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酒鬼初級面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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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 2022-05-03
#1 [原创]【飞欢】空帆船(G)完
2022-05-03, 16:40
⧪转载自LOF(作者:不是酒鬼)⧪
⧪【文章出处】⧪
一
还是那些陈腔滥调,他听不进去,极不耐烦。
酒早没了,燥得要命,想咳嗽两声,又想到自己与咳嗽在众人心中似乎已是固定搭配,起不到装病的作用,反而惹人侧目,便赌气似的故意忍着。
拿不得酒壶,玩不得飞刀,握不得美人,两只手从未这么清闲过,两条长腿也是无处安放。这位子实在窄得很,座椅也未免太硬,李寻欢不禁想起那地牢,地牢好歹也让人坐地上把腿伸直了。
“....李探花,您有何高见?”
李寻欢皱眉,他只记得之前他们论到双剑相比单剑的优劣,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就是问到小李飞刀,此时此地的李寻欢,也觉得跟他没半毛钱关系。
“李某没什么高见,只是有个疑问,此次武林聚会,当真是美事一桩,可不知此事是谁人操办?”
“回李探花,在下毕临,毕翠山庄此次万分荣幸能...”
“庄主辛苦了,李某今天受益颇多,只是有件要事,不得不先行一步,诸位...”
“给你酒。”
李寻欢觉得自己可恶极了,扯这么个假的要命的谎,但逃脱的快乐让他脚下生了风,话音未落已经走出了好几步,迎面被凛冽的风撞个满怀。
少年冷如雪地的狼,声音像根冰柱,就连手中的酒壶,都已结了霜。
可他的手,是热的。
李寻欢笑了,眼里的碧波吹散开来。刚才的倦怠一扫而空,他的腿变得有力,咳嗽也不再需要强忍。
他握住了少年的手。
他没想到,重逢竟这样快,这样容易。
前半生太崎岖的路,让李寻欢对自己有了清醒的认识,但凡有点儿好事,都有苦果跟着。
打小读书不错,考了探花,换来的是父亲郁郁而终;武功尚可,闯出点儿名堂入了江湖,遇到围攻;和表妹青梅竹马,爱得纯粹透彻,来了个救他命的龙啸云;还有那些好友知己,或是有恩之人,铁大哥,郭嵩阳,吕凤先...全都不得善终;再后来,有了小红,他喜欢小红,不是强烈的爱恋,但两个人温柔相伴也让他感到了许久未有的快乐,可女孩子终会长大,长大后的女孩子突然发现,英雄是用来崇拜的,她也渴望年轻人刻骨铭心的情爱,两个人大醉了一场,醒后江湖再见。
后来的李寻欢,江湖上依然有数不尽的人想杀他,也有数不尽的人仰望他。偶尔杀几个至恶之人,说书人便又有了新素材,他在酒楼听着,仿佛在听别人的故事。手里不再刻木头,身边没了铁传甲,甚至酒壶都有时空有时满,他觉得这些故事太无聊,连醉意都勾不起。
再后来,江湖众人把他传得越来越神奇,想杀他的人越来越少,他连刀都不怎么出了。有些年轻的侠士给他封了古往今来第一人的名号,他听了简直想把飞刀融了卖废铁。更有狂热者,似是知道了他的软肋,以死相逼他参加各种武林大会,可又不许他出手,说李探花天下无敌,身体又不太好,出手也会对我们留情,只要在我们比试过后指点一二,就万分感激了。李寻欢一想到他的后半生就要这么被奉在庙里当假菩萨,想着还不如当初劝上官金虹快快动手,留个英年早逝的美名。
这样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
因为阿飞回来了。
二
阿飞记得,他走时的约定,是一杯喜酒。
虽然约定如此,可他觉得喜酒和李寻欢这个人,太不相衬了。
这人总是惨兮兮的,虽然他叫寻欢。
阿飞从未跟李寻欢说过,第一次看见他,凭着野兽的直觉,阿飞认定这人活不长的,如果他是个别的动物,比如狐狸什么的,那简直是太好捕猎的对象了。
那时的他对世界的认知接近于无。
李寻欢为他掀起了帘子。
此后种种,武林的刀光剑影也好,情爱的枷锁也好,对于现在的阿飞来说,似乎都成了前尘往事,他虽然如此年轻,却已经开始看淡了一些东西。
他依然是出关路上那个阿飞,却也不再是出关路上那个阿飞。
某种意义上的重生。
李寻欢是那个为他抱薪浴火的人。
出海的三年,阿飞很满足。
人最大的满足感,来自于即将完成某件事之前,一旦完成了,空虚感随后即至。
就在他见到父亲的一瞬间。
大侠,英雄,父亲。
看到眼前这个中年人,阿飞突然想到了有一种小老鼠,母亲生完孩子之后如果环境危险,会把孩子吃掉,变为自己的养分。
很多动物都是没有家庭可言的,父亲只是负责给予生命的初始,而母亲,如那母老鼠,许多人觉得残忍,而她根本不知残忍为何物,只不过是本能的选择。
若这小老鼠当即被别的动物吃掉,母老鼠也因没有力气同时遇难,这难道是更好的选择吗?
