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酒鬼初級面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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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 2022-05-03
#1 [原创]【楚欢】无情(G)坑
2022-05-03, 17:17
⧪转载自LOF(作者:不是酒鬼)⧪
⧪【文章出处-1】⧪
⧪【文章出处-2】⧪
⧪【文章出处-3】⧪
一
楚留香初见他时,他当然在喝酒。
若有一千个人见过李寻欢,意味着九百九十个人见过他的酒壶。
彼时离他战胜上官金虹已两年,小李飞刀天下第一的名号已呼之欲出。
他只是坐在那里,没有多余的表情,没有惹眼的动作,他坐得很随意,很舒服。
那酒馆嘈杂吵闹,人们有的划拳作乐,有的放声大哭。楚留香于这人群中发现李寻欢,如陶潜望见南山。
他们喝了数不尽的酒,喝到楚留香心神恍惚,喝到李寻欢忘了前尘,喝到不知是为了醉去,还是为了醒来。
终是醉去。记不得谁先发了疯,优雅的大盗和风流的探花,轻纱软帐不能承受的缠绵。谁轻功高绝温柔缱绻,翩翩飞向云端,谁点燃肉体放纵灵魂,共赴云雨巫山。
极尽荒唐。
朗朗前路,莫问归途。
再见时,不过是又一次欲火焚心。
李寻欢一边做,一边笑。他一向是个对自己很不诚实的人,咳嗽当作没有咳嗽,受伤当作没有受伤,痛苦当作平常,至于偶尔的快乐,只当作老天的恩赏。
有时他也忘了,自己的心是什么样子?他想找找看,想翻过前半生的厚重,翻过那些江湖恩怨情深意长,想飞得再高一些,再远一些,可不可以?
他终究放不过自己。
然而此时此刻,他把心扔了,方得解脱。
他笑的眼底飞出了邪情,碧绿的大海妖灵乍现。
身体没了禁锢的虚念,他很满意自己喉间的喘息,灵活的躯体,甚至最最私密之地,连绵不绝的潮涌将他淹没,又将他推向浪尖。
他看向身上之人。郁金香的浓郁恍惚了他的神志,深蓝长衫散开,暗夜下清澈的眼眸,似是带着仙佛的怜惜。
楚留香每次欢好过后,无边的空虚感使他倦怠。
而与李寻欢的交锋,往往结束的心神不宁。
江湖中人皆知他风流,他不以为然。人各有自己的路,只不过他偏爱漂泊的船,驰骋的马,永不停歇的脚步,当然还有沿途各色的花蜜柔浓。
此路恰逢梅香正盛。
那人手持天下最负盛名的武器,心怀无边的侠义大爱,喝最孤独的酒,受最重的伤。
却偏偏与他疯癫至此。一次是偶然,两次是意外,后来的那些相遇,便是说不清也道不明。所幸他们很少交谈,无非喝酒,交欢。
如两只心神相通的野兽,隐匿在无边的丛林。
他容自己自私一次,与片叶不沾身的香帅放肆欢愉,无所谓明天。
他知他未带着心来,唇齿相依抵不过飞刀冷断,从始至终,也没有明天。
道是无情,道是无情。
(总觉得一旦相爱,尤其是在一起之后,李寻欢必然是心里承受较多的一方,必然不能潇洒快意。所以不想爱了,不要爱了,快乐一天是一天,多好)
(乱码君洗脑好手,楚欢搞起来虽然不太甜,但也不算苦诶)
二
胡铁花有个毛病,若在他身上发生些不得了的事,就想找到那老臭虫胡言乱语一番。
他自认今日,自己是很有些英雄气的。
正午日头毒辣,虽然昨夜的大醉还未完全清醒,胡铁花还是闪进一家酒楼,酒肉刚刚上桌,便听到楼下一桌炸开了锅似的热闹。
“……我亲眼所见,怎会有假?蓝衫男子轻功了得,未见其面目,随后李寻欢慢悠悠从小楼走出,面色绯红,我绝不会认错。”
“可这未免太离奇了。李寻欢本是极好女色,年轻时是风月楼的常客,怎会和男人交好?你说你听得真切,难不成这二人云雨时倒不避讳,忘乎所以了?”
“啧啧,何止是忘乎所以,那媚声入耳,直叫人……我多年前远远望过李寻欢与栖霞庄主一战,一手飞刀确实天下无双。谁料他竟有这种癖好,真叫人作呕,而且看情形,他更像那身居人下的兔儿爷,这样的人配得上兵器谱的第一?简直天大的笑话!”
“我看不如下些猛药,找几个身强体壮的男人,也算满足了他,之后再废了他的武功!这种人简直是武林的羞耻,万万不可让他辱没我们习武之人的名声!”
胡铁花当然听过李寻欢的大名。虽未曾谋面,但他对有真本事的人,向来是欣赏的。
他竟有龙阳之好?胡铁花也很是震惊,但未及多想,便听到这帮人满嘴污言秽语,扯着武林的大旗,要做的却是如此下三滥的事。
越想越是气从中来,纵身一跃落至桌前,见他们四人一个个衣冠楚楚,却样貌丑陋,果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来。
“你们几个英雄好汉,练得是哪门哪派?怕不是阴沟教死老鼠派,专门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李寻欢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与你们有什么关系,废人武功?难不成你们还能摸得到他衣角不成?”
四人脸色大变,这不知从哪冒出的酒鬼,竟为这个兔儿爷说话。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四人交换了一下眼神,杀气已出,其中一人执剑直奔胡铁花命门。
胡铁花哼了一声,转瞬之间,那人的手腕咔嚓一生,竟被生生夹断。
看见这手拍苍蝇大法,在场众人顿时惊呆,这管闲事的原来是他!
