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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酒鬼
于 2022-05-03, 18:07
 
搜索: 飛歡
主題: [原创]【飞欢】你们所有人,为什么不相信?(G)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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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飞欢】你们所有人,为什么不相信?(G)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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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飞欢相爱十年后的苦涩妄想。
ooc不可避免,因为他们太太太太太好了。


(一)
 
离开母亲的坟墓后,我生了一场大病。醒来后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告诉我,我昏睡了三天三夜,她以为我要死了。说这话时她既不紧张也不难过,看样子我们之前的关系并不算太好。
“这是哪?”
“你们的家。”
“我自己?”
“你和你的爱人。”
“是你吗?”
“你为什么不猜一猜?”
“我失忆了?”
“还记得你的名字吗?”
“可以叫我阿飞……”

我叫阿飞。
我是一个剑客。
我的母亲是白飞飞,我的父亲是沈浪。
七岁那年我开始独自生活。
我遇到了一个女人,她欺骗了我,我因此堕落。
后来,我想通了。

在出海寻找我父亲之前,我曾送出一些有违本心的祝福,但我已记不起是什么,对谁说。
因为一些事情,一年不到便踏上归途。
再也没有离开。
“我没有完全失忆,只是有些人和事记不太清了。”
小姑娘挑了挑眉毛:“哦?那你再好好想一想,这些人和事中,有没有李寻欢?”
我本就又渴又饿,头沉眼花,浑身无力,听到这个名字,心头一股莫名的空虚,几乎再无坐起的欲望。
“他武功不错,用的武器是飞刀。我们还算相熟,可称一句朋友?”
小姑娘手中的水杯“啪”一声碎在地上。
“你还记得李寻欢?”
“我说了我没有失忆。”
“你说你们可称一句朋友?”
“难道不算?”
“我不相信。”小姑娘重新倒了一杯水:“这怎么可能?”
“你怎么可能没有忘记他却不爱他?”

经过几日的恢复,我几乎回忆起了每个我认识的人,每件我遇到的事,包括十三岁生吃的野兔和前几天的大雪。
也许我只是患了风寒。
小姑娘见我死不了,走了。第二个来的人,是叶开。

“你还好吗?”
我不奇怪他为何这样问。我一直没有练剑,甚至没有拿起它的欲望。每日最常做的,就是躺在床上,如一具干尸。
“你自己来的?”
“不然呢?”
“你师父呢?”
他的神情突然变得困惑,然后是浓烈的悲伤。
“你还记得他?”
“为什么不记得?我们不是朋友吗?你既然来了,他为何不来?”
“他当然很想来……”
“算了。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他再一次显露出困惑,甚至是诧异。
“这不重要?”
“本就没什么重要的事,所有这一切。”我深吸了一口气:“我的母亲死去多年,我的父亲近二十年不知道我的存在,我喜欢过一个女人,她一无是处。我的剑,很久没有用过了。还有你的师父,他是个好人,但有人说我爱他,而事实上,我从未知道过爱是什么。”
叶开沉默半晌,从怀里掏出一张残破的字条。

【我不知道他是否可以成功,也可能他根本没去做也说不定。如果不巧被我说中,我希望你去看他。
并同他说,每个去看他的人都可能是受我的指使。
我可是李寻欢呀。】

字条的前一半已被撕去,意义不明。最后李寻欢三个字和那个呀,已经有些走形了,要从纸中飞出来一般。
“无论你得了什么怪病,中了什么迷药,我都不相信你不爱他。”
我感到一阵眩晕,不得不再次回到床上。
叶开也走了。他还有未喝完的酒,未走完的快乐与痛苦。
他还如此年轻。

有关李寻欢的往事我并没有全部遗失。只是很奇怪,一旦我开始回想,空虚感立刻使我浑身发抖。那些记忆如被水浸泡过,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比如说,我只记得他爱过一个叫林诗音的女人却没有和她在一起。后来他怀里梳辫子的那个姑娘,又是谁呢?
直到她来看我。
那天是我病后第一次用剑。我的内力没有受损,剑依然快。
但我无法控制它。
杀人的欲望如野草,在握剑的一瞬间涨满了我的脑子。
它刺破了孙小红的衣服,血红色的衣服。
我只觉得快意。
“你还好吗?”她的声音依然如少女般清澈。
是来关心我的。我冷冷道:“很好。”
辫子姑娘圆溜溜的眼睛忽然蒙上了一层水雾:“你不好。但总有一天会好的。他如果在……”
“不要提李寻欢!”我迅速地打断了她:“我不爱他!”
她流出了同情的眼泪。这让我更加愤怒:“我不爱他。我祝福你们。可以走了吗?”
“哦阿飞……”她的声音变得极轻:“我早该想到……你全都忘了吗?这样也好,也许这正是他希望的。”
“他希望我忘记他,是吗?”
“我想是的。我该走了。”
“我没有。我记得他请我喝酒,我记得他帮助过我,我也记得我爱过一个女人而他要杀了她。你们在一起是吗?请你转告他,我没有忘记他,我只是不爱他。”
孙小红擦掉了眼泪,轻道:“我不相信。”
“我相信你忘了他。即便你忘了,也依然爱他。”
“方才,你为什么要杀我?”
她也走了。
我扔掉了剑。
手心渗出些血迹。
很苦。

这一次昏迷的时间似乎更久,醒来时已饥肠辘辘。
漂亮的小姑娘笑道:“饿了吧?我煮了米粥。不知道这些天你有没有想我?”
“没有。”强迫自己撕开喉咙,又有些后悔。
“你们这些江湖正派,骗一下小姑娘会死嘛。有几人来看你?你怎么回答的?”
我不想理她,于是闭上了眼。
“他们有没有很惊讶,很难过,很悲伤?”
“他们都是李寻欢最亲的人,你有没有想过原因,他们为什么来看你?”
“我知道你想到了。但是你不承认。我早就知道,你还是爱……”
“闭嘴。”我的身体开始颤抖:“你们为什么不相信我不爱他?我一想到他心就像被扔进了窟窿,没有激动也没有痛苦。我绝不爱他。”
小姑娘又笑了。我很想问她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笑得这样难看。又实在懒得和她多说一句话。
为什么这些人,不能都离我远一点?
“没有人会相信阿飞不爱李寻欢。你再怎么解释都没用的。”
“除了我。天底下除了我,谁也不会认为你说的是真话。你不如承认爱我,好不好?”
我木然地看着她:“不可能。”

我梦见了我的母亲。
她吻着一个英俊男人的脸,男人并没有回应他。她一只眼睛望着我:“阿飞,你知道了吗?”
后来他们脱掉了衣服,缠绵在一起。她依然望着我:“阿飞,你知道了吗。”
之后母亲的腹部开始隆起,一个小婴儿呱呱坠地。
她怜爱地抚摸着婴儿,眼里却没有喜悦:“我生了你,是因为爱他,还是恨他?是因为爱你,还是恨你?”
婴儿渐渐长成少年,他此时睡得很香。母亲看着他的睡颜,露出了平日里少有的笑容。
她终于又望向我,眼含平静的悲伤:“我把最可恶的东西,生命,带给了你。如今我终于知道,我实在不能不爱你,我的孩子,母爱是野性的,我无法控制地爱着你。当我意识到的时候,我也要离开了。不要为我的死感到难过,阿飞,那将是我最快乐的一天。”
母亲消失了。

他掀起帘子:“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我醒了。
屋子里回荡着咀嚼花生米的声音。
他怎么会在这里?
“醒了就不要装作没醒。”
“没死就不要装作死了。”
“难道要我召开武林大会,让别人看看我还活得好好的?那我才是离死不远啦。”
“你总该告诉叶开。”
嘎嘣脆的动静消失了。
“活着或者死了有什么关系。怎么活不是活呢,什么时候死不是死呢?”
“那是我不该救你了?”
荆无命从阴影中站起,死灰色的眼睛直视着我:“你的剑呢?”
我的剑呢?
我不知道。
我已不在乎。
“如果你是来杀我的,不如快一点。”
他的瞳孔突然收缩,依然面无表情:“我不杀李寻欢,自然也不会杀你。”
“你当然杀不了李寻欢,谁有把握能杀了李寻欢?”
“没有人。因为没有人有把握杀死一个死人。”
花生轻轻落在地上。
路小佳忽地窜到荆无命身侧,说了些什么。
荆无命回道:“这当然是真的,他当然知道,这已是江湖中人尽皆知的事,只不过你那时是个死人。”
路小佳缓缓走向我的床前,面色凝重:“天下一百个人里九十九个死了都是白死,活着都是白活。但他不是,你也不是。”

