,略显苍白却好看的菱唇兀自出神。

“我的师傅竟然还留了你一命。”红衣童子恶狠狠地道。他面上狰狞,心里却暗暗打着退堂鼓,故而言语间也带了些外强中干的味道。

陆小凤这才缓过神来,毫不觉得自己这行为有什么不妥,他挑眉道:“是啊,你师傅真是我见过心最好的人了。简直就是摩柯萨陲在世。”

他一面说着,一面走到那红衣童子的身边,眉目间含了怜悯狡黠。他从袖中摸出一锭小小的碎银,轻轻地拋向那个丑陋的“孩子”。他这动作明明轻柔而随意,然而那红衣童子却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碎银挟了彻骨的寒气,砸在他的脑门上,直砸得他眼冒金星。

陆小凤这举动,别人看了或许一头雾水,熟读经典的李探花怎么会不明白?

李寻欢道:“极乐峒主一生对他的毒虫毒蝎极为宝贝,如今却死在它们手上,也算是因果循环。”

摩柯萨陲是古印度的小王子,狩猎之时,遇幼虎,不忍,遂舍身饲虎。归天后,是为释迦牟尼。

而此刻五毒童子葬身于虫蛇之口,将其与释迦牟尼对比,可谓十足十的讽刺了。
陆小凤嘻嘻笑道:“现在虽然是冬天,但却请你们一定要去买张席子。”

买张席子干什么?

陆小凤虽然没有明说,可就算是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也该明白的。

那四个童子立刻脸色青白,比尘封多年的僵尸还要坚硬上几分。

可阿飞却用他那带了少年特有的沙哑声音问道:“买张席子干什么?”

陆小凤诧异地望着阿飞,理直气壮地道:“当然是裹尸了,小兄弟。”

阿飞生硬道:“人都死了,还做这些干什么?”

陆小凤一怔,他本以为这个坚毅的少年已经饱经沧桑,却没想到他仍然带着些许天真的锋芒。

李寻欢却笑道:“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飞鸿那复计东西。人从自然而来,又归于自然,金银玉石,倒是一样也带不走。五毒童子哪里懂得什么是情谊?最后伴着他的唯有一张草席,也算是他在世上走过一遭的凭证。”

他半言半叹的时候,那四个童子竟然应景似地默默离开,就好像死去的,不是他们天天挂在嘴边的师傅,而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闲人罢了。

李寻欢看着阿飞疑惑不解的样子,又柔声道:“或许极乐峒主一心只顾着炼毒,却忘了,人心,是比任何虫鼠蛇蝎更加难以掌控的东西。”

阿飞垂着头,不说话,他固然明白人心难测的道理,却仍旧有着一腔真诚和热血;他固然经历了太多的中伤和冷漠,可也许只要有一个人真情实感地对他好,他就能够去为那个人做任何事情。他的这样一种纯粹,也许来自于他孩童以及少年时代的经历。

暗暗的天色就好像一双哭了很久的少女的眼睛,雪花渐渐地又开始飘了起来,很快将斑驳的血迹掩盖,还了大地一片茫茫干净。

陆小凤突然觉得很奇怪,他奇怪为何李寻欢在知道五毒童子死了后一句话也不问。他既不问自己是如何遇见五毒童子的,也不问五毒童子是怎么死的,就好像他早就知道一般。

可这一战险之又险,就算是陆小凤,在此之前也从未经历过如此一战。而且他自信无论是什么人,也想象不出他胜的法子的。

但李寻欢偏偏不问。他带着仿佛站在那里看完了全程的了然,道:“陆兄,在下知道这附近有一处酒家,不知可有兴同往?”

陆小凤抖了抖衣袍,将其上的雪花抚去,笑道:“你忘了,哪里有美酒,哪里有美人,哪里就有我陆小凤。”

“那么你呢,阿飞?你要去哪里?”

少年摇摇头,薄薄的嘴唇里吐出两个字:“江湖。”

冰雪融化在他坚毅的脸庞上,有的还沾在他的眉毛和睫毛上,可少年就是倔强得不肯闭一闭眼睛。

他的眼睛里燃烧着烈火,李寻欢明白那火焰连眼泪都无法熄灭,他只有轻轻地咳嗽。

李寻欢叹道:“那么我们只有在这里分别了。”他仿佛想笑一笑,却又咳得弯下腰去。

阿飞沉默地看着他。

“小兄弟,当你挨个挑过兵器谱的时候,可要记得别找那个探花的麻烦啊!”陆小凤朝阿飞笑得见牙不见眼。

阿飞神色突然变得古怪起来,他转过身,大步而去。

雨雪霏霏,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的声音。

“我绝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但你总不该被他呼之即来,喝之即去。”李寻欢立在那里,好久才想通少年走前丢下的话中所指,不仅微微皱了眉头,面色绯红,呼道:“阿飞!……”

雪地上只有那漫长的,孤独的脚印,少年的坚挺身影早已在风雪中消失。

“所以他刚刚说的话是什么意思?”陆小凤捻着他的小胡子问道。

李寻欢哪里好意思说阿飞误会陆小凤先将自己抛弃后又想破镜重圆,只弯眼笑一笑道:“没什么,有些事情我没跟他说清楚。”

“那么,我倒想问问你,五毒童子狡诈毒辣,你却不好奇我是如何打败他的?”陆小凤佯装不悦道。

李寻欢眨眨眼睛,抬手将自己的披风系好,才悠悠地自言自语道:“不知何时能讨教神鬼莫敌的「移花接玉」。”

陆小凤挑挑眉,难掩上扬的嘴角,脚下却仍旧慢吞吞的。

他落于李寻欢后约三步远,望着身前之人优雅又落寞的背影。那背影孤寂地立于茫茫寒气之中,仿佛一棵梅树,清冷而美好。他身后的驼色披风扬起来,竟给人一种看不到尽头的感觉。

飞雪,古树,游子。
李寻欢停下脚步,略略偏了头,柔声唤道:“陆兄?”

陆小凤眯起眼睛,快步跟上,自然地一把揽过李寻欢的肩膀,笑道:“李寻欢,你这名字起得真不错。你这人就更不错了。如果你现在快快请我再喝一杯酒,你就要成为我认识的最好的人之一了。”他一边走,一边似乎有点摇头晃脑地故意把字音拖得长长的:”人生——得以需——尽欢——“

“莫使金樽空对月。”李寻欢接口道:“我的朋友不多,仇敌也不少。他们或关心或憎恶我,但却没有一个人称赞我的名字的。”

“那只因为他们没有悟透。”陆小凤盯着李寻欢的眼睛,认真道。

李寻欢抬眸恰好对上陆小凤的一双眼睛,他顿了顿,笑道:“陆兄莫非已经悟透了,已经看破了红尘?”

陆小凤将自己的身子晃得摇摇摆摆,道:“十丈红尘,爱恨情仇,灯下呵手,红袖添香。谁若是说他看破了红尘,那人一定是个十成十的傻瓜。你看我像个傻瓜?”
李寻欢纤长的手指半掩菱唇,那笑意却仍是掩饰不住,他道:“陆兄绝不是个傻瓜。”

陆小凤突然道:“你叫陆兄陆兄的我听着不舒服。”

李寻欢微微睁大了眼睛,道:“不叫你陆兄……”

陆小凤心里转过好多念头:叫小凤就跟在叫一个蹦蹦跳跳的小姑娘一样;直接叫陆小凤呢……又不是仇人干嘛连名带姓地叫?至于陆小鸡陆三蛋这样的称呼……也不知是想到了什么,他忽然一抖,末了自暴自弃地弄乱了自己的头发,道:“算了,叫陆兄就挺好。”

李寻欢认真地道:“那么,陆兄,现在可以把锦囊还给在下了么?”

