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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斯坦因
于 2022-06-24, 17:39
 
搜索: 陸歡
主題: [原创]【陆欢】逍遥(G)重修中
回復: 5
觀看: 133

[原创]【陆欢】逍遥(G)重修中

⿴转载自LOF(作者:戈斯坦因)⿴
⿴【文章出处】⿴




#修文+填坑
#陆小凤X李寻欢,陆欢拉郎组合
#灵感来源B站同名视频


第一章、身逐塞鸿已万里

寒风裹挟着风沙,如地狱深处的魔鬼,将一切美好的生灵吞噬;斑驳黄沙上点点未融的残雪将一望无际的大漠衬染得更加苍茫孤寂。

一辆马车,自远处而来,车帘被微微吹刮起来,如春的温暖和如冰的寂寞一道从车内弥漫出来,同时溜出来的,还有几声努力被主人掩饰的咳嗽,它们一同被北风切割成碎片,混在晶莹的雪花之中,散于茫茫天地。

盘坐于车前的长髯大汉轻轻叹了口气,他一面熟练地驾驭着骏马,一面侧身轻声询问道:“少爷,天色将晚,不远处正好有处客栈,不如我们暂作休整,明日再赶路不迟。”

一只修长有力的手轻轻挑开车帘,苍白病态的皮肤在阴沉昏暗的天色下仿佛成了透明的。

“传甲,哪里是什么天色将晚,这分明是风暴将至啊。”车内的人苦笑着道。但即使是夹了苦涩,那声音也是温润动人,如一坛陈年竹叶青,清透又沉稳,教人不禁沉溺其中。

长髯大汉皱眉道:“少爷,不妨的,我们固然会被这该死的风沙困住,但那些不入流的东西也照样跑不掉。”这大汉分明声如洪钟,但在同车内人说话时,却又那么温柔而小心,仿佛自己的气息,会将那车内的男子吹散了一般。

“这风沙,终究是不合时宜啊……”车内人阖了阖眼,长睫如鸦翅扑闪,再度睁开的时候,明眸里竟奇迹地带了些刀光剑影的锋芒。

如此一来,倒教人摸不清他是善良好欺还是坚韧不拔。

他指节敲打着木质的窗框,忽而朗声笑道:“罢了,罢了。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且看此局如何破解便是。”

笑声很快被一阵揪心的咳嗽打断,大汉慌忙吁停了马匹,为他的主人顺气。他拍着男人单薄的后背同时,低头瞥见车内一块初具丽人形的木头,劝诫的话语到了喉头却无论如何说不出来了。

那唤作传甲的魁梧大汉深深地叹气,他复又去驱赶骏马,希望能快些赶到客栈。

车内人毫不在意地取出一块绣了梅花的手绢拭了拭嘴角,又轻轻地将它收回怀中,动作轻柔得就好像在收拢一个年少时期鲜活的梦。他拿起一把锋利而普通的小刀,开始继续雕刻那人像。

男人的手法熟练,线条自他那双骨节分明的手下流淌出来,可每刀的停顿间隙却显得太长,因而带了犹疑的回忆味道。每当一次回忆结束的时候,他总要大口地吞咽着一只驼色酒囊中的苦酒。

他固然明白“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的道理,但他早已习惯,他早已成了一个酒鬼。

更何况,这是他自己的苦酒,唯有自己把它喝完,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

当风暴即将到来,客栈的伙计准备点灯的时候,陆小凤正在吹牛。这正是他最擅长的事情,他也因此赚了几杯好酒喝。

他一边捻着自己心爱的小胡子,一边同几个故意敞着衣襟以标榜自己不怕冷的关西大汉胡诹着天下第一是一个有着四条眉毛的人。

可那几个大汉明显不相信他。他们大手大脚地斟着酒,同时又大声地吹嘘着江湖上流传甚广的兵器谱,仿佛在那之上的每个人,自己都能同其称兄道弟一般。

陆小凤显得有些兴致缺缺,他斜着眼观察客栈中的人,从面目狰狞的刀客,到风韵犹存的老板娘;从矮小的孩子,到佝偻的老人。

忽然,他大笑起来。因为这客栈中的人实在有趣极了,有趣得已经无法掩饰住自己的杀意与阴谋。固然阴谋对他而言不过是家常便饭,可他仍然好奇极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东西,能够将一群鬣狗、几条蛇和一些瞎了眼的独狼引到漫漫无际的沙漠中来。

就在他笑的时候,他同时也听见周围的几个汉子扯着嗓子争吵着究竟是上官金虹还是李寻欢是天下第一。事实上,在那一刻,他只听见了李寻欢三个字。

而就在他又听见了这些天来他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的名字的时候,客栈的大门被鲁莽地推开,然后推门的汉子退到一边,于熹微的光中,他看见一个沉静地如同深不见底的湖泊一般的剪影。

嘈杂的客栈一瞬间安静下来,只听得见泼辣的老板娘骂骂咧咧地从柜台一跃而出,那身法,饶是百晓通也会摸摸自己的山羊胡子赞叹一句。

“老娘他妈的好不容易才关好店门,不知道风暴快到了嘛?看看我这擦得干干净净的桌子,又……”她动作迅速地将被风吹起的账本一一收揽入怀中,末了还不忘用一条麻布把自己的一头黑丝盘起来。

那门口之人明显被她骂得愣了一会,回过神后,他轻轻拱手道:“打扰了,老板。我这朋友性格过于急躁。”他一面说,一面行至老板娘面前,又行一礼。

这老板娘倒是一时语塞起来,她抬眼看了看,竟立马换了脸色,媚笑道:“你这书生也真是,一点不懂得如何管教家仆。小女子金镶玉。还未请教公子姓名?”

“金镶玉,好名字。玉匣启龙图,金绳披凤篆。在下李修平。”那自称李修平的男人,步履文雅又洒脱,他吟哦太宗皇帝之诗的气韵,就好像一位年轻的太傅在应答着当今的九五至尊。

本来陆小凤心里正兀自哂笑金老板的言语。

书生?

没有书生会到大漠里来,书生也不该到大漠里来。他们只会也只能居于自己书房的小小一隅中,狭隘又固执地考虑些政论国策。

但当他真正看清李修平的样貌,听到他的声音时,嘴角的笑意则完全变成眼中的惊异和好奇。

如刀裁的眉毛,高挺的鼻子,淡淡地含了笑意的双唇。

还有那双眼睛,陆小凤从没看过,也从未想象过有一个人,会有那样一双美妙的眼睛。它们半隐在浓密的眼睫下,竟仿佛是碧绿色的,如同被春风吹拂着的垂柳,充满着希望和令人快活的魔力。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的确,这样一个人,的确不该到大漠里来。他该骑着高头大马,行过御街;他该笑品着琼林宴,折桂于蟾宫;他该半倚于画舫之上,笑看无边风月……无论如何,他不该是现在这样:本梳笼得整整齐齐的微鬈发丝,被风吹得有些凌乱,几缕银丝从额角垂下来,平添几分落拓;雪白的衣衫外罩着一件驼色斗篷,被风沙催刮得陈旧而苍凉。无论什么人,在这种处境下,都不免显露出窘迫来,但李修平的神态却是那样的自然和平常。

陆小凤挑了挑同样被他精心修剪过的眉毛,忽然觉得客栈中所有心中暗有盘算,进而宁愿自己以一种极不舒服的姿势坐上一个时辰以减少自己破绽的所谓“武林中人”,都比不上这样一个书生侠客来得有意思。

“金老板,两间上房,三壶酒,再随意上几个小菜。”李修平缓步至一个角落坐下,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木头的人像,专心雕刻起来。

陆小凤瞧着他的侧脸,在烛光下显得温和又寂寞,心中一凛。他足下轻点,身法飘忽灵动,只眨眼间便穿过闹哄哄的人群,来到李修平对面坐下。立在一旁的长髯大汉立刻将肌肉绷紧。