阿飞不是小老鼠,他也没有被母亲吃掉。他被母亲养成了真正的,可以杀死比老鼠大得多的野兽的男人。
他曾憎恨他的父亲。
现在他明白了,父亲也没有什么错,他是只公老鼠罢了。
归来的途中,阿飞刻意的放缓了脚步。
文人有个词,叫近乡情怯。
阿飞曾以为关外的母亲是乡,不出名毋宁死的江湖是乡,林仙儿的迷汤是乡,遥远的父亲是乡。
一杯喜酒,是乡,也不是乡。
他以为找到李寻欢需要费一番功夫,李孙二人大概已归隐某地。结果去的第一家客栈,就听说李寻欢和孙小红早已分开,成了武林至尊,经常参加各种武林大会。
阿飞简直怀疑有个同名同姓的人冒充他。这样无聊的事,多少酒也不够他喝。
他带了酒。
于大雪天,飞奔。
三
从毕翠山庄出来,李寻欢一时不知该和阿飞说些什么。
阿飞也什么都没问。
两个人并肩走着,走的并不快,雪花懒洋洋的飘着,倒也没有催促的意思。
酒喝完了。最后一滴李寻欢仰头倒了半天,阿飞看看他,笑了。
一个英俊但冷酷的人笑起来,通常比其他人的笑更有感染力。
李寻欢也笑了。
“你没有问要我喜酒,想必已经听说了。”
“是。”
“不必为我难过,我们终不是有缘人,此时此刻世间千千万万情侣,一大半也都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
“嗯。”
“你呢,应该已经了却心愿了吧。”
阿飞没有回答,他不知道心愿二字放在此处,是否合适。
李寻欢并不在意他的沉默,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心了。眼角的皱纹越笑越多,脸色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醉酒,染上嫣红。他看着阿飞,这个大雪中锐利如剑的年轻人,好似时光倒流,初入江湖的少年遇上了他这个酒鬼,起初是他答应请他,后来他为他杀人,再后来他又请了他,再再后来他说回来喝喜酒,再再再后来他回来了,非但没喝上喜酒,又带着酒来救他于水火之中。两个人的酒债越欠越多,不知要多少粮食,酿得此生此世也喝不完。
“你怎么在这里?”
阿飞想来想去,想要先弄明白,李寻欢是不是真的李寻欢。
“我也不知道。”李寻欢苦笑,“可能他们看我活不长,想供着我几年,做做慈善。你可能不信,我都不记得上一次用飞刀是什么时候了。”
“你自己想来?”
“是,也不是,大概是我多管闲事,看不得小孩子因为这种事情自我伤害,虽然心里知道,他们多半是闹着玩的,调理我这个老酒鬼。确实不是所有少年都像你当年那般冷酷,请你喝酒都不理我。”
“我?”
“是呀,你不喝我的酒,反倒让我喝你的,而且越喝越多。有你这样的朋友,快意极了。”
阿飞又沉默了,过了三年,他觉得李寻欢似乎有哪儿变了,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
他此时此刻,好像是快乐的。
当一个人没什么可失去时,也不会怎样。不过是每天喝喝酒,听听故事,当当大侠,有时连咳嗽都忘了,偶尔犯病咳出点儿血,竟也是种充实。最烦的是血红色落在衣服上,难洗的很。数梅花的寂寞在于不能一下数太多遍,要留着慢慢数,咳嗽的孤独在于人前想咳要忍,人后咳完无人。
当一个人已经寂寞孤独至此的时候,他的至交好友,带着他最爱的酒归来了,于他一起在大雪中胡言乱语,此时的李寻欢真真切切是非常快乐的。
阿飞不会知道,特别是,当这个至交好友是阿飞时,这已经是李寻欢一生中数得上的快乐了。
李寻欢感觉前半生那些漫长的,错误的,深情的,充满伤害与被伤害的往事离自己那么近又那么远,还有那个自己曾九死一生的江湖,阿飞带着它们回来了,却仍如初见时那么纯粹,如野兽般的自然之子,给他一种从未有过的活力。
飞刀出手。
如薄纸般斩去了枝头的一层白雪,直直插入树干。
李寻欢大笑几声,似飞鸟腾空踏上刀柄,披风解开散落在雪地,泼墨写意。
“阿飞,这江湖可还有什么好玩儿的事?”
四
“你可知道神剑山庄的三少爷?”
“我当然知道谢晓峰。你要去找他?”
“他似乎已成为传说,我想试试他的剑。”
“我似乎也已成为传说,你要不要试试?”李寻欢眼里的笑意怎么也散不开,在雪夜里亮的惊人。他自枝头落下,竟坐在了披风上,斜倚着大树,感觉无比的惬意。
他的神情半是调笑,半是认真,阿飞看看他,觉得这人似乎比初见时要年轻了些,命长了些。
“你是我的朋友。”阿飞说的严肃,心里却觉得这句话多余又好笑。“我初入江湖时,告诉你我不出名便会死,江湖的意义于我不过如此。现在,我倒觉得身在此中,也有些别的事可以追寻。”
“武学?剑道?”
“也许是。就像我小时候抓捕猎物,起初为了活着,后来为了磨练,出海这几年,当我看到猛兽时仍有与他搏斗的欲望,当我第一次见到海中那巨物时,我心中的狂喜难以形容。捕猎本身的快乐,对我来说,大概不低于酒之于你。”
李寻欢觉得阿飞可爱极了。这番话听得他有点儿上头,他捉起了阿飞的手。
“这双手能捕天下最猛的兽,刺最快的剑,还能为朋友带来最美的酒。”李寻欢的手是凉的,比阿飞的要薄一些,手上并未用力,阿飞却觉得自己动弹不得。“现在,他要去追寻最真的道,追寻本身。”
他放开了手,起了身,大步走进黑夜。
“这样的快事,我许久未尝了。”
李寻欢和阿飞不知道,此时的谢晓峰已断了拇指。
天下万千英雄,是宿命也好,天意也罢,终是让李寻欢遇到了谢晓峰,两个厌透了江湖的江湖传说。
一个残肢,一个咳血。一个疯子般摆脱自己,一个傻子般折磨自己。
身体的伤病有迹可循,心灵的困境,便是至死,也不得解脱。
还好,还有阿飞。
三人围桌而坐,一个笑着伸出两只残手,一个笑着咳得弯下了腰。若不是还有阿飞,这两个人兴许会笑到天荒地老。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笑。你手虽拿不起剑,心中却未必放下。既然如此,多此一举。”
李寻欢拿起酒壶喝一大口,止住了咳嗽。不知何时指尖已有一柄飞刀。
“旁人总觉得我这飞刀像永远发不完似的,我却经常忘了它的存在,有时几个月也用不上一回。但若想起了它,它便出现了。”
“阿飞说的恰是世间最真的真理。多此一举,有多少事都是多此一举。刀多此一举,剑多此一举,手多此一举,连这酒,这喝了醉醒了喝的酒,不也是多此一举。”
李寻欢说着,把酒壶倒置,上好的竹叶青就这么洒在了地上,溅起些许尘土。
“三少爷又怎会不知呢。就像我这酒鬼,纵使知道酒是穿肠毒药,也舍不得,放不下。”
“这翠云峰,绿水湖当真是美景无双,李某得一知己阿飞,又结识了这样一位三少爷,多此一举又何妨?”
