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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酒鬼
于 2022-05-03, 18:07
 
搜索: 飛歡
主題: [原创]【飞欢】你们所有人,为什么不相信?(G)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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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飞欢】你们所有人,为什么不相信?(G)全文完

⧪转载自LOF(作者:不是酒鬼)⧪
⧪【文章出处】⧪




一个飞欢相爱十年后的苦涩妄想。
ooc不可避免,因为他们太太太太太好了。


(一)
 
离开母亲的坟墓后,我生了一场大病。醒来后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告诉我,我昏睡了三天三夜,她以为我要死了。说这话时她既不紧张也不难过,看样子我们之前的关系并不算太好。
“这是哪?”
“你们的家。”
“我自己?”
“你和你的爱人。”
“是你吗?”
“你为什么不猜一猜?”
“我失忆了?”
“还记得你的名字吗?”
“可以叫我阿飞……”

我叫阿飞。
我是一个剑客。
我的母亲是白飞飞,我的父亲是沈浪。
七岁那年我开始独自生活。
我遇到了一个女人,她欺骗了我,我因此堕落。
后来,我想通了。

在出海寻找我父亲之前,我曾送出一些有违本心的祝福,但我已记不起是什么,对谁说。
因为一些事情,一年不到便踏上归途。
再也没有离开。
“我没有完全失忆,只是有些人和事记不太清了。”
小姑娘挑了挑眉毛:“哦?那你再好好想一想,这些人和事中,有没有李寻欢?”
我本就又渴又饿,头沉眼花,浑身无力,听到这个名字,心头一股莫名的空虚,几乎再无坐起的欲望。
“他武功不错,用的武器是飞刀。我们还算相熟,可称一句朋友?”
小姑娘手中的水杯“啪”一声碎在地上。
“你还记得李寻欢?”
“我说了我没有失忆。”
“你说你们可称一句朋友?”
“难道不算?”
“我不相信。”小姑娘重新倒了一杯水:“这怎么可能?”
“你怎么可能没有忘记他却不爱他?”

经过几日的恢复,我几乎回忆起了每个我认识的人,每件我遇到的事,包括十三岁生吃的野兔和前几天的大雪。
也许我只是患了风寒。
小姑娘见我死不了,走了。第二个来的人,是叶开。

“你还好吗?”
我不奇怪他为何这样问。我一直没有练剑,甚至没有拿起它的欲望。每日最常做的,就是躺在床上,如一具干尸。
“你自己来的?”
“不然呢?”
“你师父呢?”
他的神情突然变得困惑,然后是浓烈的悲伤。
“你还记得他?”
“为什么不记得?我们不是朋友吗?你既然来了,他为何不来?”
“他当然很想来……”
“算了。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他再一次显露出困惑,甚至是诧异。
“这不重要?”
“本就没什么重要的事,所有这一切。”我深吸了一口气:“我的母亲死去多年,我的父亲近二十年不知道我的存在,我喜欢过一个女人,她一无是处。我的剑,很久没有用过了。还有你的师父,他是个好人,但有人说我爱他,而事实上,我从未知道过爱是什么。”
叶开沉默半晌,从怀里掏出一张残破的字条。

【我不知道他是否可以成功,也可能他根本没去做也说不定。如果不巧被我说中,我希望你去看他。
并同他说,每个去看他的人都可能是受我的指使。
我可是李寻欢呀。】

字条的前一半已被撕去,意义不明。最后李寻欢三个字和那个呀,已经有些走形了,要从纸中飞出来一般。
“无论你得了什么怪病,中了什么迷药,我都不相信你不爱他。”
我感到一阵眩晕,不得不再次回到床上。
叶开也走了。他还有未喝完的酒,未走完的快乐与痛苦。
他还如此年轻。

有关李寻欢的往事我并没有全部遗失。只是很奇怪,一旦我开始回想,空虚感立刻使我浑身发抖。那些记忆如被水浸泡过,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比如说,我只记得他爱过一个叫林诗音的女人却没有和她在一起。后来他怀里梳辫子的那个姑娘,又是谁呢?
直到她来看我。
那天是我病后第一次用剑。我的内力没有受损,剑依然快。
但我无法控制它。
杀人的欲望如野草,在握剑的一瞬间涨满了我的脑子。
它刺破了孙小红的衣服,血红色的衣服。
我只觉得快意。
“你还好吗?”她的声音依然如少女般清澈。
是来关心我的。我冷冷道:“很好。”
辫子姑娘圆溜溜的眼睛忽然蒙上了一层水雾:“你不好。但总有一天会好的。他如果在……”
“不要提李寻欢!”我迅速地打断了她:“我不爱他!”
她流出了同情的眼泪。这让我更加愤怒:“我不爱他。我祝福你们。可以走了吗?”
“哦阿飞……”她的声音变得极轻:“我早该想到……你全都忘了吗?这样也好,也许这正是他希望的。”
“他希望我忘记他,是吗?”
“我想是的。我该走了。”
“我没有。我记得他请我喝酒,我记得他帮助过我,我也记得我爱过一个女人而他要杀了她。你们在一起是吗?请你转告他,我没有忘记他,我只是不爱他。”
孙小红擦掉了眼泪,轻道:“我不相信。”
“我相信你忘了他。即便你忘了,也依然爱他。”
“方才,你为什么要杀我?”
她也走了。
我扔掉了剑。
手心渗出些血迹。
很苦。

这一次昏迷的时间似乎更久,醒来时已饥肠辘辘。
漂亮的小姑娘笑道:“饿了吧?我煮了米粥。不知道这些天你有没有想我?”
“没有。”强迫自己撕开喉咙,又有些后悔。
“你们这些江湖正派,骗一下小姑娘会死嘛。有几人来看你?你怎么回答的?”
我不想理她,于是闭上了眼。
“他们有没有很惊讶,很难过,很悲伤?”
“他们都是李寻欢最亲的人,你有没有想过原因,他们为什么来看你?”
“我知道你想到了。但是你不承认。我早就知道,你还是爱……”
“闭嘴。”我的身体开始颤抖:“你们为什么不相信我不爱他?我一想到他心就像被扔进了窟窿,没有激动也没有痛苦。我绝不爱他。”
小姑娘又笑了。我很想问她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笑得这样难看。又实在懒得和她多说一句话。
为什么这些人,不能都离我远一点?
“没有人会相信阿飞不爱李寻欢。你再怎么解释都没用的。”
“除了我。天底下除了我,谁也不会认为你说的是真话。你不如承认爱我,好不好?”
我木然地看着她:“不可能。”

我梦见了我的母亲。
她吻着一个英俊男人的脸,男人并没有回应他。她一只眼睛望着我:“阿飞,你知道了吗?”
后来他们脱掉了衣服,缠绵在一起。她依然望着我:“阿飞,你知道了吗。”
之后母亲的腹部开始隆起,一个小婴儿呱呱坠地。
她怜爱地抚摸着婴儿,眼里却没有喜悦:“我生了你,是因为爱他,还是恨他?是因为爱你,还是恨你?”
婴儿渐渐长成少年,他此时睡得很香。母亲看着他的睡颜,露出了平日里少有的笑容。
她终于又望向我,眼含平静的悲伤:“我把最可恶的东西,生命,带给了你。如今我终于知道,我实在不能不爱你,我的孩子,母爱是野性的,我无法控制地爱着你。当我意识到的时候,我也要离开了。不要为我的死感到难过,阿飞,那将是我最快乐的一天。”
母亲消失了。

他掀起帘子:“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我醒了。
屋子里回荡着咀嚼花生米的声音。
他怎么会在这里?
“醒了就不要装作没醒。”
“没死就不要装作死了。”
“难道要我召开武林大会,让别人看看我还活得好好的?那我才是离死不远啦。”
“你总该告诉叶开。”
嘎嘣脆的动静消失了。
“活着或者死了有什么关系。怎么活不是活呢,什么时候死不是死呢?”
“那是我不该救你了?”
荆无命从阴影中站起,死灰色的眼睛直视着我:“你的剑呢?”
我的剑呢?
我不知道。
我已不在乎。
“如果你是来杀我的,不如快一点。”
他的瞳孔突然收缩,依然面无表情:“我不杀李寻欢,自然也不会杀你。”
“你当然杀不了李寻欢,谁有把握能杀了李寻欢?”
“没有人。因为没有人有把握杀死一个死人。”
花生轻轻落在地上。
路小佳忽地窜到荆无命身侧,说了些什么。
荆无命回道:“这当然是真的,他当然知道,这已是江湖中人尽皆知的事,只不过你那时是个死人。”
路小佳缓缓走向我的床前,面色凝重:“天下一百个人里九十九个死了都是白死,活着都是白活。但他不是,你也不是。”

在荆无命说出他死去的消息时,我的心已经似乎不在胸腔里跳了。那种难忍的空虚感和无法抑制的颤抖也消失了。
他们说的话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我像是在这里,又像是不在。
我说了一些话,又像是没说:“他死了。好的。我没有难过。我没有伤心。我不爱他。”

“我绝不相信你不爱他。”他们说。
荆无命给了我一把飞刀,曾插进上官金虹脖子。
“再见。”

我开始长久地陷入梦境。
李寻欢笑着对我招手。我冷着脸,问他怎么死了?
“阿飞,每个人都会死,只是这次,我走得快一些而已。”
“为什么他们都说我爱你?可是我感觉不到。我感觉不到曾经的快乐,也感觉不到现在的痛苦。”
“你认为爱是什么呢,阿飞?”
“我不知道,我只和林仙儿在一起过,那时我想和她成家。但这只是一种迷惑和利用而不是爱。”
“并不是每一份爱都是好的。爱一个人永远不是耻辱的事。只是爱错了,必定会痛苦。”
“那我们呢?我们是否曾在一起?”
他又笑了。
“阿飞。”绿色的眸子要把我淹没:“如果你此时并不痛苦,又何必在意其他呢?”

梦里的我也躺在一张床上,不过比醒着时舒服许多。
没有其他人来烦我,只有李寻欢时不时地出现。
我有长久的时间来思考我是否爱他。
总该有些线索,比如我们是否曾亲吻过。
只不过我一问他这样的问题,他就消失不见了。
后来我掌握了规律,不再想这些,而是反复回忆之前已经想起的事情。
我记得我们曾吵得很激烈,我说了些很重的话。
“你那时伤心吗?”
“那时我们是朋友。我确实是有一点难过的。”
“所以后来,我们并不是朋友了?”
他又笑:“我们永远都是朋友。”

偶尔从梦中醒来,虽然身体很重,却只觉漂浮在空中无法落下。
相比梦,我更不属于这里。
只得睡去,只愿不醒。
直到有一天,梦里的李寻欢不再与我说一句话。
索性我也不说,和他相对而坐。
他的眉眼越来越模糊。我渐渐无法分辨,梦里的我是不是已经睡去。


#飞欢 #李寻欢 #阿飞
不是酒鬼
于 2022-05-03, 17:43
 
搜索: 歡受
主題: [原创]【萧欢】兽与神(G,玄幻AU)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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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萧欢】兽与神(G,玄幻AU)坑

 ⧪转载自LOF(作者:不是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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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狼妖小十一X修仙失败李寻欢 ,
《萧》《多》其他人物乱入 ,
纯拉郎,没逻辑,嗯,不要在意所有细节




有些妖精,喜欢故意露出尾巴。

风四娘是为了炫耀。用最甘甜的泉水,养最蓬松的羽毛,藏起来,岂不浪费?

连城璧是为了伪装。三尾只露出纯白的一尾,别的妖只知他来自高贵的白狐世家,却不知他暗中的黑色双尾,已染上邪色。

萧十一郎的也露着,他只因为藏起来麻烦。

好在他的大灰尾巴毛发稀疏,缺少光泽,不仔细瞧,多半会被人误会成破烂衣服上坠了根毛刺绳子。



李寻欢的第十一次失败,就是毁在了这大尾巴狼上。

对没有门派的闲散人士来说,修仙最重要的不是什么内功外功,也不是各种各样的禁忌。

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要多管闲事。

想当年,他被各大门派争抢,但凡见过他的大仙小仙,无人不说他是百年难遇的修仙奇才。

结果每次渡劫前后,他都忙得要命。

第一次,为了给隔壁大婶的小孙女儿报仇,追了三天三夜,杀了七个禽兽。

第二次,赶上郭崇阳心情不好,俩人喝了一个月的酒。

第三次,一个七八岁的小毛贼偷了他几两银子,他不但没要回来,反倒跑小毛贼的穷山沟教了一年书。

……

上一次,是因为他捡了一只小猫崽儿。

纯黑的毛,大大的眼睛,是李寻欢平生所见到的最好看的猫。

那天雪下的很大,猫儿蜷在路边,如白纸上洒了一滴墨。

他伸手想把猫儿揽入怀中,谁料猫儿并不领情,蹿向了树林深处。他快步跟了上去。

原来是小猫儿找到了妈妈,正依偎在怀里准备睡去。

不对,那“母猫”并不是猫。

“猫”嘴裂开,蛇信子已触到了小猫儿的脸……

一道银光闪过。

蛇妖凄厉地惨叫惊醒了怀中的小猫儿。

小猫儿见它尾部受伤,血流不止,漂亮的眼睛满溢着愤恨。

黑爪虽小,却如利剑,霎那间扑到了李寻欢的脸上。

为了不伤到它,李寻欢足足被挠了十三下才制服了这小家伙。又走了数十里地,找了一户人家,家中有刚下过崽的母猫一只,这才放心离去。



所以,这样的“错误”李寻欢本不应该再犯。

况且这大灰狼比那小黑猫,可要不招人待见的多。

本来就横七竖八的狼毛,在泥潭中更是不忍直视。这头狼也奇怪,掉进了沼泽竟不挣扎,像是要睡着一般安详。

李寻欢晃了晃手里的酒壶,干了。

脱了衣服,一个猛子也扎进了沼泽中。





人想成仙,兽想成精,说到底,不过是想多看看这个世界。



李寻欢出身名门,脑子又灵光,当得起一句满腹诗书惊才绝艳,还自学了些功夫,武林中也排得上号。到了中年,回首前半生,除了感情方面有些不顺,在人这个领域,可以说是比较圆满了。

可惜,他偏偏是个重感情的人。

酒越喝越多,头发越来越白,院子里的梅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

还记得那日大雨倾盆,他的酒喝得出奇的慢。李寻欢有些不详的预感:平常一壶入喉,便可暖身,今天却越喝越冷,怕不是又要犯病。

身体不好这事儿,小时候李母就找人给他看过。他总是无缘无故地突然畏寒,发抖,皮肤忽红忽白,体内就如有块冰石般难受。这怪病大夫看不明白,李母又找了个大仙儿。大仙儿在家里看了三天三夜后说:这孩子应该活不了太久了,除非他不是凡体,能化得了这阴毒。

李父李母李大哥听了之后抱着痛哭了一场。本就受宠的小李公子,在这之后更是被众人捧在了手心里。

过了一年又一年,虽然时不时犯场病,李寻欢还是活着长大了。长大后他便爱上了酒,酒虽能暖一时,可他喝得太凶,又伤了肺。

如今父母和大哥都已不再,身边也没有知冷知热的贴心人,这毒病交加的身子李寻欢早已不放在心上,生死这种小事,怎能耽误喝酒呢。

他裹紧了身上的裘衣,倚在栏杆上,借着酒劲儿想要睡去。



李寻欢,是李寻欢吧?”

清脆的童声唤醒了他。一个小男孩斜着脑袋打量着李寻欢,眼珠黑如葡萄,可爱极了。

李寻欢笑了,柔声道:“小兄弟,你认识我?”

小男孩道:“我不是小兄弟,我是大爷爷。”

李寻欢一怔,又浅笑道:“看不出来,你确实年轻了些。”

小男孩道:“你还要不要命了?要的话,跟我走。”

这小男孩与他不曾相识,先是自称爷爷,又问他要不要命,李寻欢明白,多半是遇到高人了。

“然后呢?”