“你…你是胡铁花?”
“认出你爷爷就快点爬走。”
断腕之人脸色惨白,“我与你无冤无仇,你!难不成那天的蓝衫人就是你?”那人面色讥讽,“撞破了你们的好事,我这手断的也算值了,不过你不用嚣张,我崇直门记下这笔账,择日再算!”
“你爷爷不认识李寻欢,只不过看你们恶心。再不快点儿滚去找大夫,你那手就彻底废了。”
酒虽然已经凉了,胡铁花喝着却美得很。他觉得自己做的太对了,太侠义了,就是那老臭虫在场,也不能做的比他更好了。
他不知道,没过多久,当楚留香听闻“胡铁花因被人撞破与李寻欢龙阳之兴恼羞成怒断人手腕”时,差一点就把鼻梁骨揉折了。
三
“你认识李寻欢?”
“当然认识。”
“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不是很正常?我还有八百六十件事你不知道。”
见胡铁花得意的胡子要翘到天上去了,楚留香简直想拎他出去倒倒脑子里的水。
“大英雄,几日未见,你和天下第一的小李飞刀都已有了肌肤之亲,以后楚某怕是高攀不起了。”
“你个老臭虫,说的我鸡皮疙瘩要起来了,亲你个大头鬼!我认识李寻欢,又不是见过李寻欢,更不是睡了李寻欢,我看你不仅鼻子有毛病,耳朵也快不行了!”胡铁花一双眼睛瞪的溜圆,他发现楚留香这人实在没意思,与他说完那日的壮举,不仅没有夸他几句,反倒胡编乱造起来。
“真的不是?你现在的美名,传的远得很,让我想想叫什么来着——哦,探花夫人,听着好像比花蝴蝶更娇俏几分。”
“老臭虫你给我说清楚,是谁扯的这些荒唐话!我跟李寻欢可是清清白白,再说,凭什么我是探花夫人,他怎么不叫蝴蝶夫人!”
楚留香的头开始有些痛了。若这事与他无关,倒是可以再气一气他,只是现在,他还有别的事要想。
“如今你随意去一家酒馆,便能听到好几个人讲你的故事。不说这些了,你可记得当日那几人都是什么面貌?”
“歪瓜裂枣。”胡铁花气的鼓鼓,趴在桌子上像只大蛤蟆,“崇直门的,一个满脸麻子,一个鼻大如斗,还有两个又矮又瘦。你问这些做什么?”
当然是未雨绸缪。听胡铁花所言,这几人的武功不值一提,但崇直门并不是个小门派,若真有歹意……
楚留香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胡铁花都知道这帮人碰不到他的衣角,自己怎么就乱了心绪。
想着想着,想起了被人看见那日,两人都没有喝酒,少有的清醒使得某些触感更鲜明,更难以忘却。又想起事后李寻欢催他清洗,说屋子里腥气,却递过了一壶酒。
便又是一场沉沦。
后来两人都已倦了,可惜唯一的一壶酒没喝到嘴,难生睡意。楚留香辗转反侧,又怕将他惊醒,终是披上衣服,踏月而去。
他记得走时李寻欢睡的正香,自己的动作极轻,怎一转眼,他也出了大门?
当胡铁花说道李寻欢面色绯红,配上他一惊一乍的表情,楚留香忽然生出一种难言的心虚和……愉悦。
这段隐秘的关系和小李探花的种种妙处,如今成了楚留香心底微妙的宝藏。他于喧哗的闹市悄悄偷走,于众生的头顶细细品尝。
盗得销魂处,月夜暗留香。
李寻欢最近没什么太平日子。
任谁成为了这种流言的主角,都不会太开心。更何况,这流言至少有一多半,是真的。
胡铁花。他只记得这位也是江湖中有名的浪子和酒鬼,若不是这事儿,日后一起喝上一场也未尝不可。
奇妙的是,他还是楚留香的朋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寻欢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老了,当年考中探花的聪明劲儿,都消失殆尽了。
他此时想的居然是,楚留香把这种事都告诉胡铁花,这两个人倒是甚为亲密啊。
#楚欢 #李寻欢 #楚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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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楚留香初见他时,他当然在喝酒。
若有一千个人见过李寻欢,意味着九百九十个人见过他的酒壶。
彼时离他战胜上官金虹已两年,小李飞刀天下第一的名号已呼之欲出。
他只是坐在那里,没有多余的表情,没有惹眼的动作,他坐得很随意,很舒服。
那酒馆嘈杂吵闹,人们有的划拳作乐,有的放声大哭。楚留香于这人群中发现李寻欢,如陶潜望见南山。
他们喝了数不尽的酒,喝到楚留香心神恍惚,喝到李寻欢忘了前尘,喝到不知是为了醉去,还是为了醒来。
终是醉去。记不得谁先发了疯,优雅的大盗和风流的探花,轻纱软帐不能承受的缠绵。谁轻功高绝温柔缱绻,翩翩飞向云端,谁点燃肉体放纵灵魂,共赴云雨巫山。
极尽荒唐。
朗朗前路,莫问归途。
再见时,不过是又一次欲火焚心。
李寻欢一边做,一边笑。他一向是个对自己很不诚实的人,咳嗽当作没有咳嗽,受伤当作没有受伤,痛苦当作平常,至于偶尔的快乐,只当作老天的恩赏。
有时他也忘了,自己的心是什么样子?他想找找看,想翻过前半生的厚重,翻过那些江湖恩怨情深意长,想飞得再高一些,再远一些,可不可以?