陆小凤嘿嘿一笑,俊朗的眉宇间竟带了点孩子气:“是你自己说要见识「移花接玉」的。”

“只怕不是「移花接玉」而是妙手空空了。”

陆小凤摇摇头,无赖道:“你又没真正见识过,怎么能肯定这不是「移花接玉」。”

李寻欢笑道:“你绝不是个傻瓜,难道我看起来是?”他一双温和的眼睛里仿佛有水光流转,“査猛和虞二毕竟已经成名多年,却在你这儿吃了个大亏。而且,死人有的时候,比活人还要坦诚些。”

陆小凤撇了撇嘴,那嘴上的小胡子同他的眉毛一起扬起,叫人看着有趣极了。

他讪讪地从袖口中取出一个鹅黄色的锦囊,李寻欢刚想抬手接过,那锦囊却在陆小凤灵巧的手中急急转了方向,复而被系在了李寻欢的腰边。

他这一手又急又快,如同一阵轻柔得难以察觉的风,亦或是一缕无孔不入的阳光。饶是那偷王之王见了,也会目瞪口呆,复而跳起来打爆他的头。

可就在陆小凤刚刚系好佩带的时候,一根微凉的手指却轻轻地不偏不倚地搭上他手腕的命门。

“多谢陆兄帮忙。”李寻欢朝他笑了笑。

陆小凤眉毛一挑,手一翻,奔着李寻欢的手腕而去。李寻欢后退半步,旋身躲过,左手已要顺势搭上陆小凤的肩膀。

陆小凤一面大叫着:“李探花也太小气!我不过借他的一个小小配囊来看看,他便想要我的命!”一面却毫不慌乱地侧身而避,抬手以掌为刃,李寻欢微微后倾,掌风险险掠过他的脖颈。

二人手上如此你来我往般地过招,脚下也隐隐生风,踏雪无痕,已然有凌虚御风之势。

陆小凤不再说话,他目光迥然,乌黑的发尾扬起点点细雪,周身劲风流转,竟似有飘渺的烟雾笼罩。

李寻欢的一格一挡都轻灵而文雅,仿佛一个天生的舞者。他的斗篷虽长,却丝毫不显累赘,反而作了掩护,给陆小凤带来不少麻烦。

但在看见一面水绿色的旗子时,二人却都不约而同地收招而立。

那不过是一面很普通的旗子,水绿的旗面因不常清洗而显得肮脏,白色的镶边也残破不堪。

只有那旗上的字硕大而清晰,那是一个“酒”字。

“「移花接玉」果然名不虚传,今日得见,还要多谢陆兄赐教。”李寻欢侧身凝望着那熟悉的酒旗。

十年前,他便是在这里,一杯杯地喝着自己的苦酒,与十丈红尘挥手作别。

而十年后,他再次来到这里,心底里的酸苦与怅惘虽然一点未少,却似已被风吹散,被水冲淡。

他已经多年未有过今日的率性。

陆小凤随意擦了擦额上的薄汗,眉宇间的欣喜混着真诚,满满地仿佛要溢出来。他抬眼刚想调侃几句,却是一怔。

如水清透如月温和的男人静静地立在那里,直得就好像一杆银枪。他系着头发的黑色细绳在过招中被掌风摄断,黑色的长长的头发有些凌乱地披散下来,盖过清俊的肩,垂至腰部。它们在风中缱绻,偶尔露出几丝银白,就像那剪不断理还乱的风月情丝。几缕发丝半掩了他伶仃的额头,却掩不住如刀裁眉毛下的那一双多情而好看的眼睛。

现在,那双眼睛中的萧索终于被豪气所替代。

陆小凤笑道:“得得得,这打完架后还要赔你一根发带,不划来,不划来。”

李寻欢这才发现自己头上的发绳已然不知所踪,他眼中的钦佩更深,道:“哪里需要麻烦陆兄……”

他话还没说完,便被闷闷的一声“少爷!”打断。

长髯大汉健步如飞,他来到李寻欢身前,左右打量了一番,笑道:“少爷没事,我就放心了。”

他这个时候,仿佛才看见陆小凤。他恭恭敬敬走上前抱拳行了个大礼:“陆爷,此番相助,传甲感激不尽。”

“那么,你想怎么报答我?”陆小凤盯着铁传甲,认真道。

大汉窘迫地搓着他那双粗砺的大手,道:“俺……俺……陆爷有什么吩咐,俺便是舍了命也要办到。”

李寻欢含笑看着陆小凤。

陆小凤道:“可我觉得,让我待在这里吹冷风绝不是什么报恩的好法子。”

大汉仍旧是不明就里,他干笑了几声,求助似地看着自家少爷。

李寻欢窄袖下如玉的手腕轻轻一转,露出有着细细纹路的掌心:“陆兄请,我请你喝酒。不过,乡村劣酒,还望莫怪。”

陆小凤装作无奈的样子:“李兄盛情,实在不敢推辞……”他说了一半,似乎被自己的话酸掉了舌头,连忙摇摇头,一双灵动的眼睛里仿佛有星辰闪烁。他大笑着上前一把搂过李寻欢的肩膀:“走走走,酒这种东西,反正最后都要灌到肚子里,等它们造反的,好的坏的又有什么分别?”

陆小凤又附耳道:“李寻欢,我知道你是个风流探花……”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不提探花,我还能多喝几杯酒。”

陆小凤笑道:“你我喝酒,本心里就憋了一口气,要较量较量,我自然要想尽办法让你喝不下去了。”他又故意将“探花”二字反复念了几遍,复道:“我知道你是个风流探花,可你对我说话的时候能不能不要文绉绉的?我最烦那些掉书袋,看见他们我都要绕道走的。”

李寻欢半笑着叹了口气,找了个角落坐下来。

陆小凤跟在后面,摇头晃脑道:“什么“乡村劣酒,莫要嫌弃”真是让我听着难受,其实你只要拍一拍桌子喊一句:陆小凤!滚过来喝酒!我一定乐意奉陪。”

此时,铁传甲正在同柜台后一个长相丑陋的壮汉吩咐酒菜,那大汉一双三角眼,嘴巴藏在乱蓬蓬脏兮兮的胡子中。汉子的背有点坨,虽然长相凶恶,却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任谁看了,也只会把他当作个为生计奔劳的普通人。

可李寻欢却看了他好久,认认真真,仔仔细细,久得一旁说话的陆小凤都有点不高兴了。

“就算人家长得再丑你长得再俊俏,也不能这样盯着人家啊。”陆小凤咋舌道。他抬头撇了一眼那唯诺的掌柜,哪知自己也移不开眼去了。

还是李寻欢先垂下眼眸,轻轻叹了口气。

“陆兄觉得,这酒还喝不喝?”许是鬈发遮了视线,李寻欢尝试着将鬓发別至耳后。

“喝,怎么不喝?铁兄张罗了这么久,不喝怎么行?”陆小凤捻着自己的小胡子,眯眼道。他看着李寻欢别别扭扭的动作,撇撇嘴,毫不犹豫地一把扯下自己头上月白色的发带。他本有发冠固定,这带子不过起个装饰作用,而现下明显李寻欢更需要它。

陆小凤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转了转,灵巧的手指轻轻摩挲着白色云锦上的流云纹图案,心里暗暗道:发带兄啊发带兄,我的确很喜欢你不假,我自然也很喜欢把你送给我的小婉姑娘。可我弄坏了人家的发绳,就得赔他一条不是?而且,你戴在那样一个人的头上,肯定比盘在我头上好看。

他这么想着,忽然就足下生风,一双手轻灵又利落地绾起李寻欢的头发来。陆小凤修剪得干干净净的手指穿过略略泛着栗色打着卷的柔发,就如同一阵清风挟了水汽拂过碧绿的垂柳。

李寻欢静静地坐着,思绪仿佛随着清风飘出去好远。

他突然想起很多很多年前的一个清晨,就在他即将进京赶考之时,也曾有一双手,为他梳头。那双手是那样的温柔,那样的脆弱,那样的冰冷,梳起头来也是那样的慢。她慢慢地梳着,一点一点地理着,泪也如同珍珠般地一滴一滴落在他的发上。

李寻欢微微闭了眼睛,可现在为他梳头的这双手,却是完全不同的。它们稳健,温暖,带着坚毅和力量。

这是一双男人的手。

李寻欢轻轻地叹气。

“我猜,寻欢现在想的,一定是我为什么不是个国色天香的美人。”陆小凤戏谑的声音从李寻欢背后传来。他挑挑眉,忽然玩心大起,郑郑重重地将发带绑好,又飞快地系了一个蝴蝶结。

“红颜有时候,往往比白骨更加要人命。”李寻欢笑道。然后,他居然发现无论是陆小凤,还是刚刚回来的铁传甲,都瞪着一双眼睛看着他。

“怎么了?”他轻轻地皱眉,柔声问道。

“没什么,看你好看。”陆小凤冲他呲牙一笑,明媚得直晃人眼睛。

李寻欢一下子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只得无奈道:“我现在开始想陆兄为什么不是个绝代佳人了。“

铁传甲在一旁吞声踯躅着。

自从李寻欢见到他,他的心里就好像一直有一块巨大的石头在沉沉地压着。这实在是一件很反常的事情,因为这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能扰乱这近乎铁打的大汉的内心。

没有什么能困住他,除了情义。

情义就像是世界上最沉重的枷锁,将他赤诚的跳动着的心一层一层地包裹锁紧。

李寻欢怎么会没有注意到这些?