酒壶中最后一点,他洒在了圆桌上。李寻欢手指蘸起几滴,含入嘴中。
“好酒不管以怎样的形式存在,都是好酒。”
谢晓峰看着眼前这两个奇怪的人。
一个面无表情的英俊青年,一个肆意放纵的落拓中年。
青年人说的话,不是没有人跟他说过。
砍了又如何,砍了你依然还是谢晓峰!
他也曾再一次陷入了困局。
每当看到这一双残手,心中复杂的情绪一次一次将他撕碎。他似乎已经忘了,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而这中年人,这看起来并不起眼的中年人,此刻竟如绽放的星芒。他眼中含着温暖的力量,缠住了谢晓峰的残手,欲引他脱离深渊。
谢晓峰高仰起头。
他的眼泪已不能停止。
五
“你实在是个很会为别人着想的人。”
走出神剑山庄,阿飞突然停住脚步。他说话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柔软。“你像是能看清每一个人的心,然后把自己的心放置的比他再低一些。你说我是知己,我实在有些不配,因为我不能想象,你这样通透的人,当初怎会把自己逼迫至此?”
“阿飞,你把我说的太好了。我有时也只是个糊涂鬼罢了。如果说还有其他原因,大概是我现在老了,很多事自然而然就看开了。”
“你错了,看开了,才不会老。当初你痛苦至极,无非是发现,死局看开看不开都改变不了结果,日日折磨自己,让自己显得迂腐无能,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阿飞言辞犀利,手却搭上了李寻欢的肩头。往事终究是往事,他支援不了过去的李寻欢,只想让此刻的他稍微好受一点。“说到底,无论什么事,如果一定要有承担错误的人,那必然是你。”
李寻欢又笑了,他回应似的拍拍肩上的手,“我有时想,我的眼光未免太好了。几年之前,第一个发现你的人若不是我,怕是要后悔终生。”
阿飞咯噔一下,恍若心中闯入数头巨兽,熟悉的欲望激的他汗毛炸起。
若不是你,我又怎会是现在的我?
两人同行半日,虽是冬天,却未觉寒冷。
可惜酒壶里的酒被李寻欢倒空了,他渴得很,又不想喝水,阿飞只得依他去找酒家。
“没好酒了。劣质的不如不喝。”阿飞冷着脸回来,手里带了只野兔。
“你这是,要吃烤兔肉?”李寻欢越看越觉得阿飞依然是个可爱少年,纵然他已经二十余岁,早已脱离少年时代。
“那酒馆牛肉都已发臭,酒还不如泥坑里的臭水,真不知道怎么还能开得下去。”
“好好好,尝尝阿飞的手艺,看看是什么神仙味道,让这小伙子长得比神仙还好看。”
阿飞不敢看他的眼睛。
是溪流的汇聚,是江河的漩涡,是海洋在他心中呼啸而起。
李寻欢总喜欢冷不防夸他的长相,小时候他就当没听到,现在不知怎的,竟不敢与他对视。
-这狐狸要吸魂。
阿飞被自己脑子里的想象吓了一大跳,快走了几步,找个好地方架火去了。
李寻欢找了片软软的土地,把自己扔在上面,双手枕在脑后,他觉得自己很轻很轻,灵魂飘了出来,晃荡到了云彩上。
他什么也不想再想。
他本就是一个向往逍遥的人,前几十年过得如夹缝里的蚂蚁,纵是成为了蚂蚁中的翘楚,又能如何?
身后有大地,仰面有蓝天,不远处有阿飞在烤着野兔,香味似乎已经飘了过来。
阿飞,阿飞。光是念及这个名字,李寻欢就已然觉得自己更轻快了几分。
此刻,妄论金山银山,就是成山的美酒拿来与他换,李寻欢也不会瞥半眼。
若时光能静止,就在此刻吧。
六
兔肉被利剑割成小片,除了盐巴,再没有其他调味。
也许是烤肉者心神不宁,有的地方糊了,有的地方还带着血丝。
阿飞头很痛,没想到自己最拿手的烤兔,做成了这样。
无论如何也要先填饱肚子,他刚想唤李寻欢来吃,嘴里却像打了节发不出声响。
“大哥”二字,喊得他烦闷无比。
他自幼丧母,父亲约等于没有,本是天地间孤零零的一株野草,兄弟手足的概念全是李寻欢教给他的。
大哥,兄弟,朋友,知己。李寻欢让他认定,这些词语,这些描述人与人关系的词语,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字眼。
后来他遇到了林仙儿。
种种不堪的过去他似乎已完全抛下,但内心深处,总会在他最脆弱时唤醒一些东西,一些他想彻底忘掉却无能为力的梦魇。
“她带给我的是不幸,你呢,又带给我了什么?”
“你一直是我的朋友。”
“以后却不再是了!”
阿飞想通了林仙儿,但没有想通自己。
每当他理解李寻欢更多一点,他就越发想不通自己。
野生野长的阿飞,对善与恶有着接近本能的反应。他向来恩怨分明。
唯独在李寻欢这里,他像是失了神志,魔鬼附体,把满是爪牙的一面彻底暴露。
人性本恶。
假如这恶释放在了什么猛兽,或是大奸大恶之人身上,倒也痛快。
偏偏是李寻欢。
一个可以把所有爪牙吞了就酒喝的人。
重逢之后,阿飞眼见李寻欢发自内心的高兴快乐,他喊阿飞喊的亲密无间,说他是最好的朋友,难得的知己。
越是这样,阿飞心里越涌出更多绝望。
这绝望一方面来自过去撕心裂肺的内疚,另一方面......