在荆无命说出他死去的消息时,我的心已经似乎不在胸腔里跳了。那种难忍的空虚感和无法抑制的颤抖也消失了。
他们说的话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我像是在这里,又像是不在。
我说了一些话,又像是没说:“他死了。好的。我没有难过。我没有伤心。我不爱他。”

“我绝不相信你不爱他。”他们说。
荆无命给了我一把飞刀,曾插进上官金虹脖子。
“再见。”

我开始长久地陷入梦境。
李寻欢笑着对我招手。我冷着脸,问他怎么死了?
“阿飞,每个人都会死,只是这次,我走得快一些而已。”
“为什么他们都说我爱你?可是我感觉不到。我感觉不到曾经的快乐,也感觉不到现在的痛苦。”
“你认为爱是什么呢,阿飞?”
“我不知道,我只和林仙儿在一起过,那时我想和她成家。但这只是一种迷惑和利用而不是爱。”
“并不是每一份爱都是好的。爱一个人永远不是耻辱的事。只是爱错了,必定会痛苦。”
“那我们呢?我们是否曾在一起?”
他又笑了。
“阿飞。”绿色的眸子要把我淹没:“如果你此时并不痛苦,又何必在意其他呢?”

梦里的我也躺在一张床上,不过比醒着时舒服许多。
没有其他人来烦我,只有李寻欢时不时地出现。
我有长久的时间来思考我是否爱他。
总该有些线索,比如我们是否曾亲吻过。
只不过我一问他这样的问题,他就消失不见了。
后来我掌握了规律,不再想这些,而是反复回忆之前已经想起的事情。
我记得我们曾吵得很激烈,我说了些很重的话。
“你那时伤心吗?”
“那时我们是朋友。我确实是有一点难过的。”
“所以后来,我们并不是朋友了?”
他又笑:“我们永远都是朋友。”

偶尔从梦中醒来,虽然身体很重,却只觉漂浮在空中无法落下。
相比梦,我更不属于这里。
只得睡去,只愿不醒。
直到有一天,梦里的李寻欢不再与我说一句话。
索性我也不说,和他相对而坐。
他的眉眼越来越模糊。我渐渐无法分辨,梦里的我是不是已经睡去。


#飞欢 #李寻欢 #阿飞
不是酒鬼
于 2022-05-0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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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原创]【飞欢】再见(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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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飞欢】再见(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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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三十九岁那年,在雪山脚下搭了个小屋。他曾告诉他,风雪霜雨都是他的敌人,现在他已不惧怕任何敌人,反而期盼它们的到来。他每天走同一条路上山,雪下的越大时,他便走得越慢。他似在等一个邀请,心里想着千万种回答,想着想着,便不觉得冷了。

老人四十九岁那年,在海边埋葬了父亲,他终是也未见到他最后一面。他在父亲的坟冢旁挖了一个小小的坑,坐在里面,看着前方一望无际的海,波光碧绿,映着万物的影子。他举起酒杯,一杯撒入黄土,一杯泼向蓝天。

老人五十九岁那年,救了两个闯入深林的孩子。他们拿着两根竹削的小棍打闹,一只猛虎突然扑了过来,孩子们吓得呆住了,只见一根木棍呼啸而至,穿入虎喉。两个孩子没看到人影,反应过来后只得大声呼喊:谢谢大侠救命之恩!他们跑出森林,稚嫩的声音传来:我以后也要学武功,成为无人不知的大英雄……

老人六十九岁那年,在荒漠中行走了三天三夜。他的皱纹已爬满额头眼角,在干燥的环境下像要裂开。他已开始习惯日复一日的老去,可他仍然是英俊的,倔强坚毅的眼神中看不到任何人,任何事。水源没有找到,却见一个酒壶半掩于细沙中。他打开酒壶,是陈年竹叶青的味道。

老人七十九岁那年,捡到一个婴儿。竹篮中清秀的小娃娃睡的正香,他的牙齿都已掉光,笑起来竟有些慈祥。他抱着娃娃走了数十里路,终于找到一户人家。好心的农妇想要询问这瘦削的老头是否要一起吃个晚饭,一转过身,已看不到他的影子。

老人七十九岁那年,将自己葬于那条自北向南的路上。无数车轮滚过,碾不碎的寂寞之下,是并不寂寞的亡灵。

……

阿飞二十九岁那年,世上再无阿飞。



“我也许不会陪他死,但他死了后,世界上绝没有任何人再看到我。”

——《边城浪子》



#飞欢 #李寻欢 #阿飞
不是酒鬼
于 2022-05-0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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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飞欢】信(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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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神鸽一只,阿飞跑大西洋都能找到的那种。)



李寻欢:

我很好。

你问我风景如何,除了海还是海,但很美。我没有你的才学,倘若你在这里,一杯酒的功夫,应该可以作一首诗了。

没有遇到可爱的女孩子。

没有遇到有趣的事。嗯,有一大鱼,相貌丑陋,肉却很好吃。

你有没有按时服药?

阿飞







阿飞:

唉,为何你不愿多写一些?苦了这鸽子,万水千山,只传来你只言片语。

江湖上现在满是你的传说,到你这里,却不肯告诉我。我自然是相信那些传说的,因为如今我已想不到还有谁的剑比你更快。

我知道无论你遇到谁,都不会败。

我倒是遇见了一个有趣的人,与你有几分神似,当然,远没有你好看,年纪也长你许多。

他的名声虽不好,但我还是选择救下他,因为相比那些君子,这大盗着实更可爱些。

尽管我救了他,这人却并不感激。他身上的野性不亚于你,虽受伤严重,但戒备极强。

尤其看到我的飞刀后,喊我李大侠时的眼神,像是他刚救过我一样,之后便不再理会我了。

后来帮他敷药时,他对我道了谢,脸依然冷的要命。随后又昏迷许久,恍惚间他念着几句话: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

他把自己比作狼。你说这人有不有趣?

阿飞切记,大海乃是天地间最莫测事物之一,江湖的凶险,无非是人的凶险,自然面前,人的力量如蝼蚁,万万保重。海外毒物众多,有些丑陋的鱼,就不要吃了。

回来请你喝酒。

李寻欢







李寻欢:

我确实没有遇到比我的剑更快的人。

救人时,你有没有受伤?

他哪里有趣了。我见过的狼太多了,都被我吃了。

好,我会挑好看的鱼吃。

你有没有按时服药?

阿飞







阿飞:

难不成你那里笔墨纸砚很是稀少?这样节省。下次字写得小一点,多一点,如何?

这匹狼你大概是吃不掉的。他康复的速度惊人,而且并不愿意在我这里继续养伤,还告诉我他不喜欢欠人恩情,日后定会相还。

我说再大的恩情也不如请我喝酒,他看我的神情似乎不再那么冰冷,沉思片刻便走了。

他一定是一个有许多故事,许多感情的人,并不像他所表现的这样冷漠。这样的人,绝不可能是传闻中的十恶不赦的大盗。

大侠不一定侠义,大盗也并不一定可憎。这江湖一直有许多可笑的事,让人无可奈何。

我这里已经开始下雪,就着二十二枝银装素裹的梅花枝喝酒,恍惚又是一天。你不喜雪,错过也就错过吧。

李寻欢







李寻欢:

纸墨有的是。

他若请你喝酒,等我回去再喝。
我离你并没有太远,我这里也下雪了。

我找到他了,原来他也一直离我不远。

他并不是非常惊讶,他已听说了我的名字。还对我说了许多许多话,我见到他,却不知该说什么。

他比我想象的要更年轻一些。除此之外我再没有其他想法,也不想在此久留。

你有没有按时服药?

阿飞







阿飞:

你的字好看了许多,有人教过你吗?

这是很正常的事,你们本应是最亲密的人,却被命运分隔。不要强迫自己,也不要刻意回避,血缘是奇妙的绳索,往后有很多日子,慢慢来。

不要着急回来。
我已服药。

李寻欢







李寻欢:

发生了什么事?