可他并不开口询问,他的教养和善解人意让他习惯于等待别人的主动叙述,这也许是他的善意,亦是他的残忍。

酒馆里出奇的安静,驼背的汉子慢吞吞地走过来,拿着一条油乎乎的抹布胡乱而迅速地擦了几下桌子。

“你不妨再多擦一会儿,我看这儿都脏死了。”陆小凤忽然开口道。他的语气就好像一个养尊处优的少爷,在挑剔地训斥着家中扫地的嬷嬷。

汉子的脚步顿了顿,半晌,他转过身来,用那块看起来并不怎么干净的抹布将桌子的边边角角认真擦拭了一遍。他浑身的肌肉不知是由于什么缘故,一直紧紧地绷着。

陆小凤这下子好像才满意,他点点头,示意他赶快上酒上菜。

“少爷……”铁传甲犹豫好久终于开了口,他声音嘶哑而深沉,如同一块厚实的棉麻。

“有什么话,过一会儿再说,好么?”李寻欢抬头冲他笑了笑,温声道:“我现在只想请陆兄好好喝杯酒。”

他的笑容轻浅温暖,眼角的皱纹里却蓄满了苦涩和疲倦。大汉突然哽咽起来:“能结识少爷是传甲三生有幸,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这十年来,我很感激你。那么如果你要走,我也绝不拦你。”李寻欢平静地说。

“我不能不走。”大汉凄然笑道:“十八年前的公案,其曲本在我,他们来讨偿血债,我唯有尽力偿还。”

“可江湖中的血债,只能用血才能洗清。”陆小凤突然道。

铁传甲惨笑道:“我逃亡了十八年,或许也是在等着这一天。”

李寻欢黯然沉默了一会儿,叹道:“你既是怕连累我,也是不想我同他们兵刃相向,是么?”

大汉声如裂帛:“我东躲西藏了十八年,他们也靠着仇恨活了十八年,本一开始就是我负了他们,我怎么能让少爷陪着我一齐受人耻骂?”

李寻欢道:“你是不是已经见过他们了?”

大汉的头低低地埋着:“是。”

李寻欢眼中已有热泪,他闭上眼睛,许久不曾睁开。

铁传甲闷声道:“传甲愚钝得很,却也明白中原八义此番前来绝非偶然……无论如何,我……我只希望少爷千万不要入关。”他如此说,心里却也明白,只要表小姐有一点危险,李寻欢绝不会坐视不管。

大汉现在只有暗暗期盼这番风雨快快过去,殊不知这狂风骤雨中有一只冰冷的箭头,正对着李寻欢温热的脖颈,伺机而发。

陆小凤在一旁叹了口气,男人与男人的分离往往更加让人断肠,因为他们总有千番愁绪,也是不肯说出来的。他勉强笑道:“你放心,我正要缠着李兄,让他带我领略大漠风光呢!”

铁传甲怔了怔,他深深地看了陆小凤一眼,突然咬紧了牙,转身大步而去,闯入死灰色的苍穹之中,再不肯回头。

李寻欢仍旧闭着眼睛。

他听着大汉厚重的脚步踏碎了冰雪,毅然决然地向着既定的道路而行。

向死而行。

他睁开眼睛,突然撕心裂肺地咳嗽起来。

陆小凤突然握住了李寻欢的手,他掌心温热,如温柔的火焰般轻轻熨烫着那如玉莹白亦如玉冰凉的手指。

“十八年前的那段公案……”

李寻欢抬起头来,定定地看着他:“我可以将我的身家性命托付给铁传甲。而中原八义……你光听他们的名号也该知道他们绝不会是什么太坏的人。”

陆小凤道:“所以你不肯让我知道个中原委?”

李寻欢神色淡然,可双眼里却隐隐有深深的悲戚:“我自知陆兄若想弄清楚一件事,那么什么人都是拦不住的。但……十八年已经太长了……”

十八年,十八年的煎熬与十八年的仇恨。那几乎是半辈子的时光,而蒙在心头的布已经落满尘埃,要掀开它,代价也已经太大。

这个道理,李寻欢不说,陆小凤也是明白的。

他叹道:“情义的账是算不清的。谁若说他这一生从来没有对不起过谁,那么他一定在撒谎。”

李寻欢心里一悸,因为他想到了他自己,他这一生中也许总尽力地对别人好,可还是有一个他对不起的人。

那个人已经深深融进他的骨血里,同他肺里燃烧的那把火一道,消磨着他的生命。而她的名字,就好像一道魔咒或是一种蛊虫,每次听到想到的时候,都不免牵动他贫瘠的灵魂。
戈斯坦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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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5,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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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前尘过往语诛心

静默如同有重量有形体似的,沉重地堆砌在这个小小的酒馆里。

三角眼的汉子慢慢踱了过来,眼神闪烁,好像有点心不在焉地将一壶酒和两个粗瓷杯放在了桌子上。但他没有快步离开。因为一个人如果陆小凤想和他说话,那么这个人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离开的。

“店家,”陆小凤眯眼一笑,慢慢地松开手里的衣角,道:“我看你面色不佳,可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小人……”

“死鬼!你还不快来端菜!你这生意还做不做,日子还过不过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打断了男人的支吾。

这明明应该是一句凶巴巴的话,说出来,却好像是一只小猫在撒娇。任何一个丈夫都绝不会喜欢他的妻子成天将“过不过日子”挂在嘴边,因为生活对他们来说已经太疲倦,他们需要的只是毫无条件的相信和温柔。

但这个女人说出的这样一番话却绝不会使人厌烦,因为她的声音是那样轻柔好听,恍若丝竹管弦奏出的靡靡之音。而那一句“死鬼”,既下流又高雅,直教人苏了半边身子。

有这样美妙嗓音的女人,长相自然也不会太差。

任何一个听到她声音的男人都不免将她幻想成一个绝世美人,或清雅或风尘,而无论面对男人们的何种设想,她都从未教他们失望过。

女人挑开帘子,遥遥向三角眼的汉子抛了个嗔怪的眼神。她瞥见陆小凤与李寻欢二人,脸立刻就红了,却并未退入内室,而是缓步走了过来。

她明明一身粗布麻衣,光洁白皙的皮肤居然显得更加柔嫩而令人怜惜;她一头青丝只用一根木筷束了,耳边却偏偏簪了一朵小花。那普普通通淡蓝色的花,在她的头上,甚至比任何明珠凤钗更加夺目。

她如同九天之上的仙女,轻轻巧巧地飘至陆小凤身前,挟来天宫之上的融融暖风与馨香。

“二位一定等得急了。”她轻轻推了推一旁的汉子,示意他去置办酒菜。微红了脸,柔声道:“这杯薄酒,就当是奴家的赔罪。”

她执起粗瓷酒壶,为二人添杯。劣酒经了她的手,仿佛也被柔柔地化成了琼浆。
陆小凤呼吸一滞。

“二位看起来并不像是这附近几个村子里的人。”她笑道,明月般的眸子里带了点孩童般的好奇。

“的确不是。”李寻欢道:“夫人的口音,听起来也并不像这里的人。”

女人嘻嘻笑道:“说不定我和二位公子是同乡人呢?”她像一只小猫一样调皮地眨了眨眼睛:“公子不妨猜猜,奴家是哪里人?”

李寻欢轻声咳嗽起来。

“他不知道,我知道。”陆小凤说得极有把握。

他那有魅力的两撇小胡子下的两片唇瓣微微开合:“你是江湖人。”他无所谓地挑挑眉:“巧了,我们也是江湖人。”

君不见风流子弟曾少年,多少老死江湖前。

江湖,江湖。

它究竟有什么样的魔力,让黄发与垂髫都对它念念不忘?

它究竟有什么样的秘密,让无数人心甘情愿地抛洒热血?

它究竟藏有什么样的宝藏,让暗杀与毒害变得如此理所应当?

女人闻言笑得更开心了:“真的?你真的觉得我是个江湖人?”

陆小凤笑得比她还要开心:“是的,从你站在我的身边,我就无比确信这一点。“

她轻轻地眯起眼睛:“如果你真的认为我是个江湖人,你就该向你旁边的这位相公学一学,少说一些话。”

“少说一些话?”陆小凤惊奇道:“我为什么要少说一些话?女侠,你不知道,除了把我的嘴缝上,不然让我不说话真的是难如登天。”

“女侠?”这也许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叫她,她不禁扑哧地笑了起来:“那就十分不妙了。”

“为什么?”