另一方面是什么,他自己也还没想明白。只是隐隐约约间,阿飞看到自己的魔爪伸向兄弟这座神庙,立起惊世骇俗的尖楼。
尖楼里有只狐狸,碧绿的眼睛,笑的迷离。
寻欢。
“寻欢。”
竟真的脱口而出。没了对兄者的尊重,阿飞觉得自己的声音都走了样,变得低沉而嘶哑。
这一声很不响亮,窸窸窣窣如蚊蝇乱语。
他应是听不见的。
李寻欢正飘在天上。
他想起了小时候,李园不止有梅花,还有无数奇虫怪蝶,那是男孩子的秘密珍宝。他和哥哥在院子里可以藏一整天,落了先生的功课,晚上免不得被父亲训诫。
那时他不知道,即使这般顽劣,在不远的未来哥哥和他还是双双中了探花。之后的每一天都无比漫长,再没有躲在花丛中看小虫子搬个家一下午就过去了的日子。
李寻欢最近很少咳嗽,但几乎次次见血。
不是什么好事。倒也不是坏事。
正如此刻,神游的思绪被胸腔的辣疼打断,一口腥甜逼的他不得不侧身。
正如此刻,他听到有人唤他:
“寻欢。”
七
李寻欢坐了起来,手背抹去嘴边朱红。抬眼,是阿飞煞白的脸。
“这几年,梅二先生看过你的病吗?为何...怎会这样!需要什么草药,我去找!你...”
“阿飞。”
“嗯?”
“刚才,是你叫我去吃饭么?快去端来,凉了就没法入口了。”
到底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吧,李寻欢想,这样又厉害又迷人少年英雄,与谁都是一幅冷冰冰的模样,唯独对他如此关心,说不开心那是小狗。
可是,不是。
不应是这样。
李寻欢从来不是迟钝的人,甚至有时,他痛恨自己过于敏感的神经。
他没法忽略阿飞看他的眼神,热烈却又在闪躲,那种企盼和羞涩,他看得一清二楚。
还有那声呼唤。
那是压抑的,暗涌的,带着爱和欲望的,情人的渴求。
兔肉已经凉了。不好吃,但也得吃。快一天没有进食了,总不能靠露水过活。
李寻欢吃了一口,嚼了四十二下终于进肚,再不敢挑战。
阿飞把剩下的都吃了。他吃的很快,嚼的很用力,对一个童年生吃虫子的人来说,不值一提。
他吃完了。
“李寻欢。”
阿飞坐得很直,直的有些僵硬。他们太熟悉了,没有装傻的必要。该怎样就是怎样,不想喊你大哥,就不要再喊。
“我此生最重要的一天就是遇到你的那天。你待我如至亲之人,若谈报答,就是我这条命,也显得太少太轻。但我曾伤害过你,当时我恨你,更恨我自己,我说了无可挽回的话,做了无可挽回的事。”
“我想把这段记忆捅死,可它却变作厉鬼来折磨我。我总想着,你若不是李寻欢,是别的任何一个有仇报仇的人,最好把这伤害加倍归还于我,我反而会更舒心些。但你就是李寻欢,你从未在意别人伤你多深,你让我...你让我觉得这样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继续做你的朋友,是件太煎熬的事。”
“可是我又舍不得。我当时说不再是你的朋友,现在我也不想再是你的朋友,我也不想再喊你大哥,我好像...好像觉得这还不够...怎么办,我竟觉得还不够...”
阿飞感到自己被抽空了。说了太多太多的话,可怎么也说不明白,越不明白越想说,他的心被什么东西紧紧攥住,找不到出口,这种迷茫的压抑感让他喘不过气。
“阿飞,阿飞。”
李寻欢握住阿飞的手,握的很紧。他想安抚这委屈的,愧疚的,不知如何倾诉感情的小兽,他想还是让我来说,让我把这荒唐的事说明白,让我和你坦坦荡荡的选择,无论是对是错。
前半生李寻欢学到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每个人都应选择自己的路,承担自己的一生。
这个道理明白的越早,人就活的越快乐。
他明白得虽有些迟了,所幸,还不算太迟。
“我遇到你,与你遇到我,是同样的意义。人和人真心相处没办法用谁付出多少来衡量,更谈不上报答二字。”
“你那时太过单纯,未经男女之事,又十分渴望家的温暖,才被林仙儿所利用。她利用了你的弱点,你今后能吸取教训就好。”
“至于你说伤害我,我必须承认,那时我难过极了,身心俱疲。后来,我也确确实实已不再怪你,因为我在意的始终是你是否还是那个阿飞,只要你是,别的都不重要。”
“你若觉得一定要我伤害你才能释怀,大可不用着急,来日方长,这笔帐你先记下,哪天我气坏了你,拿出来找平就是了。”
“阿飞,下面我说的话,是猜测你心的大胆之言,若我猜错了,这张老脸你以后可以随便笑话,若我猜对了--”
“猜对的话,我们但求本心。”
李寻欢的话语像风一样轻柔,阿飞渐渐觉得自己又可以呼吸了。他直视着他的眼睛,可以包容一切的,美得摄人心魄的眼睛。
他此刻突然发现,李寻欢是这样美。他甚至想不到别的词语,单单只想到这个字,美景的美,美酒的美,美人的美。
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远远不及的美。
只这一瞬,阿飞骤然明白了一切。
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明白了李寻欢即将要说的话。
“阿飞,你对我,是否有了情人之爱?”
“李寻欢,你可愿意?”
两人几乎同时说完。
阿飞笑的如正午太阳般绚烂夺目,李寻欢印象中那稚嫩英俊的面庞已隐隐生出成熟的带有侵略性的巨大魅力。
李寻欢也笑了。
他眼角的皱纹神奇的消散了许多,修长有力的手握的更紧了些。
“你可知道刚才我躺在这里,想了些什么?”
“我想到高中探花那一天,想到初入江湖杀死第一个人后的颤抖,想到关外十年的逃避,想到我告诉自己什么都不要想,可我的心不受控制,还是想了又想,想了又想,脑袋乱的要命。”
“直到我想到遇见你,我慢慢感到安心,感到得到了解脱,我开始不再想那些糟糕的事,美好的东西填满了我,其中最美好的...”