等我。

阿飞






 
阿飞:

你的信未免太长了些。

我尚未告诉你,那狼一样的青年叫萧十一郎。他几次来找我喝酒,我都没有答应。我告诉他要等你回来再喝。

他说我很奇怪,不像李寻欢。

我问他李寻欢应该什么样子,他竟然说,应该是个城府极深的大坏蛋!

我简直哭笑不得。

他笑的开心极了,像个孩子一样。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笑,人还是要多笑一笑,阿飞也是,笑起来明明更好看,不要老板着脸。

他与我说了一个故事,一个淑女与强盗的故事。

这故事尚未说完,便迎来了几位客人的到访。他们是为萧十一郎而来,还带来一个女子。我见萧十一郎脸色沉郁,明白了来者身份。

之后我受了些伤,现已无碍。

阿飞,我与你说这些,是不想欺瞒你,免得你担心。总之如今我又活蹦乱跳,可以与你喝酒舞剑了。

我已服药。

李寻欢








李寻欢:

你可不可以为自己多想一些?

我知道你不能。你一定觉得自己厉害极了,不过是多一个朋友,多几个敌人,又能如何?

你这样厉害,究竟是怎么受的伤!

我有些事情还未解决,应该不会太久。

王怜花看见我给你写信,让我问你小李飞刀可不可以用小拇指发出。

你可以不回答他。他一向如此。

阿飞







阿飞:
 
不要生气。这次受伤是我自己太不小心。

萧十一郎确实是个很好的朋友,他不知哪里寻来些臭不可闻的污泥,说是来自沼泽,含有大量草药,可以疗伤止痛。

我宁愿再痛一些,也实在不想裹一身泥巴。

去做你想做的事,不要被任何事情牵绊。

请转告怜花公子,小拇指当然可以,他一试便知。

我已服药。

李寻欢




十一

李寻欢:

沈浪和朱七七吵架了,看样子很严重。

王怜花告诉我,上了年纪的人,吵一架要白六百七十八根头发。

所以他们吵架,他开心极了。

是不是再恩爱的伴侣,也有厌倦的时候?

我要出海一趟,回信未必及时。那些药你不愿服扔了也好,等我回去吧。
 
阿飞





十二

阿飞:

厌倦不也是爱的一种,若完全无情无义,倦从何来?

至于药,萧十一郎也劝我扔掉,他说我这病哪里是药可以治愈,莫不如随他去山上住几日,吸些日月精华。

但我现已不觉得苦,喝了倒也解渴。

如今并不是出海的好时节,你所为何事?可有人与你一道?

李寻欢




十三

李寻欢:

小阿飞下海去了,也不知何时回来。

也许回不来了。

他所为何事?自然是为了你。他无意间听我说这海底有一株神草,再配以双目硕大,彩色尾翼的噬神鱼,可以根治你那肺疾,练了一阵时日水下功夫,便去了。

我当然是故意说给他听的,我也当然知道他必定会去。

我猜收到信后,你的表情一定十分好看,巴不得飞刀有翅,寻我而来。

但我说的确实不假。若他能找到,岂不是帮了你们大忙,该对我千恩万谢才是。自他来后,念的最多的便是你,沈浪有时被他噎的说不出话,场面简直精彩极了。

你若要来,多带些你那飞刀,小阿飞只带来一柄,杀鱼破肚好用极了。

王怜花


           


#飞欢 #李寻欢 #阿飞
不是酒鬼
于 2022-05-0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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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原创]【飞欢】空帆船(G)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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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飞欢】空帆船(G)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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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些陈腔滥调,他听不进去,极不耐烦。

酒早没了,燥得要命,想咳嗽两声,又想到自己与咳嗽在众人心中似乎已是固定搭配,起不到装病的作用,反而惹人侧目,便赌气似的故意忍着。

拿不得酒壶,玩不得飞刀,握不得美人,两只手从未这么清闲过,两条长腿也是无处安放。这位子实在窄得很,座椅也未免太硬,李寻欢不禁想起那地牢,地牢好歹也让人坐地上把腿伸直了。

“....李探花,您有何高见?”

李寻欢皱眉,他只记得之前他们论到双剑相比单剑的优劣,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就是问到小李飞刀,此时此地的李寻欢,也觉得跟他没半毛钱关系。

“李某没什么高见,只是有个疑问,此次武林聚会,当真是美事一桩,可不知此事是谁人操办?”

“回李探花,在下毕临,毕翠山庄此次万分荣幸能...”

“庄主辛苦了,李某今天受益颇多,只是有件要事,不得不先行一步,诸位...”



“给你酒。”

李寻欢觉得自己可恶极了,扯这么个假的要命的谎,但逃脱的快乐让他脚下生了风,话音未落已经走出了好几步,迎面被凛冽的风撞个满怀。

少年冷如雪地的狼,声音像根冰柱,就连手中的酒壶,都已结了霜。

可他的手,是热的。



李寻欢笑了,眼里的碧波吹散开来。刚才的倦怠一扫而空,他的腿变得有力,咳嗽也不再需要强忍。

他握住了少年的手。

他没想到,重逢竟这样快,这样容易。

前半生太崎岖的路,让李寻欢对自己有了清醒的认识,但凡有点儿好事,都有苦果跟着。

打小读书不错,考了探花,换来的是父亲郁郁而终;武功尚可,闯出点儿名堂入了江湖,遇到围攻;和表妹青梅竹马,爱得纯粹透彻,来了个救他命的龙啸云;还有那些好友知己,或是有恩之人,铁大哥,郭嵩阳,吕凤先...全都不得善终;再后来,有了小红,他喜欢小红,不是强烈的爱恋,但两个人温柔相伴也让他感到了许久未有的快乐,可女孩子终会长大,长大后的女孩子突然发现,英雄是用来崇拜的,她也渴望年轻人刻骨铭心的情爱,两个人大醉了一场,醒后江湖再见。

后来的李寻欢,江湖上依然有数不尽的人想杀他,也有数不尽的人仰望他。偶尔杀几个至恶之人,说书人便又有了新素材,他在酒楼听着,仿佛在听别人的故事。手里不再刻木头,身边没了铁传甲,甚至酒壶都有时空有时满,他觉得这些故事太无聊,连醉意都勾不起。

再后来,江湖众人把他传得越来越神奇,想杀他的人越来越少,他连刀都不怎么出了。有些年轻的侠士给他封了古往今来第一人的名号,他听了简直想把飞刀融了卖废铁。更有狂热者,似是知道了他的软肋,以死相逼他参加各种武林大会,可又不许他出手,说李探花天下无敌,身体又不太好,出手也会对我们留情,只要在我们比试过后指点一二,就万分感激了。李寻欢一想到他的后半生就要这么被奉在庙里当假菩萨,想着还不如当初劝上官金虹快快动手,留个英年早逝的美名。



这样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

因为阿飞回来了。





阿飞记得,他走时的约定,是一杯喜酒。

虽然约定如此,可他觉得喜酒和李寻欢这个人,太不相衬了。

这人总是惨兮兮的,虽然他叫寻欢。

阿飞从未跟李寻欢说过,第一次看见他,凭着野兽的直觉,阿飞认定这人活不长的,如果他是个别的动物,比如狐狸什么的,那简直是太好捕猎的对象了。

那时的他对世界的认知接近于无。

李寻欢为他掀起了帘子。



此后种种,武林的刀光剑影也好,情爱的枷锁也好,对于现在的阿飞来说,似乎都成了前尘往事,他虽然如此年轻,却已经开始看淡了一些东西。

他依然是出关路上那个阿飞,却也不再是出关路上那个阿飞。

某种意义上的重生。

李寻欢是那个为他抱薪浴火的人。



出海的三年,阿飞很满足。

人最大的满足感,来自于即将完成某件事之前,一旦完成了,空虚感随后即至。

就在他见到父亲的一瞬间。



大侠,英雄,父亲。

看到眼前这个中年人,阿飞突然想到了有一种小老鼠,母亲生完孩子之后如果环境危险,会把孩子吃掉,变为自己的养分。

很多动物都是没有家庭可言的,父亲只是负责给予生命的初始,而母亲,如那母老鼠,许多人觉得残忍,而她根本不知残忍为何物,只不过是本能的选择。

若这小老鼠当即被别的动物吃掉,母老鼠也因没有力气同时遇难,这难道是更好的选择吗?