李修平抬眼看了看他,冲他一笑。

这笑容中的友好和蕴含的无穷善意是花费多少笔墨也写不出的。

这笑容教陆小凤想起他的至交好友花满楼,那个热爱一切,对什么样的人都充满希望的花家七童。但他们是全然不同的,花满楼永远怀揣着一颗赤子之心,而面前的这个人,却拥有着历经沧桑后的通透。

于是陆小凤露出他一口洁白的牙齿:“我怕你三壶酒喝不完,所以来帮帮你。”

李修平道:“一个酒鬼,无论给他多少酒,他都觉得不够的。”

陆小凤挑眉反驳:“你错了。对酒鬼来说,最糟糕的事情,莫过于一个人喝酒。这样的酒反正我喝了半杯就要醉得稀里糊涂,要把老妪错当成小姑娘了。”

李修平笑道:“那大概是阁下酒量欠佳……”他的眼睛稍稍眯着,话没说完又低声咳嗽起来。

陆小凤敲打着桌面的手停了一停,突然以一种快得教人看不清的手法捉过对面人的手腕。手腕本是江湖之人命门所在,陆小凤此举也有些试探的意味。可李修平就像一个最弱不禁风的读书人那样,任由他搭上经脉,手腕也绵软得没有一点力道。

半晌,陆小凤抬眼道:“你这病是郁积于心所致,已快十年,该……戒酒戒色。”

“戒酒戒色。”李修平平静地说。

陆小凤笑道:“这话一定很多人都同你说过了。”

李修平道“的确是这样。”

“但我还要说一句很多人说过的话……喝酒!”陆小凤双手微动,呼吸间手中已出现一精致的托盘,上面端端正正地放了三壶酒和一只瓷杯。他忽而露出惋惜的神色:“老板娘,我来你这儿好几天了,还从没见过你这儿有这么精致的盘子呢!”

站在陆小凤身后约莫半米处的金镶玉笑道:“陆大爷,小店的所有好东西您来的第一天不都用过了么?”她又朝李修平媚笑道:“李公子,这是小店有名的炙羊肉,您尝尝。我给您收拾收拾客房去。”言罢,袅袅婷婷地走了。

“她忘记给我也带个杯子了。”陆小凤耸耸肩,“但我昨天才从她那儿顺了一个。”

李修平抬抬嘴角,笑意从他的眸子中蔓延到眼角,他恣意的青春年华已经逝去了,因而眼尾开始出现细小的纹路。如同暖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可这大漠里哪里来的春风,哪里来的春水呢?无边黄沙中有的,只是风尘仆仆的旅人和失意孤独的浪子。

陆小凤又道:“这客栈实在有趣极了,这客栈中的人也很有趣……李兄就更加有趣了。”

李修平道:“可好奇心太重并不是一件好事。”

陆小凤嘻嘻笑了:“可若没有好奇心,爱管闲事的陆小凤也就不是陆小凤了。”他自斟自饮了一杯,又道:“在下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李修平立刻明白“四条眉毛”的含义,他笑道:“若我有陆兄那样妙的一把小胡子,我也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介绍它们的机会的。”

陆小凤眨眼道:“还是李兄识货。”

李修平道:“照我说,论有趣,陆兄当属第一。”

陆小凤摇头晃脑道:“对对对,普天之下,酒量像我这么差的人还没有过哩。常未饮酒即醉,不以读书为通。”

李修平抚案道:“只单这一句,陆兄就必是酒道高人。当浮三大白。”

三两杯烈酒下肚,李修平将披风取下,露出里面那件月白窄袖梅花袍,便愈发衬得他的眼睛明亮,风神俊朗。

陆小凤的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会儿,随手夹了块羊肉,边嚼边道:“李兄若是个女人,不知多少贵公子愿掷千金以搏一笑呢。”

李修平双唇微张,想笑又笑不出来,半晌,他看似认真道:“可李某并非女子。但李某想陆兄若是个女子,必定是个不拘小节的侠女。”

他本以为陆小凤听了这话,不免会觉得尴尬,刚想再说些什么,却见他将一双竹筷在指间转了转,眯眼道:“不错,不错。我若是女人,肯定仗剑江湖,专追着像李兄这样的男人跑。”他又努努嘴道:“家境富庶,模样俊秀,饱读诗书,武功高强,又懂得享受……”

李修平被他说得脸竟有些红,他这年纪的男人说什么都实在不该脸红,可他偏偏遇见了陆小凤。

“……不像这店里的其他人,穷酸得要命,看起来就像是一群会为抢一块骨头而打起来的人。”

客栈突然安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陆小凤站起来,摸摸鼻子道:“我好像说错话了。”

李修平抬头瞧着他。

“他们现在都不会说人话了,看起来就像是一群会为抢一块骨头而打起来的狗。”

李修平突然轻笑起来,修长的手指微微弯曲,半掩着嘴唇,眼睛笑弯得如同一轮新月。

他笑的同时,陆小凤以一种快得不可思议的轻功和掌法将客栈中一紫面大汉击倒,当他拎着一个无比普通的袋子回到桌边的时候,李修平甚至还没笑完。

那袋子肮脏破旧,分明不起眼到了极点,但当陆小凤有点莫名其妙地把它从大汉手中夺过来的时候,客栈中的每个人都猛然变色。

连他对面的这个落魄的书生侠客也不例外。

陆小凤将袋子抛高又接住,如此反复,只引得众人瞩目。

李修平轻轻咳了一声。

陆小凤笑道:“李兄呀,李兄,这东西掂量着好轻。怎么能劳累你为它如此奔波?”

李修平沉声道:“它若重回中原武林,必将引起一番腥风血雨……再说,这是故人所托。”

风暴,终于来了。

木门被狂风折磨得吱呀作响,黄沙将小小的客栈笼在骇人的黑暗中。它们打算囫囵吞下整个客栈,连渣滓都不吐出一口。

李修平缓缓立起,朗声道:“诸位同道,我明白各位的心思,但无奈李某曾答应过故人,绝不让此物重见天日。事情发展至此,李某已是食言,唯有亡羊补牢一法而已。李寻欢承蒙王怜花前辈信任,只能尽力不负其所托……”

他话还未说完,就被一彪形大汉打断:“你只用故人所托便要将俺们打发了?江湖传言,得了此物,便可得到快活王生前所留的所有财宝以及无上心法。”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此物固然与快活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却与他的财宝和心法没有半分关系。李某言尽于此,诸君若仍固执己见……”他顿了顿,一字一句平静道:“李某惟有与之一战。”

他这话,表面虽波澜不惊,暗里却升腾出一股傲然和坚定。战音未落,李寻欢指间便出现一柄小刀,它分明不起眼到了极点——任何铁匠只要花费半个时辰的功夫就能打造出来,酒馆里的所有人却都为之变色。

陆小凤双眉一扬,目光如炬,紧紧盯着他修长手指握着的飞刀。

没有人再说话,就连那出头的大汉也只讪讪坐下,一仰脖将土陶碗里的烈酒倒进嘴里,又把碗狠狠掼在桌上。

“奇了怪了,这天怎么这么热。”金镶玉端着一碗水,迈着急切的小步,用纤细的手指不时地将水弹向空中,好像只要这样就能够把屋子里的硝烟味儿盖去似的。

“李探花的话,自然是信得过的。”一驼背老人,用他的一双铁拐点点地面,他的皮肤如树皮般干枯,只一双小小的眼睛,闪烁着骇人的精光。

李寻欢只冷眼瞧着他。

“我想,在座的兄弟们也只是出于好意,想保护此物不落入奸人之手。但此物得小李探花守护,乃是武林一大幸事,我们也可放心了。只盼望快活王的宝藏能如王老前辈所愿……”

李寻欢垂眸,嘴角带上嘲讽之意,他刚想说话,却听得装着所谓能开启无价宝藏的袋子被身边之人抖得扑棱扑棱响。

陆小凤在一旁听得真切,这驼背老头左一个武林幸事,右一个如王老前辈所愿,无非是暗示李寻欢此事一过,江湖中会人人知晓此物在他身上,他便是众矢之的;又威胁他万不可去寻找宝藏,否则便是不忠不义之人了。

他笑道:“老头子,你话说得好听极了。但你眼睛却不太好。这宝贝明明在我手上,同这书生有什么关系?”