小男孩道:然后你就有救了,不仅有救,还能活个八百来岁吧。我本来想过几年再来,谁知道你如今越来越不爱护肉身了,唉。”
李寻欢道:“小时候家中曾来过一位大仙,你们认识?”

小男孩连忙摆手,一脸轻蔑,道:“那就是个棒槌。要是那时候你家人能找到我,估计你至少是个飞仙了。”

李寻欢道:“哦。”

他想起了之前老郭与他喝酒时聊起过剑仙一事。有高人找过郭嵩阳,说他的剑术与心法已逐渐融合,若拜个仙人将真气再修炼些时日,即可成正果。

喝着喝着,郭李二人便把这事儿忘了。醒了之后,二人一致认为:麻烦。拜师修仙什么的,听上去就既没意思又不自在。

小男孩见他不再说话,急声道:“我们缥云可不是什么人都收的,你快些做决定吧,不然你这身子,三年都过不去。”

李寻欢闭上了眼,轻声道:“多谢大爷爷相告。只是我觉得三年刚好,八百年着实太过漫长。”



那日之后,李寻欢家的门槛,被各路大仙小仙踏破了,三天来一个高山门,五日来一个玄灵派,说辞都差不多:再不修仙,离死不远。选个大门派,飞升来的快。

终于有一天,李寻欢一语堵住了众人嘴:

“我修。我自己修。”

他选的是最省事的打坐炼气法。身体还算舒适的时候,便静坐观想,运运真气。结果一年未到,就有一位上仙托梦告诉他,你准备准备,七日之后渡劫吧。

这消息一出,据说震惊了整个修仙界:天理何在?有的人几十年刻苦修炼摸不到边儿,这李寻欢就是再天资绝顶,未免也太快了吧?

虽然多次渡劫失败,不过几年下来,身体状况倒是有了改善,不仅活过了三年大限,白发也渐渐变回乌黑。

修仙也挺好,活着也挺好,李寻欢想,不然王大婶的孙女儿,山沟里的孩子,总是要去帮的。再说我若死了,老郭该少喝多少酒。还有那只小黑猫,那么可爱,长大之后,必定漂亮的不得了。

天地万物,美与丑,善与恶,高山流水,大海沙漠,再多看一些,又何妨?



就如眼下的这只大尾巴狼。

它实在不是一匹好看的狼。它实在像是已经死了。

李寻欢伸出手,探了探它的鼻息。

还活着。

“我没死。倒是你,虽然有真气护体,毕竟还没成仙,在这沼泽里不要乱动,陷进去可不要怨我。”

原来这不是普通的狼。这是狼妖。

李寻欢松了口气,道:“那就好。”

萧十一郎睁开了眼。毛绒绒亮晶晶的眼睛忽闪忽闪,像小狗一样好奇地望着李寻欢:“好什么好?哪里好啦?”

李寻欢道:“你没事就好。”

萧十一郎的耳朵动了一下:“不怕我吃了你?不知道人血对妖精来说是极好的滋补?”

李寻欢上身斜躺在沼泽里,笑道:“我又老又柴,多半不会好吃。不过我的血里都是极好的竹叶青,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尝尝。”





萧十一郎的命,挺值钱。

不只因为他是狼,也不只因为他是妖。

有的妖吃人,还有的妖和人谈恋爱,人有的杀妖,还有的给妖生娃,一来二去来来去去,后来一部分人想通了,一部分妖也看开了,谁能说谁罪大恶极呢,几百年后还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一撮人和妖,统称为无谓派。

当然,无谓派仍是少数,还不足以改变大局。

总而言之人妖天生有别,见面了心情好时绕着走,心情不好就干一架,若刚巧无谓派碰到无谓派,一见钟情也是有的。一般来说,长得可爱的小妖精,无论哪种情况,都还是比较安全的。

萧十一郎小时候很可爱。圆眼睛圆脸圆肚子,小圆摞着大圆,喜庆极了。

风四娘特别爱玩他的尾巴,至今萧十一郎都认为自己长大后尾巴毛不够茂盛,是她薅的。

没办法,谁让自己那时候贪玩找不着家,要不是风女侠收留他,早变成一顶狼皮帽子也说不定。

一狼一雀慢慢长大,第一次在修炼中化为人形那天,风四娘倒吸了一口凉气:不是吧,他长这样?

居然不是村头刘家老二那样的胖小子,居然,还有点好看。

萧十一郎眼睛一弯,嘴角勾起坏笑:“可以可以,四娘果然不是一般的鸟。”

四娘当然不一般。

自小得知雌雀的羽毛天生没有雄雀漂亮后,她便练了身好功夫,凡是被她打败的雄雀,她都要薅走一根最美的毛接在自己身上。她不开屏,那属于愚蠢的雄性,这些美丽的战利品就在地上拖行着,如礼服的拖尾。



萧十一郎当然是无谓派。他倒是并不在乎这派那派的,只不过在丛林与人间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他早就知道,有的妖,比人还伪善,有的人,比妖还凶残,有的兽虽然修不成妖精,却拥有幸福快乐的一生,有的人虽成了仙,那股子假仁假义的味道,他离八百里就能闻出来。

李寻欢身上,只有好闻的梅香和酒香。

见他跳进来想救自己,萧十一郎哭笑不得。

他只是泡个药浴而已。



“你想不想出去?”

“虽然这泥潭臭得要命,可是泡上去还挺舒服的。而且……”

“嗯?”

李寻欢苦笑道:“我的脚麻了。”

萧十一郎笑得头毛乱颤:“我要是现在走了,算不算农夫与蛇?”

“农夫是把蛇放进怀里,救活了蛇。我这种情形,顶多算是低头把蛇捡起来的时候,摔了个人仰马翻。”

“还好我不是蛇,还好我本来就活蹦乱跳的。”话音未落,萧十一郎抖了抖毛,从沼泽中一跃而起,两只沾满泥巴的前爪抓住李寻欢的肩膀,一狼一人缓缓落在岸边,微风袭来,若不是身上的泥巴散发着似有似无的臭气,这场景倒还有些浪漫。



“我叫萧十一郎。你回头看一看这片森林,这就是我的家。”孤狼的头颅高高扬起,脖子上依稀可见几道伤痕,黑色的狼眼亮若星辰,凝视着李寻欢。

“昨天,我成为了新的狼王。”



#萧欢 #李寻欢 #萧十一郎
不是酒鬼
于 2022-05-03,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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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楚欢】无情(G)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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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初见他时,他当然在喝酒。

若有一千个人见过李寻欢,意味着九百九十个人见过他的酒壶。

彼时离他战胜上官金虹已两年,小李飞刀天下第一的名号已呼之欲出。

他只是坐在那里,没有多余的表情,没有惹眼的动作,他坐得很随意,很舒服。

那酒馆嘈杂吵闹,人们有的划拳作乐,有的放声大哭。楚留香于这人群中发现李寻欢,如陶潜望见南山。



他们喝了数不尽的酒,喝到楚留香心神恍惚,喝到李寻欢忘了前尘,喝到不知是为了醉去,还是为了醒来。

终是醉去。记不得谁先发了疯,优雅的大盗和风流的探花,轻纱软帐不能承受的缠绵。谁轻功高绝温柔缱绻,翩翩飞向云端,谁点燃肉体放纵灵魂,共赴云雨巫山。

极尽荒唐。

朗朗前路,莫问归途。



再见时,不过是又一次欲火焚心。

李寻欢一边做,一边笑。他一向是个对自己很不诚实的人,咳嗽当作没有咳嗽,受伤当作没有受伤,痛苦当作平常,至于偶尔的快乐,只当作老天的恩赏。

有时他也忘了,自己的心是什么样子?他想找找看,想翻过前半生的厚重,翻过那些江湖恩怨情深意长,想飞得再高一些,再远一些,可不可以?

他终究放不过自己。



然而此时此刻,他把心扔了,方得解脱。

他笑的眼底飞出了邪情,碧绿的大海妖灵乍现。

身体没了禁锢的虚念,他很满意自己喉间的喘息,灵活的躯体,甚至最最私密之地,连绵不绝的潮涌将他淹没,又将他推向浪尖。

他看向身上之人。郁金香的浓郁恍惚了他的神志,深蓝长衫散开,暗夜下清澈的眼眸,似是带着仙佛的怜惜。



楚留香每次欢好过后,无边的空虚感使他倦怠。

而与李寻欢的交锋,往往结束的心神不宁。

江湖中人皆知他风流,他不以为然。人各有自己的路,只不过他偏爱漂泊的船,驰骋的马,永不停歇的脚步,当然还有沿途各色的花蜜柔浓。

此路恰逢梅香正盛。

那人手持天下最负盛名的武器,心怀无边的侠义大爱,喝最孤独的酒,受最重的伤。

却偏偏与他疯癫至此。一次是偶然,两次是意外,后来的那些相遇,便是说不清也道不明。所幸他们很少交谈,无非喝酒,交欢。

如两只心神相通的野兽,隐匿在无边的丛林。



他容自己自私一次,与片叶不沾身的香帅放肆欢愉,无所谓明天。

他知他未带着心来,唇齿相依抵不过飞刀冷断,从始至终,也没有明天。

道是无情,道是无情。



(总觉得一旦相爱,尤其是在一起之后,李寻欢必然是心里承受较多的一方,必然不能潇洒快意。所以不想爱了,不要爱了,快乐一天是一天,多好)
(乱码君洗脑好手,楚欢搞起来虽然不太甜,但也不算苦诶)






胡铁花有个毛病,若在他身上发生些不得了的事,就想找到那老臭虫胡言乱语一番。

他自认今日,自己是很有些英雄气的。
 
正午日头毒辣,虽然昨夜的大醉还未完全清醒,胡铁花还是闪进一家酒楼,酒肉刚刚上桌,便听到楼下一桌炸开了锅似的热闹。

“……我亲眼所见,怎会有假?蓝衫男子轻功了得,未见其面目,随后李寻欢慢悠悠从小楼走出,面色绯红,我绝不会认错。”

“可这未免太离奇了。李寻欢本是极好女色,年轻时是风月楼的常客,怎会和男人交好?你说你听得真切,难不成这二人云雨时倒不避讳,忘乎所以了?”

“啧啧,何止是忘乎所以,那媚声入耳,直叫人……我多年前远远望过李寻欢与栖霞庄主一战,一手飞刀确实天下无双。谁料他竟有这种癖好,真叫人作呕,而且看情形,他更像那身居人下的兔儿爷,这样的人配得上兵器谱的第一?简直天大的笑话!”

“我看不如下些猛药,找几个身强体壮的男人,也算满足了他,之后再废了他的武功!这种人简直是武林的羞耻,万万不可让他辱没我们习武之人的名声!”

胡铁花当然听过李寻欢的大名。虽未曾谋面,但他对有真本事的人,向来是欣赏的。

他竟有龙阳之好?胡铁花也很是震惊,但未及多想,便听到这帮人满嘴污言秽语,扯着武林的大旗,要做的却是如此下三滥的事。

越想越是气从中来,纵身一跃落至桌前,见他们四人一个个衣冠楚楚,却样貌丑陋,果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来。

“你们几个英雄好汉,练得是哪门哪派?怕不是阴沟教死老鼠派,专门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李寻欢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与你们有什么关系,废人武功?难不成你们还能摸得到他衣角不成?”

四人脸色大变,这不知从哪冒出的酒鬼,竟为这个兔儿爷说话。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四人交换了一下眼神,杀气已出,其中一人执剑直奔胡铁花命门。

胡铁花哼了一声,转瞬之间,那人的手腕咔嚓一生,竟被生生夹断。

看见这手拍苍蝇大法,在场众人顿时惊呆,这管闲事的原来是他!

“你…你是胡铁花?”

“认出你爷爷就快点爬走。”

断腕之人脸色惨白,“我与你无冤无仇,你!难不成那天的蓝衫人就是你?”那人面色讥讽,“撞破了你们的好事,我这手断的也算值了,不过你不用嚣张,我崇直门记下这笔账,择日再算!”

“你爷爷不认识李寻欢,只不过看你们恶心。再不快点儿滚去找大夫,你那手就彻底废了。”
 
酒虽然已经凉了,胡铁花喝着却美得很。他觉得自己做的太对了,太侠义了,就是那老臭虫在场,也不能做的比他更好了。
 
他不知道,没过多久,当楚留香听闻“胡铁花因被人撞破与李寻欢龙阳之兴恼羞成怒断人手腕”时,差一点就把鼻梁骨揉折了。
 




“你认识李寻欢?”

“当然认识。”

“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不是很正常?我还有八百六十件事你不知道。”

见胡铁花得意的胡子要翘到天上去了,楚留香简直想拎他出去倒倒脑子里的水。

“大英雄,几日未见,你和天下第一的小李飞刀都已有了肌肤之亲,以后楚某怕是高攀不起了。”

“你个老臭虫,说的我鸡皮疙瘩要起来了,亲你个大头鬼!我认识李寻欢,又不是见过李寻欢,更不是睡了李寻欢,我看你不仅鼻子有毛病,耳朵也快不行了!”胡铁花一双眼睛瞪的溜圆,他发现楚留香这人实在没意思,与他说完那日的壮举,不仅没有夸他几句,反倒胡编乱造起来。

“真的不是?你现在的美名,传的远得很,让我想想叫什么来着——哦,探花夫人,听着好像比花蝴蝶更娇俏几分。”

“老臭虫你给我说清楚,是谁扯的这些荒唐话!我跟李寻欢可是清清白白,再说,凭什么我是探花夫人,他怎么不叫蝴蝶夫人!”

楚留香的头开始有些痛了。若这事与他无关,倒是可以再气一气他,只是现在,他还有别的事要想。

“如今你随意去一家酒馆,便能听到好几个人讲你的故事。不说这些了,你可记得当日那几人都是什么面貌?”

“歪瓜裂枣。”胡铁花气的鼓鼓,趴在桌子上像只大蛤蟆,“崇直门的,一个满脸麻子,一个鼻大如斗,还有两个又矮又瘦。你问这些做什么?”

当然是未雨绸缪。听胡铁花所言,这几人的武功不值一提,但崇直门并不是个小门派,若真有歹意……


楚留香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胡铁花都知道这帮人碰不到他的衣角,自己怎么就乱了心绪。

想着想着,想起了被人看见那日,两人都没有喝酒,少有的清醒使得某些触感更鲜明,更难以忘却。又想起事后李寻欢催他清洗,说屋子里腥气,却递过了一壶酒。

便又是一场沉沦。

后来两人都已倦了,可惜唯一的一壶酒没喝到嘴,难生睡意。楚留香辗转反侧,又怕将他惊醒,终是披上衣服,踏月而去。

他记得走时李寻欢睡的正香,自己的动作极轻,怎一转眼,他也出了大门?