阿飞不是小老鼠,他也没有被母亲吃掉。他被母亲养成了真正的,可以杀死比老鼠大得多的野兽的男人。

他曾憎恨他的父亲。

现在他明白了,父亲也没有什么错,他是只公老鼠罢了。



归来的途中,阿飞刻意的放缓了脚步。

文人有个词,叫近乡情怯。

阿飞曾以为关外的母亲是乡,不出名毋宁死的江湖是乡,林仙儿的迷汤是乡,遥远的父亲是乡。

一杯喜酒,是乡,也不是乡。



他以为找到李寻欢需要费一番功夫,李孙二人大概已归隐某地。结果去的第一家客栈,就听说李寻欢和孙小红早已分开,成了武林至尊,经常参加各种武林大会。

阿飞简直怀疑有个同名同姓的人冒充他。这样无聊的事,多少酒也不够他喝。

他带了酒。

于大雪天,飞奔。





从毕翠山庄出来,李寻欢一时不知该和阿飞说些什么。

阿飞也什么都没问。

两个人并肩走着,走的并不快,雪花懒洋洋的飘着,倒也没有催促的意思。

酒喝完了。最后一滴李寻欢仰头倒了半天,阿飞看看他,笑了。

一个英俊但冷酷的人笑起来,通常比其他人的笑更有感染力。



李寻欢也笑了。

“你没有问要我喜酒,想必已经听说了。”

“是。”

“不必为我难过,我们终不是有缘人,此时此刻世间千千万万情侣,一大半也都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

“嗯。”

“你呢,应该已经了却心愿了吧。”

阿飞没有回答,他不知道心愿二字放在此处,是否合适。

李寻欢并不在意他的沉默,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心了。眼角的皱纹越笑越多,脸色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醉酒,染上嫣红。他看着阿飞,这个大雪中锐利如剑的年轻人,好似时光倒流,初入江湖的少年遇上了他这个酒鬼,起初是他答应请他,后来他为他杀人,再后来他又请了他,再再后来他说回来喝喜酒,再再再后来他回来了,非但没喝上喜酒,又带着酒来救他于水火之中。两个人的酒债越欠越多,不知要多少粮食,酿得此生此世也喝不完。



“你怎么在这里?”

阿飞想来想去,想要先弄明白,李寻欢是不是真的李寻欢。

“我也不知道。”李寻欢苦笑,“可能他们看我活不长,想供着我几年,做做慈善。你可能不信,我都不记得上一次用飞刀是什么时候了。”

“你自己想来?”

“是,也不是,大概是我多管闲事,看不得小孩子因为这种事情自我伤害,虽然心里知道,他们多半是闹着玩的,调理我这个老酒鬼。确实不是所有少年都像你当年那般冷酷,请你喝酒都不理我。”

“我?”

“是呀,你不喝我的酒,反倒让我喝你的,而且越喝越多。有你这样的朋友,快意极了。”

阿飞又沉默了,过了三年,他觉得李寻欢似乎有哪儿变了,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

他此时此刻,好像是快乐的。



当一个人没什么可失去时,也不会怎样。不过是每天喝喝酒,听听故事,当当大侠,有时连咳嗽都忘了,偶尔犯病咳出点儿血,竟也是种充实。最烦的是血红色落在衣服上,难洗的很。数梅花的寂寞在于不能一下数太多遍,要留着慢慢数,咳嗽的孤独在于人前想咳要忍,人后咳完无人。

当一个人已经寂寞孤独至此的时候,他的至交好友,带着他最爱的酒归来了,于他一起在大雪中胡言乱语,此时的李寻欢真真切切是非常快乐的。

阿飞不会知道,特别是,当这个至交好友是阿飞时,这已经是李寻欢一生中数得上的快乐了。

李寻欢感觉前半生那些漫长的,错误的,深情的,充满伤害与被伤害的往事离自己那么近又那么远,还有那个自己曾九死一生的江湖,阿飞带着它们回来了,却仍如初见时那么纯粹,如野兽般的自然之子,给他一种从未有过的活力。



飞刀出手。

如薄纸般斩去了枝头的一层白雪,直直插入树干。

李寻欢大笑几声,似飞鸟腾空踏上刀柄,披风解开散落在雪地,泼墨写意。

“阿飞,这江湖可还有什么好玩儿的事?”







“你可知道神剑山庄的三少爷?”

“我当然知道谢晓峰。你要去找他?”

“他似乎已成为传说,我想试试他的剑。”

“我似乎也已成为传说,你要不要试试?”李寻欢眼里的笑意怎么也散不开,在雪夜里亮的惊人。他自枝头落下,竟坐在了披风上,斜倚着大树,感觉无比的惬意。

他的神情半是调笑,半是认真,阿飞看看他,觉得这人似乎比初见时要年轻了些,命长了些。

“你是我的朋友。”阿飞说的严肃,心里却觉得这句话多余又好笑。“我初入江湖时,告诉你我不出名便会死,江湖的意义于我不过如此。现在,我倒觉得身在此中,也有些别的事可以追寻。”

“武学?剑道?”

“也许是。就像我小时候抓捕猎物,起初为了活着,后来为了磨练,出海这几年,当我看到猛兽时仍有与他搏斗的欲望,当我第一次见到海中那巨物时,我心中的狂喜难以形容。捕猎本身的快乐,对我来说,大概不低于酒之于你。”

李寻欢觉得阿飞可爱极了。这番话听得他有点儿上头,他捉起了阿飞的手。

“这双手能捕天下最猛的兽,刺最快的剑,还能为朋友带来最美的酒。”李寻欢的手是凉的,比阿飞的要薄一些,手上并未用力,阿飞却觉得自己动弹不得。“现在,他要去追寻最真的道,追寻本身。”

他放开了手,起了身,大步走进黑夜。

“这样的快事,我许久未尝了。”



李寻欢和阿飞不知道,此时的谢晓峰已断了拇指。

天下万千英雄,是宿命也好,天意也罢,终是让李寻欢遇到了谢晓峰,两个厌透了江湖的江湖传说。

一个残肢,一个咳血。一个疯子般摆脱自己,一个傻子般折磨自己。

身体的伤病有迹可循,心灵的困境,便是至死,也不得解脱。



还好,还有阿飞。

三人围桌而坐,一个笑着伸出两只残手,一个笑着咳得弯下了腰。若不是还有阿飞,这两个人兴许会笑到天荒地老。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笑。你手虽拿不起剑,心中却未必放下。既然如此,多此一举。”

李寻欢拿起酒壶喝一大口,止住了咳嗽。不知何时指尖已有一柄飞刀。

“旁人总觉得我这飞刀像永远发不完似的,我却经常忘了它的存在,有时几个月也用不上一回。但若想起了它,它便出现了。”

“阿飞说的恰是世间最真的真理。多此一举,有多少事都是多此一举。刀多此一举,剑多此一举,手多此一举,连这酒,这喝了醉醒了喝的酒,不也是多此一举。”

李寻欢说着,把酒壶倒置,上好的竹叶青就这么洒在了地上,溅起些许尘土。

“三少爷又怎会不知呢。就像我这酒鬼,纵使知道酒是穿肠毒药,也舍不得,放不下。”

“这翠云峰,绿水湖当真是美景无双,李某得一知己阿飞,又结识了这样一位三少爷,多此一举又何妨?”

酒壶中最后一点,他洒在了圆桌上。李寻欢手指蘸起几滴,含入嘴中。

“好酒不管以怎样的形式存在,都是好酒。”



谢晓峰看着眼前这两个奇怪的人。

一个面无表情的英俊青年,一个肆意放纵的落拓中年。

青年人说的话,不是没有人跟他说过。

砍了又如何,砍了你依然还是谢晓峰!

他也曾再一次陷入了困局。

每当看到这一双残手,心中复杂的情绪一次一次将他撕碎。他似乎已经忘了,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而这中年人,这看起来并不起眼的中年人,此刻竟如绽放的星芒。他眼中含着温暖的力量,缠住了谢晓峰的残手,欲引他脱离深渊。

谢晓峰高仰起头。

他的眼泪已不能停止。








“你实在是个很会为别人着想的人。”

走出神剑山庄,阿飞突然停住脚步。他说话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柔软。“你像是能看清每一个人的心,然后把自己的心放置的比他再低一些。你说我是知己,我实在有些不配,因为我不能想象,你这样通透的人,当初怎会把自己逼迫至此?”