“因为也许你说的话越多,死得也就越快。”

陆小凤笑道:“不过是死么?好说好说。在下在鬼门关早已来来回回好几次了,同那阎王老头倒也十分熟稔。”

那女人只当他是临死前的嘴硬,问道:“那他可曾告诉过你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不曾。”陆小凤挑眉悠悠道:“他老人家倒是告诉过我,最毒妇人心,一定要离那些香气袭人的美人远远的。”

女人笑道:“我只将这句话当作是赞美。”

李寻欢静静地坐在一旁,不动不叹气不说话。

“李兄,你书读得多。不妨提醒提醒我,春宵一刻值千金的下一句是什么?”不等他开口,陆小凤很快又自答道:“花有清香月有阴。”

那布衣簪花的丽人如玉的脸庞突然僵住了,就好像戴上了一副拙劣的面具。她强笑了几声,又道:“公子的眼力,奴家实在是佩服。”她如明珠般的眼睛一转,娇声道:“月阴无香无色,却清冽得很,加在酒中再好不过。而清花则是奴家最喜欢的一种香料。”

“而它们也是最奇妙的毒药。”陆小凤冷声道:“任何一味单看都没有毒性,混在一起却足以毒死一头大象。”

“公子博闻强识,奴家实在是折服倾慕。”女人柔声道。

“可我知道的,大约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多一点。”陆小凤眉眼间居然显露出温柔。
然后,他就做了一件别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的事情。

他竟然站起来,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酒一喝,陆小凤好像立刻就有了醉意,他上前一步,一拉一拽,就好像要把女人拥入怀中。

她的手腕一被握住,全身的气力好像都已被卸去。

她已经明白等待她的绝不会是温热的胸膛。

“我还知道,这两种毒药,都不需口服。如此一来,你身上就必定有解药。”陆小凤这轻飘飘的一句话,魔咒似地萦绕在她的耳畔。

伴着这一句魔咒的,似还有彻骨的寒意,凌绝的杀伐之意,仿佛还有一道偏若惊鸿的刀光。

女人突然战栗起来,她伏倒在地上,不肯回过头去看一眼。

她的“丈夫”明明就站在她身后,她却绝不肯回过头去。

一直坐在那里如同木偶般的李寻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陆小凤的身边。修长手指里稳稳夹着状似梅花的暗器。

而她的“丈夫”,却像僵尸一样立在那里,豁嘴张得大大的,露出颜色近黑的丑陋舌头。那僵尸瞪大了眼睛,发出可怖的格格声,很快就像见到了黎明的第一束阳光般轰然倒了下去。

而那如阳光的,要了他命的,正是一把普普通通的小刀。

一把插入他咽喉的小李飞刀。

女人跪坐在地上,微微扬起了脸,如同一只快要被狼追上的小鹿。她慌乱地从袖里摸索出一个青瓷做的小瓶子,颤抖着打开了它。

木叶的清香很快掩去了血腥之气。

“只需再调息片刻毒便解了。”她苦笑道:“若非迫不得已……”她哽咽了片刻,才慢慢喃喃道:“冒险一试,倒还有飘渺希望,若没有金丝甲,我才真的无路可走,必死无疑了。”

“为什么?”

女人缓缓地站起来,看都没有看地上的男人一眼,她轻蹙眉头,轻声道:“因为梅花盗。”

“林仙儿。”

她双目垂泪,显露出一些憔悴,却是更加惹人怜惜:“李探花认识我,是仙儿之幸。”

陆小凤不曾听金镶玉提起过此人,不由得问道:“那么你要金丝甲有什么用?莫非是梅花盗看上了你?”

林仙儿轻轻摇头,柔声道:“若他当真看上仙儿就好了,可他偏偏看上了我的义姐。姐姐已为人妇,又待我极好,仙儿便是舍了命,也要护她周全。”

她咬紧贝齿,又道:“只恨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之人,平日里同龙大爷称兄道弟,一到关键时刻便都做了缩头乌龟……”她好像又忽然想起了什么,突然死死拽住了李寻欢的袖子:“李探花,我曾听说你与龙大爷交好,请你救救龙夫人吧!”

她说话的神情是那样的楚楚可怜,就好像是一只流落街头的小猫,用自己温热的舌头,讨好地舔着露过行人的手,期待他们给予一点内心里残存的善良和同情。

可在陆小凤看来,这句话却仿佛是什么世界上最邪恶最强大的咒语一般,它像一根又粗又长的荆棘,将李寻欢从头到脚死死地缚住;其上一定还有远比刀锋更尖锐的刺,直刺得他原本就没有什么血色的双唇不住地颤抖。

李寻欢很快将自己的失态同自舌根泛起的苦涩一并掩饰起来,这是他一向擅长做的事情。

也许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时光易逝,世人也大多健忘,林仙儿的这番话,分明在告诉他: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那个幼年苍白得有如雪花,豆蔻时一如春风的表妹,有的,只是兴云庄端庄秀丽的龙夫人。

李寻欢轻轻地将林仙儿从地上扶起来,道:“你不妨再说得清楚一点。”

这个美丽的女人低垂着眉目,乌黑的几缕发丝垂下来,显得她愈发地伶仃:“林姐姐,是我的义姐,她带我极好。五年前我爹因为欠债,要把我卖给一个老头子当小妾,我不肯,可他又是我的爹爹,我实在没有别的法子,就寻了一日上了舍身崖,是姐姐救下了我,让龙大爷还清了赌债不说,还收留了我们父女俩。如今梅花盗现身,江湖上都传言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兴云庄的龙夫人。”

“于是你告诉武林中人,谁除了梅花盗,你就嫁给谁。”李寻欢柔声地补充道。

“没错,”林仙儿抬起有些泛红的眼睛,“可是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平日里人模狗样,对我也诸多殷勤,可胆小怕死得要命。我听说武林中失传的金丝甲又现身了,这金丝甲什么暗器都挡得住,就想着如果有了金丝甲,再多派几个人护卫,是不是姐姐就能够平安。于是我盲目相信了这个人的话,他说他是个江湖大侠,武功也远在诸葛雷之上,他告诉我只要我们假扮成酒馆的一对夫妻,在必经之路上潜伏着,就一定能夺到金丝甲。”她抬起莲藕似的胳膊擦了擦眼角,“他把我撸到这里来,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他说什么就做什么,我想……只要我能留下一条命,最后得到金丝甲去救龙夫人,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陆小凤环抱着手臂歪头听了半天,他从李寻欢之前的神情就推测其中一定还有什么隐藏得更深的原委,他面上不显,心念电闪,倒把这位他刚刚认识不久的有趣朋友的过往猜测得七七八八。

这个时候,他才轻轻地叹了口气,担心李寻欢陷在往日情谊中陷得太深,正准备拉他一把,刚要说话,却被对方温和地打断。

“林姑娘,你的遭遇我十分同情,只是在下还有一个问题,你说你五年前被兴云庄收留,可你一见到我就叫我李探花,这是为何?”

陆小凤挑起一根眉毛,嘴角边的笑意如何也压不下去。他伸出两根指头去够李寻欢右手中虚握着的从那驼背大汉口中接来的暗器,将那梅花状的东西在手掌中转来转去。

“这五年来,我一直住在冷香小筑。”林仙儿似是早就料到有此一问,她眨着秋水般的眼睛,期期艾艾地说:“我……我后来才知道那是你以前住的地方……那里面有好多书和字画,还有一幅画像。再说,小李飞刀的美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你写的字,还有你房间里的陈设,我一点都没改变。有时候……有时候我睡在床上,也会想,你也曾经睡在上面过……”

她越说声音越小,脸却越红,眼睛倒是越亮;她的那种多情和羞怯,同其他的姑娘相比——无论是闺中小姐还是江湖女侠,都远远胜过。林仙儿内心对于李寻欢的倾慕似乎如同夏天的溪流,满满当当,又亮晶晶的,这份感情完全战胜了女子一贯的矜持和害羞,她好像完全忘记旁边还有一个陆小凤似的,动情地说:“我有时候甚至会想,如果我睡在那张床上的时候,你也睡在我的身边……”

这样的话对一个姑娘来说实在是太大胆了,也许她实在已经对李寻欢情根深种到如此地步,才肯当着另外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的面去剖白自己的情谊。

林仙儿抬起头来,美目中泛起泪光,她慢慢地执过李寻欢的双手,似乎是担心她梦中的情郎误会似的,急切的轻声解释道:“其实姐姐能够收留我,我已经很开心了……我想着我只要做一个侍女陪伴在她身边,伺候她,报答她就很满足了。可姐姐却认我做了义妹,同龙大爷商量后把我安排住进了冷香小筑,龙大爷还说……他还说……”

陆小凤问道:“她还说什么?”