他终究放不过自己。
然而此时此刻,他把心扔了,方得解脱。
他笑的眼底飞出了邪情,碧绿的大海妖灵乍现。
身体没了禁锢的虚念,他很满意自己喉间的喘息,灵活的躯体,甚至最最私密之地,连绵不绝的潮涌将他淹没,又将他推向浪尖。
他看向身上之人。郁金香的浓郁恍惚了他的神志,深蓝长衫散开,暗夜下清澈的眼眸,似是带着仙佛的怜惜。
楚留香每次欢好过后,无边的空虚感使他倦怠。
而与李寻欢的交锋,往往结束的心神不宁。
江湖中人皆知他风流,他不以为然。人各有自己的路,只不过他偏爱漂泊的船,驰骋的马,永不停歇的脚步,当然还有沿途各色的花蜜柔浓。
此路恰逢梅香正盛。
那人手持天下最负盛名的武器,心怀无边的侠义大爱,喝最孤独的酒,受最重的伤。
却偏偏与他疯癫至此。一次是偶然,两次是意外,后来的那些相遇,便是说不清也道不明。所幸他们很少交谈,无非喝酒,交欢。
如两只心神相通的野兽,隐匿在无边的丛林。
他容自己自私一次,与片叶不沾身的香帅放肆欢愉,无所谓明天。
他知他未带着心来,唇齿相依抵不过飞刀冷断,从始至终,也没有明天。
道是无情,道是无情。
(总觉得一旦相爱,尤其是在一起之后,李寻欢必然是心里承受较多的一方,必然不能潇洒快意。所以不想爱了,不要爱了,快乐一天是一天,多好)
(乱码君洗脑好手,楚欢搞起来虽然不太甜,但也不算苦诶)
二
胡铁花有个毛病,若在他身上发生些不得了的事,就想找到那老臭虫胡言乱语一番。
他自认今日,自己是很有些英雄气的。
正午日头毒辣,虽然昨夜的大醉还未完全清醒,胡铁花还是闪进一家酒楼,酒肉刚刚上桌,便听到楼下一桌炸开了锅似的热闹。
“……我亲眼所见,怎会有假?蓝衫男子轻功了得,未见其面目,随后李寻欢慢悠悠从小楼走出,面色绯红,我绝不会认错。”
“可这未免太离奇了。李寻欢本是极好女色,年轻时是风月楼的常客,怎会和男人交好?你说你听得真切,难不成这二人云雨时倒不避讳,忘乎所以了?”
“啧啧,何止是忘乎所以,那媚声入耳,直叫人……我多年前远远望过李寻欢与栖霞庄主一战,一手飞刀确实天下无双。谁料他竟有这种癖好,真叫人作呕,而且看情形,他更像那身居人下的兔儿爷,这样的人配得上兵器谱的第一?简直天大的笑话!”
“我看不如下些猛药,找几个身强体壮的男人,也算满足了他,之后再废了他的武功!这种人简直是武林的羞耻,万万不可让他辱没我们习武之人的名声!”
胡铁花当然听过李寻欢的大名。虽未曾谋面,但他对有真本事的人,向来是欣赏的。
他竟有龙阳之好?胡铁花也很是震惊,但未及多想,便听到这帮人满嘴污言秽语,扯着武林的大旗,要做的却是如此下三滥的事。
越想越是气从中来,纵身一跃落至桌前,见他们四人一个个衣冠楚楚,却样貌丑陋,果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来。
“你们几个英雄好汉,练得是哪门哪派?怕不是阴沟教死老鼠派,专门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李寻欢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与你们有什么关系,废人武功?难不成你们还能摸得到他衣角不成?”
四人脸色大变,这不知从哪冒出的酒鬼,竟为这个兔儿爷说话。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四人交换了一下眼神,杀气已出,其中一人执剑直奔胡铁花命门。
胡铁花哼了一声,转瞬之间,那人的手腕咔嚓一生,竟被生生夹断。
看见这手拍苍蝇大法,在场众人顿时惊呆,这管闲事的原来是他!
“你…你是胡铁花?”
“认出你爷爷就快点爬走。”
断腕之人脸色惨白,“我与你无冤无仇,你!难不成那天的蓝衫人就是你?”那人面色讥讽,“撞破了你们的好事,我这手断的也算值了,不过你不用嚣张,我崇直门记下这笔账,择日再算!”
“你爷爷不认识李寻欢,只不过看你们恶心。再不快点儿滚去找大夫,你那手就彻底废了。”
酒虽然已经凉了,胡铁花喝着却美得很。他觉得自己做的太对了,太侠义了,就是那老臭虫在场,也不能做的比他更好了。
他不知道,没过多久,当楚留香听闻“胡铁花因被人撞破与李寻欢龙阳之兴恼羞成怒断人手腕”时,差一点就把鼻梁骨揉折了。
三
“你认识李寻欢?”
“当然认识。”
“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不是很正常?我还有八百六十件事你不知道。”
见胡铁花得意的胡子要翘到天上去了,楚留香简直想拎他出去倒倒脑子里的水。
“大英雄,几日未见,你和天下第一的小李飞刀都已有了肌肤之亲,以后楚某怕是高攀不起了。”
“你个老臭虫,说的我鸡皮疙瘩要起来了,亲你个大头鬼!我认识李寻欢,又不是见过李寻欢,更不是睡了李寻欢,我看你不仅鼻子有毛病,耳朵也快不行了!”胡铁花一双眼睛瞪的溜圆,他发现楚留香这人实在没意思,与他说完那日的壮举,不仅没有夸他几句,反倒胡编乱造起来。
“真的不是?你现在的美名,传的远得很,让我想想叫什么来着——哦,探花夫人,听着好像比花蝴蝶更娇俏几分。”
“老臭虫你给我说清楚,是谁扯的这些荒唐话!我跟李寻欢可是清清白白,再说,凭什么我是探花夫人,他怎么不叫蝴蝶夫人!”