“是你。”
(完)
#飞欢 #李寻欢 #阿飞
⧪【文章出处】⧪
一
还是那些陈腔滥调,他听不进去,极不耐烦。
酒早没了,燥得要命,想咳嗽两声,又想到自己与咳嗽在众人心中似乎已是固定搭配,起不到装病的作用,反而惹人侧目,便赌气似的故意忍着。
拿不得酒壶,玩不得飞刀,握不得美人,两只手从未这么清闲过,两条长腿也是无处安放。这位子实在窄得很,座椅也未免太硬,李寻欢不禁想起那地牢,地牢好歹也让人坐地上把腿伸直了。
“....李探花,您有何高见?”
李寻欢皱眉,他只记得之前他们论到双剑相比单剑的优劣,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就是问到小李飞刀,此时此地的李寻欢,也觉得跟他没半毛钱关系。
“李某没什么高见,只是有个疑问,此次武林聚会,当真是美事一桩,可不知此事是谁人操办?”
“回李探花,在下毕临,毕翠山庄此次万分荣幸能...”
“庄主辛苦了,李某今天受益颇多,只是有件要事,不得不先行一步,诸位...”
“给你酒。”
李寻欢觉得自己可恶极了,扯这么个假的要命的谎,但逃脱的快乐让他脚下生了风,话音未落已经走出了好几步,迎面被凛冽的风撞个满怀。
少年冷如雪地的狼,声音像根冰柱,就连手中的酒壶,都已结了霜。
可他的手,是热的。
李寻欢笑了,眼里的碧波吹散开来。刚才的倦怠一扫而空,他的腿变得有力,咳嗽也不再需要强忍。
他握住了少年的手。
他没想到,重逢竟这样快,这样容易。
前半生太崎岖的路,让李寻欢对自己有了清醒的认识,但凡有点儿好事,都有苦果跟着。
打小读书不错,考了探花,换来的是父亲郁郁而终;武功尚可,闯出点儿名堂入了江湖,遇到围攻;和表妹青梅竹马,爱得纯粹透彻,来了个救他命的龙啸云;还有那些好友知己,或是有恩之人,铁大哥,郭嵩阳,吕凤先...全都不得善终;再后来,有了小红,他喜欢小红,不是强烈的爱恋,但两个人温柔相伴也让他感到了许久未有的快乐,可女孩子终会长大,长大后的女孩子突然发现,英雄是用来崇拜的,她也渴望年轻人刻骨铭心的情爱,两个人大醉了一场,醒后江湖再见。
后来的李寻欢,江湖上依然有数不尽的人想杀他,也有数不尽的人仰望他。偶尔杀几个至恶之人,说书人便又有了新素材,他在酒楼听着,仿佛在听别人的故事。手里不再刻木头,身边没了铁传甲,甚至酒壶都有时空有时满,他觉得这些故事太无聊,连醉意都勾不起。
再后来,江湖众人把他传得越来越神奇,想杀他的人越来越少,他连刀都不怎么出了。有些年轻的侠士给他封了古往今来第一人的名号,他听了简直想把飞刀融了卖废铁。更有狂热者,似是知道了他的软肋,以死相逼他参加各种武林大会,可又不许他出手,说李探花天下无敌,身体又不太好,出手也会对我们留情,只要在我们比试过后指点一二,就万分感激了。李寻欢一想到他的后半生就要这么被奉在庙里当假菩萨,想着还不如当初劝上官金虹快快动手,留个英年早逝的美名。
这样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
因为阿飞回来了。
二
阿飞记得,他走时的约定,是一杯喜酒。
虽然约定如此,可他觉得喜酒和李寻欢这个人,太不相衬了。
这人总是惨兮兮的,虽然他叫寻欢。
阿飞从未跟李寻欢说过,第一次看见他,凭着野兽的直觉,阿飞认定这人活不长的,如果他是个别的动物,比如狐狸什么的,那简直是太好捕猎的对象了。
那时的他对世界的认知接近于无。
李寻欢为他掀起了帘子。
此后种种,武林的刀光剑影也好,情爱的枷锁也好,对于现在的阿飞来说,似乎都成了前尘往事,他虽然如此年轻,却已经开始看淡了一些东西。
他依然是出关路上那个阿飞,却也不再是出关路上那个阿飞。
某种意义上的重生。
李寻欢是那个为他抱薪浴火的人。
出海的三年,阿飞很满足。
人最大的满足感,来自于即将完成某件事之前,一旦完成了,空虚感随后即至。
就在他见到父亲的一瞬间。
大侠,英雄,父亲。
看到眼前这个中年人,阿飞突然想到了有一种小老鼠,母亲生完孩子之后如果环境危险,会把孩子吃掉,变为自己的养分。
很多动物都是没有家庭可言的,父亲只是负责给予生命的初始,而母亲,如那母老鼠,许多人觉得残忍,而她根本不知残忍为何物,只不过是本能的选择。
若这小老鼠当即被别的动物吃掉,母老鼠也因没有力气同时遇难,这难道是更好的选择吗?