林仙儿脸腾地一下子红了,刚才她说出想象李寻欢睡在她身边的话的时候脸红得都没有现在这么厉害。“龙大爷说,要是哪天李探花你回来了,也一定不会怪他们夫妻二人的擅自安排,他知道你一向豁达而多情。”

豁达而多情。

他确实豁达,豁达到在义兄同自己的表妹婚礼上,随手将李园的地契充作了贺礼;也着实多情,多情得流连勾栏亲手葬送了青梅之谊。

陆小凤既已将他这个刚认识的朋友的前尘过往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便知晓林仙儿的这番话不异于往李寻欢的心口捅刀子,可偏偏她什么都不知道,只怀着一番少女的天真和纯情,倒教他无从责备。

只是他倒开始好奇,这个李寻欢的义兄龙大爷,当年究竟知不知道表兄妹二人之间的缱绻情丝?若是知道,那么娶了人之后又收地契还要逢人便夸他义弟豁达多情的行径未免太不要脸;若是不知道,当年李寻欢也不过二十出头,江湖儿女一向不拘泥于礼数,那么这位龙大爷不是眼睛不太好,就是蠢出升天。

陆小凤望着李寻欢刀削似的侧脸,它被寒风催刮,又经岁月琢磨,本应该显得沧桑刚毅,却让轻轻颤抖的眉睫透露出几分脆弱来。

“李兄,半个时辰以前我还答应那位铁打的汉子,说要拉着你好好领略大漠风光呢,现在只怕……”

“只怕我们就要在这里分别。”李寻欢朝陆小凤拱手道:“这两天多谢陆兄的相助之恩,它日若还有缘再相见……”

“唉唉唉,我还没说完呢。”陆小凤叫道:“我只怕要向铁兄弟失言了,我向来喜欢去有趣的地方,看来看去,就只有李兄你这里最有意思。”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挑眉又道:“再说,这金丝甲可是我从那叫人看了要把隔夜饭吐出来的矮子那里抢来的,有了金丝甲,自然要去会会梅花盗。李寻欢,你这样迫不及待地要将我赶走,该不会是觉得我这三脚猫的功夫呆在你身边给你丢脸吧?”

李寻欢哑然失笑道:“陆兄说笑了。你的掌法和轻功李某甘拜下风。“

陆小凤煞有其事地点点头:“好,那如果不是嫌弃我,就一定是关心我。“他轻轻撞了李寻欢的肩膀一下:”你且安心,要是打不过梅花盗,大不了我就躲在李兄你的身后,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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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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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山雨欲来风满楼

任何地方都会有这么样的一个酒馆,它的价格既不太低也不太高,分量却很足够。楼上有王子公孙大摆宴席,楼下也有穷苦大众拿着缺了一个角的碗讨一口茶水喝。

陆小凤大摇大摆地在酒馆里找了一个看得最顺眼的位置坐下来,林仙儿小猫儿似的跟在他身边,也落了座。

边陲之地的人们哪里见过像林仙儿这样的美人,胆大粗俗者差点儿就要把眼珠子瞪出来了,含蓄一点儿的读书人呢,佯装正经,眼睛却也直勾勾地往她身上瞟。

陆小凤也毫不掩饰地看着这个所谓的“武林第一美人”,觉得她实在是有趣极了。他敢打赌,这酒馆里的男人,想用眼神扒光她衣服的没有一半儿,也有三分之一,可她看上去却是那样的镇定自若,甚至还有一点儿享受这样的感觉。

她知道自己对男人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而且她也十分善于利用这种原始资本,这正是她安全感的来源。

这样一个女人,竟会轻易受迫于一个武功并不属于一流行列的驼背大汉给她所谓会想象每天晚上睡在自己身边的小李探花下毒?

如果她只是想要金丝甲,也许她只要轻轻提上一句,就有无数的五陵年少肯丢弃性命也要搏美人一笑。

陆小凤摸不清楚李寻欢究竟有几分相信林仙儿的说辞,他这个刚认识的朋友大多数时候就好像一尊玉石雕成的人像,温润中透着化不开的苍凉寒冷,而林仙儿反复提起的“龙夫人”,便是其上又深又长的裂纹。

林仙儿抬起眼来对上陆小凤的眼睛,然后她突然笑了,笑得很温柔,很好看。

“陆爷你看着仙儿这么长的时间,在想什么?”

陆小凤道:“我在想,像你这么好的姑娘,身世却如此坎坷,所幸那龙氏夫妇待你如同至亲,总归这天下还是好人多。”

话音未落,突然听得酒馆里的人群开始哄笑喧闹起来,原来是有一个形容枯槁,精神却很好的老人带着他不过十八九岁的孙女走了进来。那少女梳着两条粗粗的麻花辫子,一双眼睛如同琉璃似的转来转去,灵动快活得仿佛只消一眼就要把人的魂给勾走了。

少女的声音更是清脆婉转,用出谷黄莺来形容还折损了些,她笑嘻嘻地说:“爷爷,这里好多人啊,不如我们就在这里讲,好不好?”她环顾一周,眯起眼睛,理直气壮地说:“我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就只会给我爷爷说书的时候帮个腔,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就捧个人场吧。”

“小妮子,你和你爷爷都会说些什么呀?”那提问的汉子明显是吃了酒,脸涨的通红,问罢又和他的同伴笑作一团。

少女朝那人飞了一眼,奈何气势不够,倒显得几分娇嗔:“这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王朝的兴衰史书的无常我和我爷爷都不会讲,我们只会讲江湖事。”

“江湖事?难不成你们要讲上官金虹和他一手建立的金钱帮?”

少女撇撇嘴,大声道:“昔年百晓生作兵器谱,上官金虹的子母龙凤环居于第二位,若我记得不错,那判词是:游龙惊凤,行若浮云。可这样一个人,却要给自己创建的帮派取名为金钱,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不假,想来上官帮主早已经看透这钱是世上第一好用的东西。可这未免太俗气了些,又怎当得游龙惊凤的美名?上官帮主的发家史我看倒没什么意思,反而是屈居其下的小李飞刀的故事才有趣呢!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今天我和我爷爷要讲的,是小李探花当年是如何结识的龙庄主,又是为什么要远走塞外。”

她一面说,一面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只皮面京韵鼓来,“当”地一敲,倒颇有些江湖中刀光剑影的侠气。

陆小凤闻言微微一笑,他发现这世上就是有这样一种人,哪怕他已经隐姓埋名离开中原武林,但他的事迹仍然会在众人口中相传,这样的人。无论他是仙佛还是魔鬼,他都已经成为一根旗杆、成为了一种不会被磨灭的精神象征。

老人含着笑看着他的孙女,慢吞吞地抿了一口茶,悠悠地开了口:“且说那年李寻欢赴京赶考,皇帝爱他才情,又知道他父辈也是前朝探花,便御笔一挥成全了他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美名。可李寻欢到底有些江湖习气,不过多久,便被当朝御史抓了个把柄,弹劾他御前失仪。殊不知这弹劾倒正合上李寻欢的心意,他就此上书一封,请求辞官回乡。”

老人的孙女眨着眼睛,有点儿酸溜溜地说:“他辞官回乡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说书老人捻着自己的胡子,笑道:“小红啊,你这醋劲儿怕是要把三条街之外要买醋的人引到这里来了。李探花回乡,自然还是为了要和他青梅竹马的表妹林诗音成婚。”

林仙儿美目微睁,蹙起柳叶儿似的眉毛,低声叹道:“怎么会是这样?为什么林姐姐和龙大爷从来不告诉我?”