当胡铁花说道李寻欢面色绯红,配上他一惊一乍的表情,楚留香忽然生出一种难言的心虚和……愉悦。

这段隐秘的关系和小李探花的种种妙处,如今成了楚留香心底微妙的宝藏。他于喧哗的闹市悄悄偷走,于众生的头顶细细品尝。

盗得销魂处,月夜暗留香。



李寻欢最近没什么太平日子。

任谁成为了这种流言的主角,都不会太开心。更何况,这流言至少有一多半,是真的。

胡铁花。他只记得这位也是江湖中有名的浪子和酒鬼,若不是这事儿,日后一起喝上一场也未尝不可。

奇妙的是,他还是楚留香的朋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寻欢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老了,当年考中探花的聪明劲儿,都消失殆尽了。

他此时想的居然是,楚留香把这种事都告诉胡铁花,这两个人倒是甚为亲密啊。



#楚欢 #李寻欢 #楚留香
不是酒鬼
于 2022-05-0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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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三十九岁那年,在雪山脚下搭了个小屋。他曾告诉他,风雪霜雨都是他的敌人,现在他已不惧怕任何敌人,反而期盼它们的到来。他每天走同一条路上山,雪下的越大时,他便走得越慢。他似在等一个邀请,心里想着千万种回答,想着想着,便不觉得冷了。

老人四十九岁那年,在海边埋葬了父亲,他终是也未见到他最后一面。他在父亲的坟冢旁挖了一个小小的坑,坐在里面,看着前方一望无际的海,波光碧绿,映着万物的影子。他举起酒杯,一杯撒入黄土,一杯泼向蓝天。

老人五十九岁那年,救了两个闯入深林的孩子。他们拿着两根竹削的小棍打闹,一只猛虎突然扑了过来,孩子们吓得呆住了,只见一根木棍呼啸而至,穿入虎喉。两个孩子没看到人影,反应过来后只得大声呼喊:谢谢大侠救命之恩!他们跑出森林,稚嫩的声音传来:我以后也要学武功,成为无人不知的大英雄……

老人六十九岁那年,在荒漠中行走了三天三夜。他的皱纹已爬满额头眼角,在干燥的环境下像要裂开。他已开始习惯日复一日的老去,可他仍然是英俊的,倔强坚毅的眼神中看不到任何人,任何事。水源没有找到,却见一个酒壶半掩于细沙中。他打开酒壶,是陈年竹叶青的味道。

老人七十九岁那年,捡到一个婴儿。竹篮中清秀的小娃娃睡的正香,他的牙齿都已掉光,笑起来竟有些慈祥。他抱着娃娃走了数十里路,终于找到一户人家。好心的农妇想要询问这瘦削的老头是否要一起吃个晚饭,一转过身,已看不到他的影子。

老人七十九岁那年,将自己葬于那条自北向南的路上。无数车轮滚过,碾不碎的寂寞之下,是并不寂寞的亡灵。

……

阿飞二十九岁那年,世上再无阿飞。



“我也许不会陪他死,但他死了后,世界上绝没有任何人再看到我。”

——《边城浪子》



#飞欢 #李寻欢 #阿飞
不是酒鬼
于 2022-05-0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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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神鸽一只,阿飞跑大西洋都能找到的那种。)



李寻欢

我很好。

你问我风景如何,除了海还是海,但很美。我没有你的才学,倘若你在这里,一杯酒的功夫,应该可以作一首诗了。

没有遇到可爱的女孩子。

没有遇到有趣的事。嗯,有一大鱼,相貌丑陋,肉却很好吃。

你有没有按时服药?

阿飞







阿飞:

唉,为何你不愿多写一些?苦了这鸽子,万水千山,只传来你只言片语。

江湖上现在满是你的传说,到你这里,却不肯告诉我。我自然是相信那些传说的,因为如今我已想不到还有谁的剑比你更快。

我知道无论你遇到谁,都不会败。

我倒是遇见了一个有趣的人,与你有几分神似,当然,远没有你好看,年纪也长你许多。

他的名声虽不好,但我还是选择救下他,因为相比那些君子,这大盗着实更可爱些。

尽管我救了他,这人却并不感激。他身上的野性不亚于你,虽受伤严重,但戒备极强。

尤其看到我的飞刀后,喊我李大侠时的眼神,像是他刚救过我一样,之后便不再理会我了。

后来帮他敷药时,他对我道了谢,脸依然冷的要命。随后又昏迷许久,恍惚间他念着几句话: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

他把自己比作狼。你说这人有不有趣?

阿飞切记,大海乃是天地间最莫测事物之一,江湖的凶险,无非是人的凶险,自然面前,人的力量如蝼蚁,万万保重。海外毒物众多,有些丑陋的鱼,就不要吃了。

回来请你喝酒。

李寻欢







李寻欢

我确实没有遇到比我的剑更快的人。

救人时,你有没有受伤?

他哪里有趣了。我见过的狼太多了,都被我吃了。

好,我会挑好看的鱼吃。

你有没有按时服药?

阿飞







阿飞:

难不成你那里笔墨纸砚很是稀少?这样节省。下次字写得小一点,多一点,如何?

这匹狼你大概是吃不掉的。他康复的速度惊人,而且并不愿意在我这里继续养伤,还告诉我他不喜欢欠人恩情,日后定会相还。

我说再大的恩情也不如请我喝酒,他看我的神情似乎不再那么冰冷,沉思片刻便走了。

他一定是一个有许多故事,许多感情的人,并不像他所表现的这样冷漠。这样的人,绝不可能是传闻中的十恶不赦的大盗。

大侠不一定侠义,大盗也并不一定可憎。这江湖一直有许多可笑的事,让人无可奈何。

我这里已经开始下雪,就着二十二枝银装素裹的梅花枝喝酒,恍惚又是一天。你不喜雪,错过也就错过吧。

李寻欢







李寻欢

纸墨有的是。

他若请你喝酒,等我回去再喝。
我离你并没有太远,我这里也下雪了。

我找到他了,原来他也一直离我不远。

他并不是非常惊讶,他已听说了我的名字。还对我说了许多许多话,我见到他,却不知该说什么。

他比我想象的要更年轻一些。除此之外我再没有其他想法,也不想在此久留。

你有没有按时服药?

阿飞







阿飞:

你的字好看了许多,有人教过你吗?

这是很正常的事,你们本应是最亲密的人,却被命运分隔。不要强迫自己,也不要刻意回避,血缘是奇妙的绳索,往后有很多日子,慢慢来。

不要着急回来。
我已服药。

李寻欢







李寻欢

发生了什么事?

等我。

阿飞






 
阿飞:

你的信未免太长了些。

我尚未告诉你,那狼一样的青年叫萧十一郎。他几次来找我喝酒,我都没有答应。我告诉他要等你回来再喝。

他说我很奇怪,不像李寻欢。

我问他李寻欢应该什么样子,他竟然说,应该是个城府极深的大坏蛋!

我简直哭笑不得。

他笑的开心极了,像个孩子一样。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笑,人还是要多笑一笑,阿飞也是,笑起来明明更好看,不要老板着脸。

他与我说了一个故事,一个淑女与强盗的故事。

这故事尚未说完,便迎来了几位客人的到访。他们是为萧十一郎而来,还带来一个女子。我见萧十一郎脸色沉郁,明白了来者身份。

之后我受了些伤,现已无碍。

阿飞,我与你说这些,是不想欺瞒你,免得你担心。总之如今我又活蹦乱跳,可以与你喝酒舞剑了。

我已服药。

李寻欢








李寻欢

你可不可以为自己多想一些?

我知道你不能。你一定觉得自己厉害极了,不过是多一个朋友,多几个敌人,又能如何?

你这样厉害,究竟是怎么受的伤!

我有些事情还未解决,应该不会太久。

王怜花看见我给你写信,让我问你小李飞刀可不可以用小拇指发出。

你可以不回答他。他一向如此。

阿飞







阿飞:
 
不要生气。这次受伤是我自己太不小心。

萧十一郎确实是个很好的朋友,他不知哪里寻来些臭不可闻的污泥,说是来自沼泽,含有大量草药,可以疗伤止痛。

我宁愿再痛一些,也实在不想裹一身泥巴。

去做你想做的事,不要被任何事情牵绊。

请转告怜花公子,小拇指当然可以,他一试便知。

我已服药。

李寻欢




十一

李寻欢

沈浪和朱七七吵架了,看样子很严重。

王怜花告诉我,上了年纪的人,吵一架要白六百七十八根头发。

所以他们吵架,他开心极了。

是不是再恩爱的伴侣,也有厌倦的时候?

我要出海一趟,回信未必及时。那些药你不愿服扔了也好,等我回去吧。
 
阿飞





十二

阿飞:

厌倦不也是爱的一种,若完全无情无义,倦从何来?

至于药,萧十一郎也劝我扔掉,他说我这病哪里是药可以治愈,莫不如随他去山上住几日,吸些日月精华。

但我现已不觉得苦,喝了倒也解渴。

如今并不是出海的好时节,你所为何事?可有人与你一道?

李寻欢




十三

李寻欢

小阿飞下海去了,也不知何时回来。

也许回不来了。

他所为何事?自然是为了你。他无意间听我说这海底有一株神草,再配以双目硕大,彩色尾翼的噬神鱼,可以根治你那肺疾,练了一阵时日水下功夫,便去了。

我当然是故意说给他听的,我也当然知道他必定会去。

我猜收到信后,你的表情一定十分好看,巴不得飞刀有翅,寻我而来。

但我说的确实不假。若他能找到,岂不是帮了你们大忙,该对我千恩万谢才是。自他来后,念的最多的便是你,沈浪有时被他噎的说不出话,场面简直精彩极了。

你若要来,多带些你那飞刀,小阿飞只带来一柄,杀鱼破肚好用极了。

王怜花


           


#飞欢 #李寻欢 #阿飞
不是酒鬼
于 2022-05-0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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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飞欢】空帆船(G)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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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些陈腔滥调,他听不进去,极不耐烦。

酒早没了,燥得要命,想咳嗽两声,又想到自己与咳嗽在众人心中似乎已是固定搭配,起不到装病的作用,反而惹人侧目,便赌气似的故意忍着。

拿不得酒壶,玩不得飞刀,握不得美人,两只手从未这么清闲过,两条长腿也是无处安放。这位子实在窄得很,座椅也未免太硬,李寻欢不禁想起那地牢,地牢好歹也让人坐地上把腿伸直了。

“....李探花,您有何高见?”

李寻欢皱眉,他只记得之前他们论到双剑相比单剑的优劣,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就是问到小李飞刀,此时此地的李寻欢,也觉得跟他没半毛钱关系。

“李某没什么高见,只是有个疑问,此次武林聚会,当真是美事一桩,可不知此事是谁人操办?”

“回李探花,在下毕临,毕翠山庄此次万分荣幸能...”

“庄主辛苦了,李某今天受益颇多,只是有件要事,不得不先行一步,诸位...”



“给你酒。”

李寻欢觉得自己可恶极了,扯这么个假的要命的谎,但逃脱的快乐让他脚下生了风,话音未落已经走出了好几步,迎面被凛冽的风撞个满怀。

少年冷如雪地的狼,声音像根冰柱,就连手中的酒壶,都已结了霜。

可他的手,是热的。



李寻欢笑了,眼里的碧波吹散开来。刚才的倦怠一扫而空,他的腿变得有力,咳嗽也不再需要强忍。

他握住了少年的手。

他没想到,重逢竟这样快,这样容易。

前半生太崎岖的路,让李寻欢对自己有了清醒的认识,但凡有点儿好事,都有苦果跟着。

打小读书不错,考了探花,换来的是父亲郁郁而终;武功尚可,闯出点儿名堂入了江湖,遇到围攻;和表妹青梅竹马,爱得纯粹透彻,来了个救他命的龙啸云;还有那些好友知己,或是有恩之人,铁大哥,郭嵩阳,吕凤先...全都不得善终;再后来,有了小红,他喜欢小红,不是强烈的爱恋,但两个人温柔相伴也让他感到了许久未有的快乐,可女孩子终会长大,长大后的女孩子突然发现,英雄是用来崇拜的,她也渴望年轻人刻骨铭心的情爱,两个人大醉了一场,醒后江湖再见。

后来的李寻欢,江湖上依然有数不尽的人想杀他,也有数不尽的人仰望他。偶尔杀几个至恶之人,说书人便又有了新素材,他在酒楼听着,仿佛在听别人的故事。手里不再刻木头,身边没了铁传甲,甚至酒壶都有时空有时满,他觉得这些故事太无聊,连醉意都勾不起。

再后来,江湖众人把他传得越来越神奇,想杀他的人越来越少,他连刀都不怎么出了。有些年轻的侠士给他封了古往今来第一人的名号,他听了简直想把飞刀融了卖废铁。更有狂热者,似是知道了他的软肋,以死相逼他参加各种武林大会,可又不许他出手,说李探花天下无敌,身体又不太好,出手也会对我们留情,只要在我们比试过后指点一二,就万分感激了。李寻欢一想到他的后半生就要这么被奉在庙里当假菩萨,想着还不如当初劝上官金虹快快动手,留个英年早逝的美名。



这样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

因为阿飞回来了。





阿飞记得,他走时的约定,是一杯喜酒。

虽然约定如此,可他觉得喜酒和李寻欢这个人,太不相衬了。

这人总是惨兮兮的,虽然他叫寻欢。

阿飞从未跟李寻欢说过,第一次看见他,凭着野兽的直觉,阿飞认定这人活不长的,如果他是个别的动物,比如狐狸什么的,那简直是太好捕猎的对象了。

那时的他对世界的认知接近于无。

李寻欢为他掀起了帘子。



此后种种,武林的刀光剑影也好,情爱的枷锁也好,对于现在的阿飞来说,似乎都成了前尘往事,他虽然如此年轻,却已经开始看淡了一些东西。

他依然是出关路上那个阿飞,却也不再是出关路上那个阿飞。

某种意义上的重生。

李寻欢是那个为他抱薪浴火的人。



出海的三年,阿飞很满足。

人最大的满足感,来自于即将完成某件事之前,一旦完成了,空虚感随后即至。

就在他见到父亲的一瞬间。



大侠,英雄,父亲。

看到眼前这个中年人,阿飞突然想到了有一种小老鼠,母亲生完孩子之后如果环境危险,会把孩子吃掉,变为自己的养分。

很多动物都是没有家庭可言的,父亲只是负责给予生命的初始,而母亲,如那母老鼠,许多人觉得残忍,而她根本不知残忍为何物,只不过是本能的选择。

若这小老鼠当即被别的动物吃掉,母老鼠也因没有力气同时遇难,这难道是更好的选择吗?

阿飞不是小老鼠,他也没有被母亲吃掉。他被母亲养成了真正的,可以杀死比老鼠大得多的野兽的男人。

他曾憎恨他的父亲。

现在他明白了,父亲也没有什么错,他是只公老鼠罢了。



归来的途中,阿飞刻意的放缓了脚步。

文人有个词,叫近乡情怯。

阿飞曾以为关外的母亲是乡,不出名毋宁死的江湖是乡,林仙儿的迷汤是乡,遥远的父亲是乡。

一杯喜酒,是乡,也不是乡。



他以为找到李寻欢需要费一番功夫,李孙二人大概已归隐某地。结果去的第一家客栈,就听说李寻欢和孙小红早已分开,成了武林至尊,经常参加各种武林大会。

阿飞简直怀疑有个同名同姓的人冒充他。这样无聊的事,多少酒也不够他喝。

他带了酒。

于大雪天,飞奔。





从毕翠山庄出来,李寻欢一时不知该和阿飞说些什么。

阿飞也什么都没问。

两个人并肩走着,走的并不快,雪花懒洋洋的飘着,倒也没有催促的意思。

酒喝完了。最后一滴李寻欢仰头倒了半天,阿飞看看他,笑了。

一个英俊但冷酷的人笑起来,通常比其他人的笑更有感染力。



李寻欢也笑了。

“你没有问要我喜酒,想必已经听说了。”

“是。”

“不必为我难过,我们终不是有缘人,此时此刻世间千千万万情侣,一大半也都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

“嗯。”

“你呢,应该已经了却心愿了吧。”

阿飞没有回答,他不知道心愿二字放在此处,是否合适。

李寻欢并不在意他的沉默,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心了。眼角的皱纹越笑越多,脸色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醉酒,染上嫣红。他看着阿飞,这个大雪中锐利如剑的年轻人,好似时光倒流,初入江湖的少年遇上了他这个酒鬼,起初是他答应请他,后来他为他杀人,再后来他又请了他,再再后来他说回来喝喜酒,再再再后来他回来了,非但没喝上喜酒,又带着酒来救他于水火之中。两个人的酒债越欠越多,不知要多少粮食,酿得此生此世也喝不完。



“你怎么在这里?”

阿飞想来想去,想要先弄明白,李寻欢是不是真的李寻欢。

“我也不知道。”李寻欢苦笑,“可能他们看我活不长,想供着我几年,做做慈善。你可能不信,我都不记得上一次用飞刀是什么时候了。”

“你自己想来?”

“是,也不是,大概是我多管闲事,看不得小孩子因为这种事情自我伤害,虽然心里知道,他们多半是闹着玩的,调理我这个老酒鬼。确实不是所有少年都像你当年那般冷酷,请你喝酒都不理我。”

“我?”