阿飞不是小老鼠,他也没有被母亲吃掉。他被母亲养成了真正的,可以杀死比老鼠大得多的野兽的男人。
他曾憎恨他的父亲。
现在他明白了,父亲也没有什么错,他是只公老鼠罢了。
归来的途中,阿飞刻意的放缓了脚步。
文人有个词,叫近乡情怯。
阿飞曾以为关外的母亲是乡,不出名毋宁死的江湖是乡,林仙儿的迷汤是乡,遥远的父亲是乡。
一杯喜酒,是乡,也不是乡。
他以为找到李寻欢需要费一番功夫,李孙二人大概已归隐某地。结果去的第一家客栈,就听说李寻欢和孙小红早已分开,成了武林至尊,经常参加各种武林大会。
阿飞简直怀疑有个同名同姓的人冒充他。这样无聊的事,多少酒也不够他喝。
他带了酒。
于大雪天,飞奔。
三
从毕翠山庄出来,李寻欢一时不知该和阿飞说些什么。
阿飞也什么都没问。
两个人并肩走着,走的并不快,雪花懒洋洋的飘着,倒也没有催促的意思。
酒喝完了。最后一滴李寻欢仰头倒了半天,阿飞看看他,笑了。
一个英俊但冷酷的人笑起来,通常比其他人的笑更有感染力。
李寻欢也笑了。
“你没有问要我喜酒,想必已经听说了。”
“是。”
“不必为我难过,我们终不是有缘人,此时此刻世间千千万万情侣,一大半也都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
“嗯。”
“你呢,应该已经了却心愿了吧。”
阿飞没有回答,他不知道心愿二字放在此处,是否合适。
李寻欢并不在意他的沉默,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心了。眼角的皱纹越笑越多,脸色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醉酒,染上嫣红。他看着阿飞,这个大雪中锐利如剑的年轻人,好似时光倒流,初入江湖的少年遇上了他这个酒鬼,起初是他答应请他,后来他为他杀人,再后来他又请了他,再再后来他说回来喝喜酒,再再再后来他回来了,非但没喝上喜酒,又带着酒来救他于水火之中。两个人的酒债越欠越多,不知要多少粮食,酿得此生此世也喝不完。
“你怎么在这里?”
阿飞想来想去,想要先弄明白,李寻欢是不是真的李寻欢。
“我也不知道。”李寻欢苦笑,“可能他们看我活不长,想供着我几年,做做慈善。你可能不信,我都不记得上一次用飞刀是什么时候了。”
“你自己想来?”
“是,也不是,大概是我多管闲事,看不得小孩子因为这种事情自我伤害,虽然心里知道,他们多半是闹着玩的,调理我这个老酒鬼。确实不是所有少年都像你当年那般冷酷,请你喝酒都不理我。”
“我?”
“是呀,你不喝我的酒,反倒让我喝你的,而且越喝越多。有你这样的朋友,快意极了。”
阿飞又沉默了,过了三年,他觉得李寻欢似乎有哪儿变了,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
他此时此刻,好像是快乐的。
当一个人没什么可失去时,也不会怎样。不过是每天喝喝酒,听听故事,当当大侠,有时连咳嗽都忘了,偶尔犯病咳出点儿血,竟也是种充实。最烦的是血红色落在衣服上,难洗的很。数梅花的寂寞在于不能一下数太多遍,要留着慢慢数,咳嗽的孤独在于人前想咳要忍,人后咳完无人。
当一个人已经寂寞孤独至此的时候,他的至交好友,带着他最爱的酒归来了,于他一起在大雪中胡言乱语,此时的李寻欢真真切切是非常快乐的。
阿飞不会知道,特别是,当这个至交好友是阿飞时,这已经是李寻欢一生中数得上的快乐了。
李寻欢感觉前半生那些漫长的,错误的,深情的,充满伤害与被伤害的往事离自己那么近又那么远,还有那个自己曾九死一生的江湖,阿飞带着它们回来了,却仍如初见时那么纯粹,如野兽般的自然之子,给他一种从未有过的活力。
飞刀出手。
如薄纸般斩去了枝头的一层白雪,直直插入树干。
李寻欢大笑几声,似飞鸟腾空踏上刀柄,披风解开散落在雪地,泼墨写意。
“阿飞,这江湖可还有什么好玩儿的事?”
四
“你可知道神剑山庄的三少爷?”
“我当然知道谢晓峰。你要去找他?”
“他似乎已成为传说,我想试试他的剑。”
“我似乎也已成为传说,你要不要试试?”李寻欢眼里的笑意怎么也散不开,在雪夜里亮的惊人。他自枝头落下,竟坐在了披风上,斜倚着大树,感觉无比的惬意。
他的神情半是调笑,半是认真,阿飞看看他,觉得这人似乎比初见时要年轻了些,命长了些。
“你是我的朋友。”阿飞说的严肃,心里却觉得这句话多余又好笑。“我初入江湖时,告诉你我不出名便会死,江湖的意义于我不过如此。现在,我倒觉得身在此中,也有些别的事可以追寻。”
“武学?剑道?”
“也许是。就像我小时候抓捕猎物,起初为了活着,后来为了磨练,出海这几年,当我看到猛兽时仍有与他搏斗的欲望,当我第一次见到海中那巨物时,我心中的狂喜难以形容。捕猎本身的快乐,对我来说,大概不低于酒之于你。”
李寻欢觉得阿飞可爱极了。这番话听得他有点儿上头,他捉起了阿飞的手。
“这双手能捕天下最猛的兽,刺最快的剑,还能为朋友带来最美的酒。”李寻欢的手是凉的,比阿飞的要薄一些,手上并未用力,阿飞却觉得自己动弹不得。“现在,他要去追寻最真的道,追寻本身。”
他放开了手,起了身,大步走进黑夜。
“这样的快事,我许久未尝了。”
李寻欢和阿飞不知道,此时的谢晓峰已断了拇指。
天下万千英雄,是宿命也好,天意也罢,终是让李寻欢遇到了谢晓峰,两个厌透了江湖的江湖传说。
一个残肢,一个咳血。一个疯子般摆脱自己,一个傻子般折磨自己。
身体的伤病有迹可循,心灵的困境,便是至死,也不得解脱。
还好,还有阿飞。
三人围桌而坐,一个笑着伸出两只残手,一个笑着咳得弯下了腰。若不是还有阿飞,这两个人兴许会笑到天荒地老。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笑。你手虽拿不起剑,心中却未必放下。既然如此,多此一举。”
李寻欢拿起酒壶喝一大口,止住了咳嗽。不知何时指尖已有一柄飞刀。
“旁人总觉得我这飞刀像永远发不完似的,我却经常忘了它的存在,有时几个月也用不上一回。但若想起了它,它便出现了。”
“阿飞说的恰是世间最真的真理。多此一举,有多少事都是多此一举。刀多此一举,剑多此一举,手多此一举,连这酒,这喝了醉醒了喝的酒,不也是多此一举。”
李寻欢说着,把酒壶倒置,上好的竹叶青就这么洒在了地上,溅起些许尘土。
“三少爷又怎会不知呢。就像我这酒鬼,纵使知道酒是穿肠毒药,也舍不得,放不下。”
“这翠云峰,绿水湖当真是美景无双,李某得一知己阿飞,又结识了这样一位三少爷,多此一举又何妨?”