陆小凤望着她楚楚可怜的样子,刚想说点儿什么,又听得她低声道:“是了,一定是这说书的道听途说,龙大哥和林姐姐恩爱的很……”

“他那青梅竹马的表妹自然也等不及了要见他。”不过双十年华的少女脆生生地道。

“是呀,所以,这林诗音听了表哥要回来的消息高兴极了,独自一人带了个侍女便要去离太原城十里远的地方去迎。哪知这个时候,倒碰上了关外的卜霸来寻仇……”

陆小凤低下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这个故事他已经不必再听下去。

一朝踏入江湖,一生便要为江湖所累。李寻欢这一生也许护过很多人,可仅仅是那一次的失败,就成为他心上永远也摘不去的镣铐。

“陆兄当真好兴致。”

陆小凤抬起眼来,一下子撞进李寻欢那古井无波的眸子里,那双眼睛里似乎什么情绪也没有,可陆小凤却好像从中看到了一片寂静的荒原和拢在原野之上的朦胧夜月。

李寻欢轻声道:“马已经买好了,我们且在这里休整半天,然后再赶路不迟。”他在陆小凤的身侧落了座,面对着林仙儿又道:“林姑娘,这两天以来舟车劳顿,我方才让老板打扫了一间上房,如果你累了可以上去歇一歇。”

林仙儿一双纤细的手无意识的拂过自己眼下的青黑,面颊红得像最新鲜水嫩的苹果似的。她听话地点点头,站起身来微微俯身行礼,便转身登上楼梯。

待林仙儿走远,李寻欢取过桌面上的酒杯,慢悠悠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在陆小凤的注视之下饮罢,才苦笑着说:“陆兄好像有话要和我说。”

陆小凤将眉毛一挑:“应当是你有话要对我说才对。”

李寻欢轻轻咳嗽起来,半晌,他才斟酌词句道:“你放心,我绝没有随便信任别人的坏习惯……只是……”

陆小凤飞快地接道:“只是你仍然会不放心,也许这次你只用透过窗子遥遥地看着,对你来说就已经足够。”

遥遥地看着什么东西?

还是遥遥地看着什么人?

李寻欢突然感激起来,感激起上天让他碰上这么个聪敏而且心思周到的陆小凤。他抿着没有什么颜色的嘴唇,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苦酒。

“你说的一点也不错,十年前我离开中原的时候,就已经暗自发誓不再回来。现在看来,到底事与愿违。”

快活王,金镶玉,梅花盗,中原八义,林仙儿……

这几天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就好像是一根又一根看不见的线,它们罗织起来组成一张巨大的网,竟好像只单单为了引李寻欢入关。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江湖岂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他怔怔地看着李寻欢,看他坚毅的眉毛,和那双微风拂过柳枝似的温柔眼睛,突然间就下定了一个决心——纵然前面是刀山火海,他也会陪着这个刚刚认识的朋友去闯一闯的,只因为李寻欢绝不该是现在这个样子。

短短三天时间,他已见识过了那传说中惊鸿掠影般的飞刀,也已经见识了小李探花过人的才情和胆识,更了解到他内心深处坚持的善良和正义。

李寻欢本来可以活得很好,陆小凤想,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好像被一条长满了刺的荆棘狠狠地缚住,他只要轻轻地动一动,就要被刺得流出血来。

“你应该高兴一点。”陆小凤突然说,“高兴在遇到这么一大堆烂事的同时也碰到我。”

江湖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有人会为宝物争得头破血流;有人会为了秘籍同最亲的兄弟反目成仇;有人会仗着自己的一身武功恃强凌弱;这样的例子你去问任何一个说书人他能够告诉你的都绝对不会少于十个。

可只要江湖里还有像陆小凤,像李寻欢这样的人,你无论如何都不该对它失望。
不过双十年岁的小姑娘又在敲她的鼓了。

她的眼睛转了一转,大声说:“李寻欢哪里知到像龙啸云那样英武的汉子竟然会为了一个女人神色憔悴,形销骨立?平生最重情义的人又哪里明白这世上竟会有人为了自己的私欲自导自演了一出戏给自己的兄弟看?”

她这话一出,满座哗然,那说书的老头也不阻拦他的孙女,低着头将自己的烟斗在油乎乎的桌子上磕了一磕。他并不接话,突兀地转了话题:“小红啊,你知道我这么多年来,靠的是什么行走在江湖上吗?靠的是一张嘴。”

他这话说得实在是有道理,他一个说书的,可不就是靠嘴吃饭吗?

“所以我知道,不同的事情由不同的人说出来,往往会天差地别,与其说你信了哪一个人说的话,不如说是你选择了相信你心里觉得最有可能或者是最希望发生的那个故事版本。”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这话不假。可这世上大多数看客,怀抱着一点猎奇,往往将谣言流传,便是实打实的乌合之众。

老人又道:“就好像我们昨天见到的那群人。”

小姑娘佯装思考了一会儿,笑道:“什么人?是不是那群瞎的瞎,瘸的瘸,假装正义的假装正义的人?哦,对了,还有一个束手就擒的大汉!”

老人道:“你怎么偏偏不提那个少年?”

李寻欢的神色倏忽间变了好几变。他当然已经猜出那就擒的大汉是一直跟在他身边的铁传甲,其余的自然就是不知如何寻觅到他们主仆二人踪迹的中原八义,至于那个少年……他抬头看了陆小凤一眼,发现对方正含了笑,也在瞧他。他的眼睛眯起来,像两座拱桥似的,桥下是脉脉的流水。

是阿飞。

李寻欢想起了那个冷漠英俊又无比赤诚的少年,如果那个人是阿飞,那么他绝对不会放任中原八义打着“复仇”的旗号去伤害铁传甲。

“爷爷是说那个比花岗石还要冷硬的少年?”少女扑哧地笑出声来,“我看,那些自诩江湖正义之师的人,他们说的、做的,连这个初出茅庐小子的一根脚趾头也比不上!”

说书的用他那布满皱纹的树枝似的手轻轻点了少女的额头,笑道:“小红啊,你这丫头岁数不大,看人倒是毒得很。那群你所谓的瞎的瞎、瘸的瘸的人是已经销声匿迹依旧的中原八义,至于那束手就擒的汉子,则是有铁甲金刚之称的铁传甲。他们的大哥据说是十八年前死在铁传甲的手中,这么多年来他们一直在寻找复仇的机会。”

“可有一点我不明白,”那唤做小红的姑娘将两条又黑又亮的麻花辫甩到身后:“他们复仇便复仇,特地将我们叫过去是干什么,那个赵大爷笑起来还怪瘆人的。”

“他们将咱爷孙俩叫过去,不过是为了让我们看看他们所作的事没有一件是不符合江湖道义的,临走前,那个赵正义赵大爷还特地塞给我一锭银子要我好好将这件事情润色润色,多在酒肆闹市里说一说呢。”老人有点得意地摇摇头,清了清嗓子,道:“各位,大家都听清楚啦,中原八义原想着要手刃仇人为他们的大哥报仇,却被赵正义赵大爷出言劝阻,现在正带着十八年的仇人往兴云庄去,要请龙大爷、田七爷和众多武林大师评判一二。”

李寻欢闻言轻轻皱眉,十八年前的公案对于中原八义来说完全没有需要评判的地方——当年翁天杰乐善好施,对铁传甲这个兄弟很够义气,最后却被他出卖给六扇门,不得善终。这其中真相如何,其实对于中原八义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们这十八年来,都指着复仇这一个目的而过活,更重要的是,个中事实,铁传甲绝不肯说出来。

陆小凤心念电转,将这爷孙俩话里话外的意思反反复复咂摸了个清楚明白,方苦笑道:“现下,这兴云庄我们更是非去不可了。”

李寻欢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不但要去,还要快马加鞭地去。”

他往楼下望去,正正地对上说书老人的眼睛。

李寻欢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亮的一双眼睛,它们看上去完全不属于一个耋耄之年的老人,倒像属于一个正值壮年的侠客。那头发花白眼睛却极亮的侠客向他微微抱拳示意,李寻欢连忙站起来,冲他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

“你认识他们?”陆小凤问道。

李寻欢摇摇头。

陆小凤肯定地说:“可他们一定认识你。你瞧,那小姑娘一双大眼睛已经完全粘在你身上,扯也扯不下来了。”他一只指甲修剪得很干净的手突然勾住李寻欢的袖口,带着他转上了一圈,一面转一面笑道:“来来来,那爷孙二人帮了我们这么大一个忙,人家小姑娘就想看你两眼,你就大大方方转一圈给人家看看。”

李寻欢被他这样一戏弄显得无奈极了,面上一热,又看见那小孙女紫葡萄似的眼睛转来转去,连忙冲她一笑,轻轻颔首。

陆小凤却不像他这么客气,他得意洋洋地向小姑娘吼了一嗓子:“小红姑娘!看清楚了吧?不用谢我!”