“阿飞,你把我说的太好了。我有时也只是个糊涂鬼罢了。如果说还有其他原因,大概是我现在老了,很多事自然而然就看开了。”

“你错了,看开了,才不会老。当初你痛苦至极,无非是发现,死局看开看不开都改变不了结果,日日折磨自己,让自己显得迂腐无能,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阿飞言辞犀利,手却搭上了李寻欢的肩头。往事终究是往事,他支援不了过去的李寻欢,只想让此刻的他稍微好受一点。“说到底,无论什么事,如果一定要有承担错误的人,那必然是你。”

李寻欢又笑了,他回应似的拍拍肩上的手,“我有时想,我的眼光未免太好了。几年之前,第一个发现你的人若不是我,怕是要后悔终生。”

阿飞咯噔一下,恍若心中闯入数头巨兽,熟悉的欲望激的他汗毛炸起。

若不是你,我又怎会是现在的我?



两人同行半日,虽是冬天,却未觉寒冷。

可惜酒壶里的酒被李寻欢倒空了,他渴得很,又不想喝水,阿飞只得依他去找酒家。

“没好酒了。劣质的不如不喝。”阿飞冷着脸回来,手里带了只野兔。

“你这是,要吃烤兔肉?”李寻欢越看越觉得阿飞依然是个可爱少年,纵然他已经二十余岁,早已脱离少年时代。

“那酒馆牛肉都已发臭,酒还不如泥坑里的臭水,真不知道怎么还能开得下去。”

“好好好,尝尝阿飞的手艺,看看是什么神仙味道,让这小伙子长得比神仙还好看。”

阿飞不敢看他的眼睛。

是溪流的汇聚,是江河的漩涡,是海洋在他心中呼啸而起。

李寻欢总喜欢冷不防夸他的长相,小时候他就当没听到,现在不知怎的,竟不敢与他对视。

-这狐狸要吸魂。

阿飞被自己脑子里的想象吓了一大跳,快走了几步,找个好地方架火去了。



李寻欢找了片软软的土地,把自己扔在上面,双手枕在脑后,他觉得自己很轻很轻,灵魂飘了出来,晃荡到了云彩上。

他什么也不想再想。

他本就是一个向往逍遥的人,前几十年过得如夹缝里的蚂蚁,纵是成为了蚂蚁中的翘楚,又能如何?

身后有大地,仰面有蓝天,不远处有阿飞在烤着野兔,香味似乎已经飘了过来。

阿飞,阿飞。光是念及这个名字,李寻欢就已然觉得自己更轻快了几分。

此刻,妄论金山银山,就是成山的美酒拿来与他换,李寻欢也不会瞥半眼。

若时光能静止,就在此刻吧。








兔肉被利剑割成小片,除了盐巴,再没有其他调味。

也许是烤肉者心神不宁,有的地方糊了,有的地方还带着血丝。

阿飞头很痛,没想到自己最拿手的烤兔,做成了这样。

无论如何也要先填饱肚子,他刚想唤李寻欢来吃,嘴里却像打了节发不出声响。

“大哥”二字,喊得他烦闷无比。



他自幼丧母,父亲约等于没有,本是天地间孤零零的一株野草,兄弟手足的概念全是李寻欢教给他的。

大哥,兄弟,朋友,知己。李寻欢让他认定,这些词语,这些描述人与人关系的词语,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字眼。

后来他遇到了林仙儿。

种种不堪的过去他似乎已完全抛下,但内心深处,总会在他最脆弱时唤醒一些东西,一些他想彻底忘掉却无能为力的梦魇。

“她带给我的是不幸,你呢,又带给我了什么?”

“你一直是我的朋友。”

“以后却不再是了!”



阿飞想通了林仙儿,但没有想通自己。

每当他理解李寻欢更多一点,他就越发想不通自己。

野生野长的阿飞,对善与恶有着接近本能的反应。他向来恩怨分明。

唯独在李寻欢这里,他像是失了神志,魔鬼附体,把满是爪牙的一面彻底暴露。

人性本恶。

假如这恶释放在了什么猛兽,或是大奸大恶之人身上,倒也痛快。

偏偏是李寻欢。

一个可以把所有爪牙吞了就酒喝的人。

重逢之后,阿飞眼见李寻欢发自内心的高兴快乐,他喊阿飞喊的亲密无间,说他是最好的朋友,难得的知己。

越是这样,阿飞心里越涌出更多绝望。

这绝望一方面来自过去撕心裂肺的内疚,另一方面......

另一方面是什么,他自己也还没想明白。只是隐隐约约间,阿飞看到自己的魔爪伸向兄弟这座神庙,立起惊世骇俗的尖楼。

尖楼里有只狐狸,碧绿的眼睛,笑的迷离。



寻欢。

“寻欢。”

竟真的脱口而出。没了对兄者的尊重,阿飞觉得自己的声音都走了样,变得低沉而嘶哑。

这一声很不响亮,窸窸窣窣如蚊蝇乱语。

他应是听不见的。



李寻欢正飘在天上。

他想起了小时候,李园不止有梅花,还有无数奇虫怪蝶,那是男孩子的秘密珍宝。他和哥哥在院子里可以藏一整天,落了先生的功课,晚上免不得被父亲训诫。

那时他不知道,即使这般顽劣,在不远的未来哥哥和他还是双双中了探花。之后的每一天都无比漫长,再没有躲在花丛中看小虫子搬个家一下午就过去了的日子。

李寻欢最近很少咳嗽,但几乎次次见血。

不是什么好事。倒也不是坏事。

正如此刻,神游的思绪被胸腔的辣疼打断,一口腥甜逼的他不得不侧身。

正如此刻,他听到有人唤他:

“寻欢。”








李寻欢坐了起来,手背抹去嘴边朱红。抬眼,是阿飞煞白的脸。

“这几年,梅二先生看过你的病吗?为何...怎会这样!需要什么草药,我去找!你...”

“阿飞。”

“嗯?”

“刚才,是你叫我去吃饭么?快去端来,凉了就没法入口了。”



到底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吧,李寻欢想,这样又厉害又迷人少年英雄,与谁都是一幅冷冰冰的模样,唯独对他如此关心,说不开心那是小狗。

可是,不是。

不应是这样。

李寻欢从来不是迟钝的人,甚至有时,他痛恨自己过于敏感的神经。

他没法忽略阿飞看他的眼神,热烈却又在闪躲,那种企盼和羞涩,他看得一清二楚。

还有那声呼唤。

那是压抑的,暗涌的,带着爱和欲望的,情人的渴求。



兔肉已经凉了。不好吃,但也得吃。快一天没有进食了,总不能靠露水过活。

李寻欢吃了一口,嚼了四十二下终于进肚,再不敢挑战。

阿飞把剩下的都吃了。他吃的很快,嚼的很用力,对一个童年生吃虫子的人来说,不值一提。

他吃完了。



“李寻欢。”

阿飞坐得很直,直的有些僵硬。他们太熟悉了,没有装傻的必要。该怎样就是怎样,不想喊你大哥,就不要再喊。

“我此生最重要的一天就是遇到你的那天。你待我如至亲之人,若谈报答,就是我这条命,也显得太少太轻。但我曾伤害过你,当时我恨你,更恨我自己,我说了无可挽回的话,做了无可挽回的事。”

“我想把这段记忆捅死,可它却变作厉鬼来折磨我。我总想着,你若不是李寻欢,是别的任何一个有仇报仇的人,最好把这伤害加倍归还于我,我反而会更舒心些。但你就是李寻欢,你从未在意别人伤你多深,你让我...你让我觉得这样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继续做你的朋友,是件太煎熬的事。”

“可是我又舍不得。我当时说不再是你的朋友,现在我也不想再是你的朋友,我也不想再喊你大哥,我好像...好像觉得这还不够...怎么办,我竟觉得还不够...”