酒壶中最后一点,他洒在了圆桌上。李寻欢手指蘸起几滴,含入嘴中。
“好酒不管以怎样的形式存在,都是好酒。”
谢晓峰看着眼前这两个奇怪的人。
一个面无表情的英俊青年,一个肆意放纵的落拓中年。
青年人说的话,不是没有人跟他说过。
砍了又如何,砍了你依然还是谢晓峰!
他也曾再一次陷入了困局。
每当看到这一双残手,心中复杂的情绪一次一次将他撕碎。他似乎已经忘了,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而这中年人,这看起来并不起眼的中年人,此刻竟如绽放的星芒。他眼中含着温暖的力量,缠住了谢晓峰的残手,欲引他脱离深渊。
谢晓峰高仰起头。
他的眼泪已不能停止。
五
“你实在是个很会为别人着想的人。”
走出神剑山庄,阿飞突然停住脚步。他说话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柔软。“你像是能看清每一个人的心,然后把自己的心放置的比他再低一些。你说我是知己,我实在有些不配,因为我不能想象,你这样通透的人,当初怎会把自己逼迫至此?”
“阿飞,你把我说的太好了。我有时也只是个糊涂鬼罢了。如果说还有其他原因,大概是我现在老了,很多事自然而然就看开了。”
“你错了,看开了,才不会老。当初你痛苦至极,无非是发现,死局看开看不开都改变不了结果,日日折磨自己,让自己显得迂腐无能,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阿飞言辞犀利,手却搭上了李寻欢的肩头。往事终究是往事,他支援不了过去的李寻欢,只想让此刻的他稍微好受一点。“说到底,无论什么事,如果一定要有承担错误的人,那必然是你。”
李寻欢又笑了,他回应似的拍拍肩上的手,“我有时想,我的眼光未免太好了。几年之前,第一个发现你的人若不是我,怕是要后悔终生。”
阿飞咯噔一下,恍若心中闯入数头巨兽,熟悉的欲望激的他汗毛炸起。
若不是你,我又怎会是现在的我?
两人同行半日,虽是冬天,却未觉寒冷。
可惜酒壶里的酒被李寻欢倒空了,他渴得很,又不想喝水,阿飞只得依他去找酒家。
“没好酒了。劣质的不如不喝。”阿飞冷着脸回来,手里带了只野兔。
“你这是,要吃烤兔肉?”李寻欢越看越觉得阿飞依然是个可爱少年,纵然他已经二十余岁,早已脱离少年时代。
“那酒馆牛肉都已发臭,酒还不如泥坑里的臭水,真不知道怎么还能开得下去。”
“好好好,尝尝阿飞的手艺,看看是什么神仙味道,让这小伙子长得比神仙还好看。”
阿飞不敢看他的眼睛。
是溪流的汇聚,是江河的漩涡,是海洋在他心中呼啸而起。
李寻欢总喜欢冷不防夸他的长相,小时候他就当没听到,现在不知怎的,竟不敢与他对视。
-这狐狸要吸魂。
阿飞被自己脑子里的想象吓了一大跳,快走了几步,找个好地方架火去了。
李寻欢找了片软软的土地,把自己扔在上面,双手枕在脑后,他觉得自己很轻很轻,灵魂飘了出来,晃荡到了云彩上。
他什么也不想再想。
他本就是一个向往逍遥的人,前几十年过得如夹缝里的蚂蚁,纵是成为了蚂蚁中的翘楚,又能如何?
身后有大地,仰面有蓝天,不远处有阿飞在烤着野兔,香味似乎已经飘了过来。
阿飞,阿飞。光是念及这个名字,李寻欢就已然觉得自己更轻快了几分。
此刻,妄论金山银山,就是成山的美酒拿来与他换,李寻欢也不会瞥半眼。
若时光能静止,就在此刻吧。
六
兔肉被利剑割成小片,除了盐巴,再没有其他调味。
也许是烤肉者心神不宁,有的地方糊了,有的地方还带着血丝。
阿飞头很痛,没想到自己最拿手的烤兔,做成了这样。
无论如何也要先填饱肚子,他刚想唤李寻欢来吃,嘴里却像打了节发不出声响。
“大哥”二字,喊得他烦闷无比。
他自幼丧母,父亲约等于没有,本是天地间孤零零的一株野草,兄弟手足的概念全是李寻欢教给他的。
大哥,兄弟,朋友,知己。李寻欢让他认定,这些词语,这些描述人与人关系的词语,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字眼。
后来他遇到了林仙儿。
种种不堪的过去他似乎已完全抛下,但内心深处,总会在他最脆弱时唤醒一些东西,一些他想彻底忘掉却无能为力的梦魇。
“她带给我的是不幸,你呢,又带给我了什么?”
“你一直是我的朋友。”
“以后却不再是了!”
阿飞想通了林仙儿,但没有想通自己。
每当他理解李寻欢更多一点,他就越发想不通自己。
野生野长的阿飞,对善与恶有着接近本能的反应。他向来恩怨分明。
唯独在李寻欢这里,他像是失了神志,魔鬼附体,把满是爪牙的一面彻底暴露。
人性本恶。
假如这恶释放在了什么猛兽,或是大奸大恶之人身上,倒也痛快。
偏偏是李寻欢。
一个可以把所有爪牙吞了就酒喝的人。
重逢之后,阿飞眼见李寻欢发自内心的高兴快乐,他喊阿飞喊的亲密无间,说他是最好的朋友,难得的知己。
越是这样,阿飞心里越涌出更多绝望。
这绝望一方面来自过去撕心裂肺的内疚,另一方面......