楚留香的头开始有些痛了。若这事与他无关,倒是可以再气一气他,只是现在,他还有别的事要想。
“如今你随意去一家酒馆,便能听到好几个人讲你的故事。不说这些了,你可记得当日那几人都是什么面貌?”
“歪瓜裂枣。”胡铁花气的鼓鼓,趴在桌子上像只大蛤蟆,“崇直门的,一个满脸麻子,一个鼻大如斗,还有两个又矮又瘦。你问这些做什么?”
当然是未雨绸缪。听胡铁花所言,这几人的武功不值一提,但崇直门并不是个小门派,若真有歹意……
楚留香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胡铁花都知道这帮人碰不到他的衣角,自己怎么就乱了心绪。
想着想着,想起了被人看见那日,两人都没有喝酒,少有的清醒使得某些触感更鲜明,更难以忘却。又想起事后李寻欢催他清洗,说屋子里腥气,却递过了一壶酒。
便又是一场沉沦。
后来两人都已倦了,可惜唯一的一壶酒没喝到嘴,难生睡意。楚留香辗转反侧,又怕将他惊醒,终是披上衣服,踏月而去。
他记得走时李寻欢睡的正香,自己的动作极轻,怎一转眼,他也出了大门?
当胡铁花说道李寻欢面色绯红,配上他一惊一乍的表情,楚留香忽然生出一种难言的心虚和……愉悦。
这段隐秘的关系和小李探花的种种妙处,如今成了楚留香心底微妙的宝藏。他于喧哗的闹市悄悄偷走,于众生的头顶细细品尝。
盗得销魂处,月夜暗留香。
李寻欢最近没什么太平日子。
任谁成为了这种流言的主角,都不会太开心。更何况,这流言至少有一多半,是真的。
胡铁花。他只记得这位也是江湖中有名的浪子和酒鬼,若不是这事儿,日后一起喝上一场也未尝不可。
奇妙的是,他还是楚留香的朋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寻欢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老了,当年考中探花的聪明劲儿,都消失殆尽了。
他此时想的居然是,楚留香把这种事都告诉胡铁花,这两个人倒是甚为亲密啊。
#楚欢 #李寻欢 #楚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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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李寻欢病了。
这样说未免有些偏颇,毕竟这十余年来,他从来也没好过。
但病总有轻重缓急。他实在是个不太会照顾自己的人,一年中总要染几次风寒。
这一次他本不以为然,不过是多喝几壶热酒的事,也不知是因为那竹叶青不够年头,还是自己大限将至,居然十多日未见好转,鼻塞难喘,浑身滚烫,从早到晚咳得心烦意乱,甚至开始出现头晕目眩之感。
燕七把他捡回去的时候,王动难得的下了床。
李寻欢不会忘记,自己醒来时身上一身烧鸡腊鸭油,头顶几只老鼠在聊天,腿上不知多少蟑螂翻山越岭的感受。
原来地狱竟比自己想象的更可怕几分。
“这人是瞎子,哑巴,还是瞎哑巴,怎么醒来这么久,都没个动静?”一个男声传来,听着,倒是没什么阴气。
“敢问阁下,我可以起来吗?若这…这床是地府的第一道考验,在下是否已经通过?”
“有意思,真是有意思,燕七这次捡到宝了。王老大,有人把你的爱床当作阴曹地府,你有什么想说的?”
此时一个纤细瘦弱的年轻人推开大门,他扫了一圈院子,知道又是早早睡觉不然肚子乱叫的一天。
然而一进屋,他顿时睡意全无。
“李寻欢?你是李寻欢?”他围着床转了几圈,“你怎么在王老大床上?”
李寻欢下了床。这里原来不是地狱,是一个很大,很空旷的房子,和几个救了他命的人。
“李寻欢谢过几位,刚才失礼了。我方才头痛欲裂……”
“说实话就叫失礼?林太平,你说他是李寻欢,可李寻欢是哪位?”
“郭大路呀郭大路,你知不知道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我又不想当官,不知道岂不很正常?”
“你知不知道兵器谱上排名前三甲的高手,如今也只剩下一个探花?”
“我又没什么好兵器,没排到我,我关心做什么?”
“你知不知道这两个探花实为一人,这人不仅文武皆为翘楚,吃喝嫖赌也样样精通,长得更是风流倜傥,是当今武林名声最大的几位之一?”
“他长什么样跟我更没关系了。我又不喜欢男人。”
“巧了,你不喜欢,他偏就喜欢男人。如今这样一位人物就站在你旁边,你知是不知?”
李寻欢看这二人宛如说书先生,将他半生荒唐一一道来,心中百转千回。
他从幼时起,一生都活在众人的焦点之下,很少有人没听过他的名字,他似是已经习惯了名声的陪伴,无论好的还是坏的,他并不在乎,也不愿解释,孤独已成为他最安全的状态。
如今他病的摔倒街头,被人所救,而救他的这些年轻人,他们似乎一无所有,家徒四壁,甚至邋遢的有些匪夷所思。
可是,他们很快乐。
李寻欢笑得很开心,很大声。
“你看,他太知道自己有多了不起了,我们这样说他,简直说到了他的心坎里。”
“可我看他实在是个可怜的人,他总是想的太多,想的太深刻,不知道有些事根本不用去想,想了也白想。人若不能在内心得到快乐,不是太没劲了?