双十年华的女孩脸颊红的就好像天边的火烧云,她瞪了陆小凤一眼,飞也似地跑出了酒馆,追上她年迈的爷爷。

“我这么好心,却被这姑娘当成了驴肝肺,不划来,不划来。”

李寻欢坐下来,给他倒了一杯酒,笑道:“陆兄,我看你这么伤心,不妨喝一杯酒。一杯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坏处的。”

陆小凤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道:“这么半天,你说了这么多话,就这一句最合我心意。”他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望着李寻欢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他直白地说:“如果你信得过我,你那兄弟铁传甲的事情,我希望在我们到达太原之后交给我去查。他们并不认识我,也不知我的武功深浅,对我的防备自然会比对你的防备少得多。”

李寻欢刚想说些什么,又被陆小凤截断,他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裹,丢给李寻欢:“至于这金丝甲,它可是几天以前我强忍着恶心从五毒童子爬满蜈蚣蝎子的尸体上摸来的,你可别弄丢了。”

半个时辰以前,陆小凤还暗下决心要陪李寻欢去闯一闯刀山火海,现在,他却好像毫不在意似的,将搅得武林波涛汹涌的风眼扔给了李寻欢。

人岂非都是这样善变的?

可李寻欢却很感激地看着他,看了他好长的时间,直到陆小凤抬起一条胳膊冲楼上挥舞并大声地打招呼:“仙儿姑娘!”

他抬头望去,忽然呼吸一滞,眉睫同嘴角一起轻轻地颤抖起来。

就算是林仙儿梳洗打扮后换上了一袭烟紫色的衣裙,配上了一条月白色的腰带,远远看上去,就和十年前会披着雪白的斗篷,在冬天里同她的表哥一道给雪人安上一双黑曜石的眼睛时的林诗音一模一样——就算是这样,李寻欢的情绪,好像也未免太过于容易波动了一些。

这脆弱当中有几分是真实的,又有几分是演给林仙儿看的,陆小凤不知道。他只知道李寻欢就好像有魔力一样,让自己的腋下平白无故多出了一条细细的丝线和他紧紧地连着,随着他颤抖的睫毛也一并颤抖起来。

等到林仙儿走到他们身边的时候,李寻欢看上去好像才堪堪地把正常的自己拼凑起来,他望着梳了头换了衣搽了粉熏了香的林仙儿温和地笑了:“这么些天舟车劳顿,林姑娘受累了。”

陆小凤道:“我是一天也不肯多耗费在路上了,不如索性以后你驾上半天车然后换我,这样我看不出两天,我们就能够赶到兴云庄,再吃顿好的,好好睡上一觉也不迟啊。”

林仙儿的脸好像已经有点僵硬了,这几天里每天她都要坐在马车里颠上四个时辰,早已经腰酸背痛,浑身难受,而现在陆小凤居然说还要日夜兼程……

她低下头,轻声道:“一切都听从陆爷和李探花的安排,仙儿也想早日陪伴在林姐姐身边。”



#写到小凤凰说让他去查中原八义的时候满脑子全是:您的玩家名侦探陆小凤已上线hhhhh
#林仙儿当然知道李寻欢对林诗音的情谊,但她在扮演一个白莲花嘛,然而小凤凰和表哥也并没有太相信她
#上官金虹的判词是我编的,因为不记得原著里有百晓生对他的判词,如果有朋友知道,记得提醒我,笔芯
#大概周更,一章5000+
真是美好的愿望呢(b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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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尸性更文

第六章、故人旧居触处思

马车在官道上飞驰而过,偶尔轧上几颗小小的石子,那木制的轮子便咯吱地响一声,山竹密密织就的帘子也趁机摇晃一下,惹得本就坐得腰酸背痛却不好发作的林仙儿更加心烦意乱了起来。

她看着合眼靠在一旁的李寻欢,发现他的眼睛下面有一圈淡淡的青黑,下巴上也冒出了一点点胡渣,但她觉得他的神情还是那样的平静甚至怡然,就好像天下最可怕的魔鬼朝他亮出了獠牙或者最漂亮的美女脱光了站在他的面前,他的眉毛都不会挑那么一下。

林仙儿自觉尚不能完全看透他,即使已经有人将这个男人最鲜明的弱点指给她看过了,她也已经通过各种方式试探过了,可直觉总告诉她李寻欢远没有他们认为的那样易于掌控。

那么马车外哼着不知名却莫名很好听的歌的陆小凤呢?他是不是比李寻欢要好琢磨透那么一点点?

林仙儿的一双黑珍珠般的眼睛里突然流转起任何人看了都不免会陶醉的光华,倘若她用这样的眼神看着任何一个人,他都不免会错误地认为这个女人已经痴痴地迷恋自己很长很长的时间了。

马车车帘就在这一瞬间被陆小凤打开了,他一双如玉般的手已经大大咧咧地伸向李寻欢的腰间,就像摸自己的钱袋那样顺手似的摸走了李寻欢的钱袋。

“还有三里路就要进城了,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我不是急需要几壶好酒几斤牛肉来把我的胃填饱吗?”陆小凤理所当然地从李寻欢的荷包里掏出二十两银子,又将它还给它原本的主人。

李寻欢方才睁开眼睛不紧不慢的道:“陆兄当然已经饿得等不及回到……”他顿了顿,李园两个字就那样卡在唇齿之间说出来也不是咽回去也不是,他已经很久没有提过这两个字了。李园同那个如同水晶一样光彩又易碎的姑娘一道被他深深埋葬在过去,并且暗中筑起一面看不见的高墙时刻警告自己不要越界。

李寻欢突然开始咳嗽起来,他觉得自己最近的笑容和说过的话好像都已经远远超过过去的一整年,过了一会儿他才轻轻眯起眼睛打趣:“好酒好肉我看也在其次,最关键的怕还是要几双纤纤玉手为陆兄洗去风尘才是头等要紧的大事。”

“那我初来乍到,你是不是应该为我指指路?”陆小凤问道。

“进了太原城,往西走,瞧见一面用暗金色丝线绣了莲花图案的旗子就是了,或者你可以跟随你的鼻子。”

城里最好的妓院当然会有最好的酒、最好的肉、最好的胭脂以及最好的红粉佳人,所以倘若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跟着你的鼻子走就一定会很快地找到可以寻欢作乐的地方。

陆小凤好像浑然不在乎车厢里还有林仙儿这个女人,把他要去嫖娼明明白白地写在了脸上,他心情颇好地转头继续赶马,一进城就迫不及待地招招手连一句“再会”也来不及说地同李寻欢他们二人告别。

“陆爷看上去……好像很着急。”林仙儿青葱似的指头无意识地揪着她那条淡紫色的手帕。

李寻欢一面有点漫不经心地驾着马匹,一面回过头来勉力勾起嘴角笑了一下:“大多数男人都不免会有这么样一个缺点,他能够陪我入关已经足够算得上是个好朋友了,毕竟我们相识也不过五六天的光景。”

林仙儿惊讶道:“看陆爷的神情动作,我还以为他同你已经认识好几年了,他看起来好像很喜欢你,面对仙儿的时候,却有时候严肃得让我害怕。”她悄悄抬起自己的眼睛观察李寻欢的神色,满意地觉得刚才这一番话已经足够引起他对于这个刚刚认识的朋友产生疑虑。

什么样的人会为了刚刚认识几天的所谓的朋友车马劳顿,赴汤蹈火?什么样的人会不带任何目的的愿意同另外一个人共同面对危险?

不是稚子,就是傻瓜。

而陆小凤看起来像是这两类人中的任何一类吗?

李寻欢抿着嘴唇,看着林仙儿的眼睛轻轻笑了一下,温声道:“林姑娘,你要坐稳了,等穿过这片集市,兴云庄就要到了。”

远走大漠的那十年里,李寻欢曾经梦到过七次李园。有一次是他尚未启蒙之前,用自己圆滚滚的短手短脚费力地爬上父亲读书写字坐着的小子叶檀制的椅子想要去摸一摸书桌上山形的笔格;另外两次是他初习飞刀时死死盯着房梁上老管家特意为小少爷练眼睛养的鸽子;剩下的那四次,少年身量的他在梦中的李园堆起一个又大又漂亮的雪人,然后独自一人为它装上自己精挑细选了好久的黑曜石作眼睛。

在他的记忆中,李园总是安静、闲适的。暗红色的大门终日掩着,显得沉寂如水,门两旁的立柱上刻着“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又露出一点独属于读书人的狂放和孤傲来。

但兴云庄则完全是不一样的地方。

龙啸云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将原本李园中那种奇异的颓唐矜贵之感完全改换成属于江湖儿女的豪气,又用了另外的三年时间使得兴云庄成为中原武林豪侠聚会最好的地方,众人对他的称呼,也从十年前的“李寻欢的义兄”变为如今一声恭恭敬敬的龙大爷。

他将李园的一切,小心翼翼一点一点地从门庭梁柱和江湖人心中剔除,又将完完全全属于他的兴云庄在这废墟之上建立起来。

李寻欢老远就望见一大群江湖人聚集在兴云庄的门口,吵吵嚷嚷好不热闹。为首的是一个外披暗金色华袍,内衬黑色常服的男人,他看见李寻欢的车马近了,浓密的剑眉都仿佛要飞扬起来,用那种独属于江湖男儿的粗犷热情的声音招呼众人:“来来来,我的义弟终于回来了!我的义弟李寻欢出关游历终于回来了!”