“是呀,你不喝我的酒,反倒让我喝你的,而且越喝越多。有你这样的朋友,快意极了。”

阿飞又沉默了,过了三年,他觉得李寻欢似乎有哪儿变了,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

他此时此刻,好像是快乐的。



当一个人没什么可失去时,也不会怎样。不过是每天喝喝酒,听听故事,当当大侠,有时连咳嗽都忘了,偶尔犯病咳出点儿血,竟也是种充实。最烦的是血红色落在衣服上,难洗的很。数梅花的寂寞在于不能一下数太多遍,要留着慢慢数,咳嗽的孤独在于人前想咳要忍,人后咳完无人。

当一个人已经寂寞孤独至此的时候,他的至交好友,带着他最爱的酒归来了,于他一起在大雪中胡言乱语,此时的李寻欢真真切切是非常快乐的。

阿飞不会知道,特别是,当这个至交好友是阿飞时,这已经是李寻欢一生中数得上的快乐了。

李寻欢感觉前半生那些漫长的,错误的,深情的,充满伤害与被伤害的往事离自己那么近又那么远,还有那个自己曾九死一生的江湖,阿飞带着它们回来了,却仍如初见时那么纯粹,如野兽般的自然之子,给他一种从未有过的活力。



飞刀出手。

如薄纸般斩去了枝头的一层白雪,直直插入树干。

李寻欢大笑几声,似飞鸟腾空踏上刀柄,披风解开散落在雪地,泼墨写意。

“阿飞,这江湖可还有什么好玩儿的事?”







“你可知道神剑山庄的三少爷?”

“我当然知道谢晓峰。你要去找他?”

“他似乎已成为传说,我想试试他的剑。”

“我似乎也已成为传说,你要不要试试?”李寻欢眼里的笑意怎么也散不开,在雪夜里亮的惊人。他自枝头落下,竟坐在了披风上,斜倚着大树,感觉无比的惬意。

他的神情半是调笑,半是认真,阿飞看看他,觉得这人似乎比初见时要年轻了些,命长了些。

“你是我的朋友。”阿飞说的严肃,心里却觉得这句话多余又好笑。“我初入江湖时,告诉你我不出名便会死,江湖的意义于我不过如此。现在,我倒觉得身在此中,也有些别的事可以追寻。”

“武学?剑道?”

“也许是。就像我小时候抓捕猎物,起初为了活着,后来为了磨练,出海这几年,当我看到猛兽时仍有与他搏斗的欲望,当我第一次见到海中那巨物时,我心中的狂喜难以形容。捕猎本身的快乐,对我来说,大概不低于酒之于你。”

李寻欢觉得阿飞可爱极了。这番话听得他有点儿上头,他捉起了阿飞的手。

“这双手能捕天下最猛的兽,刺最快的剑,还能为朋友带来最美的酒。”李寻欢的手是凉的,比阿飞的要薄一些,手上并未用力,阿飞却觉得自己动弹不得。“现在,他要去追寻最真的道,追寻本身。”

他放开了手,起了身,大步走进黑夜。

“这样的快事,我许久未尝了。”



李寻欢和阿飞不知道,此时的谢晓峰已断了拇指。

天下万千英雄,是宿命也好,天意也罢,终是让李寻欢遇到了谢晓峰,两个厌透了江湖的江湖传说。

一个残肢,一个咳血。一个疯子般摆脱自己,一个傻子般折磨自己。

身体的伤病有迹可循,心灵的困境,便是至死,也不得解脱。



还好,还有阿飞。

三人围桌而坐,一个笑着伸出两只残手,一个笑着咳得弯下了腰。若不是还有阿飞,这两个人兴许会笑到天荒地老。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笑。你手虽拿不起剑,心中却未必放下。既然如此,多此一举。”

李寻欢拿起酒壶喝一大口,止住了咳嗽。不知何时指尖已有一柄飞刀。

“旁人总觉得我这飞刀像永远发不完似的,我却经常忘了它的存在,有时几个月也用不上一回。但若想起了它,它便出现了。”

“阿飞说的恰是世间最真的真理。多此一举,有多少事都是多此一举。刀多此一举,剑多此一举,手多此一举,连这酒,这喝了醉醒了喝的酒,不也是多此一举。”

李寻欢说着,把酒壶倒置,上好的竹叶青就这么洒在了地上,溅起些许尘土。

“三少爷又怎会不知呢。就像我这酒鬼,纵使知道酒是穿肠毒药,也舍不得,放不下。”

“这翠云峰,绿水湖当真是美景无双,李某得一知己阿飞,又结识了这样一位三少爷,多此一举又何妨?”

酒壶中最后一点,他洒在了圆桌上。李寻欢手指蘸起几滴,含入嘴中。

“好酒不管以怎样的形式存在,都是好酒。”



谢晓峰看着眼前这两个奇怪的人。

一个面无表情的英俊青年,一个肆意放纵的落拓中年。

青年人说的话,不是没有人跟他说过。

砍了又如何,砍了你依然还是谢晓峰!

他也曾再一次陷入了困局。

每当看到这一双残手,心中复杂的情绪一次一次将他撕碎。他似乎已经忘了,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而这中年人,这看起来并不起眼的中年人,此刻竟如绽放的星芒。他眼中含着温暖的力量,缠住了谢晓峰的残手,欲引他脱离深渊。

谢晓峰高仰起头。

他的眼泪已不能停止。








“你实在是个很会为别人着想的人。”

走出神剑山庄,阿飞突然停住脚步。他说话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柔软。“你像是能看清每一个人的心,然后把自己的心放置的比他再低一些。你说我是知己,我实在有些不配,因为我不能想象,你这样通透的人,当初怎会把自己逼迫至此?”

“阿飞,你把我说的太好了。我有时也只是个糊涂鬼罢了。如果说还有其他原因,大概是我现在老了,很多事自然而然就看开了。”

“你错了,看开了,才不会老。当初你痛苦至极,无非是发现,死局看开看不开都改变不了结果,日日折磨自己,让自己显得迂腐无能,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阿飞言辞犀利,手却搭上了李寻欢的肩头。往事终究是往事,他支援不了过去的李寻欢,只想让此刻的他稍微好受一点。“说到底,无论什么事,如果一定要有承担错误的人,那必然是你。”

李寻欢又笑了,他回应似的拍拍肩上的手,“我有时想,我的眼光未免太好了。几年之前,第一个发现你的人若不是我,怕是要后悔终生。”

阿飞咯噔一下,恍若心中闯入数头巨兽,熟悉的欲望激的他汗毛炸起。

若不是你,我又怎会是现在的我?



两人同行半日,虽是冬天,却未觉寒冷。

可惜酒壶里的酒被李寻欢倒空了,他渴得很,又不想喝水,阿飞只得依他去找酒家。

“没好酒了。劣质的不如不喝。”阿飞冷着脸回来,手里带了只野兔。

“你这是,要吃烤兔肉?”李寻欢越看越觉得阿飞依然是个可爱少年,纵然他已经二十余岁,早已脱离少年时代。

“那酒馆牛肉都已发臭,酒还不如泥坑里的臭水,真不知道怎么还能开得下去。”

“好好好,尝尝阿飞的手艺,看看是什么神仙味道,让这小伙子长得比神仙还好看。”

阿飞不敢看他的眼睛。

是溪流的汇聚,是江河的漩涡,是海洋在他心中呼啸而起。

李寻欢总喜欢冷不防夸他的长相,小时候他就当没听到,现在不知怎的,竟不敢与他对视。

-这狐狸要吸魂。

阿飞被自己脑子里的想象吓了一大跳,快走了几步,找个好地方架火去了。



李寻欢找了片软软的土地,把自己扔在上面,双手枕在脑后,他觉得自己很轻很轻,灵魂飘了出来,晃荡到了云彩上。

他什么也不想再想。

他本就是一个向往逍遥的人,前几十年过得如夹缝里的蚂蚁,纵是成为了蚂蚁中的翘楚,又能如何?

身后有大地,仰面有蓝天,不远处有阿飞在烤着野兔,香味似乎已经飘了过来。

阿飞,阿飞。光是念及这个名字,李寻欢就已然觉得自己更轻快了几分。

此刻,妄论金山银山,就是成山的美酒拿来与他换,李寻欢也不会瞥半眼。

若时光能静止,就在此刻吧。








兔肉被利剑割成小片,除了盐巴,再没有其他调味。

也许是烤肉者心神不宁,有的地方糊了,有的地方还带着血丝。

阿飞头很痛,没想到自己最拿手的烤兔,做成了这样。

无论如何也要先填饱肚子,他刚想唤李寻欢来吃,嘴里却像打了节发不出声响。

“大哥”二字,喊得他烦闷无比。



他自幼丧母,父亲约等于没有,本是天地间孤零零的一株野草,兄弟手足的概念全是李寻欢教给他的。

大哥,兄弟,朋友,知己。李寻欢让他认定,这些词语,这些描述人与人关系的词语,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字眼。

后来他遇到了林仙儿。

种种不堪的过去他似乎已完全抛下,但内心深处,总会在他最脆弱时唤醒一些东西,一些他想彻底忘掉却无能为力的梦魇。

“她带给我的是不幸,你呢,又带给我了什么?”

“你一直是我的朋友。”

“以后却不再是了!”



阿飞想通了林仙儿,但没有想通自己。

每当他理解李寻欢更多一点,他就越发想不通自己。

野生野长的阿飞,对善与恶有着接近本能的反应。他向来恩怨分明。

唯独在李寻欢这里,他像是失了神志,魔鬼附体,把满是爪牙的一面彻底暴露。

人性本恶。

假如这恶释放在了什么猛兽,或是大奸大恶之人身上,倒也痛快。

偏偏是李寻欢。

一个可以把所有爪牙吞了就酒喝的人。

重逢之后,阿飞眼见李寻欢发自内心的高兴快乐,他喊阿飞喊的亲密无间,说他是最好的朋友,难得的知己。

越是这样,阿飞心里越涌出更多绝望。

这绝望一方面来自过去撕心裂肺的内疚,另一方面......

另一方面是什么,他自己也还没想明白。只是隐隐约约间,阿飞看到自己的魔爪伸向兄弟这座神庙,立起惊世骇俗的尖楼。

尖楼里有只狐狸,碧绿的眼睛,笑的迷离。



寻欢。

“寻欢。”

竟真的脱口而出。没了对兄者的尊重,阿飞觉得自己的声音都走了样,变得低沉而嘶哑。

这一声很不响亮,窸窸窣窣如蚊蝇乱语。

他应是听不见的。



李寻欢正飘在天上。

他想起了小时候,李园不止有梅花,还有无数奇虫怪蝶,那是男孩子的秘密珍宝。他和哥哥在院子里可以藏一整天,落了先生的功课,晚上免不得被父亲训诫。

那时他不知道,即使这般顽劣,在不远的未来哥哥和他还是双双中了探花。之后的每一天都无比漫长,再没有躲在花丛中看小虫子搬个家一下午就过去了的日子。

李寻欢最近很少咳嗽,但几乎次次见血。

不是什么好事。倒也不是坏事。

正如此刻,神游的思绪被胸腔的辣疼打断,一口腥甜逼的他不得不侧身。

正如此刻,他听到有人唤他:

“寻欢。”








李寻欢坐了起来,手背抹去嘴边朱红。抬眼,是阿飞煞白的脸。

“这几年,梅二先生看过你的病吗?为何...怎会这样!需要什么草药,我去找!你...”

“阿飞。”

“嗯?”

“刚才,是你叫我去吃饭么?快去端来,凉了就没法入口了。”



到底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吧,李寻欢想,这样又厉害又迷人少年英雄,与谁都是一幅冷冰冰的模样,唯独对他如此关心,说不开心那是小狗。

可是,不是。

不应是这样。

李寻欢从来不是迟钝的人,甚至有时,他痛恨自己过于敏感的神经。

他没法忽略阿飞看他的眼神,热烈却又在闪躲,那种企盼和羞涩,他看得一清二楚。

还有那声呼唤。

那是压抑的,暗涌的,带着爱和欲望的,情人的渴求。



兔肉已经凉了。不好吃,但也得吃。快一天没有进食了,总不能靠露水过活。

李寻欢吃了一口,嚼了四十二下终于进肚,再不敢挑战。

阿飞把剩下的都吃了。他吃的很快,嚼的很用力,对一个童年生吃虫子的人来说,不值一提。

他吃完了。



李寻欢。”

阿飞坐得很直,直的有些僵硬。他们太熟悉了,没有装傻的必要。该怎样就是怎样,不想喊你大哥,就不要再喊。

“我此生最重要的一天就是遇到你的那天。你待我如至亲之人,若谈报答,就是我这条命,也显得太少太轻。但我曾伤害过你,当时我恨你,更恨我自己,我说了无可挽回的话,做了无可挽回的事。”

“我想把这段记忆捅死,可它却变作厉鬼来折磨我。我总想着,你若不是李寻欢,是别的任何一个有仇报仇的人,最好把这伤害加倍归还于我,我反而会更舒心些。但你就是李寻欢,你从未在意别人伤你多深,你让我...你让我觉得这样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继续做你的朋友,是件太煎熬的事。”

“可是我又舍不得。我当时说不再是你的朋友,现在我也不想再是你的朋友,我也不想再喊你大哥,我好像...好像觉得这还不够...怎么办,我竟觉得还不够...”

阿飞感到自己被抽空了。说了太多太多的话,可怎么也说不明白,越不明白越想说,他的心被什么东西紧紧攥住,找不到出口,这种迷茫的压抑感让他喘不过气。



“阿飞,阿飞。”

李寻欢握住阿飞的手,握的很紧。他想安抚这委屈的,愧疚的,不知如何倾诉感情的小兽,他想还是让我来说,让我把这荒唐的事说明白,让我和你坦坦荡荡的选择,无论是对是错。

前半生李寻欢学到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每个人都应选择自己的路,承担自己的一生。

这个道理明白的越早,人就活的越快乐。

他明白得虽有些迟了,所幸,还不算太迟。



“我遇到你,与你遇到我,是同样的意义。人和人真心相处没办法用谁付出多少来衡量,更谈不上报答二字。”

“你那时太过单纯,未经男女之事,又十分渴望家的温暖,才被林仙儿所利用。她利用了你的弱点,你今后能吸取教训就好。”

“至于你说伤害我,我必须承认,那时我难过极了,身心俱疲。后来,我也确确实实已不再怪你,因为我在意的始终是你是否还是那个阿飞,只要你是,别的都不重要。”

“你若觉得一定要我伤害你才能释怀,大可不用着急,来日方长,这笔帐你先记下,哪天我气坏了你,拿出来找平就是了。”

“阿飞,下面我说的话,是猜测你心的大胆之言,若我猜错了,这张老脸你以后可以随便笑话,若我猜对了--”

“猜对的话,我们但求本心。”



李寻欢的话语像风一样轻柔,阿飞渐渐觉得自己又可以呼吸了。他直视着他的眼睛,可以包容一切的,美得摄人心魄的眼睛。

他此刻突然发现,李寻欢是这样美。他甚至想不到别的词语,单单只想到这个字,美景的美,美酒的美,美人的美。

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远远不及的美。

只这一瞬,阿飞骤然明白了一切。

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明白了李寻欢即将要说的话。



“阿飞,你对我,是否有了情人之爱?”

李寻欢,你可愿意?”



两人几乎同时说完。

阿飞笑的如正午太阳般绚烂夺目,李寻欢印象中那稚嫩英俊的面庞已隐隐生出成熟的带有侵略性的巨大魅力。

李寻欢也笑了。

他眼角的皱纹神奇的消散了许多,修长有力的手握的更紧了些。

“你可知道刚才我躺在这里,想了些什么?”

“我想到高中探花那一天,想到初入江湖杀死第一个人后的颤抖,想到关外十年的逃避,想到我告诉自己什么都不要想,可我的心不受控制,还是想了又想,想了又想,脑袋乱的要命。”

“直到我想到遇见你,我慢慢感到安心,感到得到了解脱,我开始不再想那些糟糕的事,美好的东西填满了我,其中最美好的...”