阿飞感到自己被抽空了。说了太多太多的话,可怎么也说不明白,越不明白越想说,他的心被什么东西紧紧攥住,找不到出口,这种迷茫的压抑感让他喘不过气。



“阿飞,阿飞。”

李寻欢握住阿飞的手,握的很紧。他想安抚这委屈的,愧疚的,不知如何倾诉感情的小兽,他想还是让我来说,让我把这荒唐的事说明白,让我和你坦坦荡荡的选择,无论是对是错。

前半生李寻欢学到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每个人都应选择自己的路,承担自己的一生。

这个道理明白的越早,人就活的越快乐。

他明白得虽有些迟了,所幸,还不算太迟。



“我遇到你,与你遇到我,是同样的意义。人和人真心相处没办法用谁付出多少来衡量,更谈不上报答二字。”

“你那时太过单纯,未经男女之事,又十分渴望家的温暖,才被林仙儿所利用。她利用了你的弱点,你今后能吸取教训就好。”

“至于你说伤害我,我必须承认,那时我难过极了,身心俱疲。后来,我也确确实实已不再怪你,因为我在意的始终是你是否还是那个阿飞,只要你是,别的都不重要。”

“你若觉得一定要我伤害你才能释怀,大可不用着急,来日方长,这笔帐你先记下,哪天我气坏了你,拿出来找平就是了。”

“阿飞,下面我说的话,是猜测你心的大胆之言,若我猜错了,这张老脸你以后可以随便笑话,若我猜对了--”

“猜对的话,我们但求本心。”



李寻欢的话语像风一样轻柔,阿飞渐渐觉得自己又可以呼吸了。他直视着他的眼睛,可以包容一切的,美得摄人心魄的眼睛。

他此刻突然发现,李寻欢是这样美。他甚至想不到别的词语,单单只想到这个字,美景的美,美酒的美,美人的美。

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远远不及的美。

只这一瞬,阿飞骤然明白了一切。

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明白了李寻欢即将要说的话。



“阿飞,你对我,是否有了情人之爱?”

“李寻欢,你可愿意?”



两人几乎同时说完。

阿飞笑的如正午太阳般绚烂夺目,李寻欢印象中那稚嫩英俊的面庞已隐隐生出成熟的带有侵略性的巨大魅力。

李寻欢也笑了。

他眼角的皱纹神奇的消散了许多,修长有力的手握的更紧了些。

“你可知道刚才我躺在这里,想了些什么?”

“我想到高中探花那一天,想到初入江湖杀死第一个人后的颤抖,想到关外十年的逃避,想到我告诉自己什么都不要想,可我的心不受控制,还是想了又想,想了又想,脑袋乱的要命。”

“直到我想到遇见你,我慢慢感到安心,感到得到了解脱,我开始不再想那些糟糕的事,美好的东西填满了我,其中最美好的...”



“是你。”



(完)


#飞欢 #李寻欢 #阿飞
墨殊
于 2022-03-27,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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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原创]【飞欢】风雪夜归人(G)更<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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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飞欢】风雪夜归人(G)更<五>

⋓转载自LOF(作者:墨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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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三年后,阿飞回来了。

*飞欢向,走主线案件剧情。

- - - - - -

(一)

夜深雪重,声如碎玉。

客栈柜台前的伙计正打盹。忽然一阵刀子般的寒风吹来,他一个激灵惊醒。灯火摇曳,面前却不知何时站了位青年,发间融雪,衣衫轻薄,他却像浑然不觉得冷似的,背脊挺得笔直,朝伙计道:“我找一个人。”

这个时间点大部分人都已沉睡,因此客栈大堂空空荡荡,桌椅都被折起来叠好,留一个看门的伙计。但二楼厅内还有亮光,也坐着一位客人,他斜倚窗栏背对楼梯,正一杯杯地闷头喝酒,青年走到桌前坐下,他才抬起头来。

“你来了。”李寻欢道。

“我回来了。”阿飞道。

李寻欢为他倒了杯酒,阿飞仰头喝下,又听到对方问:“你是怎么找来的?”

“孙姑娘告诉我,也许你会在这附近。”顺着灯光与雪,阿飞看向窗外,赞叹说:“此处梅花确实很美。”

李寻欢垂下眼睛,既然阿飞先见到小红,应该也对他们的事也知晓一二,但他并未开口询问,只是陪李寻欢喝酒,把主动权全都交予对方。阿飞话虽不多,一举一动间却极聪明体贴,李寻欢心下感叹之际,又为他斟满酒,低声道,“临别前答应你的喜酒,怕是要爽约了,如今既无喜事,也没有上等好酒,久别后的第一杯,是我怠慢了你。”

阿飞双手接过酒杯,郑重地举起,“喝酒最重要的是看同谁喝,大哥,这是我三年来喝过最好的酒,这杯我敬你。”

他们举杯饮尽,复而对视一笑,李寻欢眉眼舒展,直到此时才像放松下来。阿飞也含笑瞧过去,他面如冷玉,眼睛里却有种少年人特有的热度,几乎比烛光还亮。他们凝视彼此,有许多话便无需说出口,只消融在这笑意之中。

屋外飞雪渐停,天色微亮之时,酒也喝尽了。李寻欢让店里伙计为阿飞打扫好新房,自己回屋睡下,心情好转,身体健康也似乎受其影响,这一觉他睡得沉,醒来时已近正午。推门而出时,阿飞就在外面,他像是醒来已有一段时间,人正站在昨夜他们对饮的桌边,面向窗外沉思着。

李寻欢朝他走去,同时细细观察对方:阿飞似乎变了,少年饱满的双颊瘦削下去,凝成如刀雕刻的冷峻线条,他颧骨上有几道细小的新鲜伤痕,背后是李寻欢还未知晓的故事;但阿飞也没有变,他整个人挺如一把利剑,气息凛冽,却不拒人于千里之外,令李寻欢感到亲切。故友重聚,仿佛三年只在一瞬,只是昔日少年脱胎换骨,成熟了许多。

美酒开封后,要过上一段时间才醒至最佳口感,阿飞现在,就正是最好的时候。

阿飞已转过身来,一双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瞧,李寻欢报以微笑,观景之人,自身当然也是一道景色。他走到窗边往外望去,点点红梅缀于雪间,香冷入骨髓,李寻欢忍不住咳嗽几声。

阿飞问:“你身体怎样?”

李寻欢收回目光,淡淡道:“时好时坏。”

他们在桌边坐下,店里的伙计一路小跑迎上来,熟练地倒上一壶温酒,又摆好几碟下酒小菜。时至正午,厅堂吃饭的人也多了一些,这里是边陲小镇,店中大多是过客歇脚,急匆匆赶完这顿便奔赴下一处,只有李寻欢是熟客,不消与店家吩咐,就已上好各色菜肴。

阿飞执起碗筷,端坐在桌前,他向来珍重食物,吃得不少,每一口却极为认真,如同野兽进食,比起享受佳肴,更重要是填饱肚子,补充能量。

李寻欢笑眯眯瞧着他,一杯又一杯地喝酒,忽然道:“你吃饭倒是比以前急切了些。”

阿飞筷子没停,“海上天气变幻莫测,常常没有吃饭的机会,一旦有,就得抓紧每分每秒。”

李寻欢面上似有动容,轻声问:“你要找的东西,找到了么?”

阿飞直视他双眼,缓缓点了点头。

英雄不问出处,但是任何人都是其经验的造物。阿飞从小失去父母,荒野为家,身世就像他心口一根肉刺,伴他长大成人。过去既已无法挽回,他不求一个答案,只求真相,因此他决心历经万难,也要见上自己的生父一面,听他亲口讲述那些往事回忆。所幸沈浪待他坦诚,王怜花、熊猫儿更是视他如己出,这三年犹如一场儿时美梦,原来也会有人无条件地对他好!

他的脑海里又浮现一人。

走之前沈浪为他送行,对他道:“前尘旧梦,皆是幻影,唯有身前的路,由你自己决定如何走下去。”

李寻欢倚坐在阿飞对面,为他满上了酒,阿飞便双手接过。他认真吃饭,认真喝酒,也认真面对眼前的人。

李寻欢朝他一笑,“那想必是个极精彩的故事,今后你可要挑个日子,好好讲给我听。”他又问:“此次回来,你有什么打算?”

阿飞直视他,“我想留下。”

李寻欢笑道:“想留在这穷乡僻壤?”