驼背老人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好久,才像回过神似地道:“你可知你身边的人不是什么书生,而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寻欢?”

陆小凤转头向着李寻欢道:“你在什么劳什子的兵器谱上排名第三?”

李寻欢眨眨眼睛道:“好像是的。”

“那么在江湖公子榜上你一定居于榜首。”陆小凤认真道。

李寻欢突然发现自从遇见他后,不但笑得多了些,无言以对的时候居然也多了些。

陆小凤看向驼背老人,正色道:“你可知我也不是什么只晓得蹭酒的无赖。我叫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你该用用自己那快要生锈的脑子,然后记住它。”他刚刚说完,就恨不得把说出的话全部吃下去,他明明已经饱受成名之苦,此话一出,清闲舒服的日子便到头了。可他仍然没有后悔。

陆小凤撇嘴道:“李兄呐李兄,这物虽然不值钱,我却看得新奇……”

李寻欢突然打断他,冷言道:“你再喜欢,我也不能把它送给你。”

陆小凤却似没有听到,他不紧不慢地说:“既然李兄不肯割爱,我又实在对它感兴趣。”他无奈地摊手,道:“便只能抢了。”

李寻欢眉峰微蹙,如鸦翅的眼睫掩了眸中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他轻轻地咳嗽起来,继而又轻轻地摆手。

铁传甲虽看起来粗犷,心思却极为细腻。他嘎声道:“陆爷,我们家少爷是答应把此物交给你了。”

陆小凤大笑道:“好好好,李兄能舍爱,便是看得起我陆小凤。当饮一杯。”

他只立在那里,没有什么动作。却见酒壶中出现一条细细的水柱,如一小小的蛟龙,只须臾间,酒壶便见了底。

众人皆屏息侧目,且不说力量的掌控与气韵的控制,武林中人能有此等内力的人着实不多,而他们自己显然不在此列。本来他们来此就只是想碰碰运气,却没想到又来了个名不见经传的厉害人物,他们心里略略盘算,很快作出了决定。

“陆大侠好内力!”他们抚掌称赞,心里却暗暗各有盘算。

陆小凤抬抬下巴,低声道:“李兄,你可欠我一个情。”

李寻欢笑道:“可你已经喝了我一壶酒。”

陆小凤大叫道:“金掌柜!上一壶酒!”

“好嘞!”金镶玉笑吟吟地回道。顺手敲了旁边津津有味看戏的小二:“黑子!老娘养你干嘛的?闲在这儿要死啊!端酒去!”

“我又回请了你一壶。现在你还是欠我一个情。”

李寻欢心里只有感激,他道:“我现在很想交你这个朋友。”

陆小凤立刻同意!

他笑道:“没想到我还能同当朝探花称兄道弟。”

李寻欢道:“交朋友本来就只交一颗心,其它的都不重要。”

陆小凤举著食了几块羊肉,手指摩挲着自己的小胡子,道:“你来之前,我还在想象他们口中颇具传奇色彩的小李探花究竟是什么样子。”

李寻欢抿嘴有点好奇地看着他。

“看见你之后,我觉得如果你不是小李探花的话,那么无论小李飞刀是什么样子,我都会很失望的。”

李寻欢轻轻地咳嗽起来,每次他觉得对方说出的话出乎自己的意料时他总会这么做。因为没有人会对一个病人刨根问底。

可陆小凤偏偏是一个例外。

“那么,我倒想知道,你明明如此渴望一切美好的情感,却为何显得这样落寞和寂寥?”这个问题实在是太过于隐秘了,后来陆小凤回忆起这一天的时候想。他做事一向率性,却也很少给朋友难堪,可这样一个问题他偏偏在遇见李寻欢不到一个时辰的时候问了出来,既奇怪又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李寻欢没有说话。

面前一袭华贵紫袍的陆小凤,竟仿佛化为一位着烟紫衣裙的丽人。李寻欢甚至清楚得记得那衣裙的样式,她总喜欢用一条月白的带子将腰束起,上面挂一个小小的鹅黄的香囊。

那香囊里往往散发着梅花的香气,混着冰片或是幽兰。她总喜欢用黛色将自己的眉描得细细长长,教人一看就会想到江南朦胧烟雨中的远山。在冬天,她总会细心地收集红梅上的雪水,黑色枝干上点点红色掩映着她雪白的狐氅和清冷美好又略带忧愁的面容……而在春天,她总会……

够了,李寻欢对自己说,他禁止自己再想下去。

“我给任何同我在一起的人带去无休止的麻烦。”李寻欢听见自己这么说。

你在逃避。

陆小凤明明白白地这么告诉他。他虽然没有说出来,可他那双灵动的眼睛却明明白白这么地告诉李寻欢。

陆小凤又道:“我却是个爱自找麻烦的人。”

倒酒的小二也是个会看脸色的人,他慢慢地向两个杯子里注入香气扑鼻的佳酿,然后沉默地离开。

陆小凤的大拇指轻轻摩挲着李寻欢“送给”他的布袋子。停了半晌,他突然笑道:“不错,不错,我正缺一块玉佩,这古玉年份够足,我真是占了李兄一个大便宜。”

李寻欢突然有点感激陆小凤没有再刨根问底下去,奇道:“陆兄如何不看而知此玉的年份?”

陆小凤道:“怎么?你看不出来我有两双眼睛和耳朵,还有三只手?”

李寻欢道:“看来我的头脑还算不错,从一开始便说陆兄是这客栈中最有趣的一个。”他顿了顿,透过窗户边小小的缝隙,凝望着外面肆虐的狂沙。那神情平和静谧,教陆小凤不禁怀疑起这屋外的是古老又美丽的园林而非荒凉暴戾的沙漠。

陆小凤的心突然变得非常平静,他突然发现自己刚刚认识的这个男人不但好看而有趣,还有一种能令人平静下来的神奇力量。

这样的人,会被什么样的东西困住?如果他不想,什么样的东西能困得住他?

陆小凤道:“玉本无邪,奈何蒙尘?这确乎是块好玉不假,却不至于引得这么多双眼睛盯着。”

李寻欢苦笑道:“惜玉者自古有之,渴望力量的人却更多。”

陆小凤道:“但你好像完全不属于后者。”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这江湖盛名的背后,也隐藏着一颗疲倦而千疮百孔的心。

李寻欢绝不是渴望力量的人,他年少时或许会因成名而骄傲欣喜,但他也从不会费尽心思地去掠夺它。而现在……现在他或许已经足够沧桑,对江湖纷争只剩下厌恶,惟留一腔绝不肯放下的对善恶的执着和一颗盼望追寻陶潜而去的浪子之心。

那颗心已经漂泊了太久太久,并且将永远漂泊下去。

李寻欢道:“那么陆兄是哪种人?是前者还是后者?”