“是你。”



(完)


#飞欢 #李寻欢 #阿飞
花家小九
于 2022-03-30, 09:57
 
搜索: 陸歡
主題: [原创]【陆欢】当陆小凤遇到李寻欢(G)連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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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陆欢】当陆小凤遇到李寻欢(G)連載中

❁转载自LOF(作者:花家小九)❁
❁【文章出处】❁




被B站的太太拽进了这个大冷坑,结果这个管杀不管埋的很久没发新粮了。去jj找粮,文是真好,结果太太她居然也坑了!她标了完结我才跳坑的,结果还剩四章到底也坑了,又是一把刀插了过来。我这也算是为陆欢两肋插刀了。
没办法,自己产粮。
为爱发电,喜欢就来。
前期因为走了原剧情,所以其中有大量引用原文,就不一一指出了。
中间会虐李寻欢(我就是想看美人哭),结局HE,坑品保证,放心跳。


- - - - - -

Summary:陆小凤万万没想到看个打架还能穿越,没错,就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那一战,那一战直接撕裂了时空导致陆小凤穿越。不过陆小凤是个既来之则安之的性子,何况这个江湖还有那么多美人,看最可爱的混蛋与最痴情的美人能擦出怎样的火花。

(一)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

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这世间最强的两个人,最强的招式,这已经属于神的领域。

两剑相交!

剑气带来的罡风撕裂了空间,这是没人预料到的,陆小凤也不曾,而他正站在时空裂隙的位置。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比试的两人上,所以没有注意到陆小凤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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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被时空裂隙裹挟着最终停下的时候,他已经是七晕八素不知今夕何夕了。他正好被挂在树枝上,周围很冷,地上有积雪,这明显不是秋季该有的景象,但他已经顾不上这些,他感觉整个人都被拧成了一根麻绳一样,快要死过去了。

远处有马车的声音传来,陆小凤抬头望去,车内人也正好掀开帘子向外看了过来。

陆小凤看得眼睛有些发直了,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目光,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虽然是男人,却比他见过的所有的女人都好看,偏偏这种好看又不带任何女气。一双桃花眼里盛满了深情,仿佛是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是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悦的活力。这人的眼睛仿佛洒落了银河的繁星,美得仿佛是画中的仙。

果然自己要死了,陆小凤想,上天待我不薄派这样一个美人来接我。于是他晕晕乎乎的道:“美人,你是来接我的吗?”

说完他便晕了过去。

李寻欢从来没被人调戏过,第一次遇见这种事竟让他有些想笑,想他李寻欢被人评价最多就是吃喝嫖赌,五毒俱全,不配为人,竟然也被人叫美人了。

他只笑了一下便又不停的咳嗽起来,脸上染上嫣红,如春日桃花。

好一会,他压下了咳意,道:“你去把他带过来吧。”

赶车的虬髯大汉道:“少爷,这人怕是个登徒子,定是调戏了哪家的小娘子被人挂在树上了,他刚还对少爷出言不逊,简直是活该,我们管他做什么!”

李寻欢道:“我观他眼神清正,不像是你说的那种人。你且把他救下来,天气寒冷,若任他留在树上,怕是要冻死了。”

陆小凤是在一家客栈醒过来的,他睁开眼睛,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记忆慢慢回龙。他记起了紫禁之巅的决战,记起了时空裂隙,也记起了那双眼睛。

他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他知道这里很可能不是属于他的那片江湖了,也不知道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谁胜谁败。

他又想到,我怎么会在客栈里,是那位美人救了他吗?看来他不但人美心还善。屋里没有声音,他还在吗?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陆小凤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脚步声很沉,像是一个多年劳作的人,不是那位美人。

店小二推门进来,看见睁着眼睛的陆小凤吓了一跳,忙道:“哎呦,公子你可算醒了,你都睡了五天了!”

陆小凤道:“这算什么,我最多的一次连睡了七天七夜。”随后他又皱眉问道:“我怎么在这?”

店小二是个话多的,他絮絮叨叨起来,“五天前,一位公子将你送过来的,那时你还晕着。那位公子不仅为你付了店钱,还为你找了大夫,直到大夫说你没事睡醒就好了他才走的。

那位公子是你的朋友吗?不是啊!那他可真是个大好人啊!我从来没见过对陌生人这么周到的人。他还给你留了东西,就在床边.........”

店小二还在絮叨着,陆小凤拿起东西来一看,是一个包裹,里面有一些银子,真的很细心了。

“店家,你可知道那公子去哪了?”

“那不知道,不过好像是往南边去了。”

“你知道西门吹雪吗?”陆小凤突然问。

“西门吹雪那是谁?”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呢?”

“啊?”店小二迷茫的抓了抓头。

看来他猜得没错,这里不再是他的江湖了,在他那里不会有人不知道西门吹雪以及那场对决,尤其是消息灵通的店小二。

陆小凤仍然躺在床上,他一般很懒,能不动就不动。他继续问:“那你知道江湖上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吗?”

店小二来了兴致,“这你可问对人了,要说现在江湖上的事,没什么没瞒过我的了。现在就发生了两件最出名的事,第一便是那消失了三十年的梅花盗重出江湖。”

陆小凤问:“梅花盗?”

“公子你还年轻,可能不知道梅花盗的厉害。三十年前那可是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就连当时号称第一剑客的点苍派掌门也都死在他的手上。而且他行踪不定,神鬼莫测,没人见过他长什么样子。但只要谁说了他的坏话,第二天就会被杀死,全身一无伤痕,只有胸口多了五个梅花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这就是梅花盗的标志。现在梅花盗又出现了,短短的几个月就做下了七八十件巨案,而且他不仅杀人还采花,连华山派掌门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他滔滔不绝的说着,仿佛亲眼看见了一样,俨然忘了他比陆小凤还年轻的事实。陆小凤不得不打断他道:“那第二件呢?”

“第二件便更神奇了,便是十年前出关的小李探花李寻欢回来了,这李寻欢也是个奇人,他们家那可是皇帝亲批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只不过这李寻欢也太过不肖,但他考中了探花却又辞官不做,整日里纵情声色,花天酒地,连他老婆都不要他跟他朋友跑了......”

店小二的声音还在继续,陆小凤却以不将心思放在店小二那不知真假的话上了,只在嘴里咀嚼着那个名字,李寻欢,会是他想的那个人吗......

店小二说得累了,看陆小凤还没有起的意思,“公子,你还不起吗?你难道还没睡够?”

陆小凤抛了一锭银子给店小二道:“没有好酒我一般是不起的,快去整治一桌好酒好菜来!”

店小二得了银子自是高兴,高声唱喏出去准备了。

陆小凤躺在床上,脑海中又浮现了那绝美的容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美的人吗?他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当时太晕出现幻觉了,不管怎样他都要去找到对方的,对方救了他,道声谢总是应该的。

酒菜上来了,不管什么烦心事只要看见酒那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何况陆小凤本也没有什么烦心事,他是个随遇而安的性子,像他这样的人不管到哪都能过得很好。既然来了这片江湖,不好好转转岂不是太亏了。不过看那位公子倒像是有心事的,眼睛深处似乎有化不开的悲伤。

陆小凤拿起酒壶就往自己的嘴里倒去,他喝酒一向很快。一口酒刚下肚,他就感觉到自己的意识去到了一个特殊的空间,周围雾蒙蒙的一片看不清楚,这感觉到和他在时空裂隙中的一样,难道他又要穿回去了?也不对,他来时很快就失去了意识,而他现在的意识很清醒。

这时他看到空中有一滴雨滴落下来,他本能的感觉这是好东西,张口接住,顿时他便感觉一股暖流流遍全身,身上一些经年的暗伤都已经好了大半,他隐隐能察觉到,若他能坚持引用不仅对身体大有好处,功力也会大有提升,这可比江湖上所求的仙丹灵药要好用的多。

陆小凤大喜,这是穿越一回上天送他的礼物吗?看来上天带他不薄啊,不仅让他遇到美人,竟还带了这种好处。

等喝过那滴水他的意识便回到了身体里,陆小凤又喝了一口酒,果然他又能感受到那个空间了,而且这回他能选择要不要进去,他对空间的掌控力度增加了。看来这酒便是空间的钥匙,有趣有趣。

酒足饭饱之后,陆小凤才终于感觉自己活过来了。他向着店小二说过的方向追去。
像那样一个优秀的人总能遇上的。



#陆欢 #陆小凤 #李寻欢
墨殊
于 2022-03-27, 21:10
 
搜索: 飛歡
主題: [原创]【飞欢】风雪夜归人(G)更<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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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飞欢】风雪夜归人(G)更<五>

⋓转载自LOF(作者:墨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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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三年后,阿飞回来了。

*飞欢向,走主线案件剧情。

- - - - - -

(一)

夜深雪重,声如碎玉。

客栈柜台前的伙计正打盹。忽然一阵刀子般的寒风吹来,他一个激灵惊醒。灯火摇曳,面前却不知何时站了位青年,发间融雪,衣衫轻薄,他却像浑然不觉得冷似的,背脊挺得笔直,朝伙计道:“我找一个人。”

这个时间点大部分人都已沉睡,因此客栈大堂空空荡荡,桌椅都被折起来叠好,留一个看门的伙计。但二楼厅内还有亮光,也坐着一位客人,他斜倚窗栏背对楼梯,正一杯杯地闷头喝酒,青年走到桌前坐下,他才抬起头来。

“你来了。”李寻欢道。

“我回来了。”阿飞道。

李寻欢为他倒了杯酒,阿飞仰头喝下,又听到对方问:“你是怎么找来的?”

“孙姑娘告诉我,也许你会在这附近。”顺着灯光与雪,阿飞看向窗外,赞叹说:“此处梅花确实很美。”

李寻欢垂下眼睛,既然阿飞先见到小红,应该也对他们的事也知晓一二,但他并未开口询问,只是陪李寻欢喝酒,把主动权全都交予对方。阿飞话虽不多,一举一动间却极聪明体贴,李寻欢心下感叹之际,又为他斟满酒,低声道,“临别前答应你的喜酒,怕是要爽约了,如今既无喜事,也没有上等好酒,久别后的第一杯,是我怠慢了你。”

阿飞双手接过酒杯,郑重地举起,“喝酒最重要的是看同谁喝,大哥,这是我三年来喝过最好的酒,这杯我敬你。”

他们举杯饮尽,复而对视一笑,李寻欢眉眼舒展,直到此时才像放松下来。阿飞也含笑瞧过去,他面如冷玉,眼睛里却有种少年人特有的热度,几乎比烛光还亮。他们凝视彼此,有许多话便无需说出口,只消融在这笑意之中。

屋外飞雪渐停,天色微亮之时,酒也喝尽了。李寻欢让店里伙计为阿飞打扫好新房,自己回屋睡下,心情好转,身体健康也似乎受其影响,这一觉他睡得沉,醒来时已近正午。推门而出时,阿飞就在外面,他像是醒来已有一段时间,人正站在昨夜他们对饮的桌边,面向窗外沉思着。

李寻欢朝他走去,同时细细观察对方:阿飞似乎变了,少年饱满的双颊瘦削下去,凝成如刀雕刻的冷峻线条,他颧骨上有几道细小的新鲜伤痕,背后是李寻欢还未知晓的故事;但阿飞也没有变,他整个人挺如一把利剑,气息凛冽,却不拒人于千里之外,令李寻欢感到亲切。故友重聚,仿佛三年只在一瞬,只是昔日少年脱胎换骨,成熟了许多。

美酒开封后,要过上一段时间才醒至最佳口感,阿飞现在,就正是最好的时候。

阿飞已转过身来,一双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瞧,李寻欢报以微笑,观景之人,自身当然也是一道景色。他走到窗边往外望去,点点红梅缀于雪间,香冷入骨髓,李寻欢忍不住咳嗽几声。

阿飞问:“你身体怎样?”

李寻欢收回目光,淡淡道:“时好时坏。”

他们在桌边坐下,店里的伙计一路小跑迎上来,熟练地倒上一壶温酒,又摆好几碟下酒小菜。时至正午,厅堂吃饭的人也多了一些,这里是边陲小镇,店中大多是过客歇脚,急匆匆赶完这顿便奔赴下一处,只有李寻欢是熟客,不消与店家吩咐,就已上好各色菜肴。

阿飞执起碗筷,端坐在桌前,他向来珍重食物,吃得不少,每一口却极为认真,如同野兽进食,比起享受佳肴,更重要是填饱肚子,补充能量。

李寻欢笑眯眯瞧着他,一杯又一杯地喝酒,忽然道:“你吃饭倒是比以前急切了些。”

阿飞筷子没停,“海上天气变幻莫测,常常没有吃饭的机会,一旦有,就得抓紧每分每秒。”

李寻欢面上似有动容,轻声问:“你要找的东西,找到了么?”

阿飞直视他双眼,缓缓点了点头。

英雄不问出处,但是任何人都是其经验的造物。阿飞从小失去父母,荒野为家,身世就像他心口一根肉刺,伴他长大成人。过去既已无法挽回,他不求一个答案,只求真相,因此他决心历经万难,也要见上自己的生父一面,听他亲口讲述那些往事回忆。所幸沈浪待他坦诚,王怜花、熊猫儿更是视他如己出,这三年犹如一场儿时美梦,原来也会有人无条件地对他好!

他的脑海里又浮现一人。

走之前沈浪为他送行,对他道:“前尘旧梦,皆是幻影,唯有身前的路,由你自己决定如何走下去。”

李寻欢倚坐在阿飞对面,为他满上了酒,阿飞便双手接过。他认真吃饭,认真喝酒,也认真面对眼前的人。

李寻欢朝他一笑,“那想必是个极精彩的故事,今后你可要挑个日子,好好讲给我听。”他又问:“此次回来,你有什么打算?”

阿飞直视他,“我想留下。”

李寻欢笑道:“想留在这穷乡僻壤?”

阿飞沉默一会儿,目光闪动,双拳不自觉地握紧,仿佛做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决定,却不知要怎么把它说出来,李寻欢仍微笑看着他,心下却莫名越来越紧张。就在此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道异响,二人对视一眼,几乎是同时动起身。

客栈老板今天很开心。

大雪骤停,人感到暖和了,就想多出来走动,这往往也意味着客流增大。午时店里来了好多客人,有的点了饭菜,有的只是坐下喝酒。大堂一下子比平时拥挤不少,伙计厨子忙得不可开交,老板笑眯眯站在柜台后观看,心中打起算盘。

只是饭吃到一半,忽然有人拍桌而起,本来各自吃饭喝酒的几桌人一齐站起来,前前后后围住角落里一张桌子,和桌前独坐的一位少女。她好好扒着饭,突然被一大群凶神恶煞的人围住,吓得浑身僵硬,菜差点噎在喉咙里。

围在最前面的人厉声道:“把东西交出来。”

少女看起来更害怕了,声音飘忽,“什么?我身上没什么钱财。”

那人嗤笑,“没有钱,却有无价之宝,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现在把药交出来,大家就不必动手。这里都是些江湖上的大老爷们,姑娘,要是动手动脚起来,怕是能让你生不如死。”

人群响起一阵轻蔑猥琐的笑声。

古往今来,多少男人用同一种手段恐吓女人,只为满足自己内心的施虐欲。

少女身体发抖,却咬紧牙道:“这药价值连城,自然比我的命值钱,也只有一人才能享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难道你们比当今天子的命还要重要?”

那人脸色一变,手握成拳直取女子面门,她只来得及闭紧眼蜷起身子,竟是半点功夫都不会,对方内心惊喜,拳风雷动,将要碰到女子时,忽然手腕一麻,指尖冰冷,接着整个人飞了出去,重重砸在地上。

一位青年挡在女子面前,他面如冠玉,却冰冷似铁,手中的剑正往下滴血。没人看清他从哪里出现,更没人看清他如何出的手,众人只觉眼前剑光一闪,剑先发而人后至,刚刚出拳的人就被挑断手筋,掀出数丈昏死过去。

“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小姑娘,要是传出去,别人还以为江湖中都是些下三滥的东西。”众人闻声抬头,只见一人缓缓走下楼梯,他身披厚重狐裘,走两步就要咳几下,面色萎靡憔悴,嘴却比刀子还快。

有人冲他喊:“关你屁事!”