另一方面是什么,他自己也还没想明白。只是隐隐约约间,阿飞看到自己的魔爪伸向兄弟这座神庙,立起惊世骇俗的尖楼。
尖楼里有只狐狸,碧绿的眼睛,笑的迷离。
寻欢。
“寻欢。”
竟真的脱口而出。没了对兄者的尊重,阿飞觉得自己的声音都走了样,变得低沉而嘶哑。
这一声很不响亮,窸窸窣窣如蚊蝇乱语。
他应是听不见的。
李寻欢正飘在天上。
他想起了小时候,李园不止有梅花,还有无数奇虫怪蝶,那是男孩子的秘密珍宝。他和哥哥在院子里可以藏一整天,落了先生的功课,晚上免不得被父亲训诫。
那时他不知道,即使这般顽劣,在不远的未来哥哥和他还是双双中了探花。之后的每一天都无比漫长,再没有躲在花丛中看小虫子搬个家一下午就过去了的日子。
李寻欢最近很少咳嗽,但几乎次次见血。
不是什么好事。倒也不是坏事。
正如此刻,神游的思绪被胸腔的辣疼打断,一口腥甜逼的他不得不侧身。
正如此刻,他听到有人唤他:
“寻欢。”
七
李寻欢坐了起来,手背抹去嘴边朱红。抬眼,是阿飞煞白的脸。
“这几年,梅二先生看过你的病吗?为何...怎会这样!需要什么草药,我去找!你...”
“阿飞。”
“嗯?”
“刚才,是你叫我去吃饭么?快去端来,凉了就没法入口了。”
到底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吧,李寻欢想,这样又厉害又迷人少年英雄,与谁都是一幅冷冰冰的模样,唯独对他如此关心,说不开心那是小狗。
可是,不是。
不应是这样。
李寻欢从来不是迟钝的人,甚至有时,他痛恨自己过于敏感的神经。
他没法忽略阿飞看他的眼神,热烈却又在闪躲,那种企盼和羞涩,他看得一清二楚。
还有那声呼唤。
那是压抑的,暗涌的,带着爱和欲望的,情人的渴求。
兔肉已经凉了。不好吃,但也得吃。快一天没有进食了,总不能靠露水过活。
李寻欢吃了一口,嚼了四十二下终于进肚,再不敢挑战。
阿飞把剩下的都吃了。他吃的很快,嚼的很用力,对一个童年生吃虫子的人来说,不值一提。
他吃完了。
“李寻欢。”
阿飞坐得很直,直的有些僵硬。他们太熟悉了,没有装傻的必要。该怎样就是怎样,不想喊你大哥,就不要再喊。
“我此生最重要的一天就是遇到你的那天。你待我如至亲之人,若谈报答,就是我这条命,也显得太少太轻。但我曾伤害过你,当时我恨你,更恨我自己,我说了无可挽回的话,做了无可挽回的事。”
“我想把这段记忆捅死,可它却变作厉鬼来折磨我。我总想着,你若不是李寻欢,是别的任何一个有仇报仇的人,最好把这伤害加倍归还于我,我反而会更舒心些。但你就是李寻欢,你从未在意别人伤你多深,你让我...你让我觉得这样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继续做你的朋友,是件太煎熬的事。”
“可是我又舍不得。我当时说不再是你的朋友,现在我也不想再是你的朋友,我也不想再喊你大哥,我好像...好像觉得这还不够...怎么办,我竟觉得还不够...”
阿飞感到自己被抽空了。说了太多太多的话,可怎么也说不明白,越不明白越想说,他的心被什么东西紧紧攥住,找不到出口,这种迷茫的压抑感让他喘不过气。
“阿飞,阿飞。”
李寻欢握住阿飞的手,握的很紧。他想安抚这委屈的,愧疚的,不知如何倾诉感情的小兽,他想还是让我来说,让我把这荒唐的事说明白,让我和你坦坦荡荡的选择,无论是对是错。
前半生李寻欢学到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每个人都应选择自己的路,承担自己的一生。
这个道理明白的越早,人就活的越快乐。
他明白得虽有些迟了,所幸,还不算太迟。
“我遇到你,与你遇到我,是同样的意义。人和人真心相处没办法用谁付出多少来衡量,更谈不上报答二字。”
“你那时太过单纯,未经男女之事,又十分渴望家的温暖,才被林仙儿所利用。她利用了你的弱点,你今后能吸取教训就好。”
“至于你说伤害我,我必须承认,那时我难过极了,身心俱疲。后来,我也确确实实已不再怪你,因为我在意的始终是你是否还是那个阿飞,只要你是,别的都不重要。”
“你若觉得一定要我伤害你才能释怀,大可不用着急,来日方长,这笔帐你先记下,哪天我气坏了你,拿出来找平就是了。”
“阿飞,下面我说的话,是猜测你心的大胆之言,若我猜错了,这张老脸你以后可以随便笑话,若我猜对了--”
“猜对的话,我们但求本心。”
李寻欢的话语像风一样轻柔,阿飞渐渐觉得自己又可以呼吸了。他直视着他的眼睛,可以包容一切的,美得摄人心魄的眼睛。
他此刻突然发现,李寻欢是这样美。他甚至想不到别的词语,单单只想到这个字,美景的美,美酒的美,美人的美。
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远远不及的美。
只这一瞬,阿飞骤然明白了一切。
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明白了李寻欢即将要说的话。
“阿飞,你对我,是否有了情人之爱?”
“李寻欢,你可愿意?”
两人几乎同时说完。
阿飞笑的如正午太阳般绚烂夺目,李寻欢印象中那稚嫩英俊的面庞已隐隐生出成熟的带有侵略性的巨大魅力。
李寻欢也笑了。
他眼角的皱纹神奇的消散了许多,修长有力的手握的更紧了些。
“你可知道刚才我躺在这里,想了些什么?”
“我想到高中探花那一天,想到初入江湖杀死第一个人后的颤抖,想到关外十年的逃避,想到我告诉自己什么都不要想,可我的心不受控制,还是想了又想,想了又想,脑袋乱的要命。”
“直到我想到遇见你,我慢慢感到安心,感到得到了解脱,我开始不再想那些糟糕的事,美好的东西填满了我,其中最美好的...”
“是你。”
(完)
#飞欢 #李寻欢 #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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