陆小凤笑笑道:“李兄固然是惜玉之人,我却二者皆非。我陆小凤大约只关心三样东西:酒,美人,朋友。”

李寻欢惜,所以他弃。

可陆小凤完全不同,他活着,竟好像只为了乐趣。那么,若有一天乐趣从世界上消失,陆小凤便会恨不得去死。不过那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他自己本就是世间最大的乐趣所在。

陆小凤接着道:“所以我打算同你一道入关,见识见识这里的武林。”

李寻欢听到“入关”二字时如水的眼眸微微睁大,但他也并未表现出太多的惊讶,只轻声道:“我却希望自己一辈子也不要回去。”

陆小凤道:“但显然有人不这么想。”

李寻欢轻轻地叹气,苦笑道:“的确是这样。但我也已经学会糊里糊涂地活着了。”

一旁的铁传甲听得一头雾水,他细细思量这半年来他们的行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半年来他们舟车劳顿,麻烦不断,固然仅仅在关外兜兜转转,却已隐隐有入关之态了。此事若无风沙的搅局和眼前这个深不可测的陆小凤的出现,李寻欢也已做好入关的最坏打算。

“少爷……”他嘎声唤道。

李寻欢用那条陪伴了他多年的绣着红梅的手帕掩着唇齿,轻轻地咳嗽。

陆小凤道:“有人在引你入关。”他的眼睛亮得吓人,如同一道宇外极光。一袭锦绣的束袖紫袍在一滴滴白色的烛泪的衬映下显得愈发贵气逼人。

李寻欢抬眼看着他,他神情柔和,目光如浩瀚的大海,能够包容世间万物。

铁传甲的肌肉紧紧地绷了起来。

“我知道。”李寻欢的声音如同一片一片从树上飘落的枯萎的梧桐叶子。

陆小凤有点动容了,他发现李寻欢有太多的无奈,有太多的苦涩,有太多的身不由己。而这些偏偏本不该是他应该承受的。

他二指轻巧地夹着酒杯底部,朝着铁传甲做着安抚的手势:“传甲兄,如果我是你,就不会一直这么站着,而是会坐下来喝一杯酒。”

“我从不喝酒。”铁传甲粗声粗气地回答。

陆小凤一愣:“到你这个年纪不会喝酒的男人岂不是和从未碰过女人的男人一样难找?”

李寻欢的脸色突然变得很奇怪。

“我也从不碰女人。”铁传甲硬邦邦地甩出这句话。他一双忠诚的眼睛盯着李寻欢,铁打般的胴体半隐在黑暗中,如同一只老狗,在守着它的主人。

“我这兄弟,练的是铁布衫的功夫。”李寻欢道。

陆小凤又是一愣,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这失传已久的功夫居然会重现江湖;他也实在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去苦练这样一门功夫。

他忽然站了起来,捏了捏铁传甲的胳膊,就像是一个稚子,在摆弄刚刚买来的新玩具。

李寻欢不禁被他这个带着些孩子气的举动逗得勾起嘴角。

“李探花,房间已经收拾好了。”金镶玉站在客栈的二层,遥遥地朝下面喊,声音透亮中带着些沙漠特有的醇厚,动人非常。

陆小凤笑道:“佳人相约,兄弟不好阻拦。”

李寻欢居然也不否认。他看着陆小凤如一阵清风,同几个伙计扯皮,转而又去和几个赌徒开骰子,眼睛里竟挟了艳羡的神色。他缓步上了腐朽古旧的楼梯,脚边衣袂翩然,如朗空上那一抹孤傲又温柔的月光。

“明天见!”陆小凤从赌桌上抬起头来,突然大声道。

李寻欢回头朝他笑一笑,一摆手,将自己的酒囊丢给楼下的小二。

“打满。”他说。


#陆欢
胡不寐
于 2022-06-15, 17:55
 
搜索: 陸歡
主題: [原创]【陆欢】凤凰寻欢(G)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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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陆欢】凤凰寻欢(G)坑

🜚 转载自LOF(作者:胡不寐)🜚
🜚【文章出处】🜚




#B站视频产物,看了超级有感的一对,然而翻来翻去,粮不够,只好自己凑。因为萌这对冷cp才找来的LOFTER,第一次用……各种求勾搭
#两位都是我很喜欢的原著人物,尽量原著党,形象脑补当然是焦版和双张版~
#设定按原著线索,李寻欢在江湖上活跃的时代略早于陆小凤


- - - - - -

(一)


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已经离开江南那座鲜花盛开的小楼很久了。

并非生性不羁的陆小凤厌倦了小楼中的花草、清茶与百花酿——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有什么人提起花满楼的百花酿,陆小凤总是免不了酒瘾大作。而那百花酿的主人,自然也是绝不会把陆小凤赶出小楼的——他非但不会赶走他,还会随时以一盏温暖的灯光欢迎他回来。

但当陆小凤要走的时候,他的朋友也绝不会阻拦他。

因为他们在结识陆小凤的第一天,便已从心底明白,凤凰,注定要翱翔于九天之上。

只是在这九天之上,会遇到什么样的人,是仇敌还是朋友,是故交还是新知,是英雄还是美人,是白首如新还是倾盖如故,就都远非他们所能预料的了。

茫茫江湖之上,会遇到怎样的人,又会兴起怎样的风波,陆小凤自己也预料不到。好在,陆小凤从来也不曾为这一类无端的猜测烦恼过,他担心的,唯有今天要去的地方会不会买不到一壶好酒。



陆小凤离开江南,是因为他又遇到了麻烦,或者说,又有人需要他帮忙去解决一桩麻烦。

对于困厄中人的求助,陆小凤并非总能施以援手,他自认并不是什么坦荡磊落的君子,也从来都明白天下的麻烦远不是他一个人顾得过来的。他的时间可宝贵得很,要跟司空摘星翻跟斗、捉蚯蚓,要给朱停老板娘表演变戏法的喝酒绝技,要去西门吹雪的山庄里赏梅,要听花满楼讲楼中一株新花的来历……为了这些远比麻烦美好得多的事情,陆小凤已经躲过了不少的麻烦。

不过,当这身陷麻烦的求助之人是一位婀娜多姿的妙龄少女时,陆小凤就忽然变得仗义起来了。扶危济困,救人水火,岂非正是一位江湖侠士应做之事吗?

山西世家顾姑娘的父亲为奸人所害,一夜暴毙。杀人者用的是一种极精妙、准头极高,薄如蝉翼、形似柳眉的暗器。顾家人不知道江湖上哪位用这种精巧兵器的高手与顾家结了仇,却知道灵犀一指陆小凤是一等一的对付暗器的高手,何况陆大侠对于美人的求助向来是不会推脱的。而顾家的大小姐,正是一位声名在外的美人。

美丽的少女遭遇家变,偏偏大老远跑到江南来找他陆大侠帮忙。陆小凤被顾小姐请着喝了一顿酒,就决定随她一路北上。

其实倒也用不着这顿酒,陆小凤的鼻子早就发现顾小姐的马车上装满了竹叶青,是山西杏花村带来的大坛上品。美酒在手,佳人在侧,陆小凤躺在马车上乜斜着双目,看车外风景自南到北渐次转了季候,觉得这次的麻烦实在有趣极了。



等到了山西顾家的时候,一车的竹叶青正好被陆小凤喝得一滴不剩。陆小凤把顾小姐送回府中,照例受了顾家人真真假假的感激和吹捧,自己却另买了酒,驾着马车继续北上了。

他要急着去见一个人。

瞧他的样子,也不是约好了去见一个人,而是急匆匆地去寻一个人。见不见得到,陆小凤心里实在也是没底。但据江湖上的消息,若是错过了这段日子,只怕连寻着此人的一点希望也无了。

事发在山西,凶器又是薄而窄的锋利暗器,陆小凤在竹叶青的清香里想了一路,决定还是得去找这个人。虽然没有人敢把他的兵器称作暗器,那一把平平无奇的小刀的光辉,也绝不是“暗器”两字所能统摄的,但它的锋芒却让每一个惯用暗器的武林中人甘拜下风。

“小李飞刀”这四个字,仿佛只是说出来,就已经有了慑人于无形的威力。



陆小凤想去拜会这位前辈,想法由来也非一朝。这一次,与其说是要去查问顾老爷被害一案,倒不如说是借了这个由头,要去北方关外,仔细寻一寻这位业已归隐的高人。

自金钱帮覆灭之后,江湖上关于小李飞刀与上官金虹那一战的事迹传说得纷纷扬扬。陆小凤至少已经听过八种不同的说法,讲得都是小李飞刀如何在一间密闭的石室中一刀致命,杀死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然而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说出李寻欢走出那石室后的准确去处。对于这样破朔迷离的江湖传奇,喜欢惹麻烦的陆小凤素来抱有无限的好奇。若有江湖人谁都解不开的谜,他陆小凤就更加非要一探究竟不可。