李寻欢叹道:“可不就关我屁事,我与好友坐在二楼喝酒聊天,你们在下面拆店打人,打的还是一个柔弱的女人,我们屁股实在坐不住,只好下来看看。”

众人气得牙痒,眼神在他和阿飞身上溜了个来回,发现看不透那冷俊青年,倒是李寻欢像是病得还剩一口气,心下一动,几人挡住阿飞,剩余的人扑向李寻欢。

李寻欢不动。

阿飞已收回了剑。

这是他归来后,第一次在李寻欢面前出手。他人只觉那道剑快如闪电,又如鬼魅,他们都还没看清就已倒下。李寻欢看在眼里,却惊叹于阿飞的变化。阿飞的剑,每一下都以最快的速度,最稳的方式,刺入最精准的地方,剑入要害而不致死,不差一分一毫。短短三年,他已成长至此。

众人这才知道遇上了不好惹的人,面面相觑。“你们到底是谁?”

李寻欢道:“我们与你们一样,是两个‘大老爷们’。”

他们互相搀扶起来,一边后退一边叫喊:“好,很好!你们等着,有种就不要跑!”最后一个话音落下,人已消失在门外。

阿飞看向他们狼狈逃窜的背影,皱眉道:“拼命跑的人却叫不跑的人不要跑,真是怪事。”

李寻欢笑了。相似的话,他也听梅二先生说过,彼时他入关不久,刚刚结识少年阿飞,一切都还只是开始。往事思量一晌空,他摇摇头,上前朝那少女道:“此地怕是不宜久留,你快走吧。”

少女好奇地看向二人,问:“那你们呢?”

李寻欢笑了笑,“刚才那些人的话你也听到了,我们自然是留在这里,等他们来赴约。”

客栈老板本来缩在角落,一听这话立马冲上来,“各位大侠,我们店小,经不起这种折腾,若是要比武,还请您帮忙换处地方。”他想了一下,又朝李寻欢作了一揖,“这位爷是老顾客,自然明白小店难处,各位如果能在今天离去,这两日费用也当全免。”

李寻欢道:“不用,我们这就离开。”

边境小镇人烟稀少,一路走来,遇上的人一只手就能数过来。三人皆是沉默,心中各有思绪。直到路口尽头出现一个中年男人,腰间配刀,像是等候多时,他虽然一身江湖打扮,却和刚才客栈里的三教九流不同,气派周正。少女见到他,拍起手笑迎了上去:“蒋大侠来得正好,之前我在客栈等你,差点遭了劫,若不是这二位及时出手相助,只怕现在就见不到你了。”

她朝李寻欢道:“这位是蒋武海大侠,几十年前名震一方的捕头,退隐后跟在闽南商会老板蒲峰身边,此番来护送我到蒲老板名下的平天山庄,为蒲老板治病献药。”

蒋武海一抱拳:“幸会,请问二位是?”

李寻欢笑道:“过路人。”他无意多留,无论是江湖捕头富甲商贵,还是什么神药,他都没兴趣,他们出手救的是一个受欺负的陌生人,现在人没事了,他们也该走了。

少女眨了眨眼睛,“你们应当和我去一趟平天山庄。”

李寻欢好奇道:“为什么要跟你走?”

“因为,出手相助之恩,当全力以报。”她说,“因为,我还可以救你的命。”




(二)

自秦朝以来,世人求道修仙,盛兴丹药。

其中皇家贵族尤甚,手握最多权力的人,也是最渴望长生的人。先帝伊始,效仿始皇帝派徐福东渡,重金打造一批船队出海寻仙,当今天子年岁渐长,也广招神药良方。天子有令,四海皆应,蒲峰富甲一方,在岭南地区尤其显贵,因此官府托他寻医问药,名为举荐人,实则试药人。

药有用享荣华富贵,药无用则人头落地。

蒲峰不傻。他与地方官府交往已久,为人缜密圆滑,岭南距离长安很远,许多事也就在本地周转。况且,蒲峰自己也有所求,他向来肠胃不好,最近越发得厉害,每隔几天就闹肚痛,直犯恶心,大夫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搬去庄园修养生息,若是有神医妙药,得先把他治好。

就在此时,他找到了葛淼。

葛淼是葛淮独女,而葛淮正是当年受先帝之命,出海找寻瀛洲仙山的方士。几十年来他了无音讯,直至数年前,岭南沿海某渔村附近一艘船触底搁浅,船体沉海,渔民救下了十余人等,最终只剩一位少女存活,就是葛淼。

平民本不识皇家医士,前阵子闹瘟疫,葛淼出诊救死扶伤,在各地水井投下药粉,许多人只是舀一碗水喝,便可痊愈。葛淮之女的消息逐渐传遍岭南,也到了蒲峰耳里,他派蒋武海前去核实,不多时便带回两个消息。

第一,葛淼对葛淮与船队知无不言,更持有先帝令牌,身份无误。

第二,葛淮在瀛洲炼成一枚丹药,能治百病、强健体格,甚至服下可得长生。

蒲峰心中一动,立刻让蒋武海接葛淼来自己山庄验药,这一切原本只有他们两人知道,半途却不知怎么走漏了消息,差点引来血光之灾。

李寻欢听罢莞尔,道:“我的命比不上天子,这丹药怕是无福消受,何况以他老人家那性格,要是知道了……”

葛淼噗嗤一笑。“谁说要给你用?我有给帝王的药,当然也有给你的药,你这身毛病暂时不致命,但不管不顾拖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好歹是个大夫,哪有见病不医的道理。”

她放软了声音,又说:“你们的身份与我无关,但这次牵连到了二位,我心里实在过不去。此行只需在蒲老板那儿待上一晚,药备好了,你们自可决定去处,对我而言,不过想请二位给个报恩的机会。”

李寻欢还在犹豫,一旁的阿飞却对她点了点头:“受人之恩,比欠人债务更难还清,换做是我,也会做同样的事。”

李寻欢意外地瞥他一眼,也明白阿飞是为他身体着想,只是江湖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心底叹息,面上却微笑道:“希望平天庄里的酒不错。”

平天山庄不仅有美酒,更有盛宴佳肴。

他们一路快马加鞭,抵达庄园的时候,明月升空,恰好赶上晚宴。蒲峰做事气派,即使在山庄小住,也带足了家眷侍从,更是每晚摆上宴席,与家友属下同吃共醉,经常闹到大半夜才结束。

宴厅不算很大,但敞亮考究,中间满满当当摆了数张圆桌,坐满了人,酒菜不断,十分热闹。蒲峰在最高的主人榻上,靠着织物软垫,与家属吃着专食,一旁跪了佣人,持紫铜壶为他侍酒。

蒋武海与他说明情况,蒲峰便开开心心地招待他们。他的眼神扫过李寻欢与阿飞,略一停留,也不多问,倒是朝葛淼客气地拱手攀谈起来。

宴会接近尾声时,气氛逐渐升温,不少人放开了吃相,用手抓起盘子里的肉菜就往嘴里送,还跳起来互相拼酒。蒲峰与蒋武海已离了席,聚在角落里谈话,像对这场面视若无睹。李寻欢被吵得头疼,只望着杯中酒苦笑,葛淼这时找到了他,拿走他的酒杯,低声道:“和我来一趟,我给你配药。”

阿飞安静地端坐在原位,与一桌残羹剩饭大眼瞪小眼,时间一久,吸引来不少好奇目光。席间有人端详阿飞的剑,咂嘴道:“小兄弟,你那块铁片真能有用?”

阿飞不语。

另一人凑上来,揶揄地笑,“你们有所不知,听说这位小兄弟就是用这把铁片,一人击败了几十名江湖草寇,从天而降英雄救美,换了你能有这么厉害?”

越来越多的人闻声围了上来,他们都是蒲峰门下武客,个个吃饱喝足,正是兴致高昂之时,有人忍不住道:“还真看不出来,小兄弟,要不和我们几个切磋一下?”

阿飞不动。

刚才笑的人又开始起哄:“或者你露几手,耍一段剑让我们长长见识嘛。”

阿飞抬头看向他,“我的剑不是用来做这个的。”

对方咧开嘴,“那是用来干什么?”

阿飞道:“杀人。”

对方冷笑,“你的剑这么好,能杀死我们所有人?”

阿飞道:“可以。”

围观的人群忽然安静下来。

那人逼近阿飞,一身酒气喷来,像是醉得不轻,他大笑道:“哎!这位小兄弟是瞧不起我们,但你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庄园?要是冒犯了蒲老板,武功再厉害有什么用……给你脑袋上加个赏金,成百上千的人都来杀你,把你放上通缉榜,你难道要用这一柄剑与官府对抗?”

阿飞仍盯着他,冷冷道:“我不认识你们,也不知道你那老板,但我确实看不起你。”

那人沉默下来,面目涨得通红,反手抽出佩刀,阿飞平静地站起身面向他。忽然,他急促地喘息起来,同时向阿飞扑去,后者身形一侧,却立刻察觉到有什么不对——

阿飞只来得及收回剑,伸手挡住对方摔过来的身体,刚一触碰,他就软绵绵地滑倒在地,双眼圆睁,鲜血汩汩从他口中涌出,已是断了气。

一瞬间的寂静。

下一秒,无数刀剑出鞘之音撕裂空气。阿飞被团团包围住,有人怒视他:“我们跟你喝酒吃饭,只是说笑两句,你就动手杀人?”

阿飞皱起眉,并没有拔剑。

“我没有杀人。”他只是说。

“放屁!”那人扬起刀朝阿飞砍来,刀刃就要落下之际,一柄轻薄的小刀忽然破空而来,擦着那人鼻尖飞过,直取他手中兵器,碰上刀刃的那一瞬间,他整条胳膊像被猛地卸了力。长刀应声落地,而那柄小刀,却牢牢地嵌进了他身后的柱子里。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惊呼:“小李飞刀!”

李寻欢从宴厅侧门走了出来,他捂着嘴,却无法捂住不停的咳嗽,整个大厅安静得出奇,只有他的干咳声像幽灵一般回荡。

阿飞转向他,目光中露出一丝痛苦。

李寻欢拨开了人群,来到阿飞的身边,对他笑了笑,随后回身挡在阿飞与众人之间,朝他们道:“各位,有话好好说,这其中怕是有什么误会。”

阿飞凝视他,当年伏倒在泥泞里的自己抬起头时,看到的也是这样的李寻欢:温和坚定,充满信心。

“误会?”那人捡起刀,指向阿飞,“我们亲眼看到他和我兄弟起了争执,我兄弟被他碰了一下,就倒地而亡。亲眼所见,能有什么误会!”

其余人皆是大声响应,李寻欢等那些喊声散去,缓声道:“亲眼所见,不一定为实。你兄弟是与我朋友接触一下,也确实吐血身亡,但他死得蹊跷,若换作是我弟兄,我必得彻查真相,为他伸张正义。”

“而且我能保证,”他淡淡笑了笑,“这绝非出自我朋友之手。”

“你凭什么这么说?”

李寻欢道:“如果要在一瞬间杀人,只有一次机会,你会怎么做?你会用上最顺手的武器,使出最得意的一招,因为,只有最熟练的绝招才能保证一击致命。习武之人往往得用上几十年的时间,才能练成这一招,再花几十年将它融进骨血,成为下意识的反应。”

他侧开身,让大家看清阿飞腰间的剑。“而我朋友,平生只练一把剑,也只会一种招式。既然他没出剑,你兄弟也非死于剑伤,这其中必有古怪。”

一时间无人再出声,直到一声轻咳,蒲峰带着蒋武海从角落里走出,朝李寻欢抱拳道:“李探花幸会,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刚才没认出您来。”他眼睛一转,好奇地打量阿飞,“这位小兄弟,难不成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飞剑客?”

阿飞道:“是。”

蒲峰笑了,朝李寻欢道:“失礼失礼,刚才有所怠慢,希望您大人有大量,我这群手下从小便一起长大、亲如手足,出了事难免激动了一点。当然,这在我府上出的事,死的也是我手下,我必须给大家一个交代。方才李探花说的十分在理,真相水落石出之前,不可动用私刑,只是现在天色已晚,难请到仵作验尸,还得让二位将就一晚,待我们明日仔细查明情况。”

他废话不少,却是句句都把人架上了道德高地。

李寻欢也笑了,抱拳道:“蒲老板有心了。”

寒天冷月,小雪纷纷。

屋内一只小火炉安静地燃着。暖光笼罩阿飞,却衬得他脸色苍白,他一动不动地凝视那火苗,宛若一尊沉默的雕像。

李寻欢在他身边坐下,伸出手烤火,柔声道:“你不用担心,只当好好休息,今晚过去,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阿飞的目光,不自觉地追随着李寻欢的动作。他看到一双修长有力的手,被火烤得发红,这双手抚过刀刃,执起酒杯,触摸情人的脸庞,也夺去无数生命。一双杀人的手,却拥有最柔软的指尖。

阿飞忍不住道:“我连累了你。”

李寻欢笑着摇摇头,“若非为了我的药,你也不可能过来,不来就不会卷入这种争端……我连累了你,你连累了我,本就没有分别。”

他伸过手,覆上阿飞用力攒紧的拳头,包裹在自己掌中拍了拍,又道:“你的事也是我的事,人生在世,必定会遭遇种种千奇百怪。若有人能相伴同行,总好过一人独自承担,此行能有你在身边,我也很开心。”

李寻欢露出一个微笑。

有一种人笑起来,最先从眉眼开始,再传递到嘴角,仿佛笑意是从心底一点点溢出来,只要你见到了,就不能不被感染。

李寻欢就是这种人。他注视阿飞,弯起眉眼,如盛满一汪春水,顺着眼角的细纹荡开了,勾起唇角。最是多情,最是动情。

阿飞望着他。

一种陌生的感觉悄然袭来,如同利刃入胸,将他剖开。阿飞低头看向双手,即使李寻欢离去很久,他仍能感受到那股温暖,正轻轻贴向自己的皮肤。



*梅二先生的评论出自77年电影版,原著里没这句话。
*最近看了电影,整个人简直......简直...!!做梦都在嗑,冲去读了原著,结果被古龙塞了满嘴饭,忍不住自己也来炖点粮,会有肉。本篇与AO3同步更新。




#古龙 #多情剑客无情剑 #飞欢 #阿飞 #李寻欢
此系伊人
于 2021-07-0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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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原创]【影视混同|面中心】风花雪月角色诗(G)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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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影视混同|面中心】风花雪月角色诗(G)完

角色诗-聂风

风云卷袭一轮尘,
云动兮知风为臣。
倾浇黄土一壶酒,
俯瞰南鸿问云神。



角色诗-李寻欢

一刀破喉掀澜轩,
才振群雄一朝天。
荼靡花了鸳鸯谱,
几时流誉无泪泉。



角色诗-西门吹雪

琼瑶艳了暮孤山,
东开寒锋西来剑。
书侠骨中枯夜短,
岁月初转已枉然。



角色诗--玄天宗

日月金轮耀乾坤,
何为精怪何为神。
一入千万轮回里,
半帘幽月诉红尘。



#聂风 #李寻欢 #西门吹雪 #玄天宗
实休光忠
于 2021-02-25,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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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原创]【过欢】神刀侠侣(G)更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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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过欢】神刀侠侣(G)更24

㊉ 转载自LOF(作者:实休光忠)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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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这是一个李寻欢穿越到神雕世界,捡了杨过随便养养,结果养出了一个文武双全、就是那个啥取向有点歪的大好青年的故事。

一、初识

李寻欢是病死的,其实他觉得自己的死法也就这两种,要么被杀,要么病死。所以他一点也不惊讶,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他觉得他这一生实在是跌宕起伏,死后世界不论是怎么样应该都无法让他这样久经风雨的人感到惊讶了。

所以,他在又以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模样脚踏实地地站在一处闹市中时,他的心里非常平静,甚至还觉得死后世界也是如此热闹还挺有趣的。