“阁下说的太对了,结识几位,李寻欢三生有幸。”
“你这样了不起的人,病倒了也还是要有人照顾的。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若真心喜欢,在一起便是了,”较为年长的男子看了看对面两个年轻人,“郭大路,你说是不是?”
只见一直没有说话的秀气青年哼了一声,那名叫郭大路的年轻人挠了挠头,耳朵烧了起来。
“这自然是最真的真理。可惜,人与人之间,真心喜欢这几个字,实在是不容易碰的。”不知为何,在这样几个人面前,李寻欢几乎没有任何防备,与初见之人谈论此事,竟也不觉得尴尬。
“你是说胡铁花不喜欢你?还是你不喜欢他?”纤弱的年轻人大叫,“难不成你俩是一夜风流?”
李寻欢觉得头又开始痛了。
“咳咳咳……江湖传言自然是假的。我与胡大侠素不相识,哪里有这样的关系。”
“不管是谁,人要连自己喜不喜欢都不知道,岂不变成了呆子?”
喜欢,还是不喜欢。
这是李寻欢从最一开始,就不愿想也不能想的问题。
他明白,一旦他开始想,一切都将荡然无存。
不过是互相需要,不过是彼此放纵。
想或不想都是自己徒增烦恼,正如他们所言,自己就是想的太多,才落得今日。
更何况,他,是楚留香。
五
自从在富贵山庄住下,李寻欢觉得自己头也不疼了,鼻也不塞了,咳虽然还是会咳的,不过也没那么甚了,毕竟也算个力气活,而体力如今,格外宝贵。
除了有时肚子闹一闹脾气,地上睡着未免有些太硬,李寻欢简直从来没这么舒服过。
他被捡时身无分文,有块老玉第三天就让燕七拿去换酒,王动看见了,在床上翻过身盯了半天。
“这样的东西,换这一院子酒,怕是也有些亏了。都说你败家有方,果然不假。”
“过誉了,您也是老行家了,富贵山庄能如此富贵,着实是费了一番功夫。”
“那么依李探花看,这里可还符合心意?”
“那是当然,只要几位不撵我,李某简直想住到天荒地老。”
“撵你干什么,你吃的又不多。我们若有一袋米,自然会分你半袋,若只剩一杯酒,你干了也无妨,”坐在门口的郭大路苦笑,“可惜现在什么都没有,那么这些话,简直连屁都算不上。”
燕七叹了口气:“唉,这次未免也穷的太久了些。所以我们干嘛不去赚些银子?”
“你要是去卖艺,最好拉上小郭。一个扮猴一个扮人,估摸一天下来,这玉就保住了。”
“自然是她扮猴,我扮人……不对,王老大你什么意思?!”
“要赚银子,不如去劫崇直门。”林太平伸了个懒腰,今日的第三觉刚刚睡醒,“自那日被胡铁花羞辱,他们便昭告天下,斩断武林所有断袖之人,灭了这歪风邪气,匡扶武林正义……”
郭大路连忙捂住耳朵:“求求你莫要再说他们的侠义之语,我怕吐出酸水来烧的慌。你只要说怎么劫就好。”
“他们通常会使些下流手段将那些情侣捉住,再以他们相互的性命为要挟,要他们发毒誓绝不再恋上同性之人,之后再将他们的家财洗劫一空,谓之给他们应有的教训。若有人反抗不从,便直接杀了他们!”
“抢钱做什么?崇直门家大业大,一向不是气派的要命么?”
“就是因为家大业大,才要抢,抢了家业就更大,就可以抢更多的人,得到更多的财富,”王动直起身来,面带讥讽,“那么我们何时出手,可有方向?”
“崇直门既然认为这是正义之举,必然会提前昭告天下。”
“这样一来,岂不给了那些苦命鸳鸯反击的余地,他们又怎能得手?”
燕七白了郭大路一眼道:“你以为他们像你,硬骨头啃的来劲,对上小孩子反倒要输给他?他们自然是专挑那些江湖小辈欺负,否则,”燕七看了看李寻欢,“直接找他不是最好。”
李寻欢沉默半响,淡淡道:“他们不找我,我倒是应该主动拜访他们了。”
“没错!我们也来个劫富济贫,将他们狠狠教训一番,这样的好事,小林你真该早点说出来才是。”
“因为我们是去抢生意的,落于人后总归有些没面子。这事早有人去做了,而且全天下也没人会做的比他更好。崇直门上一次出手遇上了他,狼狈得很。”
“你说的可是他?”
“除了他,还会有谁?”
楚留香卧在船上几欲睡去。甜儿的糖饼做的极好,吃进肚里,甜的入了梦。
他梦见张洁洁狡黠的笑脸,握住了他的手却又放开;他梦见柔弱的石绣云依偎在他怀里,下一瞬只剩下模糊的影子;红袖和甜儿又在打闹,蓉蓉在一旁温柔的望着,女孩子们周围泛起淡蓝的光,天空倒映着,楚留香从海上飞了起来,他似乎想找些什么,尚未想起,眼前突然出现一场大火,两个年轻男孩儿的衣角已被点燃,他们紧紧相拥,脸上带着赴死的决心和释然的笑意。
他伸出手想把他们拽出深渊,却听见他们大喊:此生此世得一挚爱,别无所求。
楚留香忽地醒来,心则仿佛留在了大火之中。
他跃入大海,冰凉苦涩的咸味没过头顶,睁开双眼,海之至深处目不能及,一条银蛇自黑暗中游来,在这漫无边际的空间里,它细如发丝,无骨的身姿是若隐若现的欲望,是不见天日的奇情。
他终于想起要找的是什么,吐出肺腑中的余气,窒息感使他仰起头破海而出,海水如那人的手,抚摸着他结实的身躯和古铜色的肌肤。
他们上一次相见还是盎然的春日,枝头初绿。
如今,一叶知秋。
六
“他们俩怎么认识的?为何之前没人知道?”