然而对于金钱帮一战后李寻欢的下落,即便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大智大通,也只给出了陆小凤一个毫不特别的时间,和一间酒馆的名字。末了还附上一句,“碰碰运气去吧。”



陆小凤现在正在赶往那家酒馆的路上。

在江南得到大智大通的答案时,陆小凤只道那酒馆远在塞北,鞭长莫及。但如今他已在山西,从雁门关出关,即便是驾车缓行,也不消半日就能到达官道旁的那间酒家。

陆小凤从顾府告辞后一直纵马狂奔,眼下出了关,他反倒不着急了,慢条斯理地信马前行,还拍开了一坛酒上的封泥,对着道旁枯草衰杨敬起酒来。若非眼下塞外尚不见几分春色,旁人一定以为这位风流浪子是在赏花游春。



掀开那家酒馆门帘的时候,陆小凤手中的酒已下去半坛。机灵的店小二见来了客,立刻周到地上前招呼,陆小凤却在门口站定,一眼扫过店内三三两两坐着的食客。

他看出这里有不少道上的练家子,更多的则是南来北往的普通生意人,他甚至瞄到了一位穿着红裙、扭着腰肢,对他低眉巧笑的女人,那女人显然对自己的姿色颇为得意,把这位刚刚进门留着两撇小胡子的青年看作了她的下一桩生意。

陆小凤知道这种关卡要道上因为生意好做,一向都有不错的姑娘,面上不禁露出微笑,但他的心却渐渐沉了下去。

他已看遍了酒馆中的饮酒人,却没有发现他要找的那一位。



#陆欢
戈斯坦因
于 2022-06-1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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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原创]【陆欢】恓惶(G)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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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陆欢】恓惶(G)完

⿴转载自LOF(作者:戈斯坦因)⿴
⿴【文章出处-1】⿴
⿴【文章出处-2】⿴




一个没头没尾的陆欢片段(本意是探究小凤凰的灵犀一指究竟接不接得住小李飞刀?)

(上)

夕阳已经快要燃尽她最后的光芒,就如同一枝蜡烛将要燃尽它最后一段烛芯,这二者其实都意味着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马上要过完了。

“出西城十里,长亭外林下。”

孙小红跟在李寻欢的后面,她已远远地瞧见了那座八角亭,瞧见了八角亭外的小树林。林上的叶子已经全都枯萎了,八角亭柱子之上的红漆大多也都剥落了,此时此刻,不知道哪里飘来的一阵雾气,没有着落地隔在她同李寻欢的中间。她没由来地感到一阵心悸,加快了脚步,走到李寻欢的身边,这个大眼睛的姑娘张了张嘴分明想说些什么,很快又好像这些话说出来会比黄连还苦似的,急匆匆地把它们咽回肚子里。

后天,就是后天。

孙小红想,后天,就在这八角亭外,就在这夕阳西下的时候,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之间的所有恩怨就要了结。

“李大哥,”正当她下定了决心开了口的时候,却发现那八角亭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悠闲自在地坐在那个破旧的亭子里,一双脚架在亭中的八仙桌上。

李寻欢大声地咳嗽起来。

孙小红忽地攥紧了李寻欢的衣袖:“那是,陆……”这一个陆字,仿佛已经耗尽了她全部的力气,后面无论是大哥还是小凤两个字,她都已经再说不出来。

她望着李寻欢冰封似的面庞,过了好久才哑声道:“你实在是交错了他这个朋友。”

李寻欢从前看人一向很准,可唯独错交了一个龙啸云,这样一个错误,便削去了小李探花的声名与富贵,换来了茫茫大漠中十年的风沙。十年之后呢?如果李寻欢看错了陆小凤,错把他的信任、他的理解、他的豪气、他杯中混着血泪与悲欢的酒以及……以及他本就不剩下多少的生命中的温情和快乐一股脑地交到陆小凤的手上,他会因为这样巨大的失误,失去些什么?他还有什么可以失去呢?
毕竟李寻欢已经不再年轻,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小李探花。

毕竟,陆小凤一个月之前不知所踪,和他一起消失的,还有那本王怜花的《怜花宝鉴》。

“我实在想不到,一向光明磊落的陆爷,竟然也会像一条狗一样,偷走朋友的东西去向上官金虹摇尾乞怜?”

孙小红大声地说,她认识陆小凤的时间和认识李寻欢的时间一样长,本以为这二人是世上最旗鼓相当的知己,有时候,她甚至会很感激陆小凤,因为他总有法子激发出李寻欢心中的豪气,那让她的李大哥看起来是个活生生的人,有了烟火气;可在这最关键时刻陆小凤的作为给她江湖儿女炙热的胸膛泼上了一盆冷水。

这也许是因为她还太年轻,没有办法去接受朋友的背叛。

陆小凤好像什么也没听到似的,他定定地看向李寻欢,一步又一步地走近他们。两撇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胡子下面的嘴角轻轻勾起来,那笑容却并不深及眼底。待到李寻欢到了他的面前,他才挑眉道:“识时务者为俊杰。”

“你不要脸!”孙小红跳脚,抬手便是一掌直直击向陆小凤的左肩,陆小凤微微侧身,眨眼间已是轻轻巧巧地擒住了孙小红的右手。

正当他欲反转手腕,将孙小红的右臂牢牢锁住时,李寻欢出手了。

电光火石之间,二人已来来回回过了十几招,像是商量好的一样,几乎在同一时刻,李寻欢和陆小凤身形飞掠,如同秋雁回空,再看时,足尖已轻轻点上树林高处的枯枝。

陆小凤轻轻叹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可你交朋友的眼光似乎实在是不怎么样。”他这话,就好像一块尖锐的石头砸向平静的湖面一样,激起水花的同时,也惊起一只年迈孱弱的灰雁,它吱呀盘旋,找不到一根寒枝以供栖息。陆小凤的注意力竟然好像完全被这只鸟给吸引走了,他侧着头望着那只大雁,有点儿漫不经心地说了六个字。

他说:“李寻欢,出刀吧。”

李寻欢在那可怜的鸟儿的叫声中突然想起他们第一次过招时的场景,在看见一家酒馆的时候他们齐齐收招,在那面有点儿退了色的水青色酒旗下面,陆小凤有点儿嬉皮笑脸地摇摇晃晃着说:“李寻欢,你要请我喝酒。”

他只想了一小会儿,现在实在不是回忆的好时候。

“上官帮主近来如何?”李寻欢问。

“一般,”陆小凤耸耸肩,“虽然他近年来一向无往不利,可他的儿子死了,所以他才迫不及待地要找你决斗,为的就是怕他的信心消失。你猜今天他为什么要我来见你?”

杀人诛心。

上官金虹固然对自己有信心极了,可他还是要免不了想在决战前消耗李寻欢的气力和志气。

“将人心当作战场,这也正是我佩服上官帮主的地方。”李寻欢笑道。

这是堂堂正正的阳谋,赌的便是李寻欢究竟会不会被这样一个陆小凤磨去锐气和战意。上官金虹本可以利用李寻欢对林诗音的关心,但陆小凤的投诚倒给了他另外一个选择,早在李寻欢当着上官金虹的面扶起烂泥似的阿飞并递给他一杯酒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出李寻欢是一个将朋友二字熔铸入骨血的人,朋友二字既是蒸出他所有血气的蒸笼,也是束缚他一生的镣铐。

“那我呢?将人心作战场,你佩不佩服我?”