然后一个灰头土脸的小孩一头撞在他身上。还好他二十多岁那会儿身子骨还行,不然这一撞少不得要吐上一口血。

这孩子明显也不是故意撞他,更是恼他突然站在这儿挡路,不然就算李寻欢正忙于感慨死后世界如此多娇,二十多岁的他功力也还没臻至巅峰,也不至于被一孩子撞上。孩子小嘴一张,一通抱怨的话夹杂着奇怪的地方俚语已经脱口而出:“唉哟你这人怎么像是鬼一样的,凭空就冒出来了。”待他看清李寻欢,又转口笑道:“我看你不是鬼,是狐狸精。”

李寻欢有点哭笑不得,他一辈子被人说“浪子”“病鬼”什么的还挺多的,就是没人说过他狐狸精。他定神看了看这孩子。

这孩子十三四岁年纪,衣衫褴褛,面上虽然脏兮兮的,然而眉眼清明,容貌更是秀气可爱,他手里提着一只鸡,此时也正在打量李寻欢。

“我亲眼看见你突然凭空冒出来的,如果不是轻功特别特别了得,那就是狐妖鬼魅。”小孩说得振振有词,倒也不无道理。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不是狐妖鬼魅。”

那孩子又瞅了他几眼后扭头跑开了。李寻欢也不以为意,只是暗暗已经觉察此地可能并非冥府,他心中纵然有十七八种可能而又合情合理的猜想,可他还是无法解释为何他的身体会变回二十出头的模样。不过,想不通的事情,他也懒得细想,抬眼望天,两头草原的猎雕在不远处的空中盘旋,正是那孩子离开的方向。李寻欢嗅出一丝血腥气,直觉此处分明像是江南,却有大漠苍鹰,很是奇怪。事出反常必有妖,李寻欢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前世种种虽然依旧放之不下,却也仿佛已经不再那么沉重。他左右无事,便悠悠往那边行去,并在心中希望自己的感觉最好不要那么准。

不过事与愿违,他靠近那苍鹰盘旋之处,已经感觉到了有人在不远处打斗。于是他不再悠闲,提气奔至,正见方才那孩子抱住一个手提两个女孩的美貌的青年女道,那女道被他这么一抱,颇为着恼,扔下两个女娃儿一掌便往那孩子身上打去。

噗——

一把纸扇将女道的掌势打断。这纸扇自然是李寻欢掷出来的,方才他想着此时身上并无飞刀,便在来时路上一纨绔子弟腰间顺了把扇子作为武器。这又是一个疑点,他的身体变回了二十多岁时候的样子,身上却穿着一身普通书生澜衫,自己青年时候就开始使用的飞刀也并不在身上,除了一身衣饰,他身上一件外物也没有,甚至连个火折子都没有。

女道怒视李寻欢,喝问道:“你又是郭靖夫妇的什么人?”

李寻欢自然不知“郭靖夫妇”是什么人,如实道,“我不是他们什么人,我是来找那孩子的。”他指了指那吓了一跳的邋遢孩子。

“哼,那还给你。”女道好像以为李寻欢是那孩子的兄长一类的人物,把身前那孩子直接抛向李寻欢,然后扭头便往那两个小姑娘那边掠去,拂尘击出,竟是要杀那两个女孩。

李寻欢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他扇已掷出,手头又没有其他趁手家什,只好一手捞过那男孩,另一手扯下自己腰间玉绦上的羊脂白玉和缀在一边的一颗珍珠一起掷了出去。

那女子痛呼一声,愤愤瞪了一眼李寻欢,那块白玉打在她手上,力道虽然不至于伤筋动骨,但也绝对不好受,但她又立刻发现,李寻欢同时掷出的那颗珍珠却已经碎成了粉末。她自然觉察到暗处另有高手向她的后心击出了一枚石子,却没料到那枚石子所带之力如此强劲,若无李寻欢的珍珠拦截,自己恐怕会被一枚石子射穿。

想到此节,女道不由暗暗后怕起来,咬牙卷起一个女孩便施展开轻功,一提一纵间,转眼就逃了一个无影无踪。李寻欢并不想去追,他已经看出那女道在看到两个女孩身上两块帕子的时候便已经去了杀心,而且那投石的高手的气息也消失了,他一时并不想多管闲事。只是见那女孩被掳走,另一个女孩着急追去,连带着这里好几个老老少少的人一起追了过去。那小叫花般的孩子竟然也想追上去,李寻欢总也看得出他与那些人其实没什么关系,便一把拉住他衣领。

李寻欢有些哭笑不得,“你去做什么?”

“那恶女人抓了人,我去看看。”孩子脱口而出,转而好像也觉得刚才李寻欢救了自己,现在又赶着往险境去,并不算太合适。可他心里又记挂着那几个女孩子,担心她们的性命,小脸顿时纠结地皱成一团。

“那女道轻功极佳,武功却并不算太高,那女孩的同伴中不乏高手,你去非但帮不上忙,怕会拖了人家后腿。”李寻欢笑笑,解释道。

孩子想了想,道,“那你好像很强的样子,你和我一起去啊,我看你模样挺好的,也不像是那种见死不救的人。”一张嘴竟然也是厉害。

李寻欢哈哈一笑,虽然他知道此事他插不插手结果应该不会有太大差别,但这孩子到底也是救人心切,便道,“那好吧。”然后捡起之前扔出去的那把扇子,一边想着下次不该扔得那么顺手,好歹用来拆架也好过直接扔出去了。

那孩子也已经乖觉地把那块白玉捡了回来,李寻欢望了望天空,便提起那孩子,施展起他燕子三抄水的轻功往那两只雕的方向疾掠而去。





#杨过 #李寻欢 #过欢 #小李飞刀 #神雕侠侣
发现
于 2020-10-22, 22:31
 
搜索: 醇酒
主題: [原创]【布衣神相/新楚留香|药欢】白头吟(G)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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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布衣神相/新楚留香|药欢】白头吟(G)坑

✦转自LOF(作者:发现)✦
✦【文章出处】✦




备注:
郑伊健版李寻欢及原著混合+布衣神相混合同人。
布衣神相+多情剑客无情剑混同,原著及影视耽美向,
脑补了一个神医×病痨的梗,医者不自医,医好了李寻欢的病痨,但医神医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呢?


- - - - - -

第一章、多情剑客 01

风雪连天,雪压城。
 
一辆马车自寒风中驶来,驾车的大汉偶尔用马鞭轻轻的抽打一下着马匹,让马更加快速的奔跑,然而塞北的天黑得太快,没多时周遭就全部漆黑下来,只留下旷漠的风声呼啸而过。大汉有些着急,夜晚赶路最是风险,大漠瞬息万变风沙下一刻恐怕就会带来灭顶之灾。幸好上天眷顾,他终于在完全黑暗下来之前赶到了客栈。
 
大风客栈,名副其实的在戈壁的风沙流动中屹立,显得格外的苍凉残缺,连门口的招牌都残了一大截,挂在桅杆上要掉不掉,不知何时会砸下来送掉一个倒霉鬼的性命。
 
客栈门关得紧紧的,是为了防止风沙倒灌,大汉已经习惯了这种情况,他将马车停在客栈门口,又轻轻敲了一下马车的门,里面传来轻微的动静,大汉听得动静之后轻声细语的说道:“到客栈了,起来再歇息吧!”绝对无人能想到大汉居然这般温柔,与他的外表十二分的不相符,仿佛是对情人的温声细语,马车里面坐着的应该是对他极为重要的人吧。
 
没多时里面传来低低声音,十分清脆。“知道了,就起来。”大汉听得了,便麻利的跳下车去敲客栈的大门,敲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人来应门。大汉忍不住提高嗓音高声喊道:“有没有人啊!住店,大风天的不让人进,还想不想做生意啦!”
 
许是大汉的高呼终于被人听到,渐渐的传来开门声,一名小儿模样的青年探出了头,左右看了一下,张开了一张笑脸道歉:“抱歉啊!风太大,没听见,客官里面请!”说罢转身离开想让大汉进来。大汉却喊道:“干什么呢!帮我把马车停了,让马吃饱了喝足了,风停了我还要赶路呢!”“是是是,尽管交给小的,客官里面请!”
 
大汉仍是不进去,折返身回去打开马车门,又十分温柔的说道:“下来吧,先吃点东西再睡?”温柔的不像话,让小二不经好奇车上的人定是个美丽的姑娘,才叫这虬髭汉子这般温柔。放眼望去,却是吃了一惊。
 
的确是美人,却并不是个姑娘。
 
眉弯新月,发如青云,素衣白衫,这等好模样,却是个男子,而且是个已不再年轻的男子,眼角已有皱纹,只是那双眼睛却仍是年轻的。小二觉得有些可惜,这男子面带病态,只怕命不久已。
 
果不其然,男子尚未下得车来,已是连翻的咳嗽,咳得撕心裂肺仍不罢休,听着连小二都替他疼,忽见梗凝了半下,已是唇间带血,匆忙用手去捂,哪里能捂得住,没多时指尖也是染满鲜血,直把那大汉急得立刻从车里取了那狐裘替那人披上,一边责怪:“怎么出来也不先披上,这回见了风,可不糟糕了,晚上定是不得睡了……”
 
一番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又把小二看得惊叹不已,万万没想到这大汉竟是这样的人,而车上的男子显然早就习惯了大汉的絮叨,叹了口气,跳下车来。大汉见了立刻携着包裹跟了上来,一边以眼神示意小二去拉车。
 
两人进得了大门,才觉得温暖一些,大堂正中烧着一堆柴火,周边桌椅围绕,没多少人,却个个特立独行,这是边塞的特别之处,大家各自为阵互相不问出处,指不定你身边整日里对着的某个人就是个在关内连杀数十人恶贯满盈的逃犯。
 
掌柜前来相迎问是吃饭还是打尖。大汉答道:“打尖,但先吃饭。”便扶了那男子在靠近柴火边的一张桌子落座。掌柜跟上来问男子要吃点什么,病容模样的白衣男子思量了片刻出声道:“要半斤烧刀子……”话未说完,已是被那大汉打断:“又喝酒,说什么你都不听,还喝烧刀子,不行,绝对不行,这次我一定不会让你喝,无论如何……”
 
等大汉絮叨够了,男子才轻轻一笑:“是给你点的,你吹了一天的风,正好驱驱寒气。”大汉听到顿住了,眼睛睁得老大,半天说不上话来,好半天才支吾了一句:“还是少爷你心疼我,传甲能遇到少爷,这辈子都值了。”。男子见着了微微摇了摇头表示无奈,继续向掌柜道:“再来半斤羊肉,一碟馒头,有粥吗?”
 
掌柜略微为难:“我们这里是大漠,只有撒子,客官你看?”“也是!差点忘了这里已不是江南,是我的错,那就来碗撒子吧!”男子的声音让人听了莫名的心生好感,于是掌柜的热情的吆喝了一声:“好嘞!随后便上,请先歇息片刻!”说半罢转身离去。
 
大堂内人不多,只有三桌的人围坐在柴火堆边,其中一桌三个人大漠刀客的打扮,脸上有长长的刀疤,一看就是凶神恶煞的模样,另一桌倒是老的老小的小像是普通的过路客,大漠苦寒之地,唯有饮酒才能抵御这冻彻骨髓的寒意,是故大堂正中火堆边就围堆着一圈的酒坛,小二进来随意挑了一坛,刚刚触碰酒坛,就被烫的差点掉了下去,又拧着酒坛的绳子小心的提了起来,提到大汉的前面放下,麻利的将切成薄片的羊肉摆了上来,煮熟的羊肉冒着热气腾腾的肉香味,不禁让大汉胃口大开,馒头倒是粗糙的粗面馒头,但是个头大分量足,大汉伸手去拿起一个想要吃。
 
却被一道身影探身过来,推开大汉伸出去拿馒头的手,就直接俯过来趴在了桌子上,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一对硕大的酥胸,让周围那桌的刀客看得眼都直了。大汉被阻后显得有些恼怒,他抬头张口要骂,却见得是一奇装异服的异族女子,大冬天的只身裹着一通红的狐裘,里面却衣着暴露,居然不穿靴子,赤足而立,裙边及着大腿就开叉了,露出白晃晃的两条大腿。
 
“你,你!”大汉在中原从来没见过如此打扮,只觉得伤风败俗但又不知该从何说起,哪知那异族女子根本不理他,她附身说道:“公子你长得真好看,奴儿敬你一杯如何?”言罢要去取那酒坛,大汉一看就急了,立刻出手去阻。
 
哪知这女子出手快如闪电,双指拈花已弹至大汉双目,大汉竭力后避,堪堪避过双指,却觉得指风凌厉,双眼欲灼,万万没想到这女子居然如此狠毒,直接就要废人双目。女子见出指被闪,随即变招,身不离桌却犹如身负弹簧,陡然弹起一条大白腿直踢大汉面门,大汉乍然见得大白腿羞涩得不知如何是好,却听得少爷忽然喝道:“不要硬接!”

然而已是迟了,女子的足风已至大汉脑门,眼见就要踢中,啪得一下被阻,力道被卸了去。
 
千钧一发之际,一双玉足堪堪被白衣男子扣住,女子笑了,笑得如春花绽放,看得旁边的刀客都痴了,然而女子眼里却根本容不下任何人,白衣男子将她推了出去,她却顺势就要往男子怀中倒,被轻轻躲过,眼看就要摔在地上,众人大叹可惜,谁知女子一个旋转,抄起那巨大的酒坛,酒丝倾泻,灌入女子口中,沾湿了衣襟让那双峰更加的突翘了。
 
女子饮了个痛快,不到多会,半坛子酒已是下去,女子随意抹去酒渍,一挑眉媚态迷人。“先干为敬了,公子可不要辜负奴儿的心意啊。”说罢将酒坛递至男子的眼前,男子没有做声,大汉已是急得高呼:“我家少爷喝不酒,我来替他!”
 
“诶!”却被男子抬手制止,男子抬手接过酒坛,却仍是不喝,放在鼻尖轻轻闻了一下,开口道:“酒是好酒,但只怕喝不得。”
 
话锋刚落,酒坛便向女子抛了回去,女子随手接了,笑得更加灿烂了:“哈哈哈!传闻六如公子贪酒如命,怎么?今日还有你李寻欢不喝之酒吗?”
 
这名面带病容的白衣男子,正是离开中原退隐避世的李寻欢,只是不曾想当,他久不行走江湖,在这边塞大漠苦寒之地,还是被人认了出来。看来,来者不简单啊!
 
李寻欢苦笑了一下,有些无可奈何,自己无论走到哪里,终究是不自由啊!
 
但是此时,李寻欢整肃了颜色开口道:“你既然知道我别人称我为六如公子,那你应该知……”
 
“知道你什么?”女子打断了李寻欢的说话,又欺身上前,从上到下把李寻欢又扫视了一番,满意道:“知道你生的英俊潇洒?虽然是上了年纪了,还是很好看,我也就勉强接受,不如你随我回去可好?”
 
旁边立刻就有人讽刺道:“阿依娜你要不要脸?李寻欢你都敢上,你不怕人家刀不虚发,收了你的小命?”
 
哪知阿依娜听了更加得意了,她将长发一挑,露出白嫩的双肩,又理了理头发,开口道:“能和六如公子一番鱼水,纵使是死了 ,又有何可惜呢?”
 
周围的人听了立刻起哄起来,铁传甲一听着急了,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子,他正要上前来训斥,却被李寻欢拦下。
 
只听李寻欢继续说道:“那么!你既然知道我贪酒如命,就应该知道,我嫉恶如仇吧!”
 
话锋刚落,气氛顿时凝滞起来,方才起哄的刀客各个都显得阴气森森。只见李寻欢伸手直指落坐在火堆边那桌看似普通的过路人里的一个小孩道:“那小孩,看样子是为你们所挟持的,请诸位放了他吧!”
 