话音未落,他就已经施展轻功来到李寻欢面前,径自喝停了马匹,一拉一拽就将他从马车上拉下来引荐到众人面前。

李寻欢含着笑一一向这些熟悉的,陌生的人们拱手问好,不出意料的没有赵正义的踪影。

龙啸云大大咧咧地道:“这次你能回来,还要感谢仙儿姑娘,她对你可上心得很,早在三天以前就传书给我嘱咐我一定要好好为你接洗风尘。”

早已被侍女扶下车的林仙儿柳叶似的眉毛轻轻挑起来,一双美目亦喜亦嗔:“姐夫还是不要打趣仙儿了,仙儿哪里敢指使姐夫你呢。”

一旁一个身着湖蓝色短打的少年急乎乎地道:“哎呀,龙大爷肯定不是这个意思。仙儿姑娘你当真菩萨心肠,当初仅仅丢下了一张纸条说要去寻得金丝甲来对抗梅花盗,我们实在是担心得不行。你一个弱女子,连江湖闯荡的经验都没有,凭着一腔热血和侠义就独自一人去干那么危险的事情……”他越说好像越急,恨不得要当场用自己腰边那一把镶嵌了奇珍异宝的长剑将自己一颗拳拳之心剖开捧到林仙儿面前给她看才甘心,“下次你可再不能这样了。”

李寻欢站在一旁觉得非常有趣,少年人的爱慕是藏不住的,它就像一团火焰热烈璀璨,直逼得靠近的人都要闭上眼睛。

他看这少年侠客身侧的长剑华贵无比,剑身藏于鞘中却仍旧让人感受到森然剑气,便知他一定是某个剑宗门派的少主,可这少年无论有着多么尊贵的身份,到了自己爱慕人的面前,也要变成一只小狗。

得到了林仙儿的微笑和保证,这少年才好像刚刚看见李寻欢似的,抱拳道:“在下藏剑山庄游龙生,代林仙儿姑娘多谢李探花一路护送之恩。”

李寻欢笑道:“游少庄主客气。”他眨眨眼睛复又问道:“不知尊师近来可好?”

上一次他知晓雪鹰子的消息,还是在出关之前。几乎算得上隐居于天山的天下第一剑客破天荒地离开了冰封之地来为他践行。

他们之间的交情李寻欢自认还没有那么深,只是在某些宴会上打过照面的程度。可就在他即将到达玉门关的时候,雪鹰子拦下他的马车,一言不发地同他在路边最简陋的茶棚里喝了一壶茶。茶一喝完,雪鹰子立刻站起身来,他颀长的身子将李寻欢面对着的快要落下的夕阳遮了个严严实实。

李寻欢抬头看着这个当代第一剑客,发现他冷淡的眉目间好像积了天山上那千年不化的冰雪,然后,他又听见雪鹰子用那种冰凉而生硬的语气说了四个字。

“公竟渡河。”

言罢,他好像也不希望李寻欢说些什么来回复他,就立刻转身走了,再不回头看一眼。剑客的白衫在黄沙中一点一点隐匿不见,倒好像真的成了一只孤鹰,要在太阳下山之前飞回自己峭壁上的巢穴。

“家师身体健康,只是最近几年都在闭关,并不见客。”游龙生答道。

李寻欢轻轻叹了一口气,北国漫天飞雪,能够轻易的阻碍住往来商客的脚步,可又是什么东西,能够冰封住江湖侠客的一颗跳动着的心呢?

他突然为雪鹰子感到遗憾。

十年前剑客来送他,“公竟渡河”四个字道尽了世上再无同路之人的苍凉与无奈。这四个字就好像一句咒语,时常在李寻欢的耳边环绕,他想正如自己第一眼见到雪鹰子的感受一样,雪鹰子也将他看作同类。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将要在某一条荒芜的道路上踽踽独行,那样一种孤独感,会杀死人的。那种孤独感并非无人陪伴的寂寞,而是天地之间无人再同我一样,无人与我同笑同怒的无可奈何。

“我怎么能让寻欢你站在外面这么久呢?”龙啸云大声道,一把搂过李寻欢的肩膀,“进屋,进屋,不然,厨房里准备的酒菜都要凉透了!”他将周围的人群分开,“别挤在这儿啦,有什么话,进去再说,难道小李探花还能长出翅膀飞走了不成?寻欢这次回来,肯定就不走了,你们有什么问题,或者想要切磋以后总有机会的。”

“诗音最近身体不太好,所以没办法来给兄弟你接风洗尘。啊,对了,你肯定还没见过小云吧。”龙啸云扭过头来笑着问李寻欢:“我有儿子啦!你外甥他这两天缠着赵大爷要出去逛一逛,也不知道逛到哪里去了,没能第一时间来拜见你。等他回来,我非揍死这小子不可。”他的脸上洋溢着那种属于男人的幸福神色,让人听了不免觉得就算他现在说要如何教训儿子,等到孩子到他的身边撒个娇,也不过训斥两句而已。

李寻欢笑道:“男孩子,心总是在外面的。大哥,你莫非忘了自己小时候,有多么向往外面的世界?多出去见识见识总是没错的。”

龙啸云哈哈一笑,道:“我何尝不知道兄弟你说的道理!只是这孩子老是不着家,要让他的母亲伤心呢。”

田七道:“嫂夫人一向爱子如命,看看小云被她教养得多好!当一个女人做了母亲,她为她的孩子流多少眼泪,都不为过的!”

江湖英豪们的注意力很快从这些儿女情长家长里短的小事转移到谁和谁因为切磋丧命或者帮派内斗上来,毕竟带着血光的轶事才是下酒最好的谈资。而李寻欢到底远走大漠多年,在座众人将心比心,便将自己肚子里珍藏的那些“好故事”悉数堆凑到他的鼻子下面。

李寻欢含了笑一遍喝酒一遍听着,在觥筹交错的光影和众人喧闹的声音里,他突然很想见见那个孩子,那个众人口中带着长命锁穿一身火红色衣服的孩子。他给她带来过多少欢欣和悲伤呢?他会让他的母亲变得更加温柔如水,抑或坚硬刚强?

“倘若要让我碰上梅花盗。”游龙生轻蔑地说。

大厅里突然一下子安静下来,就好像有一位仙人施法,把这些八尺高的汉子都定住了一样。

“你遇见了他要如何?”和游龙生同桌而坐的判官笔百晓生摸了摸胡子慢悠悠地问道,他好像还生怕少年不够莽似的,拖得长长的一个“何”字后面还跟了一声听不到什么敬意的“游少庄主”。

“我若见了那老东西,非叫他试试我的剑不可。”少年大声地说,“鹰飞四十九式之下还能活命的人,恐怕一只手也数的过来。”

“倘若他接得住你这四十九式呢?”在一片沉静中百晓生又问道。

少年愤然回答:“那就是我技不如人,是个软蛋,做了亡魂也不冤。可那些默不作声,唯唯诺诺,只知道动嘴不肯动手的人,是不是比我还软蛋?”

他这一言,不知道戳了在座多少人的肺管子,龙啸云眼看形势不对,站起身来道:“今天说好了的,不提这些。我兄弟刚刚赶了那么老远的路过来,总要歇歇心神吧,这些事情,之后再讨论吧。今天晚上,我们就叙旧喝酒,不提这些烦心事。”

游龙生冷哼一声:“不提不说,就当那梅花盗死了吗?把自己的眼睛蒙起来,就当身边的火药桶不存在了?”

李寻欢冷眼看着这蓝衣少年一拂衣袍,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宴会厅,他腰边的那一柄银色的宝剑好像冰凌似的锋利地挑破了寒冷的夜色,也挑破了笼罩着这场宴会之上华美的遮羞布。

在跳动的烛火和众人有点刻意的谈笑里,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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