“大人物和大人物成为朋友,也许并不需要原因。这江湖并没有多大,早遇到一天,便多喝一天的酒。”
“说的也是。当初我进那鬼山庄,也没想那么多。”
“你到底是郭大路,还是郭大脸?”
“怎么啦,我们除了并不是每天都能喝上酒这一点,哪里不是大人物了。”
“真正的大人物都不会告诉别人自己是大人物,就像真正喜欢的人往往都不会轻易让别人知道。”
“哪来的奇怪道理!就是这种奇怪的道理太多,人们才越来越难得到快乐。照我看,今天我们不仅做了好事,还有这么多酒喝,已经是天大的人物了。”
“你做的好事?你说的可是把门口的石像撞倒?”
“我这不是近墨者黑,跟王老大混久了,能休息就不要乱动,能不出手就不出手。反正有他们二人在,就是十个崇直门也没用。话说回来,李寻欢还跟咱们回去吗,要不要去叫他?”
“有时我真怀疑,我干嘛要喜欢你?你这个脑子,这么多年是怎么混的江湖……”
一个人若是鼻子不太灵,其他的地方,定会超脱常人的敏锐。
郭大路等人的话一字不漏的落在楚留香的耳朵里,他觉得这实在是几个有趣的人,这段日子李寻欢原来是与他们在一起,怪不得看上去心情格外舒畅。
“第一次见你的飞刀出手,果真举世无双。”
李寻欢眯起眼睛。这酒少说也有三十年,加上多日空着肚子,几杯下肚,便生出了醉意。
“香帅与我,心有灵犀,与其追着他们行动,不如端了这老巢。唉,许久没喝过这么好的酒了,咳咳,美酒佳人,夫复何求?”
他这些日子在富贵山庄过得不能再随便。头发本披散着,为了走路方便胡乱扎成一束,胡子冒了青茬,衣服也远没有曾经讲究,披风早已化为地上的床铺,实在不能再穿身上,便只着了件白色里衣。
这实在不是平常的李寻欢,可谁又能说,平常的李寻欢,就是真正的李寻欢呢?
楚留香并没有喝醉,相反,他越喝越清醒。
李寻欢似有若无的邀请,他听得清清楚楚。二人以往调情,多半也是探花拋枝,香帅附意。
主动权在谁手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享受。
但今日略有些不同。可能是因为穿的太少,可能是因为酒的刺激,李寻欢的咳嗽从始至终都没有停过。
……
(这里改了几次都发不出来,总之就是两个人做了点儿爱做的事,做完浑身舒畅。)
……
“李寻欢。”
“嗯?”
“想唤你一声而已。突然觉着,你这名字,未免有些不太正经。”
“咳咳,全天下谁都可以这样觉着,就是楚留香不可以。”
“…倒也般配,是不是?”
“当然般配。般配得就像,咳咳,几生几世前就有高人算到了你我今日。”
“噢?李寻欢可是在向我表露心声?”
“楚留香可是在确认所托之人?”
“这样发展下去,你我二人,不如寻个什么地方,过些正经日子可好?”
“我倒是知道一个神仙之地。只是要买些铺盖,不然,咳咳,到时候身板怕是受不了。”
燕七没有想到,郭大路到底还是说对了一件事。
李寻欢不仅回到了富贵山庄,还带了一个人回来。
两个人卷着铺盖有说有笑进了大门。王动看见了,一个轱辘从床上掉到了地上。
“各位之前说绝不撵我,可还算数?这位大家都见过了,他吃的也并不太多,赚钱更是把好手,实在是居家外出必备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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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李寻欢病了。
这样说未免有些偏颇,毕竟这十余年来,他从来也没好过。
但病总有轻重缓急。他实在是个不太会照顾自己的人,一年中总要染几次风寒。
这一次他本不以为然,不过是多喝几壶热酒的事,也不知是因为那竹叶青不够年头,还是自己大限将至,居然十多日未见好转,鼻塞难喘,浑身滚烫,从早到晚咳得心烦意乱,甚至开始出现头晕目眩之感。
燕七把他捡回去的时候,王动难得的下了床。
李寻欢不会忘记,自己醒来时身上一身烧鸡腊鸭油,头顶几只老鼠在聊天,腿上不知多少蟑螂翻山越岭的感受。
原来地狱竟比自己想象的更可怕几分。
“这人是瞎子,哑巴,还是瞎哑巴,怎么醒来这么久,都没个动静?”一个男声传来,听着,倒是没什么阴气。
“敢问阁下,我可以起来吗?若这…这床是地府的第一道考验,在下是否已经通过?”
“有意思,真是有意思,燕七这次捡到宝了。王老大,有人把你的爱床当作阴曹地府,你有什么想说的?”
此时一个纤细瘦弱的年轻人推开大门,他扫了一圈院子,知道又是早早睡觉不然肚子乱叫的一天。
然而一进屋,他顿时睡意全无。
“李寻欢?你是李寻欢?”他围着床转了几圈,“你怎么在王老大床上?”