阿飞沉默一会儿,目光闪动,双拳不自觉地握紧,仿佛做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决定,却不知要怎么把它说出来,李寻欢仍微笑看着他,心下却莫名越来越紧张。就在此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道异响,二人对视一眼,几乎是同时动起身。

客栈老板今天很开心。

大雪骤停,人感到暖和了,就想多出来走动,这往往也意味着客流增大。午时店里来了好多客人,有的点了饭菜,有的只是坐下喝酒。大堂一下子比平时拥挤不少,伙计厨子忙得不可开交,老板笑眯眯站在柜台后观看,心中打起算盘。

只是饭吃到一半,忽然有人拍桌而起,本来各自吃饭喝酒的几桌人一齐站起来,前前后后围住角落里一张桌子,和桌前独坐的一位少女。她好好扒着饭,突然被一大群凶神恶煞的人围住,吓得浑身僵硬,菜差点噎在喉咙里。

围在最前面的人厉声道:“把东西交出来。”

少女看起来更害怕了,声音飘忽,“什么?我身上没什么钱财。”

那人嗤笑,“没有钱,却有无价之宝,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现在把药交出来,大家就不必动手。这里都是些江湖上的大老爷们,姑娘,要是动手动脚起来,怕是能让你生不如死。”

人群响起一阵轻蔑猥琐的笑声。

古往今来,多少男人用同一种手段恐吓女人,只为满足自己内心的施虐欲。

少女身体发抖,却咬紧牙道:“这药价值连城,自然比我的命值钱,也只有一人才能享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难道你们比当今天子的命还要重要?”

那人脸色一变,手握成拳直取女子面门,她只来得及闭紧眼蜷起身子,竟是半点功夫都不会,对方内心惊喜,拳风雷动,将要碰到女子时,忽然手腕一麻,指尖冰冷,接着整个人飞了出去,重重砸在地上。

一位青年挡在女子面前,他面如冠玉,却冰冷似铁,手中的剑正往下滴血。没人看清他从哪里出现,更没人看清他如何出的手,众人只觉眼前剑光一闪,剑先发而人后至,刚刚出拳的人就被挑断手筋,掀出数丈昏死过去。

“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小姑娘,要是传出去,别人还以为江湖中都是些下三滥的东西。”众人闻声抬头,只见一人缓缓走下楼梯,他身披厚重狐裘,走两步就要咳几下,面色萎靡憔悴,嘴却比刀子还快。

有人冲他喊:“关你屁事!”

李寻欢叹道:“可不就关我屁事,我与好友坐在二楼喝酒聊天,你们在下面拆店打人,打的还是一个柔弱的女人,我们屁股实在坐不住,只好下来看看。”

众人气得牙痒,眼神在他和阿飞身上溜了个来回,发现看不透那冷俊青年,倒是李寻欢像是病得还剩一口气,心下一动,几人挡住阿飞,剩余的人扑向李寻欢。

李寻欢不动。

阿飞已收回了剑。

这是他归来后,第一次在李寻欢面前出手。他人只觉那道剑快如闪电,又如鬼魅,他们都还没看清就已倒下。李寻欢看在眼里,却惊叹于阿飞的变化。阿飞的剑,每一下都以最快的速度,最稳的方式,刺入最精准的地方,剑入要害而不致死,不差一分一毫。短短三年,他已成长至此。

众人这才知道遇上了不好惹的人,面面相觑。“你们到底是谁?”

李寻欢道:“我们与你们一样,是两个‘大老爷们’。”

他们互相搀扶起来,一边后退一边叫喊:“好,很好!你们等着,有种就不要跑!”最后一个话音落下,人已消失在门外。

阿飞看向他们狼狈逃窜的背影,皱眉道:“拼命跑的人却叫不跑的人不要跑,真是怪事。”

李寻欢笑了。相似的话,他也听梅二先生说过,彼时他入关不久,刚刚结识少年阿飞,一切都还只是开始。往事思量一晌空,他摇摇头,上前朝那少女道:“此地怕是不宜久留,你快走吧。”

少女好奇地看向二人,问:“那你们呢?”

李寻欢笑了笑,“刚才那些人的话你也听到了,我们自然是留在这里,等他们来赴约。”

客栈老板本来缩在角落,一听这话立马冲上来,“各位大侠,我们店小,经不起这种折腾,若是要比武,还请您帮忙换处地方。”他想了一下,又朝李寻欢作了一揖,“这位爷是老顾客,自然明白小店难处,各位如果能在今天离去,这两日费用也当全免。”

李寻欢道:“不用,我们这就离开。”

边境小镇人烟稀少,一路走来,遇上的人一只手就能数过来。三人皆是沉默,心中各有思绪。直到路口尽头出现一个中年男人,腰间配刀,像是等候多时,他虽然一身江湖打扮,却和刚才客栈里的三教九流不同,气派周正。少女见到他,拍起手笑迎了上去:“蒋大侠来得正好,之前我在客栈等你,差点遭了劫,若不是这二位及时出手相助,只怕现在就见不到你了。”

她朝李寻欢道:“这位是蒋武海大侠,几十年前名震一方的捕头,退隐后跟在闽南商会老板蒲峰身边,此番来护送我到蒲老板名下的平天山庄,为蒲老板治病献药。”

蒋武海一抱拳:“幸会,请问二位是?”

李寻欢笑道:“过路人。”他无意多留,无论是江湖捕头富甲商贵,还是什么神药,他都没兴趣,他们出手救的是一个受欺负的陌生人,现在人没事了,他们也该走了。

少女眨了眨眼睛,“你们应当和我去一趟平天山庄。”

李寻欢好奇道:“为什么要跟你走?”

“因为,出手相助之恩,当全力以报。”她说,“因为,我还可以救你的命。”




(二)

自秦朝以来,世人求道修仙,盛兴丹药。

其中皇家贵族尤甚,手握最多权力的人,也是最渴望长生的人。先帝伊始,效仿始皇帝派徐福东渡,重金打造一批船队出海寻仙,当今天子年岁渐长,也广招神药良方。天子有令,四海皆应,蒲峰富甲一方,在岭南地区尤其显贵,因此官府托他寻医问药,名为举荐人,实则试药人。

药有用享荣华富贵,药无用则人头落地。

蒲峰不傻。他与地方官府交往已久,为人缜密圆滑,岭南距离长安很远,许多事也就在本地周转。况且,蒲峰自己也有所求,他向来肠胃不好,最近越发得厉害,每隔几天就闹肚痛,直犯恶心,大夫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搬去庄园修养生息,若是有神医妙药,得先把他治好。

就在此时,他找到了葛淼。

葛淼是葛淮独女,而葛淮正是当年受先帝之命,出海找寻瀛洲仙山的方士。几十年来他了无音讯,直至数年前,岭南沿海某渔村附近一艘船触底搁浅,船体沉海,渔民救下了十余人等,最终只剩一位少女存活,就是葛淼。

平民本不识皇家医士,前阵子闹瘟疫,葛淼出诊救死扶伤,在各地水井投下药粉,许多人只是舀一碗水喝,便可痊愈。葛淮之女的消息逐渐传遍岭南,也到了蒲峰耳里,他派蒋武海前去核实,不多时便带回两个消息。

第一,葛淼对葛淮与船队知无不言,更持有先帝令牌,身份无误。

第二,葛淮在瀛洲炼成一枚丹药,能治百病、强健体格,甚至服下可得长生。

蒲峰心中一动,立刻让蒋武海接葛淼来自己山庄验药,这一切原本只有他们两人知道,半途却不知怎么走漏了消息,差点引来血光之灾。

李寻欢听罢莞尔,道:“我的命比不上天子,这丹药怕是无福消受,何况以他老人家那性格,要是知道了……”

葛淼噗嗤一笑。“谁说要给你用?我有给帝王的药,当然也有给你的药,你这身毛病暂时不致命,但不管不顾拖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好歹是个大夫,哪有见病不医的道理。”

她放软了声音,又说:“你们的身份与我无关,但这次牵连到了二位,我心里实在过不去。此行只需在蒲老板那儿待上一晚,药备好了,你们自可决定去处,对我而言,不过想请二位给个报恩的机会。”

李寻欢还在犹豫,一旁的阿飞却对她点了点头:“受人之恩,比欠人债务更难还清,换做是我,也会做同样的事。”

李寻欢意外地瞥他一眼,也明白阿飞是为他身体着想,只是江湖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心底叹息,面上却微笑道:“希望平天庄里的酒不错。”