李寻欢只有苦笑:“陆兄才智,李某甘拜下风。”

陆小凤闻言居然开心地笑了起来,就好像刚才的一番话,不过是一个月没有见的老朋友之间的寒暄和打趣,等到他笑够了,又盯着李寻欢的眼睛:“我是不是从来没有跟你说过我一直想要试一试你的小李飞刀?你呢?你有没有好奇过?好奇我究竟接不接得住你这一刀。”

李寻欢哑声说:“没有,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

陆小凤收了笑,又将方才漫不经心说出来的话一字一顿地重新说了:“李寻欢,出刀吧。”



(下)

陆小凤闻言居然开心地笑了起来,就好像刚才的一番话,不过是一个月没有见的老朋友之间的寒暄和打趣,等到他笑够了,又盯着李寻欢的眼睛:“我是不是从来没有跟你说过我一直想要试一试你的小李飞刀?你呢?你有没有好奇过?好奇我究竟接不接得住你这一刀。”

李寻欢哑声说:“没有,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

陆小凤收了笑,又将方才漫不经心说出来的话一字一顿地重新说了:“李寻欢,出刀吧。”

风更急也更冷,太阳已经彻底地落了下去,夜幕却尚未拉起,现在的天空就好像一副死人的面孔,青灰而僵硬。

陆小凤居然又很贴心地向李寻欢解释:“因为你如果不出刀,我就要出手了;否则我们岂不是要在这树上大眼瞪小眼?那和两只猴子又有什么区别?”

李寻欢轻轻地咳嗽起来。

寒风吹动枯萎的叶子发出沙沙的声音,他的咳嗽声听起来竟然比那枯叶的声音还要干枯,还要没有生气。但等到他再次抬眼的时候,苍白的指间赫然已经出现了一把普普通通的小刀,刀刃因着主人尚未平息下来的气息而颤抖着,其上那白色的锋芒,也因此看起来像是情人微微眯起的眼睛中一抹流转的波光。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在一间最普通的铁匠铺里三两银子打造出来的刀因何有着这样无穷的威力?那个染了痨病看起来没有几年好活的落拓男人,又有着什么样的魔力能够发出这样的飞刀?

这是江湖中人人都想知道的秘密,但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将它说清楚。它就像是一个最不真实的神灵,无言地评判着因果定数。

与其说飞刀是从李寻欢的手中发出的,不如说这刀是从仁慈、宽恕、正义的虚空中发出来的。

“陆兄当然是不肯当猴子的。”李寻欢平静地说。

陆小凤背负着双手盯着这江湖人口中有如神魔的因果律器,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有点儿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你看见刚才那只鸟了吗?”

刚才那只无故被惊起的灰雁早就消失在灰白的苍穹之下,再寻不到一点儿影子。

陆小凤的身形就随着他刚刚落下的话音如同鬼魅一般朝李寻欢逼来,一时之间只听得林中枝叶相互交错摩擦,风声如同鹤唳猿啸,摄下瑟瑟秋叶。陆小凤掌风如刃,他一双汉白石般匀称好看的手一招一式间竟好像织就了一张遮天的巨网,直直地向李寻欢压过来。

李寻欢舞者灵动般的步伐已经明显开始仓促起来,他鬓边夹杂着几根银丝的头发居然也已经被真气催断了,可任谁也不能说这一战李寻欢必败无疑。

因为他的飞刀始终还没有出手。

陆小凤曾经对阿飞说过:假如你曾经认定一个人是你的朋友,那么这个人永远都是你的的朋友。(*)

一个人是永远不该想要置他的朋友于死地的。

李寻欢的刀到底发出了,惊鸿似的刀光轻而易举地就将那张大网尽数斩断。

但这把刀跟以往的小李飞刀还是有一点不同,李寻欢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陆小凤呢?

陆小凤知不知道那把仿佛聚集了天地间所有光辉的小李飞刀之上,还缚着一根透明的丝线?而牵动这根线的,正是他自己。丝线攀附缠绕在刀光之上,牵扯出一丝犹疑和颤抖,陆小凤看准了这一点犹疑和颤抖。

然后一切都停止了。

人定、风住、鸟栖。

李寻欢看着陆小凤指间的那一柄飞刀,突然大声地咳嗽起来。

陆小凤把玩着手中的刀,浑然不顾自己左边的脸颊被划出了一道血口子,他笑嘻嘻地说:“这把刀,暂且让我当作纪念品。”他忽然深深地看了李寻欢一眼,低声道:“明天……明天……你现在总该将这个地方好好地走一走,好好地看一看。”

高手过招,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差错都有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结果,泥土的软硬、太阳的位置、树叶上霜雪的反光……有些时候,大都数人们以为的眨眼间一招的胜负背后,往往都隐藏着无数个时辰的细心勘察和准备。可陆小凤对李寻欢说这些干什么呢?希望他明天不要在上官金虹的手下输的太难看?希望他就算是输了也能保全一条性命?

大概说话的人也知道自己的话实在是经不住推敲,陆小凤再不看李寻欢一眼,施展轻功离开了,只留一声叹息被风吹散。

从八角亭往回走的路上孙小红似乎健谈了许多,她仿佛回到了当初李寻欢初见的那个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滴溜溜转来转去的年轻姑娘的样子,有些刻意地将自己的不安和悲伤隐藏起来。

“你还有什么愿望没有完成吗?”孙小红问他。她的脸颊被夜色轻柔地包裹起来,不复当初的圆润可爱,显得有些消瘦,这就让她的眼睛看起来更大更亮。

李寻欢温柔地看着她,摇了摇头,他刚想说些什么,又听见这个姑娘的声音里还带上了一点儿哭腔:“或者,或者你现在想去看看阿飞吗?爷爷正在陪着他……不,你今天晚上还是应该好好地睡一觉,明天上午我陪你去。”

“小红,你知道今天陆兄跟我说什么了吗?”李寻欢微笑起来,孙小红惊异地发现他似乎并没有被朋友的背叛所影响。

“他问我,他将人心作战场,我该不该佩服他。我当然佩服他,只是我却不值得他为我做到如此地步。”

孙小红猛地抬起头来:“你是说,陆小凤投诚上官金虹是假的?!”

李寻欢点点头道:“我了解他,他绝不是那种因为时势就抛弃朋友的人。他今天来见我,激我出刀,不过是因为上官金虹想让他先来试探我,想让他来磨掉我的信念和锋芒。他今天接住了我的飞刀,上官金虹就会觉得明天自己也完全有把握接住我这一刀。”

“你是说,上官金虹约你决斗,即使他明天有机会置你于死地,也一定会等到你出刀之后才会动手?”

“他一向是一个非常自傲的人,近些年来他干的事没有干不成的。你要知道,如果一个人始终都过的顺风顺水,那么他一定会对自己非常自信。”

孙小红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样自信的人,当然也会自信自己会接得住你的飞刀。可万一……万一上官金虹并没有完全信任陆小凤,怎么办?”

李寻欢说:“他一定不会完全信任陆小凤,所以今天他自己来了。本来我还没有发现他,但陆兄突然问我,你有没有看见被惊起的那只鸟?当时没有风也没有声音,我和陆兄的轻功也都属上乘,怎么会惊动二十米以外的飞鸟?”

孙小红深吸了一口气,道:“可你明天还是要独自一人去面对上官金虹。”

李寻欢沉声道:“上官金虹想知道自己能不能接住小李飞刀,明天他会知道答案的。”

也许十多年前他远走大漠的时候称得上是独自一人,但现在,他的身边,他的背后还站着几个同他一样有着一肚子酒与不合时宜的朋友。

“你刚才说的话只有一点说错了。”孙小红大声地说,“你说你不值得他为你这么做。”

这个双十年华的姑娘的脸颊红扑扑的,眼睛里好像也盈了一池清水,倒映出天上的星星:“你值得,因为如果他处在你的境遇里,你也会毫不犹豫地为他这么做的。”

的确是这样的。

因为有的人做事是不会去想值不值得的,他们只会去想应不应该。

而只要世上还有几个像李寻欢、像陆小凤这样的人,那么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还不算太糟糕。

【完】



后记:
这篇本意是想探究灵犀一指究竟接不接得住小李飞刀,
我自己认为是:李寻欢的飞刀的力量在于仁慈和正义,那么如果陆小凤做了恶事,他一定接不住飞刀,但我们的小凤凰怎么会做那种事情呢?
至于故事里面的所谓的“局”,大家丢掉脑子看就好了,反正就是我毫无理由地脑了陆欢对峙的片段,写了之后疯狂地试图从逻辑上找补回来并未果。



#陆欢
戈斯坦因
于 2022-06-1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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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原创]【陆欢】风花雪月(G)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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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陆欢】风花雪月(G)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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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01、风花雪月之吹面不寒杨柳风

李寻欢想,自己当初遇见了陆小凤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

他就如同一阵清风,挟着淡淡的水汽,将无边塞外的尘土与寥落涤荡得干干净净;他意外地闯入自己的生活中,看似胡乱又任性地搅乱原本平静得有些死气沉沉的湖水。

他笑眯起的眼睛,神鬼莫辨的身法,纯然随心过活的性子,这些都令李寻欢想到清透而捉摸不定的风。

一个人,要如何做,才能留得住一阵风呢?