李寻欢下了床。这里原来不是地狱,是一个很大,很空旷的房子,和几个救了他命的人。
“李寻欢谢过几位,刚才失礼了。我方才头痛欲裂……”
“说实话就叫失礼?林太平,你说他是李寻欢,可李寻欢是哪位?”
“郭大路呀郭大路,你知不知道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我又不想当官,不知道岂不很正常?”
“你知不知道兵器谱上排名前三甲的高手,如今也只剩下一个探花?”
“我又没什么好兵器,没排到我,我关心做什么?”
“你知不知道这两个探花实为一人,这人不仅文武皆为翘楚,吃喝嫖赌也样样精通,长得更是风流倜傥,是当今武林名声最大的几位之一?”
“他长什么样跟我更没关系了。我又不喜欢男人。”
“巧了,你不喜欢,他偏就喜欢男人。如今这样一位人物就站在你旁边,你知是不知?”
李寻欢看这二人宛如说书先生,将他半生荒唐一一道来,心中百转千回。
他从幼时起,一生都活在众人的焦点之下,很少有人没听过他的名字,他似是已经习惯了名声的陪伴,无论好的还是坏的,他并不在乎,也不愿解释,孤独已成为他最安全的状态。
如今他病的摔倒街头,被人所救,而救他的这些年轻人,他们似乎一无所有,家徒四壁,甚至邋遢的有些匪夷所思。
可是,他们很快乐。
李寻欢笑得很开心,很大声。
“你看,他太知道自己有多了不起了,我们这样说他,简直说到了他的心坎里。”
“可我看他实在是个可怜的人,他总是想的太多,想的太深刻,不知道有些事根本不用去想,想了也白想。人若不能在内心得到快乐,不是太没劲了?
“阁下说的太对了,结识几位,李寻欢三生有幸。”
“你这样了不起的人,病倒了也还是要有人照顾的。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若真心喜欢,在一起便是了,”较为年长的男子看了看对面两个年轻人,“郭大路,你说是不是?”
只见一直没有说话的秀气青年哼了一声,那名叫郭大路的年轻人挠了挠头,耳朵烧了起来。
“这自然是最真的真理。可惜,人与人之间,真心喜欢这几个字,实在是不容易碰的。”不知为何,在这样几个人面前,李寻欢几乎没有任何防备,与初见之人谈论此事,竟也不觉得尴尬。
“你是说胡铁花不喜欢你?还是你不喜欢他?”纤弱的年轻人大叫,“难不成你俩是一夜风流?”
李寻欢觉得头又开始痛了。
“咳咳咳……江湖传言自然是假的。我与胡大侠素不相识,哪里有这样的关系。”
“不管是谁,人要连自己喜不喜欢都不知道,岂不变成了呆子?”
喜欢,还是不喜欢。
这是李寻欢从最一开始,就不愿想也不能想的问题。
他明白,一旦他开始想,一切都将荡然无存。
不过是互相需要,不过是彼此放纵。
想或不想都是自己徒增烦恼,正如他们所言,自己就是想的太多,才落得今日。
更何况,他,是楚留香。
五
自从在富贵山庄住下,李寻欢觉得自己头也不疼了,鼻也不塞了,咳虽然还是会咳的,不过也没那么甚了,毕竟也算个力气活,而体力如今,格外宝贵。
除了有时肚子闹一闹脾气,地上睡着未免有些太硬,李寻欢简直从来没这么舒服过。
他被捡时身无分文,有块老玉第三天就让燕七拿去换酒,王动看见了,在床上翻过身盯了半天。
“这样的东西,换这一院子酒,怕是也有些亏了。都说你败家有方,果然不假。”
“过誉了,您也是老行家了,富贵山庄能如此富贵,着实是费了一番功夫。”
“那么依李探花看,这里可还符合心意?”
“那是当然,只要几位不撵我,李某简直想住到天荒地老。”
“撵你干什么,你吃的又不多。我们若有一袋米,自然会分你半袋,若只剩一杯酒,你干了也无妨,”坐在门口的郭大路苦笑,“可惜现在什么都没有,那么这些话,简直连屁都算不上。”
燕七叹了口气:“唉,这次未免也穷的太久了些。所以我们干嘛不去赚些银子?”
“你要是去卖艺,最好拉上小郭。一个扮猴一个扮人,估摸一天下来,这玉就保住了。”
“自然是她扮猴,我扮人……不对,王老大你什么意思?!”
“要赚银子,不如去劫崇直门。”林太平伸了个懒腰,今日的第三觉刚刚睡醒,“自那日被胡铁花羞辱,他们便昭告天下,斩断武林所有断袖之人,灭了这歪风邪气,匡扶武林正义……”
郭大路连忙捂住耳朵:“求求你莫要再说他们的侠义之语,我怕吐出酸水来烧的慌。你只要说怎么劫就好。”
“他们通常会使些下流手段将那些情侣捉住,再以他们相互的性命为要挟,要他们发毒誓绝不再恋上同性之人,之后再将他们的家财洗劫一空,谓之给他们应有的教训。若有人反抗不从,便直接杀了他们!”
“抢钱做什么?崇直门家大业大,一向不是气派的要命么?”
“就是因为家大业大,才要抢,抢了家业就更大,就可以抢更多的人,得到更多的财富,”王动直起身来,面带讥讽,“那么我们何时出手,可有方向?”
“崇直门既然认为这是正义之举,必然会提前昭告天下。”
“这样一来,岂不给了那些苦命鸳鸯反击的余地,他们又怎能得手?”