无人说话。忽听得一声:“那可不行,这孩子对我们极为重要,原本与你无关,但偏偏今日你非要走入这间客寨的大门,只能说你命不好,就留下来吧!”出声的竟是这名掌柜,原来整个客栈都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就等着来人踏入有去无回。
 
李寻欢摇了摇头,看样子今日又要再动杀孽了。方要动手,忽觉胸口一滞,随即猛咳嗽起来,时而重重的吐纳,想要平息心中的闷痛,以手轻轻的扶住桌角,克制住晕眩,这副模样落得对方眼里更是不屑一顾了,从中走出一壮汉,身形极为魁梧,双手各使得一月牙刺,他开口嘲讽道:“看样子你也不过是浪得虚名,如今一副病痨鬼的模样,还想要我们放人,简直是痴心妄想,今日我就斩杀了你,说不定明日我就能排上兵器谱第一名了,让世人都知道李寻欢,不过如此!”
 
话未说完,已是一道鞭子抽来,他侧身闪过,却见是阿依娜出手,当即怒道:“阿依娜,你别太过分!”“他是我要的人,要杀也是我来杀,轮不到你。”阿依娜高傲的说道。
 
“好了!办正事要紧,铁树使,你赶快动手,不要耽误时间,将李寻欢活捉了带回去。”掌柜呵斥道。
 
一听要活捉,壮汉十分不乐意,正开口要回嘴,忽然身形一闪,已是直李寻欢身前,月牙刺以十分诡异的角度刺向李寻欢的腹部,李寻欢后退,踢起一条长凳,架住锋利无比的月牙刺,哪知刺锋一转,生生将凳腿切去,横划如光,凌空一绕,又到了李寻欢背后,直刺下去,两人几番来回,招招致命,那壮汉竟是一点活捉的念头都没有。
 
李寻欢眉心一挑,骤然发力,反手一拉,双目玄光一闪,便是扣住那壮汉的肩头,右手以掌代刀,直切下去,壮汉心下大喊不妙,然而已是迟了,转瞬间已被擒住,李寻欢强扣住壮汉的脖子,大声喝道:“放人!”
 
一时间气氛僵持,但是,奇怪的是对方根本不为所动。
 
 
李寻欢心中顿生异感,为何对方一点也不在乎这人的性命?却见那壮汉唇边上翘,隐隐约约像是在冷笑?
 
哪里知道,从那壮汉腹中竟忽然又生出一双手,直掏向李寻欢心口,将将差一点就被穿胸,李寻欢迅速闪过,一见之下大为惊起,对方上下竟有四只手,这难道是怪胎不成?
 
四手同上,那月牙刺竟也被拆成四把,更加诡异莫测了,直逼得李寻欢连连后退。只听得那壮汉大吼:“哼!李寻欢,你还不发飞刀?”李寻欢却还是摇了摇头道:“还未到时候。”
 
听的这话,硬是把那壮汉气得脸色如猪肝一般难看,他大喝一声扑了上来,李寻欢眉峰聚拢,目色更为清亮,纵深一跃,一掌击出,壮汉冷汗横生竟是无法躲避,砰得一下被击飞出去,却是上下半身断成了两截。
 
铁传甲一看大吃一惊,心道少爷功利何时竟能将人一撕为二?
 
 
定睛一看,哪里是一人长了四只手,这壮汉,这壮汉分明是由两个小矮人组成的,上下站立,平时装作一人,到危及的时候,下面一人再伸出手偷袭,十成十会被偷袭成功穿胸而死,奈何今日遇到的人却是李寻欢。
 
不但被逼出了四手,连上下一人都被拆穿了,索性不再伪装,四手四脚一起同上,四对月牙刺齐攻上下,真真的如铁树一般袭来,以上攻上,以下攻下,令人头和脚为难,护头难护腿,对方却是攻守兼备,李寻欢终是被逼至墙根,已是无路可退,连翻运功,脸色早已无血色,喉头一苦,心口难受得紧,对方一看,正是时机,寒光一闪,月牙刺已至心口。
 
就在那一霎!
 
飞刀一出,刀不虚发,一刀而过,竟将这对小矮人齐齐毙于刀下。
 
众人一见,皆倒吸了一口凉气,不多时,掌柜终是出言感叹:“能逼得李寻欢发刀,你们也算死的值了。”
 
李寻欢正要上前,却忽然肝气上涌,心脾皆虚,又一口血吐出,一看是黑色,竟是中毒了。阿依娜又笑了“你以为不喝酒就没事了吗?我要下毒,何须用这么愚蠢的办法?你乖乖跟我回去,我自会替你解毒,不然,就只好毒发身亡了。”阿依娜有些感叹,李寻欢虽然老了,但是如果真的死去,总会觉得可惜了。
 
 
李寻欢摇了摇头,平息了一番气血,走步上前,拾起桌上倾倒的酒坛,晃了一晃,发现还有些酒,索性饮个痛快,直把阿依娜看得奇怪,她问道:“你明知有毒还喝?”
 
李寻欢饮罢坛中酒,随手将酒坛放下,擦去唇边的鲜血,竟是一边咳血却仍要饮酒,越咳越喝。
 
他身形晃了晃,显得有些虚弱,却仍是坚定的走到那桌前,看着那个呆立不动的孩子道:“我是不会和你回去的,反正是死,不如饮个痛快,至少在走之前,能救这孩子一命。”话语刚落,已是飞刀在手,众人皆紧张起来,警惕万分,方才见着李寻欢的飞刀,在无人敢轻视与他。
 
掌柜出言问道:“你执意要救他?”
 
“是的,我执意要救!”李寻欢答道。
 
“纵使你自己要死,也要相救?”掌柜又问。
 
“我意已决,纵使生死,能救人一命,也在所不惜。”李寻欢答道。
 
“真是可惜,多情反被痴情误,为何执意送死呢?”掌柜惋惜道。
 
“哦!是吗?”忽闻一声冷笑。
 
吱呀一声,客栈大门豁然洞开,寒风灌入,众人纷纷打了个寒颤,顺势看去,有一人立于门口,头戴兜帽,看不清面容,只留得衣随风动,被吹的呼呼作响。
 
大厅内鸦雀无声,仅留干柴烈火的声响,更显得分外的安静,好半天,只听得掌柜厉声喝道。
 
“赖 药 儿 !”
 
“你竟然真的敢来!”




#药欢 #李寻欢 #新楚留香
Sin_Ger
于 2020-06-12, 00:48
 
搜索: 醇酒
主題: [原创]【新楚留香|云欢】恨(R)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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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新楚留香|云欢】恨(R)完

李寻欢,这三个字。

龙小云在许多人嘴中听过,刚开始是兴云庄中的家仆,那些春心萌动的婢女或是向往江湖的家仆,他们围成一圈谈论着对李寻欢的倾慕和敬佩,想着有一天能伴他身边。然后是父亲的朋友,他们在父亲起身告退时,打量着兴云庄的雕梁画栋,眼中满是艳羡,但是他们口中喊的却是——“李园”。

最后是母亲。她执着黛石,明亮的眼睛望着不远处被梅花环绕的小楼——冷香小筑,林仙儿搬进去却未动一草一木,似乎还留着那人在窗边为她披上狐裘的白色身影。风吹花落,红梅迷了她的眼,虚幻的如同一场破碎的梦境。

“诗音。”木门的吱呀声和父亲的轻唤彻底粉碎这将崩塌的幻境,化作碳色的齑粉飘落在红木的桌面上。父亲的双手搭在母亲的肩上,注视着小楼的眼神冰冷而不屑,却在看着母亲是变得温柔而深情。

那是龙小云第一次明白父亲是恨李寻欢的,他恨李寻欢送他的山庄,恨李寻欢送他的爱情,恨他所有的一切——他的慷慨、他的大度,这些之于他来说都是施舍,是高高在上的李探花施舍给乡村野夫龙啸云的!

所以龙小云刚开始是不屑,但是少年人的反骨让他却忍不住听完李寻欢所有的故事,想知道这人是怎样的风姿绰约,旁人的或叹或赞堆砌出一个李寻欢的虚像,虚无缥缈的近乎失实。这人曾经真实存在过吗?还是众人皆被迷了魂,他驻足在被父亲拆下匾额前,手指滑过红色漆墨——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父亲对此不屑一顾,那些看人下菜碟的工人一样,沉古的匾额添上了一道道划痕,破坏了他曾经的荣耀。父亲很满意,仿佛这样就能遗忘李寻欢的施舍,龙小云却陷了进去,陷入了那双悲伤而淡漠的双眼,即使是虚构的。

他执笔欲落,却描不出一丝线条。

他放弃了,望着不远处的被枯萎梅林簇拥的小楼,飘落的花瓣被踩进泥里,这是一场注定无果的梦。

 

我恨他,龙小云想。

那人出手便废了他的武功,那股暖流流过他的身体时他便知自己败了。

他怕了,他还未扬名江湖,还未得到众人的敬佩,还未……见到李寻欢。

“……李寻欢……”

龙小云什么也听不见了,只有这三个字在脑袋里盘旋。他跌坐在地,仰望这个高大的男人,他已经不年轻了,眼角的细纹藏着关外的黄沙,他很憔悴,苍白的唇没有一丝血色,只有他咳嗽时双颊才渗出不正常的殷红,他站在屋里淡漠的眼睛几乎透明,仿佛包含所有——他的苦痛,他的愉悦,但是他眼里没有我。

秦孝仪的“龙啸云之子”,让李寻欢如丧考妣,悲痛的跌坐在椅子上,额角渗出的冷汗顺着鼻尖滑落,已经分不清是泪水还是汗水。这时他才好好的看了一眼这个被他废掉的孩子,白狐领拥着他的小脸,一分一寸都是林诗音的痕迹。他眼角肌肉抽搐,不忍的闭上了眼。

龙小云感到一丝满足和快意,那个虚幻的影像突然变得真实了起来,他脑海中的兴云庄多了一个白色的身影,他漫步梅林,满天飞舞的红都成了他的陪衬。他依坐湖心亭,破败的荷叶捧着雪,酒液顺着他的嘴角滑入衣襟,流过纤细的脖子,流过诱人的喉结。

浓墨从羊毫上滴落,白色的纸卷上绘成了那副他永远完成不了的画。

 

今日天气很好,阳光落在雪上,镀出一层温和的金色。靠近却又刺得人睁不开眼,炫目的让人自惭形愧。

龙小云提着一壶酒脚步轻快的走在小径上,隔着薄薄的一层木门,他听到了熟悉的咳嗽声。不由停住脚步,站在门前抿起了唇。

也许是李家世代书香门第秉承君子远庖厨的原故,柴房离主人家的住所很远。当年兴云庄仍是李园时,李寻欢几乎从未来过此地,现在他靠坐在灰扑扑的墙壁上,积累的煤灰玷污了他不染一尘的白衫。龙小云明白父亲对他说“委屈了”,心中却高兴终于能将他污染将他摧毁。

“李大叔!”

地上坐着的男人抬起头来,冬日的暖阳勾勒出少年的轮廓,脸上细小的绒毛都染的金黄温暖,李寻欢竟有一些呆了,注视着少年微笑的脸,不知道是否透过他看到了他选择放手的女子。但不一会儿他又恢复了平静,琉璃般的瞳孔平静如水,淡漠的只能看见漆黑的瞳仁。

龙小云咬了咬唇,玉杯中淡青色的酒液送到李寻欢的鼻尖,酒香醇厚却又沁人心脾。他笑了,看着这个孩子,故友与他最爱之人的孩子,“小云是给我送酒来了吗?”

龙小云蹲在他面前,眼睛与他平视,他恨这样的眼神。就算这样被踩入泥里,他仍然高贵优雅,将着一方柴房变作雅致是内室。他的眼睛里有所有的一切,他不相信李寻欢不知道父亲的谋划,但是他放弃了,因为什么?对母亲的爱,与父亲的友情,还是阿飞!

这双眼睛透明澄清,沉淀着无尽的苦痛,却独独没有他,他的所做所谓在他眼中不过一个孩子的嬉闹,他悲天悯人的注视着世人,却不看透自己才是需要被拯救那一个!

“若是你猜出来我便给你喝。”

李寻欢闭上了眼,深吸一口气,龙小云盯着他睫毛投下的一片阴影,差点撒了杯中酒。

“陈年的竹叶青,是我最喜欢喝的酒……”

男人睫毛微颤仿佛回忆起了酒液滚过喉咙里灼热感,木缝中泄进的一丝光照亮了扬起的脸,龙小云端着酒杯一饮而尽,李寻欢阻止不及,伸出的手尴尬停在半空。少年抓着他的手,这双手修长而有力,却并不细腻。

龙小云握着他的手轻轻的自己脸上蹭着,粗砺的老茧磨得他细嫩白皙的皮肤发红,但是他不想停止,探头印上了李寻欢毫无血色的双唇,将沾染了体温的酒液度入他的嘴中。

“这酒如何?”

李寻欢咽下酒,舔舔了嘴角残留的酒液。

“好酒!”

龙小云端着空荡荡的酒杯,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上下滚动的喉结,他咳得嫣红的嘴唇,他的淡漠的眼睛。纵容,那是对孩子的纵容,纵容那个模棱两可的吻。

少年被他看的脸色发白发青,他之于李寻欢来说不过只是一个胡闹的孩子,是毫无威胁的,在李寻欢眼中他可以是龙啸云的儿子,可以是林诗音的儿子,却独独不是他自己,不是龙小云。

他猛的扑上去,搂住李寻欢的肩膀,撕咬着他的唇,怀里的身体开始战栗,李寻欢挣扎着推开他。

“小云,你这是作甚!”

“李大叔,你可知我恨你。”

恨你废我的武功,恨你衬得我们父子就像乞食的狗,恨在你的眼里我永远只是别人的儿子,不是龙小云。

李寻欢眼神暗淡,看着那个哽咽的孩子。心中叹息,龙啸云没有告诉他武功从来不是最重要的。他试图站起来,却发现身体的一股热流正在乱窜,如火焰般燃烧着他的丹田。他跌坐在地上,木然的看着突然咧开嘴的少年,他的睫毛上还坠着一滴泪。

“你,你给我吃了什么?”

梨涡浅笑,露出小巧的兔牙,少年听了李寻欢的话孩子气的撅起了嘴,孩子气的动作让少年可爱的脸更加生动。

“这个是我专门为李大叔准备的,难道你不喜欢吗?”

他提着酒壶,跨坐在男人腹部,居高临下的打量着他,苍白的脸色因为剧烈的咳嗽晕出不正常的嫣红,宽大的衣领露出精致的琵琶骨,他很瘦,比龙小云第一次见他时更瘦。身子骨又细又软,只有层层叠叠的白衫才把他拥的大一点。

少年喉头一紧,他不是没有过婢女,但是她们没有此人一分一毫的风韵,李寻欢是特别的。那是他孩童时代遥不可及的梦,是不实的影子。现在这个影子在他的身下,他已经分不清他究竟是那张未完成画作的虚影或是在这破烂柴房中仍不落凡尘的李寻欢。

酒精让他的大脑昏倦,在酒壶触地的一瞬他吻住了男人的唇,“我恨你……”

他胡乱的扯开李寻欢的衣服,翻身将他压在白狐裘上,他白的几乎透明,浮在狐裘中青色的血管如花纹般显在胸膛上,被少年的手握住,丰裕柔软的乳肉溢出他的指缝,险些握不住。

关外的风可以腐蚀岩石,也腐蚀了他的心,日复一日的雕刻究竟是放不下还是习惯成瘾;永远刻不出脸的木像究竟是忘不掉还是欺骗自己。李寻欢长叹,溢出一声软腻慵懒的呻吟,拖长的尾音羽毛般滑过人的手心,抓不住却又酥麻难耐。

浅色的瞳印出微喘的少年,没有喜,没有悲,没有恨,仿佛着不过一场游戏,一场孩子的胡闹。就算在龙小云破开他身子时,他牙齿打颤的攥紧了拳,喉咙里滚出一声压抑的闷哼,无奈的阖上眼睛。

少年搂着他的腰,蛮横的向里面撞,粗鲁的动作根本榨不出一滴水,只有撕裂的肌肉渗出粘稠的血液,染红了身下的白裘。

“我恨你……”

温凉的泪滴落在赤裸的胸膛,随着浊液一起灌进他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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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楚留香 #龙小云 #李寻欢 #云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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