没有办法。

李寻欢是坐于烂漫梨花雨中抚琴的时候想到这些的,他不禁暗笑自己居然也如那些酸儒般伤春悲秋起来了。

他心一不专,指法虽然未乱,曲调却如鸟雀般溜得好远。原本一曲鸥鹭忘机倒真的弹成了飞鸥俱散了。

“我本来还在想,陆兄什么时候才舍得从屋顶上下来。”

不知从何处突然出现的人认认真真地走近李寻欢,近得有些不正常,一双灵动的眼睛仿佛深深地看进他的魂魄。

李寻欢呼吸轻浅,如帘的眼睫垂下来遮住如水的眸,教人看不清神色。

陆小凤只觉得那微不可闻的呼吸声如同一只羽毛,柔柔地抚过他的心田。他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想感受那如鸦翅的睫毛扫过掌心的奇妙感觉。末了,手还是转了向,轻轻从李寻欢的发间取下一片梨花花瓣。

“你不知道,站得越高,看到的景象往往会更美丽。”陆小凤摩挲着花瓣,盯着李寻欢栗色长发下泛红的耳尖,挑眉道:“况且,还有李探花屈尊为我弹琴,简直没有比之更好的事情了。”

李寻欢整好以暇,修长的手指微动,琴弦便因之发出声响,如同黄鹂灵巧地从花底滑过:“我倒是不知道,陆兄什么时候懂琴了。”

陆小凤笑道:“寻欢也太小瞧我!”他眼睛转一转,理直气壮地道:“你可知道,我站在你面前,就已经是对你琴声最好的赞美了。”

李寻欢含着笑,只等着继续他说下去。

“难道寻欢你饱读诗书,却偏偏忘了那诗中之鬼写的句子?”

李寻欢哑然失笑,吟道:“昆山玉碎凤凰叫。”

“不错不错,”陆小凤突然又凑近了几分,笑着指了指自己,一本正经道:“你的琴声能够引来凤凰。”

“噫,不过是只山鸡,怎么能自称凤凰?”人未到,声却先到了。一个梳着两条油亮乌黑的大辫子的姑娘远远的蹦蹦跳跳而来。她一袭水红色的衣裙,衬着她红扑扑的脸庞,更显得活泼可爱。

孙小红先跳起来胡撸乱陆小凤的头发,然后眨眨她那双葡萄似的大眼睛,吐吐舌头,乖巧地坐到李寻欢的身边,只道:“李大哥也太惯着他。”

李寻欢闲适地坐在那里,清贵又懒散。

他道:“只因这凤凰是带着酒来的。”

陆小凤摆摆头,将头发理好,然后伸出手将小姑娘的辫子揉得乱七八糟,眯眼笑道:“你李大哥哪里是惯着我?分明是惯着酒呢!美酒不正如美人般,需要被宠的。”他这话分明是对着孙小红说的,一双眼睛却直往李寻欢身上瞟:“寻欢好灵的鼻子。”

孙小红直叫道:“别揉别揉!我最宝贝的就是这两条辫子……”她正要发作,陆小凤就已经身动影移,纵身跃上房顶。也不晓得从哪里,他摸出一个灰扑扑红泥封着的小酒坛,笑嘻嘻地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提溜着坛子上的红绳,摇摇晃晃的。

孙小红急道:“陆小凤!你可别把它悠掉了。”

陆小凤闻言更是故意摇得更厉害了。

梨花飘零,如漫天飞雪。可花却比雪更加柔情,空气中仿佛弥漫了淡淡的甜香,幽雅又清朗。

李寻欢轻轻地闭眼,轻轻地呼吸,好像即刻便能羽化飞升而去。然后他笑道:“清香绵甜,韵味悠长,醇香却不厚重……”他忽然收了笑,慢慢道:“鹤觞。”他的目光随着这两个字慢慢飘散,不知落在空气中的哪一粒尘埃上。

孙小红悄悄拽了李寻欢的衣袍:“李大哥?”

李寻欢抬起头来,温声道:“难为陆兄费心找来这样好的落桑酒。”

陆小凤不说话,仍旧哼着小曲,手掌轻轻附上封泥。未见他用力,那上好的红泥就大片大片地落下来。然后他两片薄唇微动,就有一注酒液进入他的嘴巴,如同一只小小的蛟龙。

孙小红在一旁看得新奇又高兴,拍手笑道:“你这招还不赖,不仅不赖,简直棒极了……”她动人的大眼睛一转,话锋亦一转,道:“可哪里有请别人喝酒自己先喝个痛快的道理?”

陆小凤无赖道:“本来寻欢为我弹琴,我请他喝酒是很正常的事情。可他这曲还未弹完,我又才教了他一句诗,现在又白请他喝酒,这怎么算都是我亏了。”

孙小红因着他这几句话目瞪口呆,一时也不知如何反驳。

李寻欢轻笑道:“那么我要怎么做,陆兄才肯请我喝这酒呢?”

陆小凤捻着小胡子,上上下下打量李寻欢,须臾后道:“以身相许……那自是不必……”

孙小红嗤笑道:“就知道你对李大哥不怀好心。”

“小红!”李寻欢轻斥。

陆小凤却似乎毫不在意,继续道:“作诗,以酒作诗总难不倒李探花吧。”

小红一听就乐了,她揶揄道:“陆爷爱诗,这大家都知道。尤其是那什么巫山云雨无凭之类的句子。”

陆小凤也不恼,只一伸手又把小姑娘好不容易才重新梳好的辫子拆散。他一面躲着孙小红的玩闹,一面絮絮道:“姑娘家家的,口无遮拦的像什么样?动不动就动手动脚的,真为你未来夫君担心。”

李寻欢淡淡地看着,只觉得如今欢乐的生活恍然如梦。

然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他拨一拨琴弦,丝弦呜咽。

二人不约而同地停下来,听他缓缓吟:

不知谁家桑落,今岁与君共倾。

色比凉浆犹嫩,香同甘露永春。

十千提携一斗,远送潇湘故人。

唯待桑之沃若,醉眼混沌独归。

陆小凤一怔,从怀中拿出个酒杯,仔细擦干净了,才给李寻欢倒了一杯酒。

“何谓独归?不如同归。”

“好。”李寻欢应道。

不如同归。

一个人,要如何做,才能留得住一阵风呢?

没有法子。

除非这风有情,愿意长留不去。



大概算元旦贺文?也是番外吧。本来想用琴棋书画诗酒花七雅的梗,然后觉得自己肯定写不完。于是改成风花雪月,计划四小篇(?)
这个就是小段子,没有什么刀光剑影。人设也不知道往哪个奇怪的方向跑(︶︹︺)
不要吐槽那首诗!我知道很烂,但我是个理科生「理直气壮脸」记得上《春江花月夜》的时候,有一句“月照花林皆似霰”,我脱口而出“丁达尔效应!”同桌笑了好久←_←



#陆欢
花家小九
于 2022-03-3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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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原创]【陆欢】当陆小凤遇到李寻欢(G)連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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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陆欢】当陆小凤遇到李寻欢(G)連載中

❁转载自LOF(作者:花家小九)❁
❁【文章出处】❁




被B站的太太拽进了这个大冷坑,结果这个管杀不管埋的很久没发新粮了。去jj找粮,文是真好,结果太太她居然也坑了!她标了完结我才跳坑的,结果还剩四章到底也坑了,又是一把刀插了过来。我这也算是为陆欢两肋插刀了。
没办法,自己产粮。
为爱发电,喜欢就来。
前期因为走了原剧情,所以其中有大量引用原文,就不一一指出了。
中间会虐李寻欢(我就是想看美人哭),结局HE,坑品保证,放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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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陆小凤万万没想到看个打架还能穿越,没错,就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那一战,那一战直接撕裂了时空导致陆小凤穿越。不过陆小凤是个既来之则安之的性子,何况这个江湖还有那么多美人,看最可爱的混蛋与最痴情的美人能擦出怎样的火花。

(一)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

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这世间最强的两个人,最强的招式,这已经属于神的领域。

两剑相交!