燕七白了郭大路一眼道:“你以为他们像你,硬骨头啃的来劲,对上小孩子反倒要输给他?他们自然是专挑那些江湖小辈欺负,否则,”燕七看了看李寻欢,“直接找他不是最好。”
李寻欢沉默半响,淡淡道:“他们不找我,我倒是应该主动拜访他们了。”
“没错!我们也来个劫富济贫,将他们狠狠教训一番,这样的好事,小林你真该早点说出来才是。”
“因为我们是去抢生意的,落于人后总归有些没面子。这事早有人去做了,而且全天下也没人会做的比他更好。崇直门上一次出手遇上了他,狼狈得很。”
“你说的可是他?”
“除了他,还会有谁?”
楚留香卧在船上几欲睡去。甜儿的糖饼做的极好,吃进肚里,甜的入了梦。
他梦见张洁洁狡黠的笑脸,握住了他的手却又放开;他梦见柔弱的石绣云依偎在他怀里,下一瞬只剩下模糊的影子;红袖和甜儿又在打闹,蓉蓉在一旁温柔的望着,女孩子们周围泛起淡蓝的光,天空倒映着,楚留香从海上飞了起来,他似乎想找些什么,尚未想起,眼前突然出现一场大火,两个年轻男孩儿的衣角已被点燃,他们紧紧相拥,脸上带着赴死的决心和释然的笑意。
他伸出手想把他们拽出深渊,却听见他们大喊:此生此世得一挚爱,别无所求。
楚留香忽地醒来,心则仿佛留在了大火之中。
他跃入大海,冰凉苦涩的咸味没过头顶,睁开双眼,海之至深处目不能及,一条银蛇自黑暗中游来,在这漫无边际的空间里,它细如发丝,无骨的身姿是若隐若现的欲望,是不见天日的奇情。
他终于想起要找的是什么,吐出肺腑中的余气,窒息感使他仰起头破海而出,海水如那人的手,抚摸着他结实的身躯和古铜色的肌肤。
他们上一次相见还是盎然的春日,枝头初绿。
如今,一叶知秋。
六
“他们俩怎么认识的?为何之前没人知道?”
“大人物和大人物成为朋友,也许并不需要原因。这江湖并没有多大,早遇到一天,便多喝一天的酒。”
“说的也是。当初我进那鬼山庄,也没想那么多。”
“你到底是郭大路,还是郭大脸?”
“怎么啦,我们除了并不是每天都能喝上酒这一点,哪里不是大人物了。”
“真正的大人物都不会告诉别人自己是大人物,就像真正喜欢的人往往都不会轻易让别人知道。”
“哪来的奇怪道理!就是这种奇怪的道理太多,人们才越来越难得到快乐。照我看,今天我们不仅做了好事,还有这么多酒喝,已经是天大的人物了。”
“你做的好事?你说的可是把门口的石像撞倒?”
“我这不是近墨者黑,跟王老大混久了,能休息就不要乱动,能不出手就不出手。反正有他们二人在,就是十个崇直门也没用。话说回来,李寻欢还跟咱们回去吗,要不要去叫他?”
“有时我真怀疑,我干嘛要喜欢你?你这个脑子,这么多年是怎么混的江湖……”
一个人若是鼻子不太灵,其他的地方,定会超脱常人的敏锐。
郭大路等人的话一字不漏的落在楚留香的耳朵里,他觉得这实在是几个有趣的人,这段日子李寻欢原来是与他们在一起,怪不得看上去心情格外舒畅。
“第一次见你的飞刀出手,果真举世无双。”
李寻欢眯起眼睛。这酒少说也有三十年,加上多日空着肚子,几杯下肚,便生出了醉意。
“香帅与我,心有灵犀,与其追着他们行动,不如端了这老巢。唉,许久没喝过这么好的酒了,咳咳,美酒佳人,夫复何求?”
他这些日子在富贵山庄过得不能再随便。头发本披散着,为了走路方便胡乱扎成一束,胡子冒了青茬,衣服也远没有曾经讲究,披风早已化为地上的床铺,实在不能再穿身上,便只着了件白色里衣。
这实在不是平常的李寻欢,可谁又能说,平常的李寻欢,就是真正的李寻欢呢?
楚留香并没有喝醉,相反,他越喝越清醒。
李寻欢似有若无的邀请,他听得清清楚楚。二人以往调情,多半也是探花拋枝,香帅附意。
主动权在谁手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享受。
但今日略有些不同。可能是因为穿的太少,可能是因为酒的刺激,李寻欢的咳嗽从始至终都没有停过。
……
(这里改了几次都发不出来,总之就是两个人做了点儿爱做的事,做完浑身舒畅。)
……
“李寻欢。”
“嗯?”
“想唤你一声而已。突然觉着,你这名字,未免有些不太正经。”
“咳咳,全天下谁都可以这样觉着,就是楚留香不可以。”
“…倒也般配,是不是?”
“当然般配。般配得就像,咳咳,几生几世前就有高人算到了你我今日。”
“噢?李寻欢可是在向我表露心声?”
“楚留香可是在确认所托之人?”
“这样发展下去,你我二人,不如寻个什么地方,过些正经日子可好?”
“我倒是知道一个神仙之地。只是要买些铺盖,不然,咳咳,到时候身板怕是受不了。”
燕七没有想到,郭大路到底还是说对了一件事。
李寻欢不仅回到了富贵山庄,还带了一个人回来。
两个人卷着铺盖有说有笑进了大门。王动看见了,一个轱辘从床上掉到了地上。
“各位之前说绝不撵我,可还算数?这位大家都见过了,他吃的也并不太多,赚钱更是把好手,实在是居家外出必备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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