平天山庄不仅有美酒,更有盛宴佳肴。

他们一路快马加鞭,抵达庄园的时候,明月升空,恰好赶上晚宴。蒲峰做事气派,即使在山庄小住,也带足了家眷侍从,更是每晚摆上宴席,与家友属下同吃共醉,经常闹到大半夜才结束。

宴厅不算很大,但敞亮考究,中间满满当当摆了数张圆桌,坐满了人,酒菜不断,十分热闹。蒲峰在最高的主人榻上,靠着织物软垫,与家属吃着专食,一旁跪了佣人,持紫铜壶为他侍酒。

蒋武海与他说明情况,蒲峰便开开心心地招待他们。他的眼神扫过李寻欢与阿飞,略一停留,也不多问,倒是朝葛淼客气地拱手攀谈起来。

宴会接近尾声时,气氛逐渐升温,不少人放开了吃相,用手抓起盘子里的肉菜就往嘴里送,还跳起来互相拼酒。蒲峰与蒋武海已离了席,聚在角落里谈话,像对这场面视若无睹。李寻欢被吵得头疼,只望着杯中酒苦笑,葛淼这时找到了他,拿走他的酒杯,低声道:“和我来一趟,我给你配药。”

阿飞安静地端坐在原位,与一桌残羹剩饭大眼瞪小眼,时间一久,吸引来不少好奇目光。席间有人端详阿飞的剑,咂嘴道:“小兄弟,你那块铁片真能有用?”

阿飞不语。

另一人凑上来,揶揄地笑,“你们有所不知,听说这位小兄弟就是用这把铁片,一人击败了几十名江湖草寇,从天而降英雄救美,换了你能有这么厉害?”

越来越多的人闻声围了上来,他们都是蒲峰门下武客,个个吃饱喝足,正是兴致高昂之时,有人忍不住道:“还真看不出来,小兄弟,要不和我们几个切磋一下?”

阿飞不动。

刚才笑的人又开始起哄:“或者你露几手,耍一段剑让我们长长见识嘛。”

阿飞抬头看向他,“我的剑不是用来做这个的。”

对方咧开嘴,“那是用来干什么?”

阿飞道:“杀人。”

对方冷笑,“你的剑这么好,能杀死我们所有人?”

阿飞道:“可以。”

围观的人群忽然安静下来。

那人逼近阿飞,一身酒气喷来,像是醉得不轻,他大笑道:“哎!这位小兄弟是瞧不起我们,但你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庄园?要是冒犯了蒲老板,武功再厉害有什么用……给你脑袋上加个赏金,成百上千的人都来杀你,把你放上通缉榜,你难道要用这一柄剑与官府对抗?”

阿飞仍盯着他,冷冷道:“我不认识你们,也不知道你那老板,但我确实看不起你。”

那人沉默下来,面目涨得通红,反手抽出佩刀,阿飞平静地站起身面向他。忽然,他急促地喘息起来,同时向阿飞扑去,后者身形一侧,却立刻察觉到有什么不对——

阿飞只来得及收回剑,伸手挡住对方摔过来的身体,刚一触碰,他就软绵绵地滑倒在地,双眼圆睁,鲜血汩汩从他口中涌出,已是断了气。

一瞬间的寂静。

下一秒,无数刀剑出鞘之音撕裂空气。阿飞被团团包围住,有人怒视他:“我们跟你喝酒吃饭,只是说笑两句,你就动手杀人?”

阿飞皱起眉,并没有拔剑。

“我没有杀人。”他只是说。

“放屁!”那人扬起刀朝阿飞砍来,刀刃就要落下之际,一柄轻薄的小刀忽然破空而来,擦着那人鼻尖飞过,直取他手中兵器,碰上刀刃的那一瞬间,他整条胳膊像被猛地卸了力。长刀应声落地,而那柄小刀,却牢牢地嵌进了他身后的柱子里。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惊呼:“小李飞刀!”

李寻欢从宴厅侧门走了出来,他捂着嘴,却无法捂住不停的咳嗽,整个大厅安静得出奇,只有他的干咳声像幽灵一般回荡。

阿飞转向他,目光中露出一丝痛苦。

李寻欢拨开了人群,来到阿飞的身边,对他笑了笑,随后回身挡在阿飞与众人之间,朝他们道:“各位,有话好好说,这其中怕是有什么误会。”

阿飞凝视他,当年伏倒在泥泞里的自己抬起头时,看到的也是这样的李寻欢:温和坚定,充满信心。

“误会?”那人捡起刀,指向阿飞,“我们亲眼看到他和我兄弟起了争执,我兄弟被他碰了一下,就倒地而亡。亲眼所见,能有什么误会!”

其余人皆是大声响应,李寻欢等那些喊声散去,缓声道:“亲眼所见,不一定为实。你兄弟是与我朋友接触一下,也确实吐血身亡,但他死得蹊跷,若换作是我弟兄,我必得彻查真相,为他伸张正义。”

“而且我能保证,”他淡淡笑了笑,“这绝非出自我朋友之手。”

“你凭什么这么说?”

李寻欢道:“如果要在一瞬间杀人,只有一次机会,你会怎么做?你会用上最顺手的武器,使出最得意的一招,因为,只有最熟练的绝招才能保证一击致命。习武之人往往得用上几十年的时间,才能练成这一招,再花几十年将它融进骨血,成为下意识的反应。”

他侧开身,让大家看清阿飞腰间的剑。“而我朋友,平生只练一把剑,也只会一种招式。既然他没出剑,你兄弟也非死于剑伤,这其中必有古怪。”

一时间无人再出声,直到一声轻咳,蒲峰带着蒋武海从角落里走出,朝李寻欢抱拳道:“李探花幸会,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刚才没认出您来。”他眼睛一转,好奇地打量阿飞,“这位小兄弟,难不成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飞剑客?”

阿飞道:“是。”

蒲峰笑了,朝李寻欢道:“失礼失礼,刚才有所怠慢,希望您大人有大量,我这群手下从小便一起长大、亲如手足,出了事难免激动了一点。当然,这在我府上出的事,死的也是我手下,我必须给大家一个交代。方才李探花说的十分在理,真相水落石出之前,不可动用私刑,只是现在天色已晚,难请到仵作验尸,还得让二位将就一晚,待我们明日仔细查明情况。”

他废话不少,却是句句都把人架上了道德高地。

李寻欢也笑了,抱拳道:“蒲老板有心了。”

寒天冷月,小雪纷纷。

屋内一只小火炉安静地燃着。暖光笼罩阿飞,却衬得他脸色苍白,他一动不动地凝视那火苗,宛若一尊沉默的雕像。

李寻欢在他身边坐下,伸出手烤火,柔声道:“你不用担心,只当好好休息,今晚过去,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阿飞的目光,不自觉地追随着李寻欢的动作。他看到一双修长有力的手,被火烤得发红,这双手抚过刀刃,执起酒杯,触摸情人的脸庞,也夺去无数生命。一双杀人的手,却拥有最柔软的指尖。

阿飞忍不住道:“我连累了你。”

李寻欢笑着摇摇头,“若非为了我的药,你也不可能过来,不来就不会卷入这种争端……我连累了你,你连累了我,本就没有分别。”

他伸过手,覆上阿飞用力攒紧的拳头,包裹在自己掌中拍了拍,又道:“你的事也是我的事,人生在世,必定会遭遇种种千奇百怪。若有人能相伴同行,总好过一人独自承担,此行能有你在身边,我也很开心。”

李寻欢露出一个微笑。

有一种人笑起来,最先从眉眼开始,再传递到嘴角,仿佛笑意是从心底一点点溢出来,只要你见到了,就不能不被感染。

李寻欢就是这种人。他注视阿飞,弯起眉眼,如盛满一汪春水,顺着眼角的细纹荡开了,勾起唇角。最是多情,最是动情。

阿飞望着他。

一种陌生的感觉悄然袭来,如同利刃入胸,将他剖开。阿飞低头看向双手,即使李寻欢离去很久,他仍能感受到那股温暖,正轻轻贴向自己的皮肤。



*梅二先生的评论出自77年电影版,原著里没这句话。
*最近看了电影,整个人简直......简直...!!做梦都在嗑,冲去读了原著,结果被古龙塞了满嘴饭,忍不住自己也来炖点粮,会有肉。本篇与AO3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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