剑气带来的罡风撕裂了空间,这是没人预料到的,陆小凤也不曾,而他正站在时空裂隙的位置。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比试的两人上,所以没有注意到陆小凤已经不见了。

-------------------------------------

陆小凤被时空裂隙裹挟着最终停下的时候,他已经是七晕八素不知今夕何夕了。他正好被挂在树枝上,周围很冷,地上有积雪,这明显不是秋季该有的景象,但他已经顾不上这些,他感觉整个人都被拧成了一根麻绳一样,快要死过去了。

远处有马车的声音传来,陆小凤抬头望去,车内人也正好掀开帘子向外看了过来。

陆小凤看得眼睛有些发直了,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目光,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虽然是男人,却比他见过的所有的女人都好看,偏偏这种好看又不带任何女气。一双桃花眼里盛满了深情,仿佛是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是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悦的活力。这人的眼睛仿佛洒落了银河的繁星,美得仿佛是画中的仙。

果然自己要死了,陆小凤想,上天待我不薄派这样一个美人来接我。于是他晕晕乎乎的道:“美人,你是来接我的吗?”

说完他便晕了过去。

李寻欢从来没被人调戏过,第一次遇见这种事竟让他有些想笑,想他李寻欢被人评价最多就是吃喝嫖赌,五毒俱全,不配为人,竟然也被人叫美人了。

他只笑了一下便又不停的咳嗽起来,脸上染上嫣红,如春日桃花。

好一会,他压下了咳意,道:“你去把他带过来吧。”

赶车的虬髯大汉道:“少爷,这人怕是个登徒子,定是调戏了哪家的小娘子被人挂在树上了,他刚还对少爷出言不逊,简直是活该,我们管他做什么!”

李寻欢道:“我观他眼神清正,不像是你说的那种人。你且把他救下来,天气寒冷,若任他留在树上,怕是要冻死了。”

陆小凤是在一家客栈醒过来的,他睁开眼睛,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记忆慢慢回龙。他记起了紫禁之巅的决战,记起了时空裂隙,也记起了那双眼睛。

他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他知道这里很可能不是属于他的那片江湖了,也不知道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谁胜谁败。

他又想到,我怎么会在客栈里,是那位美人救了他吗?看来他不但人美心还善。屋里没有声音,他还在吗?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陆小凤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脚步声很沉,像是一个多年劳作的人,不是那位美人。

店小二推门进来,看见睁着眼睛的陆小凤吓了一跳,忙道:“哎呦,公子你可算醒了,你都睡了五天了!”

陆小凤道:“这算什么,我最多的一次连睡了七天七夜。”随后他又皱眉问道:“我怎么在这?”

店小二是个话多的,他絮絮叨叨起来,“五天前,一位公子将你送过来的,那时你还晕着。那位公子不仅为你付了店钱,还为你找了大夫,直到大夫说你没事睡醒就好了他才走的。

那位公子是你的朋友吗?不是啊!那他可真是个大好人啊!我从来没见过对陌生人这么周到的人。他还给你留了东西,就在床边.........”

店小二还在絮叨着,陆小凤拿起东西来一看,是一个包裹,里面有一些银子,真的很细心了。

“店家,你可知道那公子去哪了?”

“那不知道,不过好像是往南边去了。”

“你知道西门吹雪吗?”陆小凤突然问。

“西门吹雪那是谁?”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呢?”

“啊?”店小二迷茫的抓了抓头。

看来他猜得没错,这里不再是他的江湖了,在他那里不会有人不知道西门吹雪以及那场对决,尤其是消息灵通的店小二。

陆小凤仍然躺在床上,他一般很懒,能不动就不动。他继续问:“那你知道江湖上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吗?”

店小二来了兴致,“这你可问对人了,要说现在江湖上的事,没什么没瞒过我的了。现在就发生了两件最出名的事,第一便是那消失了三十年的梅花盗重出江湖。”

陆小凤问:“梅花盗?”

“公子你还年轻,可能不知道梅花盗的厉害。三十年前那可是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就连当时号称第一剑客的点苍派掌门也都死在他的手上。而且他行踪不定,神鬼莫测,没人见过他长什么样子。但只要谁说了他的坏话,第二天就会被杀死,全身一无伤痕,只有胸口多了五个梅花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这就是梅花盗的标志。现在梅花盗又出现了,短短的几个月就做下了七八十件巨案,而且他不仅杀人还采花,连华山派掌门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他滔滔不绝的说着,仿佛亲眼看见了一样,俨然忘了他比陆小凤还年轻的事实。陆小凤不得不打断他道:“那第二件呢?”

“第二件便更神奇了,便是十年前出关的小李探花李寻欢回来了,这李寻欢也是个奇人,他们家那可是皇帝亲批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只不过这李寻欢也太过不肖,但他考中了探花却又辞官不做,整日里纵情声色,花天酒地,连他老婆都不要他跟他朋友跑了......”

店小二的声音还在继续,陆小凤却以不将心思放在店小二那不知真假的话上了,只在嘴里咀嚼着那个名字,李寻欢,会是他想的那个人吗......

店小二说得累了,看陆小凤还没有起的意思,“公子,你还不起吗?你难道还没睡够?”

陆小凤抛了一锭银子给店小二道:“没有好酒我一般是不起的,快去整治一桌好酒好菜来!”

店小二得了银子自是高兴,高声唱喏出去准备了。

陆小凤躺在床上,脑海中又浮现了那绝美的容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美的人吗?他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当时太晕出现幻觉了,不管怎样他都要去找到对方的,对方救了他,道声谢总是应该的。

酒菜上来了,不管什么烦心事只要看见酒那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何况陆小凤本也没有什么烦心事,他是个随遇而安的性子,像他这样的人不管到哪都能过得很好。既然来了这片江湖,不好好转转岂不是太亏了。不过看那位公子倒像是有心事的,眼睛深处似乎有化不开的悲伤。

陆小凤拿起酒壶就往自己的嘴里倒去,他喝酒一向很快。一口酒刚下肚,他就感觉到自己的意识去到了一个特殊的空间,周围雾蒙蒙的一片看不清楚,这感觉到和他在时空裂隙中的一样,难道他又要穿回去了?也不对,他来时很快就失去了意识,而他现在的意识很清醒。

这时他看到空中有一滴雨滴落下来,他本能的感觉这是好东西,张口接住,顿时他便感觉一股暖流流遍全身,身上一些经年的暗伤都已经好了大半,他隐隐能察觉到,若他能坚持引用不仅对身体大有好处,功力也会大有提升,这可比江湖上所求的仙丹灵药要好用的多。

陆小凤大喜,这是穿越一回上天送他的礼物吗?看来上天带他不薄啊,不仅让他遇到美人,竟还带了这种好处。

等喝过那滴水他的意识便回到了身体里,陆小凤又喝了一口酒,果然他又能感受到那个空间了,而且这回他能选择要不要进去,他对空间的掌控力度增加了。看来这酒便是空间的钥匙,有趣有趣。

酒足饭饱之后,陆小凤才终于感觉自己活过来了。他向着店小二说过的方向追去。
像那样一个优秀的人总能遇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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